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研究《明儒学案》
明儒学案凡例原文及翻译
明儒学案凡例原文及翻译(原创实用版)目录一、明儒学案凡例的原文概述二、明儒学案凡例的翻译解读三、明儒学案凡例的现代意义与启示正文一、明儒学案凡例的原文概述《明儒学案》是我国明代一部重要的儒学研究著作,全名为《明儒学案丛编》,作者是明代著名学者、教育家、思想家王守仁(字伯安)。
全书共收录了明代著名儒者的学案、论述、书信等,旨在总结明代儒学的学术成果和发展趋势。
其中,《明儒学案凡例》是该书的一篇序言性质的篇章,对全书的内容和编纂方法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二、明儒学案凡例的翻译解读《明儒学案凡例》原文较长,这里选取其中一段进行翻译解读:“夫道,天下之公道也;学,天下之公学也。
道无古今,学无中外,皆天下之公器。
儒者,道之干也;儒学,天下之达道也。
干者,所以载之也;达道者,所以行之也。
行道者,自以为道,而天下归焉。
自以为道,非道也;而天下归焉,道亦在其中。
”翻译:道是天下共有的公道,学是天下共有的公学。
道不分古今,学不分中外,都是天下共有的工具。
儒者是道的主干,儒学是天下可达之道。
主干是用来承载的,可达之道是用来实践的。
实践道的人,自认为掌握了道,而天下人都归附于他。
自认为掌握了道,其实并非道;而天下人归附于他,道也在其中。
这段话阐述了道的普遍性和儒学的地位,表达了儒学的核心价值观和追求。
三、明儒学案凡例的现代意义与启示《明儒学案凡例》虽然写于明代,但对于现代社会仍有一定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1.强调道的普遍性。
道是天下共有的公道,不分古今、中外。
这表明人类文明的发展需要共同的价值观和道德准则,我们应该在全球范围内寻求共识,共同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
2.强调儒学的地位。
儒学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强调道德、仁爱、忠诚、孝顺等价值观,这些价值观在现代社会依然具有积极意义。
我们应该继承和发扬儒学的优秀传统,为现代社会的道德建设和文明进步作出贡献。
3.强调实践的重要性。
文章中提到,实践道的人是自认为掌握了道,而天下人都归附于他。
明儒学案序 翻译
明儒学案序翻译摘要:一、引言二、明儒学案的背景与意义三、明儒学案的内容与影响四、明儒学案在现代社会的启示五、结论正文:明儒学案是中国明代哲学思想的重要资料,记录了明代理学家们的学术观点、思想体系和教育实践。
这部学案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不仅对儒学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还为政治、教育、文化等领域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
一、引言《明儒学案》是研究明代儒学的一部重要著作,由清初儒者黄宗羲所编。
该书详细记录了明代著名儒学家的生平、学术观点、思想体系及教育实践,是了解明代儒学思想的重要资料。
二、明儒学案的背景与意义明代是中国儒学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尤其是明代中后期,出现了一批具有鲜明个性和独立思考的儒学大家,如王阳明的“心学”便是其中的代表。
这些儒学家不仅继承了传统儒学的精华,还对儒学进行了创造性发展,提出了许多新的观点和理论。
明儒学案正是记录了这一时期儒学发展的成果,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三、明儒学案的内容与影响明儒学案共收录了明代90 多位儒学家的传记、学术观点、著作目录等资料,展现了明代儒学的丰富多样性。
该书不仅对儒学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还为政治、教育、文化等领域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
如王阳明的“心学”,强调人的主体性,对后世产生了很大影响。
四、明儒学案在现代社会的启示明儒学案中许多儒学家的思想观念在现代社会仍具有启示意义。
例如,强调道德修养、关注社会现实、注重人的主体性等,都是现代社会所需要的。
此外,明儒学案中关于文化传承、教育改革等方面的论述,也为现代社会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五、结论《明儒学案》是一部具有重要历史地位和学术价值的著作,记录了明代儒学的发展历程,为后世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
