医院的消毒供应中心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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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三部分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三部分

50ug血红蛋白。本方法快捷简便,实时报告,且非
常经济,适用于基层医疗机构内部质控。该方法应
用于临床的前提是医院在处理复用医疗器械过程中
没有消毒剂的干扰,如戊二醛对该方法有干扰,会 出现假阳性。含氯消毒剂浸泡处理器械,导致血红 蛋白中血红素被中和,残留血指标呈假阴性现象。
№ 残留蛋白检测法:原理是双缩脲反应,即双缩脲
物品包内应放置包内化学指示物,置于最难灭菌的
部位;包外能直接观察包内化学指示物的颜色变化,
可不放包外化学指示物;通过观察化学指示物颜色
的变化,判定是否达到灭菌合格要求。
4.4.2.2 化学监测法
4.4.2.2.2 采用快速压力蒸汽灭菌程序灭菌时,应 直接将一片包内化学指示物置于待灭菌物品旁,进 行化学监测。
4.3.1 湿热消毒
4.3.1.1 应监测记录每次消毒的温度与时间或A0值,
监测的结果应符合操作规范的要求。
4.3.1.2 应每年检测清洗消毒器的主要性能、参数,
检测结果应符合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的 要求。
4.3.2 化学消毒
№ 应根据消毒剂的种类和特点,定期监测消毒剂的
浓度、消毒时间和消毒时的温度,并记录,结果应符
每次灭菌应连续监测并记录灭菌时的温度、压力 和时间等灭菌参数。温度波动范围在+3℃以内,时间 满足最低灭菌时间的要求,同时应记录所有临界点的 时间、温度与压力值,结果应符合灭菌的要求。
4.4.2.2 化学监测法
4.4.2.2.1 应进行包外、包内化学指示物监测。
№要求:灭菌包包外应有化学指示物:高度危险性
据物品及手术器械进行分类,然后在每类中根据一定
的比例及存在的问题抽取待灭菌包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附录A中新增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WS 313.3-2009 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WS 313.3—2009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2009-04-01发布 2009-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

4.4.2.3.5 采用快速压力蒸汽灭菌程序
灭菌时,应直接将一支生物指示物,置于空载
的灭菌器内,经一个灭菌周期后取出,规定条
件下培养,观察结果。

4.4.2.3.6 生物监测不合格时,应遵循
4.4.1.4的规定。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WS 313.3-2009 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4.4.2.4 B-D试验 预真空(包括脉动真
对影响灭菌过程和结果的关键要素进行记录, 保存备查,实现可追踪。 3.2 灭菌过程验证装置 process challenge device,PCD


对灭菌过程有预定抗力的模拟装置,用于评 价灭菌过程的有效性。其内部放置化学指示物 时称化学PCD,放置生物指示物时称生物PCD。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WS 313.3-2009 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WS 313.3-2009 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4.4.1.5 灭菌植入型器械应每批次进行生
物监测。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发放。

4.4.1.6 按照灭菌装载物品的种类,可选
择具有代表性的PCD进行灭菌效果的监测。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WS 313.3-2009 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WS310.3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三部分

WS310.3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三部分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1 范围WS 310的本部分规定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 , CSSD)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的要求、方法、质量控制过程的记录与可追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医院和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消毒服务机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98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T 20367 医疗保健产品灭菌医疗保健机构湿热灭菌的确认和常规控制要求GB/T 30690 小型压力蒸汽灭菌器灭菌效果监测方法和评价要求WS 310.1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WS 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T 367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WS 310.1、WS 310.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可追溯 traceability对影响灭菌过程和结果的关键要素进行记录,保存备查,实现可追踪。

