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优势和经验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优势和经验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不断完善,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
独立董事以其独特的优势和经验,为公司治理带来了新的活力和视角。
本文将探讨如何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优势和经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促进企业的长期发展。
一、独立董事的角色与职责独立董事作为公司治理的重要一环,具有多重角色和职责。
首先,他们代表股东利益,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防止内部人控制。
其次,独立董事凭借其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战略建议和指导,参与重大决策的制定和监督。
此外,独立董事还负责审查和监督公司的财务报告,确保其真实、完整和公正。
二、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独立董事通常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这是他们最大的优势。
他们来自不同的行业、领域和背景,能够为公司带来多元化的视角和创新的思维。
为了充分发挥这一优势,企业应鼓励独立董事积极参与战略规划和决策过程,利用他们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创造更多价值。
三、保障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公正性独立性和公正是独立董事的核心特征。
为确保其作用的发挥,应建立完善的提名和选举机制,选择具有良好声誉和专业背景的候选人。
此外,应设立独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负责监督和评估独立董事的工作。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保障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四、加强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与合作有效的沟通与合作是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优势的关键。
独立董事应与管理层保持密切的沟通,了解公司的战略目标、业务发展和面临的问题。
通过共同讨论和协商,可以促进管理层与董事会之间的理解和共识,提高决策效率和执行力。
五、建立健全的决策机制和程序为了确保独立董事充分参与决策过程,应建立健全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这包括制定详细的议事规则和决策流程,明确独立董事在决策中的角色和权利。
此外,应定期组织董事会会议和工作小组讨论,为独立董事提供充分的信息和建议,以便他们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
六、提高独立董事的素质和能力随着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和企业发展的需要,独立董事的素质和能力也应不断提升。
如何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如何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1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相对于非独立董事而言的,独立董事最大的特点就是在与其“独立性”:既不代表出资人(包括大股东),也不代表公司管理层,而是站在公正立场独立董事的可贵之处在于它的“独立性”。
单个公司的治理质量,在很大程度上以来与董事会的独立程度相关,完善的独立董事制度,是董事会独立性的重要支柱。
我国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大都为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股权高度集中,国有股一股独大。
国有股的所有者缺位问题使得代表国有股行使股东权力的代表人实际成为经营者的代表。
尽管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必须设立监事会。
但是法律赋予了董事会很大的权力,而监事会在法律上只被赋予了有限的监督权力,缺乏直接调整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行为的能力和手段。
在实践中,监事会的成员一般都是公司的雇员,在行政上置于经理层的领导下,缺乏独立性。
所以监事会一般很难对董事会和22.1独立董事独立于任职的公司。
所谓独立于公司,是指独立董事与公司之间除担任董事这一关系之外,并无别的利益关系,如交易关系、服务关系等,但少量的持股关系不受此限。
从证监会对独立董事概念的界定可以看出我国的独立董《指导意见》详细规定了哪些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2)直接或间接持有企业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上市公司或者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6(7从这些规定可以发现,我国的独立董事是独立于公司、公司2.22.2.1地位独立就是指独立董事既不是出资人的代表,也不是经营者的戴维,当然也不是作为企业的一半员工的代表,而是完全独立的。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研究共3篇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研究共3篇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研究1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研究随着公司治理的不断深入,独立董事作为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在保障公司治理公正、规范企业行为方面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但是,独立董事的独立性问题也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不仅仅是对董事会决策的保障,也是对公司利益的保护,更是对投资者信心的维护。
那么,什么样的独立董事才是真正的独立呢?首先,独立董事必须不具有与公司利益的利害关系。
独立董事不能是公司管理层、股东、员工、竞争对手或重要供应商、客户等的代表或委托人。
这保证了独立董事不会因既得利益而偏袒某一方。
其次,独立董事应当具有充分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判断能力。
这体现在审查、评估公司的关键信息以及提出必要的疑问和建议时的专业性、公正性和客观性。
此外,独立董事还应当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职业背景。
这样可以更好地帮助董事会决策和监督业务方向,保障公司经营和品牌形象的长期稳定。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更是至关重要。
上市公司面临更加宏观的市场竞争和监管,处境也更具有复杂性和敏感性。
因此,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中的作用更为凸显。
但是,一些非独立的董事,也许因某些原因或利益得失而陷入“顾此失彼”的境地,偏袒某一方,从而影响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公正性与有效性。
因此,在上市公司选择独立董事时,需要对独立董事是否熟悉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具有独立思考能力以及其与公司存在的任何利益关系等进行更加严格和全面的审查和评估。
印度公司治理专家恰尔(Narayana Murthy)曾指出,独立董事应该具备一种“另类思考方式”,能够从不同的角度看待问题、提出不同的想法和解决方案。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帮助公司发掘潜在问题和机遇。
同时,独立董事也可以发现那些管理层认为迫在眉睫的问题,却并不是真正的问题。
这不仅有助于公司不断地创新发展,还可以防范管理层犯下重大错误,为公司治理结构奠定坚实的基础。
总之,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是衡量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健全的一个关键指标。