明儒学案凡例原文及翻译
明儒学案凡例原文及翻译(原创实用版)目录1.明儒学案概述2.明儒学案凡例原文3.明儒学案凡例翻译4.明儒学案的价值和影响正文1.明儒学案概述《明儒学案》是一部系统总结和记述明代传统学术思想发展演变及其流派的学术史著作。
全书一共 62 卷,以王守仁心学发端发展为主线,首篇《师说》提纲挈领全书。
全书一共记载了有明一代 210 位学者。
《明儒学案》开创了史学上的学案体史书体裁,适应了我国封建社会后期学术思想繁荣的需要。
2.明儒学案凡例原文《明儒学案凡例》原文如下:“一、师说:以王守仁心学发端,首篇《师说》提纲挈领全书,分为十八章,包括理气、心性、格致、诚敬、道统、经世、邦国、民本、礼义、法度、仁政、教化、刑罚、农桑、兵革、财赋、选举、职官等,以述其大要。
二、学案:分别列出十七个学案,大致依据时间先后推移次序和学术流派传承关系。
每个学案都有较为固定的结构,拥有案序,传和语录;其中案序为概说该学派之基本情况,诸如该派的主要学术观点,主要代表人物,与其他学派的关系等等,传即是学者传记,语录则为学者的言论和著作。
三、附录:附录包括诸儒杂著、书信、诗文等,以供参考。
”3.明儒学案凡例翻译《明儒学案凡例》的译文如下:“一、师说:以王守仁的心学为起点,首篇《师说》概括了全书的主要内容,分为十八章,涵盖了理气、心性、格致、诚敬、道统、经世、邦国、民本、礼义、法度、仁政、教化、刑罚、农桑、兵革、财赋、选举、职官等重要主题,以揭示其主要观点。
二、学案:分别列出了十七个学案,大致按照时间顺序和学术流派的传承关系进行排列。
每个学案都具有相对固定的结构,包括案序、传和语录;案序概述该学派的基本情况,如主要学术观点、代表人物、与其他学派的关系等;传则是学者的传记,语录包括学者的言论和著作。
三、附录:附录收录了各位儒家的杂著、书信、诗文等,以供读者参考。
”4.明儒学案的价值和影响《明儒学案》的价值在于它系统总结和记述了明代传统学术思想的发展演变及其流派,对于研究明代学术史具有重要意义。
《明儒学案》读后感
《明儒学案》读后感摘要:一、引言二、明儒学案的简介三、明儒学案的核心思想四、明儒学案在当代的启示五、读后感的总结正文:作为一名热衷于探究中国古代哲学的学者,最近我阅读了《明儒学案》,这是一部关于明代儒家思想的经典之作。
通过阅读,我对明代儒家学说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同时也收获了许多关于人生哲学的思考。
在此,我想分享一下我的读后感。
首先,简要介绍一下《明儒学案》。
该书是一部由明代著名哲学家黄宗羲编纂的儒家经典,收录了明代众多儒学家的学术观点和思想。
它不仅是一部儒家思想的集成,也是一部反映明代社会历史背景的重要文献。
在阅读《明儒学案》的过程中,我对其中核心思想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明代儒家学说强调“格物致知”,认为通过对事物的观察和思考,可以达到理解天地万物本质的目的。
这一观点在今天看来,仍然具有很高的实用价值。
在我们日常学习和工作中,通过不断地探究和实践,确实可以增长知识,提高自身素质。
此外,明代儒家还提倡“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观念,这一思想体系在今天仍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进一步说,明儒学案在当代的启示是什么呢?我认为,首先是要坚持弘扬传统文化中的优秀成果。
明代儒家学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我们提供了一种独特的思考方式和世界观。
其次,我们要学会在现实生活中运用古老的智慧。
明代儒家的思想体系强调个人的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这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积极的意义。
最后,我们要学会批判性地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
在继承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结合时代特点,创新发展,使之更好地服务于现代社会。
总之,《明儒学案》这部经典之作,让我对明代儒家学说有了更为全面的了解。
通过阅读,我深刻体会到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同时也为古代哲学家的智慧所折服。