3.2灭菌过程验证装置 process challenge device,PCD对灭菌过程具有特定抗力的装置,用于评价灭菌过程的有效性。

3.3清洗效果测试物 test soil用于测试清洗效果的产品。

3.4大修 major repair超出该设备常规维护保养范围,显著影响该设备性能的维修操作。

示例1:压力蒸汽灭菌器大修如更换真空泵、与腔体相连的阀门、大型供汽管道、控制系统等。

示例2:清洗消毒器大修如更换水泵、清洗剂供给系统、加热系统、控制系统等。

3.5小型蒸汽灭菌器 small steam sterilizer体积小于60L的压力蒸汽灭菌器。

3.6快速压力蒸汽灭菌 fast sterilization专门用于处理立即使用物品的压力蒸汽灭菌过程。

消毒供应室三项规范标准

消毒供应室三项规范标准

科室所有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 洗消毒、灭菌以及无菌物品供应的部门。
术语和定义
去污区: CSSD内对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 器具和物品,进行回收、分类、清洗、消 毒(包括运送器具的清洗消毒等)的区域, 为污染区域。 检查、包装及灭菌区:CSSD内对去污后 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检查、装 配、包装及灭菌(包括敷料制作等)的区 域,为清洁区域。

灭菌物品的装载
底部无孔的盆、盘、碗类物品斜放,可使蒸汽由上 往下渗透时,减少阻力,较易达到灭菌效果;包内 容器开口朝向一致。 能够积水的物品,如硬底的盘、盆,放置的方向应 一致,从而能够去掉凝水。 玻璃瓶底部无孔的器皿类物品应倒立或侧放,以利 于蒸汽进入和空气排出。 下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的装载量不应超过柜室容积 80%。预真空和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的装载量 不应超过柜室的90%;也不应小于10%和5%。

高度危险性物品:是指穿过皮肤或黏膜而进入无菌 的组织或器官内部的器材,或与破损的组织、皮肤、 黏膜密切接触的器材和用品。
灭菌质量的监测
生物监测
化学监测 物理监测
物理监测

每次灭菌应连续监测并记录灭菌时的温度、压力和 时间等灭菌参数。结果应符合灭菌的要求。 物理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发放。

Thank you
隔离衣/防 水围裙 专用 鞋 手 套 护目镜 /面罩
√ √ √ √ √ √ √ √ √ △ ﹟ √ √ △ △ √
无菌物品存 放区 注: √应使用
无菌物品发放 △ 可使用
手工清洗流程

1、冲洗:将有锈的器械用除锈剂除锈,无锈的进行流动水 冲洗; 2、必要时超洗:将器械放入超声清洗机内超洗10min,机内 为多酶溶液; 3、刷洗:用刷子在水面下刷洗钳类轴节和齿部; 4、漂洗:用流动水冲洗或在水面下浸泡; 5、消毒:首选热力消毒,可用75%酒精或取得国务院卫生 行政部门卫生许可批件的消毒药械进行消毒; 6、漂洗:用流动水和软水、纯化水或蒸馏水反复漂洗; 7、润滑:必要时使用润滑剂对器械上油; 8、干燥:不得自然晾干。 评价标准:钳类器械的轴关节和齿部干净、无裂痕,无肉眼 可见的污迹、锈迹和水垢残留。

WS 310.3-2009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WS 310.3-2009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 CSSD)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的要求与方法和质量控制过程的记录与可追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CSSD和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社会化消毒灭菌机构。

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

已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期限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98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8278 医疗保健产品灭菌确认和常规控制要求(工业湿热灭菌第1篇压力蒸汽灭菌效果评价方法与标准)WS310.1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WS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3 术语和定义WS310.1和310.2的术语和定义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可追溯 traceability 对影响灭菌过程和结果的关键要素进行记录,保存备查,实现可追踪。

3.2 灭菌过程验证装置 process challenge device,PCD 对灭菌过程有预定抗力的模拟装置,用于评价灭菌过程的有效性。

其内部放置化学指示物时称化学PCD,放置生物指示物时称生物PCD。

3.3 A0值 A0 value评价湿热消毒效果的指标,指当以Z值表示的微生物杀灭效果为10K时,温度相当于80℃的时间(秒)。

3.4 小型压力蒸汽灭菌器 table-top sterilizer 体积小于60升的压力蒸汽灭菌器。

3.5 快速压力蒸汽灭菌 flash sterilization 专门用于处理立即使用物品的压力蒸汽灭菌过程。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标准与规范化管理剖析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标准与规范化管理剖析

