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内部参考对照品的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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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工厂内部参考对照品的标定提供标准操作规程,以保证内部参考对照品的可靠性。
2.适用范围
化验室对工厂内部参考对照品的标定。
3.责任人
化验员和对照品管理员应严格遵照该操作规程, QC 主管负责监督本规程的实施。
4.定义
Ref. std reference standard,对照品。
5.安全注意事项
无
6.规程
6.1取近期的,化验合格经过批准的原料。
6.2设立批号原则为
6.2.1内部参考对照品为 SXXXX (年) XX (月) XX (顺序号) ,如 1999 年 5 月标定
的第 1 批参考对照品,其批号为:S1*******
6.2.2凡总部提供或 USP 以及 CP 对照品仍以原批号为准,不另行编排。
6.3以药典对照品或 GSK 对照品规定的方法进行标定,确定纯度。使用专用的
对照品标定表 (参见附录 1,附录 2 )。
6.4标定实行双人复核制。第一标定人标定后由第二标定人独立复核标定。如
无特殊情况,单人间的相对偏差为原辅料化验方法中对应方法规定的
50%,两人之间的相对标准偏差与原辅料规定标准偏差相同。
6.5含量值的计算
6.5.1取所有测定结果的平均值 (干燥品),如采用两种方法测定,其两个
测定结果的相对标准偏差应<0.5%,如超出,则不能平均计算,应
重新测定。
6.5.2如果平均含量大于 100%,即可认定为 100%纯度,并标记于包装瓶
子上。
6.5.3如果低于 100%,例如 99.2%,则将此平均含量记于包装瓶子上,每
次使用该对照品时,在测定样品计算时做纯度校正。
6.5.4内部参考对照品的纯度一般不低于 99.0%。
6.6记录的保存
6.6.1要在对照品标定表 ( I ) 上记录被标定品及对照品的有关信息。
6.6.2在对照品标定表 ( II ) 上记录每次标定试验的数据,并有标定者和批
准者签字。
6.7有效期的确定
6.7.1第一次使用该原料测定合格批准后,有效期为六个月。
6.7.2六个月之后,剩余的对照品应重做含量分析及水份测定。如果化验
合格,则再给予六个月的有效期。
6.7.3一年之后,不可再继续使用该参考对照品。
6.7.4以后若仍需使用该种原料作参考对照品时,在化验合格后,可一次
性给予一年的有效期。
7.参照
《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8.分发部门
质量保证部
9.修订历史:
无
附录 1:
对照品标定表(I)
Standardization Form for Working Reference Standard(I)
名称Name____________________ 对照品货号item No.:_____________ 对照品批号Lot No.: S __________
.
附录 2:
对照品标定表(II)
Standardization Form for Working Reference Standard(II)
名称Name____________________
标定记录批号
Standardization Record: Lot No.: S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