学术思想史的明珠《明儒学案》
学术思想史的明珠《明儒学案》研究生张灵利一、选题目的:《明儒学案》是我国封建社会晚期杰出的启蒙思想家和史学家黄宗羲所著,是我国封建社会中最早、最完备的一部学案体学术思想史著作,它的编撰标志着中国学术史研究“学案体”的确立,在中国学术史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其写作意图在经世致用, 其主要内容是系统总结有明一代学术发展状况,此书思想价值很高, 对清代与近代学术发展有重大影响,因此值得我们阅读。
二、史学家黄宗羲黄宗羲(1610 —1695),字太冲, 号南雷, 又称梨洲先生,浙江余姚人, 是明末清初一位进步思想家与史学家。
其父因东林党狱被阉党迫害而死。
崇祯帝即位,宗羲赴京为父鸣冤,被许为“忠臣孤子”。
清顺治二年(1645)清军南下,弘光政权崩溃,鲁王朱以海监国于绍兴。
他募乡民在余姚举兵抗清,时称“世忠营”。
鲁王政权授以监察御史兼职方之职。
兵败返回故里,课徒授业,著述以终,至死不仕清廷。
黄宗羲为学领域极广,成就宏富,史学造诣尤深。
他身历明清更迭之际,认为“国可灭,史不可灭”。
他论史注重史法,强调征实可信。
所著《明儒学案》,搜罗极广,用力极勤,是中国第一部系统的学术思想史专著。
在哲学上,认为气为本,无气则无理,理为气之理,但又认为“心即气”,“盈天地皆心也”。
在政治上,他深刻批判封建君主专制,提出君为天下之大害,不如无君,主张废除君主“一家之法”,建立万民的“天下之法”。
他还提出以学校为议政机构的设想。
他精于历法、地理、数学以及版本目录之学,并将其所得运用于治史实践、辨析史事真伪、订正史籍得失,多有卓见,影响及于整个清代。
他一生著述大致依史学、经学、地理、律历、数学、诗文杂著为类,多至50余种,近千卷。
著有《明儒学案》、《宋元学案》、《明史案》(迄今未见)、《明文海》、《明夷待访录》、《行朝录》、《今水经》、《大统历推法》、《四明山志》等。
三、著述背景黄宗羲生活在一个“天崩地解”的历史大变革时期, 民族矛盾、阶级矛盾空前激烈, 特别是明朝灭亡后, 有识之士都在总结明亡的教训。
明儒学案-第1章
第1章明儒大家黄宗羲之生平黄宗羲,明末大思想家,在明清鼎革之际,念念不忘旧朝,集合志士,起兵抗清。
后组织“世忠营”结寨自固。
复追随南明鲁王,任左副都御史。
失败后,隐居著书,对清廷荐官力辞不就,坚决不出仕。
黄宗羲学问极博,思想深邃,著作宏富,与顾炎武、王夫之并称明末清初三大思想家(或清初三大儒);与弟黄宗炎、黄宗会号称浙东三黄;与顾炎武、方以智、王夫之、朱舜水并称为“清初五大师”,亦有“中国思想启蒙之父”之誉。
他的父亲黄尊素因弹劾魏忠贤而被削职归籍,不久又下狱被押送京城,后来,受酷刑而死。
在他的父亲被送走之前,父亲命他拜著名学者刘宗周为师,并嘱咐他:“学者不可不通知史事。
”就这样,父亲的教训对他后来的求学道路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
而当时年仅十九岁的黄宗羲袖藏铁锥,孤身赴京为父讼冤。
黄宗羲的祖父为使黄宗羲牢记国恨家仇,还在他进出的门口处写上“尔忘勾践杀尔父乎”八字来激励他。
当时,崇祯即位,阉党失势,黄宗羲在公堂之上出锥击伤主谋,追杀凶手,并在刑部大堂当场锥刺魏忠贤死党许显纯等,明思宗叹称其为“忠臣孤子”,其事迹更是轰动海内外。
黄宗羲归乡后,即更加发愤读书,“愤科举之学锢人,思所以变之。
既,尽发家藏书读之,不足,则钞之同里世学楼钮氏、澹生堂祁氏,南中则千顷堂黄氏、绛云楼钱氏,且建‘续钞堂’于南雷,以承东发(疑系“林”字--笔者按)之绪”(《清史稿》480卷)。
又从学于著名哲学家刘宗周,得蕺山之学。
清军入关后,黄宗羲召集里中子弟数百人组成“世忠营”参加反清战斗,达数年之久。
失败后返乡闭门著述,清廷屡次诏征,皆辞免。
黄宗羲曾自云一生有三变:“初锢之为党人,继指之为游侠,终厕之于儒林,”这正是黄宗羲一生的写照。
黄宗羲多才博学,于经史百家及天文、算术、乐律以及释、道无不研究。
尤其在史学上成就很大。
清政府撰修《明史》,“史局大议必咨之”(《清史稿》480卷)。
而在哲学和政治思想方面,更是一位从“民本”的立场来抨击君主专制制度者,真堪称是中国思想启蒙第一人。
《明儒学案》主要内容简介及赏析
《明儒学案》主要内容简介及赏析(最新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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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儒学案
郭齐的《说黄宗羲〈明儒学案〉晚年定本》 (《史学史研究》2003年第2期)对三种不同 版本系统考虑,通过郑、贾二本次序、案题、 内容等方面详细比较,证明贾本为晚年定本, 即善本。其中,郭齐先生对不同版本的内容 进行比较,用力颇多,论证也极为严格,从 目前的条件来看,其证明贾本为善本应该无 误。