如何让独立董事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2018年10月16日,长生生物公告《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涉信息披露违法的长生生物众多董事高管被处罚,包括3名独立董事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这一重大事件引发各界对公司治理、独立董事制度的热议。
我国A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自2001年建立至今已有17年的历史,至今争议很大:有些人认为这一制度对上市公司治理发挥了作用;有些人则认为这一制度形同虚设,独立董事是“花瓶董事”,不起任何作用。
为何会有这么大的认识上的差距?一、引入时曾期望“包治百病”认识上的差距,我想可能是和我们引入这一制度时,赋予它过高的期望有关,一旦期望未达到,就感到了失望。
我们管理层在引入独立董事这一制度时,寄希望独立董事制度能解决公司治理的所有问题。
一旦公司治理出了问题,就认为独立董事未发挥作用。
公司治理指的是:如何处理好股东、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相互制约关系的一套制度,治理的核心是制约。
以上是狭义的公司治理,目标是股东价值最大化。
而广义的公司治理,目标是公司利益相关者的价值最大化,还包括了如何处理好与职工、债权人、供应商、客户、社区、环境、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
而独立董事制度只是董事会制度中的一个制度安排,根本不可能让它去解决无论是广义、还是狭义公司治理的所有问题。
因此,从一开始我们就寄希望独立董事去完成它根本完成不了的任务、去承担它根本不应承担的职能。
职能,指的是事物本身所具有的内在功能。
任务,指的是外界根据事物的内在功能对它所提出的要求。
作用,指的是事物完成了外界对它提出的要求,所显现出来的效用。
打个比方,鼻子的功能是嗅觉。
人们要求它辨别气味,这是要求它完成的任务。
它辨别出了各种气味,就发挥了它的嗅觉作用。
我们不能要求耳朵去发挥嗅觉的作用,因为耳朵根本不具有嗅觉这种内在功能。
同理,我们怎么能让独立董事制度去解决公司治理的所有问题呢?管理层在引入独立董事制度时,寄希望独立董事能成为监管的延伸。
如何让独立董事真正“独立”且“懂事”

如何让独立董事真正“独立”且“懂事”提要独立董事制度是上市公司治理的一项重要制度。
由于我国引入独立董事制度时间较迟,也缺乏相关的法律保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空有其名,没有起到应有作用,本文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独立董事;董事提名机制;次级委员会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识码:A自中国证监会颁布《指导意见》以来,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已经实施了8年,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已经具备了一定规模。
据统计,截至2008年12月31日,沪深两市独立董事人数共约5,063人,董事会总人数共约14,199人,独立董事占董事会的比例为35.66%,已经超过了证监会要求的1/3的比例。
同时,也还有61家独立董事比例低于1/3,约占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总数的3.94%。
但是,由于我国引入独立董事制度较迟,也缺乏相关的法律保障,独立董事制度不是很健全,独立董事制度并没有真正完全发挥作用。
一、我国独立董事既不“独立”也不“懂事”的原因第一,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明显偏小,难以形成有效的约束力度。
独立董事能否真正发挥作用,受到独立董事人数及其在董事会所占比例的影响。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明显偏少,比例低,其“制衡性”原则难以体现。
证监会要求是在2003年6月30日前不少于1/3,而目前仍然还有3.94%的上市公司低于1/3。
在这种情况下,独立董事会作用的真正发挥受到限制,难以形成有效的约束力度。
第二,独立董事名流化显著,实际效果不显著。
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引入较迟,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缺乏相关的法律规定,自2001年中国证监会颁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以来,还没有从法律层面加以规定。
2006年新颁布的《公司法》第123条规定“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到目前为止,国务院还没有颁布具体规定。
正是由于缺乏相关的法规,目前国内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模糊,上市公司纷纷聘请名流化独董,但实际效果并不好。
如何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如何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的独立性对于保障公司利益、提升透明度和资本市场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三个方面探讨如何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首先,独立董事需要独立的背景和资格。
公司应该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在独立董事的任命程序中进行严格的筛选和评估。
独立董事应该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以便在特定领域提供可靠的意见和建议。
此外,他们应该没有与公司相关的经济利益、亲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冲突,确保他们能够以客观、中立的态度来行使职责。
公司应该建立透明的任命程序,并公开披露独立董事的背景和资格。
其次,独立董事需要独立的思维和能力。
独立董事应该具备独立思考和决策的能力,能够从全局的角度来审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风险管理情况。
他们应该勇于发表独立的意见,并对公司的战略决策提出质疑和建议。
为了保障他们的独立性,公司应该提供必要的资源和信息,确保他们能够对公司的运营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
此外,独立董事还应该保持与公司管理层和其他股东的沟通,以便更好地了解公司的内部情况。
最后,独立董事需要独立的监督和问责机制。
公司应该建立健全的治理结构,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行使其职责和权力。
公司应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使独立董事能够了解公司治理和相关法规,提高他们的监督能力。
此外,公司应该为独立董事提供适当的报酬和福利,以保障他们的独立性。
最重要的是,公司应该建立有效的问责机制,及时处理独立董事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确保公司高层决策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总之,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需要公司和独立董事共同努力。
公司应该确保独立董事具备独立的背景和资格,提高独立董事的独立思维和能力,并建立健全的监督和问责机制。
独立董事则应该秉持独立、公正、客观的原则,坚持原则和原则之间的平衡,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和股东的利益保驾护航。
只有通过有效的合作和协调,独立董事才能真正发挥其独立性,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公司法中的独立董事职责与独立性保障

公司法中的独立董事职责与独立性保障公司法作为我国企业运营管理的重要法律法规之一,对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和职能分工做出了明确规定。
其中,独立董事作为一种重要的治理机制,起到了监督、决策和咨询的作用。
独立董事的职责与独立性保障是公司法中的关键议题,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探讨。
一、独立董事职责的法律规定根据我国《公司法》,独立董事是指在公司中独立于任何股东、权益人和管理人员,相对独立行使职权的董事。
