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施工及工程付款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⑵计划部对下计价时,应按合同规定预留5%-10%的工程质量缺陷保修金,在计价表中以“负数”反映,财务挂应付帐款并列进成本,退还时间应与业主退还时间同步。
⑶项目验工计价原则上按月进行,对于项目复杂、工队较多按月计价难以实现时,必须按季对施工队办理计价结算。做到完工队伍撤离现场时办完末次计价手续,末次验工计价必须注明“末次计价”字样,并与外部劳务队签订结算协议,让外部施工队注明无任何遗留问题。项目不得将遗留问题移交公司。
三、计价款拨付
1、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计价数拨款,如急需工程用款一次付款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由项目经理直接审批给予支付,超过10000元的,由项目工程、计划、物资、财务部按附表要求签署意见后呈报项目经理审批,根据项目资金情况控制在工程进度90%以内支付工程款。(项目进度款拨付审批单附后)
2、如果财务部门在办理付款过程中,发现已发生往来成本大于计价产值的要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给公司财务部和成本管理部。
⑵变更工程按照上述要求另行单独填制《已完工程数量表》。
⑶临时使用施工队、机械给项目部施工,必须经项目经理和分管施工生产的副经理同意,能以工程数量计价的尽量以工程量计价,难以计量的以台班计算,但必须由调用人和现场主管现场签认;使用施工队工人时,要经分管施工生产的副经理同意,计价时也由调用人和现场主管及时进行签认,以上单据最迟在2日内交计划部或财务部,否则不予计价。
⑵验工计价要按照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列出细目,不得累加,便于核算。
⑶在外部劳务队伍计价中,设计内数量和变更设计数量在外部劳务队伍验工计价时要严格区分,分别编制验工计价单。要严格掌握施工图数量。
⑷中途计价时,工程借款的支付一般不得超过计价总额的85%,其余待工程验交合格后付款达95%后停付,余5%保修金待竣工交付结算一年后,视质量情况按双方合同约定的比例返还,期间出现质量问题所发生的全部修复费用在保修金中扣付。
工程项目验工计价及付款管理规定
为全面执行《总公司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切实推行责任成本管理各项制度,规范在建项目的验工计价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实现公司项目精细管理的目标,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队伍选择及合同签订
1、严格按照公司《外部施工管理办法》的规定选择施工队伍,并对其在信誉、施工能力、施工质量等方面做出评价,对表现好的申请公司列入《合格施工分包方名册》。
5、施工队组织施工的,要完善用工人员登记制度,并根据工种不同办理保险。
6、施工队已签订的施工合同,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内容执行。
二、 验工计价管理
项目部要严格执行公司规定,坚持按进度表对施工队伍进行验工计价,每项工程必须对施工队进行彻底清算,并报公司工程部部审核内审。
(一)、成立验工计价内审领导小组
⑷临时设施完工后,由工程部及时验收工程量,完善签认手续。
⑸外部施工队完成工程数量现场签认将作为一项制度,严格执行,今后凡发现因工程数量施工队现场没有签认,造成施工队与项目部扯皮,追究分管施工的责任。
2、材料、机械台班数量确认
⑴综合单价承包的工队,如由项目供应主材,合同中须附甲供材料价格一览表,并严格按领用材料数量乘以供料价格及时转财务列其成本。
⑷由项目部提供给施工队使用的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的风、水、电等费用,要在计价中及时扣除。
3、验工计价表填制
⑴项目计划部门根据《已完工程计价数量表》编制《验工计价表》,严格采用局集团公司统一制订表格并履行签字手续。计价表一式三份,计划部、财务部、外部劳务队(或内部作业队)各执一份。计价表由双方相关人员签字认可后,由计划部直接将计价表递交到财务部,同时财务部门列帐时应核对开累计价数和质保金,拒绝接受复印件计价表,全部原始计价资料存财务部入帐。
3、物资部转财务的应付材料款单据(包括主材及地材)必须加盖现场试验室的检验合格章并收集对应的材质单和检验报告后,财务部门方能付款。