目前学界普遍认同莫本是郑本和贾本的折中本,而对郑本 和贾本哪一个是善本认识还不一致。日本学者山井湧认为 “郑本所依据的确是黄宗羲的原本,就此而言,最可信赖 的是郑本而不是其他。”但同时也承认,“贾本至少具有 ‘尊朱’的色彩”[2]482-488,并由此推测四库馆臣选用贾 本正是看重贾本的“尊朱”色彩。张如安对其底本加以补 考,澄清了一段疑案。张如安认为:“贾本最初来自黄氏 家缮本,郑本源于原稿本,其底本内容实质上是一致的, 并非如《汇考》所说仇氏所得乃另一经过改窜的钞本。但 梓行后贾郑本面貌之所以大有不同,实因贾本所据家缮本 经过了仇兆鳌的改窜。黄千人柬卢配京诗的发现,终于揭 出了黄宗羲甫上学生仇兆鳌改窜《明儒学案》的事实,使 得这部伟著在最初的刊刻流传过程中的一段疑案大白,令 人欣喜”
《明儒学案》编成于康熙十五年,最初以抄本的形式在一定范围内流传。 除各家刊刻之底本外,如汤潜庵、陈介眉(二人皆卒于康熙二十六年)、 仇沧柱、莫晋家等,都曾拥有或读到过该书抄本。最早将该书付梓的是安 阳许酉山,但只刻了数卷,即中止了此举。(许氏康熙十五年识宗羲,卒 于康熙三十年正月。) 继许氏之后的是甬上万贞一,但也只刻了全书的约三分之一,便于康熙三 十年半途而废。此刻剩余部分后来由慈溪郑性于乾隆四年续完,是为郑本 或二老阁本。
就在万刻终止的当年春天,故城贾润、贾朴父子也开始刊刻此书,并 于康熙三十二年完成,是为贾本或紫筠斋本。(雍正十三年,贾朴子 念祖曾据原版重印。)乾隆年间,贾本抄入《四库全书》。 郑、贾二本在次序、案题、内容上都有较大差别,从而形成了《学案》 的两个不同版本系统。
《明儒学案》义理的解析
《明儒学案》义理的解析由哲学的视域探讨梨洲思想必由《明儒学案》始,不只两篇序都是八十岁以后的作品,展示他成熟时期的思想,而且由篇首的《师说》以及压卷的《蕺山学案》,可以看到梨洲以及蕺山思想的论旨、特质和渊源之所自。
其序曰:盈天地皆心也,变化不测,不能不万殊。
心无本体,工夫所至,即其本体,故穷理者,穷此心之万殊,非穷万物之万殊也。
是以古之君子,宁凿五丁之间道,不假邯郸之野马,故其途亦不得不殊!奈何今之君子,必欲出于一途,使美厥灵根者,化为焦芽绝港。
夫先儒之语录,人人不同,只是印我之心体,变动不居,若执定成局,终是受用不得。
此无他,修德而后可讲学。
今讲学而不修德,又何怪其举一而废百乎!……羲幼遭家难,先师蕺山先生视羲如子,扶危定倾,日闻绪言,小子矍矍,梦奠之后,始从遗书得其宗旨,而同门之友多归忠节。
岁己酉,毗陵郓仲昇来越,著《刘子节要》。
仲昇,先师之高第弟子也。
书成,羲送之江干,仲昇执手丁宁曰:“今日知先师之学者,惟吾与子两人,议论不容不归一,惟于先师言意所在,宜稍为通融。
”羲曰:“先师所以异于诸儒者,正在于意,岂可不为发明!”仲昇欲羲叙其《节要》,羲终不敢。
是则仲昇于殊途百虑之学,尚有成局之未化也。
羲为《明儒学案》,上下诸先生,深浅各得,醇疵互见,要皆功力所至,竭其心之万殊者,而后成家,未尝以懵懂精神冒人糟粕。
于是为之分源别派,使其宗旨历然,由是而之焉,固圣人之耳目也。
间有发明,一本之所在(《梨洲史集》记为“一本之先师”),非敢有所增损其间。
此犹中衢之罇,后人但持瓦瓯椫杓,随意取之,无有不满腹者矣。
此序乃梨洲八十三岁时口授儿子百家写成,可谓其晚年定论无疑。
由此序可见梨洲心学为圣学之一支,继承蕺山对阳明心学的修正。
“心学”一词不可径译为西方哲学的“idealism”一词。
明代心学始于陈白沙之心贵自得,盛于王阳明之回归本心致良知,排击朱子以理在外[物],格物致知,先知后行,知行打成两橛,不免支离之患。
明儒学案(序跋及师说)黄宗羲
明儒学案(序跋及师说)黄宗羲明儒学案(《师说》以前)(清)黄宗羲⽬录关于《明儒学案》作者简介前⾔及原序前⾔郑性序黄千秋跋冯全垓跋于准序仇兆鳌序明儒学案序黄梨洲先⽣原序贾润序贾朴跋贾念祖跋莫晋序《明儒学案》发凡师说下⼀页关于《明儒学案》我国第⼀部完整的学术史著作——《明儒学案》《明儒学案》是⼀部系统总结和记述明代学术思想发展演变及其流派的学术史著作。
明清之际著名的思想家和史学家黄宗羲(1610—1695年)撰。
黄宗羲是清代浙东学派的创始⼈,对清代史学的发展有重要影响。
章学诚赞誉“梨洲黄⽒,出蕺⼭刘⽒之门,⽽开万⽒弟兄经史之学”。
并指出黄宗羲在学术上上承明代学者王守仁、刘宗周,下启清初史家万斯⼤、万斯同,为清代浙东史学开⼭。
《明儒学案》是黄宗羲的代表作之⼀,成书于康熙⼗五年(1676年)。
该书62卷,⾸列《师说》⼀篇,作为全书总纲;以下略按时代先后和学术流别列出17个学案,总叙明代学者210多⼈,每个学案前⾯为案序,略述该学派师承渊源、主要代表⼈物、学术宗旨等内容;其次是学者⼩传,⾸列学派创始⼈作为案主,然后按照师承或地域胪列本派学者个案;⼩传之后摘录传主的主要学术著作或⾔论之精华,编成《语录》,间或撰有案语加以评论,⼒求全⾯客观地反映出每个学案的学术风貌。