公司法对独立董事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监督职责:独立董事在公司中承担着监督职责,包括监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公司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合规性等。
他们有权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并可以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特别委员会等形式行使监督职能。
2.决策职责:独立董事在董事会的决策中具有独立的议决权。
他们应对公司经营决策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才能,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保驾护航。
3.咨询职责:独立董事应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供咨询和建议。
他们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决策参考,降低经营风险,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二、独立性保障的法律措施为了确保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责的履行,我国法律针对独立董事的任命、资格、权益和责任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以保障其独立性。
具体保障措施如下:1.任命程序:公司法规定,独立董事应当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需经过证券交易所或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审核。
此外,独立董事的任期和连任次数也有明确的规定,以保持其相对独立的地位。
2.独立性要求:公司法规定了独立董事的资格条件,明确了不得有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如不得是公司工作人员、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亲属,不得与公司有其他利益关联等。
3.权益保障:为保障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公司法规定独立董事享有一系列权益,如有提名和拒绝董事候选人的权利、与其他董事平等行使职权等。
4.责任追究:独立董事在职责履行中如发现违法行为或者违反公司章程的事项,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挥财务独立董事作用的对策及建议

发挥财务独立董事作用的对策及建议财务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的存在可以确保公司的财务报告透明、准确,并促进公司的经营合规。
然而,实践中我们也发现,财务独立董事的作用仍有待进一步发挥,下面我将从几个方面提出一些对策和建议。
首先,加强独立性。
财务独立董事必须独立于公司的经营管理层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才能履行好其监督职责。
为了保持独立性,公司应该确保独立董事的选举程序公开透明,避免股东或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干预。
此外,在任命独立董事时,公司还应该考虑他们的背景与经验,确保其具备财务管理、审计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其次,加强信息披露和透明度。
财务独立董事应该能够独立地获得和审查公司的财务报告和其他重要信息。
为了确保信息的披露和透明度,公司应制定相关政策和程序,明确财务独立董事的权力和责任,并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他们履行职责。
此外,公司还应与财务独立董事保持沟通,定期向他们提供公司的运营和财务信息。
第三,加强风险管理。
财务独立董事在公司的风险管理中应发挥积极的作用。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建立风险识别和评估机制等。
财务独立董事应定期审查公司的风险管理情况,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此外,公司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和控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风险问题。
第四,完善激励机制。
为了激励财务独立董事更好地履行职责,公司应制定合理的激励机制。
这包括提供合理的报酬、股权激励计划和其他激励手段,以鼓励财务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公司的治理和决策。
此外,公司还应加强对财务独立董事的培训和培养,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
最后,加强监督和问责。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和审计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同时,公司还应设立独立的监督机构,监督公司的决策和经营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并及时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
对于违反规定或滥用职权的行为,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总之,发挥财务独立董事作用的对策和建议是多方面的。
独立董事如何“独立”

独立董事如何“独立”独立董事制度作为完善公司结构的一项新举措引入到我国之后,对上市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但是,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很多董事未能真正发展应有的作用,流于形式,没有真正体现“独立”的功能。
没有完善的独立董事制度,就不会有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公司的健全运作就无法得到保证。
从而会对投资者的信心和公司的价值产生重大的消极影响。
针对当前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状况,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建设应该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从制度上强化独立董事的选择、任免、以及整个董事会的运作机制。
为了尽快建立起完善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运行机制,我们首先要进行相应的制度建设,为健全的独立董事运行机制提供充分的法律保障。
一是在法律层面上,对《公司法》等相关法规进行修改。
目前的《公司法》中对董事会的性质没有规定,而且对董事会职责的规定也不清楚。
因此对《公司法》中的这部分内容应进行相应的修改,同时给予独立董事以明确的定义和要求,从而消除其任意性和模糊性。
二是在自律性准则层面上,证券交易所、机构投资者和中介组织对独立董事制度也应提出相应要求,增加行业自律性。
前不久,上海证券所借鉴了国际惯制定了《上市公司指引》(草案),其很快将正式公布。
三是在公司层面上,上市公司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对独立董事的选聘和报酬等方面做出具体的规定。
特别是考虑独立董事的资格以及对其勤勉尽责做出具体的规定,以保证其独立性和自律性。
二、建立独立董事中介评价体系。
针对目前上市公司选聘独立董事的随意性和缺乏相关专业知识,追求名人效应,有必要逐步完善独立董事资格认定标准,大力培育具有专业水平和敬业精神的独立董事阶层,建立独立董事社会评价体系。
为使独立董事能发挥其应有作用,可以规定其身份必须是律师、会计师或投资顾问等,应是熟悉公司业务、具有相关知识的专业人士才能担任独立董事,只有具有独立董事资格的人士才能在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另外,可成立独立董事协会或独立董事事条所之类的组织,从行业内部制订独立董事的行为规则和业绩评价体系,加强独立董事的培训和自律,培育专业化、富有敬业精神的独立董事阶层,由独立董事协会依法对独立董事进行监督、指导、负责独立董事资格的确认、考核、奖惩及管理。
如何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如何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如何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首先,应当明确,独立董事,是指没有影响其对公司决策行使独立判断的关系。