设备、设施
• 应配有污物回收器具、分类台、手工清洗池、压力水 枪、压力汽枪、超声清洗装置、干燥设备及相应清洗 用品; • 宜配备机械清洗消毒设备;(推荐、建议) • 检查、包装设备:带光源放大镜(3-6倍)的器械检 查台等 • 灭菌设备及设施:压力蒸汽灭菌器等; • 储存、发放设施;应配备无菌物品存放设施(柜子) 及运送器具(密闭车等)。
• 基本原则
• CSSD的清洗消毒及监测工作应符合WS310.2和 WS310.3的规定。 • 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再处理应符合使用后及时 清洗、消毒、灭菌的程序,并符合以下要求: ☆进行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人 体破损的皮肤、黏膜、组织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 品应进行灭菌。 ☆接触皮肤、黏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 进行消毒。 ☆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 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执行 WS310.2中规定的处理流程.
防护用品
• 应配备圆帽、口罩、隔离 衣或防水围裙、手套、专 用鞋、护目镜、面罩等。
把防护用品作 为强制条款, 以人为本, 关爱
耗材要求
• 清洁剂: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根据器械 的材质、污染物种类,选择适宜的清洁剂(碱性、 中性、酸性、酶)(不得使用洗衣粉和家用洗洁 精作为清洗器械物品的清洁剂) 碱性:pH值≥7.5,对各种有机物作用较好的去除作 用,对金属腐蚀性小,不加快返锈现象。 中性: pH值6.5-7.5,对金属无腐蚀性。 酸性: pH值≤6.5,对无机固体粒子有较好的溶解去除 作用,对金属腐蚀性小。 酶:有较强的去污能力,能快速分解蛋白质等多种有 机物.
耗材要求
• 洗涤用水:应有冷热自来水、软水、纯化 水或蒸馏水。 纯净水电导率≤15μs/cm(25℃) • 润滑剂:应为水溶性,与人体组织有较好 的相容性。不破坏金属材料的透气性、机 械性及其他性能。不得使用石蜡油等非水 容性的产品。

WS 310.3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三部分

WS 310.3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三部分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1 范围WS 310的本部分规定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 , CSSD)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的要求、方法、质量控制过程的记录与可追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医院和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消毒服务机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98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T 20367 医疗保健产品灭菌医疗保健机构湿热灭菌的确认和常规控制要求GB/T 30690 小型压力蒸汽灭菌器灭菌效果监测方法和评价要求WS 310.1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WS 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T 367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WS 310.1、WS 310.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可追溯 traceability对影响灭菌过程和结果的关键要素进行记录,保存备查,实现可追踪。

3.2灭菌过程验证装置 process challenge device,PCD对灭菌过程具有特定抗力的装置,用于评价灭菌过程的有效性。

3.3清洗效果测试物 test soil用于测试清洗效果的产品。

3.4大修 major repair超出该设备常规维护保养范围,显著影响该设备性能的维修操作。

示例1:压力蒸汽灭菌器大修如更换真空泵、与腔体相连的阀门、大型供汽管道、控制系统等。

示例2:清洗消毒器大修如更换水泵、清洗剂供给系统、加热系统、控制系统等。

3.5小型蒸汽灭菌器 small steam sterilizer体积小于60L的压力蒸汽灭菌器。

3.6快速压力蒸汽灭菌 fast sterilization专门用于处理立即使用物品的压力蒸汽灭菌过程。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等三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等三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等三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基本标准(试行)医疗消毒供应中心是独立设置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部设置的消毒供应中心、消毒供应室和面向医疗器材生产经营企业的消毒供应机构。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主要承担医疗机构可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洁净手术衣、手术盖单等物品清洗、消毒、灭菌以及无菌物品供应,并开展处理过程的质量控制,出具监测和检测结果,实现全程可追溯,保证质量。