《明儒学案》以王守仁⼼学发展演变为主线,全⾯系统地反映出明代学术发展的全貌。
明代前期,朝廷⼤⼒提倡程朱理学。
但是,随着明代中期各种社会⽭盾不断激化,维护传统伦理纲常的理学思想已经不能适应社会需要,逐渐趋于保守和沉寂。
与此同时,⼀些有识之⼠不满于思想界的僵局,开始脱离正宗理学的束缚,酝酿着新的学术思想。
到明代中叶,王守仁建⽴起⼼学理论体系,取代程朱理学成为思想界的主流。
后来⼼学体系逐渐分化,产⽣了不同的流派。
黄宗羲著《明儒学案》,准确地把握了明代⼼学酝酿、形成、繁荣和分化的轨迹,揭⽰出明代学术发展的主线。
他说:“有明学术,⽩沙开其端,⾄姚江⽽始⼤明。
明儒学案凡例原文及翻译
明儒学案凡例原文及翻译
摘要:
一、明儒学案简介
二、明儒学案凡例原文解析
三、明儒学案翻译及其现代意义
四、总结
正文:
【一、明儒学案简介】
明儒学案是一部关于明代儒家学者的传记汇编,由明代学者黄宗羲发起编撰,共收录了642位儒学家的传记。
这部著作旨在传承和发扬儒家学说,尤其在明代的背景下,明儒学案反映了儒家学者在面对社会变革时的坚守与创新。
【二、明儒学案凡例原文解析】
明儒学案中的“凡例”是对整部书籍编写规则的概述。
黄宗羲在编撰明儒学案时,遵循了一定的体例。
首先,他按照儒家学派和地域进行分类,使读者能够清晰地了解各个学派之间的关系和演变。
其次,他详细记载了每位儒学家的生平事迹、学术观点和著作,以便后人学习和研究。
此外,黄宗羲还对一些重要概念和观点进行了阐述,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儒家学说。
【三、明儒学案翻译及其现代意义】
明儒学案不仅是一部历史文献,更是一部具有现实意义的儒家经典。
将其翻译成现代汉语,有助于普及儒家文化,让更多人了解明代儒学家的思想。
例如,明儒学案中强调的“仁爱”、“忠诚”、“礼义”等价值观,对于构建和谐社
会和培养道德品质具有积极意义。
此外,明儒学案中的许多观点也可为现代教育、政治、伦理等领域提供借鉴。
【四、总结】
明儒学案是一部具有重要历史地位和现实意义的儒家经典。
通过解析其凡例原文,我们可以了解到明代儒家学者的学术传承和思想特点。
将明儒学案翻译成现代汉语,有助于传承和发扬儒家文化,为现代社会提供道德和智慧的支持。
梁启超 明儒学案
梁启超明儒学案
梁启超是中国近代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和教育家,他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反思和重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其中,他对明儒学的研究和思考颇具代表性。
明儒学是指明代的儒家学说,梁启超在研究明儒学的过程中,对其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批判。
他认为,明代儒学在某种程度上与宋明理学相脱离,注重实践和现实问题的解决。
在他看来,明儒学强调理学的实证性和应用性,强调思辨与实践的结合,这与传统理学有所不同。
梁启超对明儒学的研究具有创新性和开拓性。
他认为,明儒学的价值不仅在于传承和继承,更在于其对于现实问题的解决和社会进步的推动。
他强调明儒学的实用性,主张将古代思想与现代社会相结合,以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变革。
梁启超还提出了明儒学的改革方向和内容。
他主张明儒学应该注重实践和应用,强调实证主义的研究方法,以促进儒家学说的现代化和社会的发展。
他强调儒家学说的社会功能,主张将儒家思想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以推动社会的进步和民众的福祉。
梁启超在明儒学的研究中,对传统儒家学说进行了批判性的反思和重构。
他试图摆脱传统学说的束缚,将儒家学说与现代社会相结合,以
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变革。
他的思想对于中国近代思想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于儒家学说的现代化和中国社会的变革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总的来说,梁启超对明儒学的研究和思考体现了他对传统文化的深入思考和积极探索,也为中国近代社会的变革和进步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