4、工程竣工,末次计价经过各部门联签并扣除质保金后,由财务部签署意见,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根据具体的情况支付剩余工程款。
5、支付方式,财务部门在支付各项款项时严格按财务规定办理,严禁大额现金支付。
2、施工队上场前要明确单价,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安全合同、,施工合同、安全合同、必须采用公司范本;合同单价应控制在公司给定的指导单价范围内,严格避免工序单价利润分布不平衡。
3、施工队必须交纳履约保证金,项目部不得从计价款中代扣。不签合同、不交纳履约保证金不能上场。
4、项目部主持施工合同谈判,报公司核实批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后才能正式签订。
⑵仅为劳务费用承包的工队,物资部应根据工程部提供的工地用料计划数量(定额)与工队实际库存量进行限额发料,发料数量及时与工程进度校核。避免倒卖材料套取现金的现象发生。
⑶物资部门必须建立材料的各种明细台账,并及时、准确地予以登记;特别是包清工的队伍,要将项目提供的主材和工队自行采购的辅材分开列帐,不得混淆,每周末必须给财务部提供各施工队消耗材料清单,超过限额的材料消耗要在计价总额中扣除。
四、处罚办法
1、不签合同和不计价的施工队,财务部有权拒绝付款,由此造成的停工等后果财务部门不负任何责任。项目经理承担责任,并进行内部通报及经济处罚2000元。
工程部要成立验工计价领导小组。
(二)、验工计价程序
验工计价严格按程序进行,根据各部门主要职责及监控职能实行双控制度。
1、已完工程数量的确认
⑴验工计价一律填制《已完工程数量表》,实行项目领导和业务部门共同确认、签认制度,即:测量队、工程技术员、主管工程师、总工程师、外部施工队伍负责人共同确认后方可计价。
⑷对于已经施工并上报业主但尚未批复的变更设计,项目不得以业主未批复为理由对分包队伍不计价,应采用合理单价按实际完成数量及时计量,避免长时间不计价而引起的经济纠纷。
(三)其他有关规定
⑴项目对下计价实施台帐法管理,计划、工程、财务、物资部门按集团公司责任成本管理体系有关要求建立相关台帐并定期核对。工程与计划部门要定期掌握工程进度,防止超前计价或多计、漏计现象;财务部与计划部要定期核对已计价金额,已拨付工程款额,防止超付款问题发生;材料部门要以限额发料为依据和施工队及时核对材料发生数量和金额,防止工队超领或套取倒卖材料现象,并每周与财务、计划、工程部门核对数量。
⑶项目验工计价原则上按月进行,对于项目复杂、工队较多按月计价难以实现时,必须按季对施工队办理计价结算。做到完工队伍撤离现场时办完末次计价手续,末次验工计价必须注明“末次计价”字样,并与外部劳务队签订结算协议,让外部施工队注明无任何遗留问题。项目不得将遗留问题移交公司。
三、计价款拨付
1、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计价数拨款,如急需工程用款一次付款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由项目经理直接审批给予支付,超过10000元的,由项目工程、计划、物资、财务部按附表要求签署意见后呈报项目经理审批,根据项目资金情况控制在工程进度90%以内支付工程款。(项目进度款拨付审批单附后)
2、如果财务部门在办理付款过程中,发现已发生往来成本大于计价产值的要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给公司财务部和成本管理部。
⑵变更工程按照上述要求另行单独填制《已完工程数量表》。
⑶临时使用施工队、机械给项目部施工,必须经项目经理和分管施工生产的副经理同意,能以工程数量计价的尽量以工程量计价,难以计量的以台班计算,但必须由调用人和现场主管现场签认;使用施工队工人时,要经分管施工生产的副经理同意,计价时也由调用人和现场主管及时进行签认,以上单据最迟在2日内交计划部或财务部,否则不予计价。
⑵验工计价要按照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列出细目,不得累加,便于核算。
⑶在外部劳务队伍计价中,设计内数量和变更设计数量在外部劳务队伍验工计价时要严格区分,分别编制验工计价单。要严格掌握施工图数量。
⑷中途计价时,工程借款的支付一般不得超过计价总额的85%,其余待工程验交合格后付款达95%后停付,余5%保修金待竣工交付结算一年后,视质量情况按双方合同约定的比例返还,期间出现质量问题所发生的全部修复费用在保修金中扣付。
工程项目验工计价及付款管理规定
