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供应商导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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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指示(WI)( PUR )部门
文件履历
新供应商导入管理办法
1 目的
规范供应商导入机制,快速有效地引入新供应商,不断优化供应渠道,提高来料质量,以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所有生产材料的供应商及我司的承运商。
3 定义:
生产材料:构成产品实体的物料;承运商:运输我司物料及产品的国际运营商
4 工作职责
4.1 采购部
4.1.1物源工程师负责新供应商搜索与开发、初评,提出新供应商添加申请;
4.1.2供管工程师负责资料初审, 组织与参与供应商认证, 包括供应商的资料评估和现场审核;
4.1.3物源工程师发起样品评估流程和小批量试用流程;
4.1.4物源工程师负责与供应商签订相关协议与资料,如“质量保证与责任追溯协议”、“保密协
议”、“PCN协议”,等,提供RoHS相关资料;
4.1.5 物源工程师提出SAP供应商主数据维护与采购信息维护,采购部助理维护系统信息。
4.1.6根据评审小组现场审核报告结论提出策略供应商导入需求申请及原因。
4.1.7 制定策略性供应商质量控制计划,组织对策略性供应商的质量控制与管理。
4.2 开发部和/或工艺工程部
4.2.1 参与新供应商的开发,对供应商进行技术支持与沟通。
4.2.2 对新供应商的技术水平进行认证。
4.3 评审小组(由采购,质管,开发部/工艺工程部、计划部组成)。
4.3.1负责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确认供应商是否适合导入,是否需要现场审核。
4.3.2评审小组成员负责对供应商现场从质量水平、交货能力、商务能力、技术能力、综合素质、
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填写并提交现场审核报告。
4.4总经理
审批现场审核报告和策略供应商导入需求申请。
5工作程序
5.1 生产材料供应商导入流程:
5.2 承运商导入及管控流程
承运商的导入及管控参照《承运商导入和管控表》的条列执行。
6质量记录
备注:
一.新增供应商时机
1.新产品、新技术、新项目、新种类物料所需;
2.客户指定供应商;
3.单一供应商备份;
4.现有供应商在质量、服务、交期、价格或产能方面不能满足要求;
5.需要替代已被除名或将要被除名的供应商的;
6.现有供应商不愿意合作或提出终止合作;
7.质量、服务、价格、交期和创新能力较现有供应商有优势。其中价格部分,只要满足:
a)单价比现有价格低5%, 或 b) 整机用量价格累计降幅超过RMB1即可。
二.《策略导入工作计划》遵循原则
1.采购价格不符合要求的,大批量订单分配比例不能超过20%;
2.现场审核质量体系部分不合格,供管需组织相关部门讨论并制定《策略导入工作计划》,必要时加严小批量试用验证条件,如小批量试用不合格,立即冻结采购信息记录,要求供应商限期提供质量问题改善报告,改善后才能再次进行小批量试用,如小批量试用合格,批量订单在一定时期内必须有一定比例的限制,原则上不超过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