根据国际惯例,独立董事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雇用关系、交易关系和亲友关系。
最主要的,独立董事是公司的外部董事,或非执行董事,即他们既不是公司的管理人员,也不是公司的职工;不仅现在不是,以前也不是;不仅在总公司不是,在分支机构也不是。
所以,我认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主要在于两个方面,一是独立于大股东,二是独立于经营者。
如何保证监事会的独立性?确保监事会充分发挥监督作用,还必须使监事会更具独立性。
监事会只有摆脱董事会的制约和影响,不必依赖董事会,才能真正起到监督作用。
因此,应从以下方面加以完善。
CPA独立性的表现及如何保持独立性注册会计师保持独立性与抵制压力的机制有:1、维持信誉而不屈从压力。
注册会计师的信誉是通过多年细致的质量控制而建立起来的,这也是衡量其提供服务质量的重要指标。
为了树立发现和报告违约行为的业绩与信誉,注册会计师需要付出高昂的代价。
这些代价包括雇用素质比较高的业务人员而支付的较高的工资,为了获得充足的资讯而支付的资讯成本,为了提高执业能力而支付的培训费用以及质量控制费等等。
但是,这种信誉一旦建立起来,就可增加注册会计师与客户讨价还价的能力与对其业务的需求,从而增加了注册会计师的财富。
信誉对注册会计师业务的影响使其会加倍小心地维护他们的信誉。
2、强化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作用。
如前段所示,单个注册会计师要树立起富有独立性和执业能力的信誉,代价是十分昂贵的。
注册会计师协会不仅可以降低这种代价,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和执业能力的资讯,而且会维持执业信誉。
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方法有:(1)负责资格鉴定。
为了维护信誉,协会要求其成员在人会前参加入会考试,只有考试合格者才能获得相应的称号,从事与称号相应的业务。
(2)进行执业培训。
为了保持和提高执业能力,协会要求其会员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后续教育,学习新发布的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
独立董事制度有效实施的政策建议研究

独立董事制度有效实施的政策建议研究独立董事制度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护股东权益、规范公司经营和监督公司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实施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政策层面的和完善。
本文将从提高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加强独立董事的责任担当以及完善独立董事的监督机制三个方面,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首先,提高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是保证独立董事制度有效实施的重要前提。
为此,应加强独立董事的选拔程序,确保他们能够真正独立于公司和控股股东,代表所有股东的利益。
具体来说,可以建立更加严格的资格审查制度,确保独立董事的背景、经历和能力符合相关要求,能够独立思考和独立行动。
此外,应建立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有效沟通机制,提供独立董事获取信息的途径和条件,确保他们能够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独立地履行监督职责。
其次,加强独立董事的责任担当是确保独立董事制度有效发挥作用的重要保障。
独立董事应具备较高的道德水准和职业操守,能够勇于言论和提出异议,敢于担当监督责任。
为实现这一目标,应加强对独立董事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风险意识,增强他们的独立思考和判断能力。
同时,应建立相应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激励独立董事积极履职、承担责任,同时对失职失责的独立董事进行追责,保证他们能够真正履行监督职责。
最后,完善独立董事的监督机制是确保独立董事制度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
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应得到充分的发挥和保障,不仅要在公司内部发挥监督作用,还要通过外部监管机构的监督和评价来加强监督效果。
为此,应建立健全独立董事的评价机制,定期对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对表现优秀的独立董事予以表彰和激励,对履职不力的独立董事进行警示和追责。
同时,应加强对独立董事的监管,建立独立董事违法失职行为举报和处理机制,对于严重违法失职的独立董事予以法律追究,确保独立董事制度的有效实施。
综上所述,为了保证独立董事制度的有效实施,应加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提高独立董事的责任担当,完善独立董事的监督机制。
独立董事制度修订要点

独立董事制度修订要点一、增强独立性为确保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客观地履行职责,应当强化其独立性。
具体措施包括:1. 加大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例,以增强其话语权。
2. 严格规定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排除与公司存在重大利益关系的人员。
3. 完善独立董事的选任机制,确保其选举不受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二、扩大履职范围随着公司治理结构的不断演变,独立董事的履职范围也应相应扩大。
具体措施包括:1. 将独立董事纳入公司战略决策的参与主体,提高其在公司长期发展中的话语权。
2. 赋予独立董事对重大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的审批权或审核权。
3. 增加独立董事对公司财务报告的质询权,提高其监督效力。
三、提高专业水平为应对日益复杂的公司治理环境,独立董事应具备更高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
具体措施包括:1. 设立独立董事协会或专业委员会,加强行业自律和交流。
2. 加强对独立董事的专业培训,提高其对公司运作、法律法规等方面的认知。
3. 要求独立董事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或专业背景,以确保其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
四、明确职责与权利为避免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时受到限制或干扰,应明确其职责与权利。
具体措施包括:1. 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独立董事的职责和权利,确保其履职有法可依。
2. 建立健全的内部制度,保障独立董事在履职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3. 要求公司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确保独立董事能够及时获取履职所需的信息。
五、强化监管与问责为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应加强对其的监管与问责。
具体措施包括:1. 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定期对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
2. 建立独立董事的问责机制,对其不认真履职或滥用权利等行为进行问责和处罚。
3. 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权益。
怎样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如何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摘要:2001年,独立董事制度曾被作为“救济”中小股东利益、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一剂灵丹妙药引入中国的资本市场。
但目前,该制度实施十余年来,仍存在诸多的问题,尤其是在其最核心的“独立性”方面也未能完全实现该制度推行的良好初衷。