一、科室设置至少应当设置消毒供应室及医院感染管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工程技术管理、信息管理等职能部门。

二、人员配置(一)至少有1名具有消毒供应管理经验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护士。

(二)至少有1名具有5年以上医院感染管理经验的护士。

(三)至少有3名具有3年以上消毒供应工作经验的护士,其中1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至少有2名消毒员,按规定取得相应上岗证。

(五)至少有2名专职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及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六)具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其他技术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三、基本设施(一)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总面积85%,应当具备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施、应急供水储备、蒸汽发生器备用设备、压缩空气备用设备等,重要医疗设备和网络应有不间断电源,保证医疗消毒供应中心正常运营。

(二)设置1个硬器械(金属、橡胶、塑胶、高分子材料及其他硬质材料制造的手术器械、硬式内镜等)清洗、消毒、干燥、检查、包装、灭菌、储存、发放流水线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三)设置1个软器械(手术衣、手术盖单等可阻水、阻菌、透气,可穿戴、可折叠的具有双向防护功能的符合手术器械分类目录的感染控制器械,不含普通医用纺织品)清洗、消毒、干燥、检查、折叠、包装、灭菌、储存、发放流水线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四)设置1个软式内镜清洗、消毒(灭菌)、干燥、储存、发放流水线的,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课件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课件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WS 310.1--2016
1 范围
WS310的本部分规定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 CSSD)的诊疗器 械、器具和物品处理 的基本要求、操作流程。
本部分适用于医院和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消毒服务机构。
3 .6超声波清洗器 ul蒸tr馏a水so:n就ic是c将le水a蒸n馏e、r 冷凝的水
利用超声波在水中振荡产生“空化效应”进行清洗的设备。
3.7清洗消毒器 washer-isinfector
用于清洗消毒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设备。
3.8闭合 closure 用于关闭包装而没有形成密封的方法。例如反复折叠,以形成一弯 曲路径。 3.9密封 sealing 包装层间连接的结果。 注:密封可以采用诸如粘合剂或热熔法。 3 .10闭合完好性 closure integrity 闭合条件能确保该闭合至少与包装上的其他部分具有相同的阻碍微 生物进入的程度。
5.4消毒
5.4.1清洗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处理。方法首选机械 湿热消毒,也可采用75%乙醇、酸性氧化电位水或其他消毒剂进 行消毒。
5.4.2湿热消毒应采用经纯化的水,电导率≦15 us/cm(25 ℃)。
5.4.3湿热消毒方法的温度、时间应符合表1的要求。消毒后直接 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湿热消毒温度应≧90 °C,时间 ≧5 min,或A0 值≧3000;消毒后继续灭菌处理的,其湿热消毒 温度应≧90 °C,时间 ≧1 min,或A0值≧600。
5.3清洗
5.3.1清洗方法包括机械清洗、手工清洗。
5.3.2机械清洗适用于大部分常规器械的清洗。手工清洗适用于精 密、复杂器械的清洗和有机物污染较重器械的初步处理。

灭菌器的大修包括哪些?

灭菌器的大修包括哪些?

灭菌器的大修包括哪些?
WS310.3-2016《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中对于灭菌器“大修”的解释为:超出该设备常规维护保养范围,显著影响该设备性能的维修操作。

如压力蒸汽灭菌器更换真空泵、与腔体相连的阀门、大型供气管道、控制系统等。

美国国家标准AAMlST79在10.6.4章节对灭菌器的“大修”解释为:超出日常维护范围的修理,比如压力容器的焊接、灭菌舱门或者真空泵的更换、主要管线的改装以及控制系统的升级和改造。