他的研究成果为今人所重视,并对当代儒学的发展产生影响,成为儒家学说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参考。
《儒藏·明儒学案》点校说明
《儒藏·明儒学案》点校说明黄宗羲(1610—1695),字太冲,号南雷,学者称梨洲先生,浙江余姚人。
其父黄尊素为东林名士,天启间因弹劾宦官魏忠贤下狱,死狱中。
崇祯初,宦党失势,十九岁的黄宗羲入京为父讼冤,在对簿公堂时手锥宦党许显纯等,朝野震惊。
由是声名渐显,为复社重要成员之一。
清军南下,宗羲回到浙江,召募义兵,率乡人组成“黄氏世忠营”,进行反清武装斗争。
失败后被悬赏缉捕,被迫亡命海上。
明亡后始还乡,隐居山林,多次拒绝清廷的征召。
恢复刘宗周创立的证人书院,讲学其中,并多次到各地授徒论学。
宗羲一生除赴南明行在短暂地担任过左副都御史一职外,主要从事著书讲学。
他学识渊博,对经学、史学、天文、历法、术数、文学等都有很深的研究。
主要著述除《明儒学案》而外,尚有《宋元学案》、《明夷待访录》、《易学象数论》、《孟子师说》、《明文海》、《明文案》及诗文集等。
其史学主张对浙东学者影响很大,《易》学著作在清代《易》学中也占有一席之地。
但黄宗羲主要以思想史研究见长,他本人也是一个思想家。
黄宗羲的思想深受其师刘宗周的影响,但又绝不囿于一家之说,而是博采众说,融会贯通,又推衍发挥,心得独到。
同其它许多心学家一样,本体——功夫论是黄宗羲哲学思想的基本框架。
在本体论上,黄宗羲是彻底的气一元论者。
在他看来,宇宙万物尽管千差万别,但都统一于气。
存在本身,不过是气的运动变化。
气的运行变化所体现出来的规律即是理。
人本身也是气,人心也是气,只不过是一种虚灵知觉之气,即所谓“知气”。
心的知觉运动也就是“知气”的流行运转,其间所体现出来的条理即是性。
这样,理、心、性诸范畴在气的基础上统一起来了。
另一方面,由于宇宙万物只有对于人才有意义,是主体意识的对象化,因此在这个意义上,世界统一于气也就是世界统一于心。
这就是黄宗羲“盈天地皆心”的本体论。
气或者说心的基本存在状态是“一本万殊”。
实体气是一本,而春夏秋冬四季的推移是万殊。
“知气”心是一本,而喜怒哀乐交替变化是万殊。
《明儒学案》研究中国思想学术史的理论与方法
摘要:黄宗羲的《明儒学案》使中国传统思想学术史中最成熟的作品,叙述明代儒学由理学向心学的发展演变,突出学派的传承,及思想家的学说宗旨。
进而对中国传统思想学术的研究对象和方法等基本理论进行了探索,为思想学术史研究建立坚实的基础,并保留了大量珍贵的史料,对后世的历史和哲学研究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关键词:《明儒学案》黄宗羲思想学术史黄宗羲(1610—1695),字太冲,号南雷,又称梨洲先生,浙江余姚人。
所著《明儒学案》对中国学术史研究的内容、方法等重要问题进行了初步探索,他关于中国思想学术史研究理论与方法的认识,在中国思想学术研究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黄宗羲的思想学术史研究理论思想学术史的研究在中国有悠久的传统。
明清之际以前,出现了《庄子·天下篇》、《荀子·非十二子》、《韩非子·显学》、《吕氏春秋·不二》、《论六家要旨》、《伊洛渊源录》等论著与资料汇编。
其中《庄子·天下篇》就从“道”的分裂来看待学术的发展。
它认为远古时期,并无百家之学,只是到了天下大乱的时候,贤圣不明,道德不一,才有“天下多得一察焉以自好”、“道术将为天下裂”的现象出现。
西汉时期,司马谈《论六家要旨》也明确指出:“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途”,阴阳、儒、墨、名、法、道德诸种学术,都有共同的目标,只不过出发点不同,理论的深浅有别。
《天下篇》和《论六家要旨》评判当时的各种学术,都是以见道的高下远近为根据。
黄宗羲著《明儒学案》,也认为学术史研究就是要全面反映各种学术体现“道”的曲折过程。
他说,“学术之不同,正以见道体之无尽”,并举大海与江淮河汉以及泾渭诸水的关系加以说明:“夫道犹海也,江、淮、河、汉以至泾渭蹄踯,莫不昼夜曲折以趋之,其各自为水者,至于海而为一水矣”[1](《明儒学案·序》,P7)。
江淮河汉各支水流虽然各有曲折,但都归趋于海,是海水的组成部分。
学术也是如此,虽然各家各派有所不同,但都是道的体现。
明儒学案原文及翻译
明儒学案原文及翻译明儒学案原文:明儒学案,即明朝时期关于儒学的一个重要文献。
该案分为五篇,内容涉及对于儒学的理论和实践的探讨,提出了几个重要观点。
明儒学案第一篇主要讨论了经义学和史书学的关系。
文中认为,经义学是儒学的核心,应该以《五经》为基础,通过解读经典来传承儒学的道统。
而史书学则是经典的注释和补充,可以更好地理解经典内涵。
明儒学案第二篇则探讨了儒家的修身治国思想。
文章指出,儒家强调修身养性,通过个人的自我完善来达到治理国家的目的。