本文主要论述了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实施的现状以及目前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缺陷及障碍,进而探讨了如何有效地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让“独立且懂事”的独立董事尽职尽责,从而进一步提升我国法人治理的整体水平,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完善和成熟。
关键词:独立董事独立性实施现状改进建议一、独立董事制度的渊源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的义务,尤其是要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由于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没有个人的和经济利益上的联系,所以,他们能够较为独立地做出决策上的判断和公正地监督管理层。
因此,独立董事的“独立性”重点体现在其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制度最早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1940年美国颁布的《投资公司法》是其产生的标志。
该法规定,投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应该有不少于40%的独立人士。
其制度设计目的也在于防止控制股东及管理层的内部控制,损害公司整体利益。
70年代“水门事件”以后,许多著名公司的董事卷入行贿丑闻,公众对公司管理层的不信任感加剧,纷纷要求改革公司治理结构。
1976年美国证监会批准了一条新独立董事的法例,要求国内每家上市公司在不迟于1978年6月30日以前设立并维持一个专门的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
由此独立董事制度逐步发展成为英美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公司法》确定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
看似双层制,实与双层制不同。
如何增强董事会独立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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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行为,应依法追究董事的法律责任,甚 至实施市场禁入等严厉处罚。
提高监管执行力度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其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
增加社会监督力量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对董事会有效性的评估和监督,提高董事会的透明 度和公信力。
CHAPTER 0通和协作机制
建立开放、透明和及时的沟通环境
鼓励董事之间的充分交流和合作,确保所有董事都能充分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和战略目标。
强化董事问责和考核机制
定期对董事进行绩效评估,明确董事的权责,并确保董事对自身工作负责。
加强董事的培训和教育
提供专业和系统的董事培 训
包括公司治理、财务报告、风险管理等方面 的知识,以提高董事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
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独立董事可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关系, 提高公司的市场价值。
CHAPTER 02
董事会的职责和功能
制定公司战略和目标
制定公司战略和目标
01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目标,确保公司的长期发展
和成功。
确定公司业务计划和预算
02
董事会需要审批公司的业务计划和预算,确保公司的资源得到
设立主要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委员会
总结词
设立主要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委员会,能够进一步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和有效性。
详细描述
这些委员会可以包括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由独立董事主导 ,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报告、高管薪酬和董事会成员的提名等关键决策。通过设 立这样的委员会,可以更好地保护股东利益,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如何让独立董事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如何让独立董事能更好地发挥作用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他们独立于公司的管理层,负责监督公司的运作,保护小股东的权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然而,独立董事的发挥作用还有一定的局限性。
为了让独立董事能更好地发挥作用,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明确独立董事的角色和责任明确独立董事的角色和责任对于他们能更好地发挥作用至关重要。
公司应该在章程和相关制度中明确规定独立董事的权力、责任和义务,以及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
此外,公司还应该向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培训,使他们了解公司业务和治理实践。
二、提高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独立董事应该完全独立于公司和其他股东,避免利益冲突。
为了保证独立性,公司应该在选任独立董事时进行严格的背景调查,排除有可能受到其他利益影响的人员。
此外,公司应该确保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占有足够的话语权,能够独立发表看法并提出建议。
三、完善独立董事的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发言权和表决权往往受到限制,这可能会影响他们对公司决策的影响力。
为了让独立董事更好地发挥作用,公司应该完善独立董事的议事规则,保障其在董事会中的话语权和表决权。
公司还应该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会议,提供一个独立的讨论平台,让独立董事能够更加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观点。
四、建立独立委员会建立独立委员会是提高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重要手段。
独立委员会是由独立董事组成的,负责审查和评估公司的重大决策,监督公司的运作。
独立委员会可以独立开展工作,减少对其他董事和管理层的依赖。
此外,独立委员会还可以与内部审计、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员合作,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五、加强对独立董事的监督和评价加强对独立董事的监督和评价是确保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重要保障。
公司应该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
监督机制可以包括对独立董事的工作报告进行审查,对独立董事的议事活动进行监督,对独立董事的职业操守和行为作风进行评价等。
独立性提高探讨如何提高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独立性提高探讨如何提高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提高独立董事独立性一、引言独立董事制度产生于英美等西方国家,其形成和发展有其特定的背景。
为提高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效率,在国外比较流行并取得一定成效的独立董事制度便被引入国内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
但独立董事制度贯彻实施五年多以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