某些预防性的维护,比如电磁阀或者垫圈的更换,则不属于大修的范畴。

另外,灭菌器的性能还取决于与其连接的公用设施。

灭菌器制造商规定了某些公用工程管线尺寸、最大压力和最小压力以及动态流量要求。

因此,连接到灭菌器的公用设施的显著变化会影响灭菌器性能。

如:供水主线中断、年度锅炉维护或供汽锅炉增加额外的负荷等。

公用工程的主要维修或更改(例如更换新锅炉)应视为对灭菌器进行大修。

实际工作中,如不能确定哪些属于“大修”范围,建议可通过咨询灭菌器厂商来进一步确定。

消毒供应中心十大操作流程

消毒供应中心十大操作流程
建议: 各科室准备一个密闭的中号储物箱,颜色
使用红色的以示区别,同时标明特殊污染物 品回收箱,当使用时在表面再注明具体污染 名称。
操作流程第一步: 回 收
5、回收车和箱每次使用后应清洗、消毒,干燥 备用。
建议: 在存车处准备1把高压水枪和一个500——
1000ml的小喷壶,每次回收工作结束后,先 用准备好的专用喷壶内装1000mg/L含氯消毒 喷洒回收车和箱内外消毒,几分钟后再用高 压水枪将回收车和箱内外冲洗干净,再用干 净的毛巾将内外水擦干,备用。回收箱需要 做一个专用的晾晒架,将消毒擦干后的箱子 晾晒在上面。
4. 2 应根据WS310.1的规定,选择清洗、 消毒或灭菌处理方法。
4. 3 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应符合 WS310.3的规定。
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
4. 4 耐湿、耐热的器械、器具和物品,应 首选物理消毒或灭菌方法。
4. 5应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进行清洗、消 毒、灭菌,CSSD不同区域人员防护着 装要求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注意事项
清洗时应盖好超声清洗机盖子,防止产生气溶胶。 应根据器械的不同材质选择相匹配的超声频率。 打开所有的关节处,可拆卸的均应拆卸清洗。
操作流程第四步: 消 毒
1、清洗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处理。 方法首选机械热力消毒,也可采用75 % 乙醇 或取得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批件的 消毒药械进行消毒。
包装的目的:
1.屏蔽细菌防止物品灭菌后的再污染。 2.有利于无菌物品的储存,方便操作者使
用,保证无菌器械在 运送中不受损坏。
操作流程第七步: 包 装
包装步骤:
装配 包装 封包 注明标识
操作流程第七步: 包 装
器械与敷料应分室包装。 包装前应先核对器械的种类、规格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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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消毒供应中心3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通告
卫通〔2009〕10号
现发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等6项卫生行业标准。

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一、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
(一)WS 310.1-2009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
(二)WS 310.2-2009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三)WS 310.3-2009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二、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
(一)WS/T 311-2009 医院隔离技术规范;
(二)WS/T 312-2009 医院感染监测规范;
(三)WS/T 313-2009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以上标准于2009年12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二〇〇九年四月一日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1 部分:管理规范
CentraI steriIe supply department (CSSD)
Part 1:management standard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工作区域的温度、相对湿度和照度要求部分参照了美国ANSI/AAMI ST79:2006医疗设备中蒸汽消毒和灭菌保证综合指南(ANSI/AAMI ST79:2006 Comprehensive guide to steam sterilization and sterility assurance in health care facilities)。

本标准第7.2.1、7.2.4.3 、8.1.2 条为推荐性,其余为强制性。

本标准由卫生部医院感染控制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京协和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瑞金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江苏省南京市卫生局、煤炭总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巩玉秀、么莉、李六亿、任伍爱、张青、张流波、李新武、钱黎明、冯秀兰、王易非、钟秀玲、武迎宏、张字、黄靖雄。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CSSD) 管理要求、基本原则、人员要求、建筑要求、设备、设施、耗材要求和相关部门管理职责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CSSD 和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社会化消毒灭菌机构。

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

己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1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
WS 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WS 310.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消毒技术规范
消毒灭菌规范卫生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消毒供应中心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 CSSD
医院内承担各科室所有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消毒、灭菌以及无菌物品供应的部门。