并且,儒家认为,君王应以身作则,成为道德的楷模,以便能够带领国家走向和平和繁荣。
明儒学案第三篇讨论了儒学与其他学派的关系。
文中认为,儒学应该与道家、墨家等学派进行对话和交流,吸收其他学派的优点,以丰富和发展自己的学说。
明儒学案第四篇则强调了实践的重要性。
文章认为,学术研究和实践应该相结合,只有通过实践,才能真正体悟儒家的理念,并将其应用于社会实践中。
最后,明儒学案第五篇提出了文化繁荣的重要性。
文章认为,只有在一个文化繁荣的环境中,儒学才能得到广泛传播和发展。
因此,君王和士人应该共同努力,推动社会文化的繁荣,以促进儒学的发展。
明儒学案翻译:The Ming Confucian Case, also known as the Ming Confucian Examination, is an important document regarding Confucianism during the Ming Dynasty. The case is divided into five sections and discusses both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Confucianism, presenting several key viewpoints.The first section of the Ming Confucian Case primarily discuss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study of classics and the study of history. It argues that the study of classics, with the Five Classics as its foundation, is the core of Confucianism. By interpreting the classics, the Confucian tradition can be passed down. The study of history serves as a means of interpreting and supplementing the classics, providing a better understanding of their essence.The second section explores Confucian thoughts on personal cultivation and governance. It emphasizes the importance of self-cultivation and character development, as individuals strive for self-improvement to effectively govern a country. Additionally, it advocates for rulers to lead by example and serve as moral role models, guiding the nation towards peace and prosperity.The third section discuss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onfucianism and other schools of thought. It suggests that Confucianism should engage in dialogue and exchange with Daoism, Mohism, and other schools, absorbing their strengths to enrich and evolve its owndoctrines.The fourth section emphasizes the importance of practice. It argues that academic research should be combined with practical application. Only through practice can one truly comprehend Confucian ideals and apply them to social contexts.Finally, the fifth section highlights the importance of cultural prosperity. It asserts that Confucianism can only flourish in a culturally thriving environment. Therefore, rulers and intellectuals should collaborate to promote cultural prosperity, thereby facilitating the development of Confucianism.。