独立性是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核心和基础,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缺失,正在从根本上动摇这一制度设计的初衷。
二、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因素分析1.独立董事的选举机制。
在我国“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中,持有50%以上投票权的股东就可以控制董事会任命,再由董事会提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便成为大股东的“次级附庸”,独立性无从谈起。
另一方面,在独立董事独立公正的前提下,独立董事的提议或意见如果有悖于大股东、管理层的意愿,很可能面临被罢免的风险。
来自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统计显示,在担任或曾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4000人中,有10%属于非正常离职;独立董事在行权时,可能会考虑到自身的利益,选择沉默或不作为。
由此可见,独立董事的退出机制不完善,也会影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2.独立董事的职业背景。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统计显示,止到2004年6月为止,沪深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中,超过半数来自财会经济类专,11%为法律专业,44%为大学教授和专家学者;可见,中国上市公司中独立董事人才来源结构不尽合理。
唐清泉从实证角度研究了不同职业背景的独立董事与公司业绩的关系后发现,没有哪一种职业背景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有更好的表现;只有公司既聘请来自企业界,又聘请来自非企业界的独立董事,且比例均衡时,独立董事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才有更好的表现。
3.独立董事知情权。
根据《上海证券报》中国独立董事现状调查,35%的受调查独立董事表示,未能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或获取足够支持自己做出独立判断的信息。
即使没有故意的误导和信息歪曲,独立董事们的决策和判断也必然受到影响,独立性难以真正发挥。
完善独立董事制度的思考

完善独立董事制度的思考
独立董事制度是指公司为了维护股东利益、促进公司良性运营和规范内部管理而设置的独立的、未受其他股东控制和干扰的董事职位。
本着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保护股东权益的目的,以下是完善独立董事制度的一些思考:
1.进一步强化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对任职的独立董事应该进行更加严格的筛选和背景审查,确保其在任职期间不受其他董事、股东或其他方面的影响。
另外,还可以设置相应的奖励和惩罚机制,激励独立董事大力维护公司利益。
2.加强独立董事的培训和回顾机制。
为了保证独立董事的能力和水平,应该制定培训课程和学习计划,使其能够更好地了解公司的业务和发展战略。
同时,还应该定期进行回顾和评估工作,确保独立董事始终处于高水平的状态。
3.完善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之间的关系。
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其他成员的关系是一个重要因素,如何确保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具有足够的发言权和决策权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
这其中的一个方案是增加自由提问环节,即董事会会议中规定自由提问环节,专门为独立董事提供时间和机会讨论公司重要问题。
4.加强独立董事的监督和问责制度。
为了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起到监督和问责作用,公司应该制定相应的规定和流程,包括与公司高管的定期沟通、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等。
同时,对于独立董事在任期内出现的不当行为,应该设立相关的问责机制。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思考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思考引言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独立性是保障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关键。
然而,在现实中,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常常受到各种因素的干扰和制约。
本文将就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思考,并探讨如何提升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什么是独立董事“独立性”?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是指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不受任何利益羁绊,能够客观公正地履行监督公司管理层和保护股东利益的职责。
独立董事应当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任何利益关系,能够独立思考、独立决策,并在公司事务中保持中立的立场。
独立董事独立性受到的干扰和制约1.人事关系制约在某些情况下,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可能通过提名和选举独立董事的方式来影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过度依赖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名的独立董事可能会因为对其人事关系的依赖而无法真正做到独立思考和独立决策。
2.报酬关系制约独立董事的报酬往往由公司决定,并由公司支付。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公司可能通过调整独立董事的报酬或提供其他利益以影响其独立性。
这种报酬关系制约可能会导致独立董事由于对报酬的依赖而失去独立性,无法完全服务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信息获取难题独立董事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需要获取大量的信息,以便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能有意隐瞒或不提供相关信息,从而制约了独立董事获取真实和完整的信息。
这种信息获取难题也极大地制约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如何提升独立董事的独立性?1.加强独立董事的选拔和选择公司在选聘独立董事时应确保其能够独立思考和独立决策,避免过度依赖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提名的候选人。
同时,应当注重候选人的专业背景和经验,确保其拥有相关领域的知识和能力。
2.建立独立董事的报酬机制公司应当建立独立董事的报酬机制,并确保其报酬与独立董事的表现和业绩挂钩,而非由公司决定。
这样可以避免公司通过调整报酬来影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保障其能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实施已经有了一定的时间,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独立董事的选聘缺乏公正性
当前,我国独立董事的选聘主要是由控股股东或者企业的董事会来决定。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控股股东可能会通过掌控投票权的方式来操纵选聘结果,导致独立董事的公正性存在问题。
对策:建立独立的董事提名委员会,由公司股东、公司管理层和独立第三方代表组成,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来确定独立董事的候选人,从而保证选聘的公正性。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存在问题
独立董事要求独立于公司管理层和股东,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独立董事会受到公司管理层和股东的影响,导致其独立性存在问题。
对策:加强对独立董事的管控,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确保独立董事能够独立行使职责,保证其独立性。
