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率的基本性质》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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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概率的基本性质

一、教学目标

1、知识与技能:

(1)正确理解事件的包含、并事件、交事件、相等事件,以及互斥事件、对立事件的概念;

(2)概率的几个基本性质:

1)必然事件概率为1,不可能事件概率为0,因此0≤P(A)≤1;

2)当事件A与B互斥时,满足加法公式:P(A∪B)= P(A)+ P(B);

3)若事件A与B为对立事件,则A∪B为必然事件,所以P(A∪B)= P(A)+ P(B)=1,于是有P(A)=1—P(B).

(3)正确理解和事件与积事件,以及互斥事件与对立事件的区别与联系.

2、过程与方法:通过事件的关系、运算与集合的关系、运算进行类比学习,培养

学生的类化与归纳的数学思想。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通过数学活动,了解教学与实际生活的密切联系,感受数

学知识应用于现实世界的具体情境,从而激发学习数学的情趣。

二、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概率的加法公式及其应用,事件的关系与运算。

教学难点:概率的加法公式及其应用,事件的关系与运算,概率的几个基本性质

三、教学过程

(一)创设情境

1. 两个集合之间存在着包含与相等的关系,如{2,4}С{2,3,4,5},{1,3}={3,1}.

另外,集合之间还可以进行交、并、补运算.

2.在掷骰子试验中,可以定义许多事件如:C1={出现1点},C2={出现2点},……

师生共同讨论:观察上例,类比集合与集合的关系、运算,你能发现事件的关系与运算吗?你还记得子集、等集、交集、并集和补集的含义及其符号表示吗?

我们可以把一次试验可能出现的结果看成一个集合,那么必然事件对应全集,随机事件对应子集,不可能事件对应空集,从而可以类比集合的关系与运算,分析事件

之间的关系与运算,使我们对概率有进一步的理解和认识.

二、新知探究

1. 事件的关系与运算

思考:在掷骰子试验中,我们用集合形式定义如下事件:

C1={出现1点},

C2={出现2点},

C3={出现3点},C4={出现4点},

C5={出现5点},C6={出现6点},

D1={出现的点数不大于1},

D2={出现的点数大于4},

D3={出现的点数小于6},

E={出现的点数小于7},

F={出现的点数大于6},

G={出现的点数为偶数},

H={出现的点数为奇数},等等.

你能写出这个试验中出现其它一些事件吗?类比集合与集合的关系,运算,你能发现它们之间的关系和运算吗?

上述事件中哪些是必然事件?哪些是随机事件?哪些是不可能事件?

(1)显然,如果事件C1发生,则事件H一定发生,这时我们说事件H包含事件C1,

记作

H⊇C1.

一般地,对于事件A和B,如果事件A发生时,事件B一定发生,这时称事件B包含事件A(或称事件A包含于事件B)记作B⊇A ( 或A⊆B );

与集合类比,可用如图表示。

不可能事件记作∅,任何事件都包含不可能事件.

(2)如果C1发生,那么事件D1一定发生,反过来也对,这时我们说这两个事件相等,记作C1= D1.

一般地,若B⊇A,且A⊇B,则称事件A与事件B相等,记作A=B.

(3)若某事件发生当且仅当事件A发生或事件B发生,则称此事件为事件A与事件B的并事件(或和事件),记作A∪B(或A+B).

例如,在掷骰子的试验中,事件C1∪C5表示出现1点或5点这个事件,

即C1∪C5={出现1点或5点}.

(4)若某事件发生当且仅当事件A发生且事件B发生,则称此事件为事件A与事件B的交事件(或积事件),记作A∩B(或AB).

例如,在掷骰子的试验中D2∩D3=C4.

(5)若A∩B为不可能事件,即A∩B=φ,那么称事件A与事件B互斥.其含义是:事件A与事件B在任何一次试验中不会同时发生.

例如,上述试验中的事件C1与事件C2互斥,事件G与事件H互斥。

(6)若A∩B为不可能事件,A∪B为必然事件,则称事件A与事件B互为对立事件,其含义是:事件A与事件B有且只有一个发生.

在上述试验中,G H为不可能事件,G H为必然事件,所以G与H互为对立事件。

思考:事件A与事件B的和事件、积事件,分别对应两个集合的并、交,那么事件A与事件B互为对立事件,对应的集合A、B是什么关系?

集合A与集合B互为补集.

思考:若事件A与事件B相互对立,那么事件A与事件B互斥吗?反之,若事件A与

事件B互斥,那么事件A与事件B相互对立吗?

2.概率的几个基本性质

思考1:概率的取值范围是什么?必然事件、不可能事件的概率分别是多少?

0≤P(A)≤1;

必然事件的概率是1.在掷骰子试验中,E={出现的点数小于7},因此P(E)=1.

不可能事件的概率是0. 如在掷骰子试验中,F={出现的点数大于6},因此P(F)=0.

思考2:如果事件A与事件B互斥,则事件A∪B发生的频数与事件A、B发生的频数有什么关系?频率f n(A∪B)与f n(A)、f n(B)有什么关系?进一步得到P(A∪B)与P(A)、P(B)有什么关系?

若事件A与事件B互斥,则A∪B发生的频数等于事件A发生的频数与事件B发生的频数之和,f n(A∪B)= f n(A)+ f n(B),由此得到概率的加法公式:

若事件A与事件B互斥,则P(A∪B)=P(A)+P(B).

思考3:如果事件A与事件B互为对立事件,则P(A∪B)的值为多少?P(A∪B)与P(A)、P(B)有什么关系?由此可得什么结论?

若事件A与事件B互为对立事件,则P(A)+P(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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