3.2 去污区decontamination area
CSSD内对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回收、分类、清洗、消毒(包括运送器具的清洗消毒等)的区域,为污染区域。

3.3 检查、包装及灭菌区inspection and packing sterilization area
CSSD内对去污后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检查、装配、包装及灭菌(包括敷料制作等)的区域,为清洁区域。

3.4 无菌物品存放区sterilized articles store area
CSSD内存放、保管、发放无菌物品的区域,为清洁区域。

3.5 去污decontamination
去除被处理物品上的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的过程。

3.6 外来医疗器械loaner instrumentation
由医疗器械生产厂家、公司租借或免费提供给医院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

4 管理要求
4.1 医院
4.1.1 应采取集中管理的方式,对所有需要消毒或灭菌后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由CSSD回收,集中清洗、消毒、灭菌和供应。

4.1.2 内镜、口腔诊疗器械的清洗消毒,可以依据卫生部有关的规定进行处理,也可集中由CSSD统一清洗、消毒。

外来医疗器械应按照WS310.2的规定由CSSD统一清洗、消毒、灭菌。

4.1.3 应理顺CSSD的管理体制,使其在院长或相关职能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4.1.4 应将CSSD纳入本机构的建设规划,使之与本机构的规模、任务和发展规划相适应;将消毒供应工作管理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保
障医疗安全。

4.1.5 鼓励符合要求并有条件医院的CSSD为附近医疗机构提供消毒供应服务。

4.2 消毒供应中心
4.2.1 应建立健全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消毒隔离、质量管理、监测、设备管理、器械管理(包括外来医疗器械)及职业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4.2.2 应建立质量管理追溯制度,完善质量控制过程的相关记录,保证供应的物品安全。

4.2.3 应建立与相关科室的联系制度
4.2.3.1 主动了解各科室专业特点、常见的医院感染及原因,掌握专用器械、用品的结果、材质特点和处理要点。

4.2.3.2 对科室关于灭菌物品的意见有调查、有反馈,落实持续改进,并有记录。

5 基本原则
5.1 CSSD的清洗消毒及检测工作应符合WS310.2和WS310.3的规定。

5.2 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再处理应符合使用后及时清洗、消毒、灭菌的程序,并符合以下要求:
a)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的皮肤、粘膜、组织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灭菌。

b)接触皮肤、粘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

c)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执行WS310.2中规定的处理流程。

6 人员要求
6.1 医院应根据CSSD的工作量及各岗位需求,科学、合理配置具有职业资格的护士、消毒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6.2 CSSD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与其岗位职责相应的岗位培训,正确掌握以下知识与技能:
a)各类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消毒、灭菌的知识与技能。

b)相关清洗、消毒、灭菌设备的操作规程。

c)职业安全防护原则和方法。

d)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相关知识。

6.3 应建立CSSD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根据专业进展,开展培训,更新知识。

7 建筑要求
7.1 基本原则
医院CSSD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应遵循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医院建筑和职业防护的相关要求,进行充分论证。

7.2 基本要求
7.2.1 CSSD宜接近手术室、产房和临床科室,或与手术室有物品直接传递专用通道,不宜建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7.2.2 周围环境应清洁、无污染源,区域相对独立;内部通风、采光良好。

7.2.3 建筑面积应符合医院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并兼顾未来发展规划的需要。

7.2.4 建筑布局应分为辅助区域和工作区域。

7.2.4.1 辅助区域包括工作人员更衣室、值班室、办公室、休息室、卫生间等。

工作区域包括去污区、检查、包装及灭菌区(含独立的敷料制备或包装间)和无菌物品存放区。

7.2.4.2 工作区域划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如下:
a) 物品由污到洁,不交叉、不逆流。

b) 空气流向由洁到污;去污区保持相对负压,检查、包装及灭菌区保持相对正压。

7.2.4.3 工作区域温度、相对湿度、机械通风的换气次数应符合表1要求;照明宜符合表2 的要求。

表1 工作区域温度、相对湿度及机械通风换气次数要求
表2 工作区域照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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