三、独立董事的权力不足
独立董事虽然在理论上拥有对公司的监督权,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缺乏权力支持,其监督作用并不明显。
对策:加强对独立董事的权力保障,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增加独立董事的决策权,增强其监督作用,使其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
总之,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问题,需要在制度设计和执行方面加强相关的改革和监管,使独立董事能够更好地保
护股东权益,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
让独立董事制度真正独立起来

让独立董事制度真正独立起来内容摘要:在我国上市公司出现独立董事制度已经有将近十年了,本文对上市公司有关独立董事的一些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独立董事上市公司董事会随着法人治理结构问题日益成为经济改革的焦点,不仅境外上市公司要规定设立独立董事,而且我国企业中也逐渐出现了独立董事的身影。
据调查,从1995年开始,大部分新上市公司和极少数非上市公司都聘请了独立董事。
截止到2001年5月底,共有52家A股上市公司总共聘请了104位现任独立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在2002年6月30日前,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2名独立董事;在2003年6月30日前,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1/3独立董事。
但从我国推行独立董事制度的现状看,它的作用和有效性还没有完全表现和发挥出来;其中,有关它的内在科学性还有待于我们在对境外独立董事制度的学习研究中逐步理清思路,加以借鉴。
推行独立董事制度面对的“独立性”问题国内不少企业的独立董事实质上只是一种形式——一种被称作是“花瓶”的形式。
表面上看来,公司董事和董事会代表公司全部股东掌握任命经理、拥有重大投资、合并收购等一系列重大事务的控制权。
但从我国股份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看,一方面当控股股东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具有绝对控制地位时,公司多数董事实际上听命于股东,甚至会做出有损于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另一方面,当出现内部人控制的情况时,公司主要控制权掌握在经理阶层手中,公司董事则受制于公司经理层而不能有效地代表全体所有者的利益。
因如此,在国内,人们有理由怀疑董事究竟能不能为股东利益尽职负责,甚至有人士提出“董事不懂事”的看法。
上市公司董事会的实际情况明显不尽如人意:一方面许多公司的董事长与总经理职位合二为一,另一方面是经营层占据董事会的大多数席位,形成内部董事占据优势的格局,可以说,董事会实际上很大程度掌握在内部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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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摘要:2001年,独立董事制度曾被作为“救济”中小股东利益、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一剂灵丹妙药引入中国的资本市场。
但目前,该制度实施十余年来,仍存在诸多的问题,尤其是在其最核心的“独立性”方面也未能完全实现该制度推行的良好初衷。
本文主要论述了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实施的现状以及目前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缺陷及障碍,进而探讨了如何有效地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让“独立且懂事”的独立董事尽职尽责,从而进一步提升我国法人治理的整体水平,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完善和成熟。
关键词:独立董事独立性实施现状改进建议一、独立董事制度的渊源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的义务,尤其是要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由于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没有个人的和经济利益上的联系,所以,他们能够较为独立地做出决策上的判断和公正地监督管理层。
因此,独立董事的“独立性”重点体现在其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制度最早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1940年美国颁布的《投资公司法》是其产生的标志。
该法规定,投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应该有不少于40%的独立人士。
其制度设计目的也在于防止控制股东及管理层的内部控制,损害公司整体利益。
70年代“水门事件”以后,许多著名公司的董事卷入行贿丑闻,公众对公司管理层的不信任感加剧,纷纷要求改革公司治理结构。
1976年美国证监会批准了一条新独立董事的法例,要求国内每家上市公司在不迟于1978年6月30日以前设立并维持一个专门的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
由此独立董事制度逐步发展成为英美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公司法》确定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
看似双层制,实与双层制不同。
原因在于,监事会与董事会均为平行的机构,同时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既不握有重大决策权,也无董事任免权。
由于在制定《公司法》时,立法者没有把独立董事制度考虑进去,也就不会为独立董事预留法定监督权限。
由于先天体制的原因,我国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存在很大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一股独大”对股东大会的操纵;“内部人控制”下董事会成为大股东的代言人以及监事会形同虚设等三个方面。
大股东不仅控制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而且也控制了监事会。
因此,负有监督职能的监事会逐渐丧失了设置之初的职责。
资本市场于是把目光转向了英美独立董事制度,希望能够通过引进这一制度解决上市公司治理中出现的问题。
于是,2001年,中国证监会于颁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该制度中规定:“境内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本指导意见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聘任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在二00二年六月三十日前,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2名独立董事;在二00三年六月三十日前,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此后,国内的上市公司均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实施了独立董事制度。
目前,基本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配置已占到了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基本贯彻、执行了《指导》意见的要求。
二、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国内资本市场也出现了蓬勃发展的局面。
但与此同时,资本市场中诸多深层次的问题也渐渐浮出水面,在这公司法人治理方面,独立董事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来一些问题,在此列举其中比较显著的几点:1、独立董事制度职能设计的不合理性,缺乏科学的法律制度根基由于受日德等大陆法系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设置的影响,在我国引入独立董事制度之初便存在了一个尴尬现象,即是监事会的存在---一个同样被赋予了监督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常设机构。