为全面执行《总公司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切实推行责任成本管理各项制度,规范在建项目的验工计价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实现公司项目精细管理的目标,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队伍选择及合同签订
1、严格按照公司《外部施工管理办法》的规定选择施工队伍,并对其在信誉、施工能力、施工质量等方面做出评价,对表现好的申请公司列入《合格施工分包方名册》。
5、施工队组织施工的,要完善用工人员登记制度,并根据工种不同办理保险。
6、施工队已签订的施工合同,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内容执行。
二、 验工计价管理
项目部要严格执行公司规定,坚持按进度表对施工队伍进行验工计价,每项工程必须对施工队进行彻底清算,并报公司工程部部审核内审。
(一)、成立验工计价内审领导小组
⑷临时设施完工后,由工程部及时验收工程量,完善签认手续。
⑸外部施工队完成工程数量现场签认将作为一项制度,严格执行,今后凡发现因工程数量施工队现场没有签认,造成施工队与项目部扯皮,追究分管施工的责任。
2、材料、机械台班数量确认
⑴综合单价承包的工队,如由项目供应主材,合同中须附甲供材料价格一览表,并严格按领用材料数量乘以供料价格及时转财务列其成本。
⑷由项目部提供给施工队使用的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的风、水、电等费用,要在计价中及时扣除。
3、验工计价表填制
⑴项目计划部门根据《已完工程计价数量表》编制《验工计价表》,严格采用局集团公司统一制订表格并履行签字手续。计价表一式三份,计划部、财务部、外部劳务队(或内部作业队)各执一份。计价表由双方相关人员签字认可后,由计划部直接将计价表递交到财务部,同时财务部门列帐时应核对开累计价数和质保金,拒绝接受复印件计价表,全部原始计价资料存财务部入帐。
3、物资部转财务的应付材料款单据(包括主材及地材)必须加盖现场试验室的检验合格章并收集对应的材质单和检验报告后,财务部门方能付款。
4、工程竣工,末次计价经过各部门联签并扣除质保金后,由财务部签署意见,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根据具体的情况支付剩余工程款。
5、支付方式,财务部门在支付各项款项时严格按财务规定办理,严禁大额现金支付。
2、施工队上场前要明确单价,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安全合同、,施工合同、安全合同、必须采用公司范本;合同单价应控制在公司给定的指导单价范围内,严格避免工序单价利润分布不平衡。
3、施工队必须交纳履约保证金,项目部不得从计价款中代扣。不签合同、不交纳履约保证金不能上场。
4、项目部主持施工合同谈判,报公司核实批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后才能正式签订。
⑵仅为劳务费用承包的工队,物资部应根据工程部提供的工地用料计划数量(定额)与工队实际库存量进行限额发料,发料数量及时与工程进度校核。避免倒卖材料套取现金的现象发生。
⑶物资部门必须建立材料的各种明细台账,并及时、准确地予以登记;特别是包清工的队伍,要将项目提供的主材和工队自行采购的辅材分开列帐,不得混淆,每周末必须给财务部提供各施工队消耗材料清单,超过限额的材料消耗要在计价总额中扣除。
四、处罚办法
1、不签合同和不计价的施工队,财务部有权拒绝付款,由此造成的停工等后果财务部门不负任何责任。项目经理承担责任,并进行内部通报及经济处罚2000元。
工程部要成立验工计价领导小组。
(二)、验工计价程序
验工计价严格按程序进行,根据各部门主要职责及监控职能实行双控制度。
1、已完工程数量的确认
⑴验工计价一律填制《已完工程数量表》,实行项目领导和业务部门共同确认、签认制度,即:测量队、工程技术员、主管工程师、总工程师、外部施工队伍负责人共同确认后方可计价。
⑷对于已经施工并上报业主但尚未批复的变更设计,项目不得以业主未批复为理由对分包队伍不计价,应采用合理单价按实际完成数量及时计量,避免长时间不计价而引起的经济纠纷。
(三)其他有关规定
⑴项目对下计价实施台帐法管理,计划、工程、财务、物资部门按集团公司责任成本管理体系有关要求建立相关台帐并定期核对。工程与计划部门要定期掌握工程进度,防止超前计价或多计、漏计现象;财务部与计划部要定期核对已计价金额,已拨付工程款额,防止超付款问题发生;材料部门要以限额发料为依据和施工队及时核对材料发生数量和金额,防止工队超领或套取倒卖材料现象,并每周与财务、计划、工程部门核对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