这是这种职能重叠、不明确现象的存在,使得在实际运作中,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在检查财务情况,监督董事、经理层行为时,缺乏相关的明确且具体的制度来保障其监管力度。
而且由于双重的监督职能的存在,还容易导致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之间互相推诿责任,不愿履行义务的现象发生,最终导致不管是独立董事还是监事会都没有胜任自己的工作,从而损害了公司利益的行为时常发展。
2、“人情董事”和“花瓶独董”现象严重,独立董事难以独立在我国,引进独立董事制度的初衷在于借助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来制约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以确保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但“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却使独立董事难以发挥作用。
大股东往往凭借其对上市公司实质上拥有的绝对控制权,推荐、选举出那些与其有“紧密关系”并且“言听计从”的人担任独立董事,以保证其在决策中的绝对优势,这就产生了大量的“人情董事”。
除此之外,为了提高公司的社会地位,增加公司的公信度度,甚至于更好地搭建、维护公司与相关政府部门的良好关系,上市公司还热衷于聘请高校学者、业界权威以及或与地方政府联系度高的名望的人士担任独立董事,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这部分独立董事仅仅起到了“花瓶”的形象公关作用,而并非履行了监督检查的职能。
因为上述两类独立董事多有自己繁忙的本职工作要做,难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阅读公司文件和参与董事会议,从而丧失了其作为独立董事所应发挥的独立监督检查的职能,违背了设置独立董事的初衷。
2、独立董事的责权利不对等,现有机制不能调动其工作的主观能动性目前,独立董事从上市公司获取的报酬大多为象征性金额,与他们肩负的责任、承担的风险、付出的辛劳极不对等,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他们工作的主观能动性。
而证券市场无论是在全球的哪一个国家都是充满了机会和诱惑的博弈场所,如果仅仅用道德标准来约束独立董事的行为,是不可能充分调动其工作的主观能动性、激发其工作的热情,用以保证他们依法合规、勤勉尽责的。
三、影响独立董事不能充分发挥独立性的主要因素基于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还存在较多的、较为严重的问题。
在此,针对存在的问题,剖析其产生的原因主要如下几点:1、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从根基上影响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我国现有的《公司法》和《证券法》都没有独立的关于独立董事的地位、作用、权利和义务的明确规定。
而且作为目前唯一的最具权威性的《指导意见》也是侧重于指导性,而非法律化强制性规范文件,因而很难从法律上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虽已推行多年的独立董事制度,但从运行整体的情况看,最主要的问题是缺乏强有力度的法律支持。
尽管《指导意见》中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等作了相应的规定,但还有待于用法律法规的形式将这些关键要点加以制度化,从而给独立董事制度以充分的法律保障。
2、我国上市公司先天的“一股独大”现象阻碍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由于我国公司发展的历史原因,形成了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中国有股份占有绝对性比重。
上市公司国家股、国有法人股比重过大,中小股东地位薄弱,大多数的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由大股东直接委派,这就使得董事会的结构不合理,欠缺多元化的力量制衡机制。
同时,“人情董事”和“花瓶董事”的大量存在,致使上市公司在与大股东之间发生不正常的关联交易、侵害中小股东权益等情况下,独立董事不论是从工作程序上还是积极主动性上,都很难阻挡、抵制“一股独大”现象衍生的一系列不利于公司发展的行为存在。
4、独立董事的激励机制不科学导致其不能有效发挥独立性《指导意见》中规定,独立董事可从聘任单位获取报酬,在这种制约情况下,会使独立董事容易产生“谁来发钱,为谁办事”的心理或者顾虑自己报酬的多少,从而谨小慎微,处处迁就、附和经理层的意见,而最终受制于人,丧失其积极主动的工作热情并对其监督检查的职责不作为。
长此以往,独立董事轻则成为了所谓的“花瓶董事”,重则阻碍、损害了公司的良性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此外,据统计,目前我国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领取报酬的额度并不高,大多数仅是象征性的领取平均10万元/年的津贴。
这与独立董事参与、决策公司的每一个决策事项时所付出的辛劳和花费的精力(如审阅议案、各专门委的专题会商讨、异地独立董事的车马费等)是极其不相匹配的。
较低的报酬与较高的付出之间的矛盾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独立董事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再次,绝大多数的上市公司并未建立科学合理的独立董事业绩奖励机制,独立董事不管干多干少、干好干坏,都没有相应的奖惩机制来支撑,此种情况也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独立董事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使他们在其他利益的驱动下,与其肩负的使命渐行渐远,丧失其独立性的设置职能。
4、自身资质的欠缺及协会机构的缺位牵制了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发挥由于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推行的时间尚短,目前我国的独立董事从年龄、管理经验和综合素质等多方面来看都与其实际工作的任职资格存在较大差距。
不难看出,现在很多上市公司为了达到提升品牌的目的,聘请了很多院校的老教授、老经济学家兼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这些独立董事虽然是各自专业领域内的佼佼者,具有无可厚非的权威性,但是,让人不得不对他们在飞速发展社会中的应变能力,甚至于忙于工作奔波的体力上产生担忧。
且大多数的独立董事专长于学术研究,非常欠缺企业管理的实战经验。
同时,国内也缺乏像“会计师协会”、“律师协会”等培养专业化独立董事人才的协会组织,进行独立董事的任职资质审查、后续培训、业务提升等加大独立董事队伍整体业务素养的专门机构。
致使大多数的“花瓶独董”和“人情独董”即使有提升业务、尽职尽责的意愿,也没有可供进修的场所进一步强化业务能力。
此外,我国证监会也未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做出硬性的规定,以至于形成了我国独立董事人才市场的不合理现象。
正是由于以上主客观双重方面的影响,使得独立董事的人才队伍在先天不足的状况下又遭遇主观动能性上的阻碍,从而严重影响了其发挥独立性。
四、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改进建议1、完善和健全相关法律制度首先,应结合《公司法》的修改,将独立董事的作用、权责和义务、任职资格、聘任程序,以及独立董事同监事会的关系界定补充到《公司法》的相关章节中,赋予独立董事相应的法律地位,并作为独立董事制度的法律依据。
如有可能,还应独立出关于独立董事的法律规定,建立一套关于独立董事的专有小法,确保独立董事在实际工作中能有法可依,指导、规范独立董事的实际工作,这是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根本保证和基础。
其次,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指导意见》,甚至于可以出台工作细则等可操作性的指导、规范性文件。
明确独立董事享有的权利、承担的责任、业绩评价的标准,更迭选举的操作流程等,使独立董事有明晰的工作目标,相应的工作条件和合理的工作绩效监督机制。
例如,在相关立法中删除独立董事“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的宗旨,明确独立董事的作用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这一宗旨鲜明的独立董事工作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