明儒学案凡例原文及翻译
明儒学案凡例原文及翻译
摘要:
一、《明儒学案》概述
1.成书背景
2.涵盖时间
3.内容特点
二、《明儒学案》的体例
1.八大学案分类
2.各类人物编排顺序
三、“圣学”与“儒林”的重要性
1.“圣学”为道问学之宗
2.“儒林”为尊德性之地
3.二者的关系与作用
四、其他学案类别的价值
1.各随其才,各适其用
2.一代之英华
正文:
《明儒学案》是一部关于明朝一代学术的著作。
从成祖永乐年间开始,到神宗万历年间结束,涵盖了三百年的历史,详细记录了各位儒者的学说,没有比这更详尽的了。
我曾经通读全书,深感明朝学术的繁荣,因此选取其中的要点,以便广泛传播。
关于《明儒学案》的编写体例,共有八项:一是“圣学”,二是“儒林”,三是“文苑”,四是“名臣”,五是“循吏”,六是“儒将”,七是“忠义”,八是“隐逸”。
各类人物,依序排列。
明朝儒者的学说,若要寻求其精华,莫过于“圣学”和“儒林”。
然而,“圣学”是学问的宗旨,“儒林”是品德的基石。
二者相辅相成,不可或缺。
至于其他各篇,则是各人依据自己的才华,各得其所,也是一代人的才华展示。
在《明儒学案》中,我们可以看到各种不同类型的儒者,他们各有所长,各展其才,共同构成了明朝学术的多元风貌。
总之,《明儒学案》是一部详尽地记录了明朝一代学术的著作。
明儒学案凡例原文及翻译
明儒学案凡例原文及翻译《明儒学案凡例》是明代儒学家顾炎武所著的一部儒家经典评论著作,全书共分为四卷,包含了对《四书》和《五经》等经典著作的注释和解释。
以下是《明儒学案凡例》的原文及翻译:原文:凡例者,言凡所以例也。
人之学者,必有所据而为法,有所依而为则。
若依于心,则心之所欲,皆为则矣;若依于事,则事之所宜,皆为则矣。
心之所欲,皆为则矣,则无所不为;事之所宜,皆为则矣,则无所不宜。
心之所欲,皆为则矣,则无所不为;事之所宜,皆为则矣,则无所不宜。
故曰,凡有所欲,则有所为;凡有所宜,则有所则。
则者,法也。
心之所欲,皆为则矣,则无所不为;事之所宜,皆为则矣,则无所不宜。
故曰,凡有所欲,则有所为;凡有所宜,则有所则。
则者,法也。
翻译:《明儒学案凡例》中的“凡例”一词,意指一切事物的规范和范例。
人类的学问,必然有所依据而成为法则,有所依托而形成准则。
如果依据个人的心意,那么个人欲望的一切都成为准则;如果依据客观事物,那么事物的适宜之处都成为准则。
个人欲望的一切都成为准则,那么就没有什么不能为;事物的适宜之处都成为准则,那么就没有什么不合适的。
个人欲望的一切都成为准则,那么就没有什么不能为;事物的适宜之处都成为准则,那么就没有什么不合适的。
因此说,凡是有所欲,则有所行为;凡是有所适宜,则有所规范。
规范即是法则。
个人欲望的一切都成为准则,那么就没有什么不能为;事物的适宜之处都成为准则,那么就没有什么不合适的。
因此说,凡是有所欲,则有所行为;凡是有所适宜,则有所规范。
规范即是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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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学研究《明儒学案》
《明儒学案》,清黄宗羲著,是一部论述明代学术思想史的专著。
在此之前,明代周汝登和明清之际的孙奇逢分别著有《圣学宗传》和《理学宗传》两书,评述明代儒学。
而黄宗羲认为这两书都写得“疏略”,故另撰《明儒学案》。
《明儒学案》凡六十二卷,据明儒各家治学宗旨分类,共列祟仁、白沙、河东、三原、姚江、浙中王门、江右王门、南中王门、楚中王门、北方王门、粤闽王门、止修、泰州、扩泉、诸儒、东林、蕺山十七个学案。
每案先列小序,介绍所述学案的源流、要旨及其特点;次为该案的主要学者小传,论其生平、思想、重要著作等;最后摘录他们的文集、语录,用以反映各案学者的基本学术状况,黄宗羲自加按语,就其长短得失进行评价,既表明了作者本人的思想观点,也便于读者阅读了解。
此外,书中还前列“师说”,后设附案,分别介绍作者认为有别于各案人物的有关学者的情况。
全书总共评述了有明一代两百余名重要学者的学术活动及其学术思想。
黄宗羲治学反对“倚门傍户,依样葫芦”,而主张独立研究,各抒己见。
故书中对明儒的“一偏之见”、“相反之论”都很重视,并以此作为设立学案的根据(《凡例》)。
对各家思想、宗旨的独到之处和超人之见,作者多一一列出,予以评论,很有学术价值。
黄宗羲之学深受王阳明的影响,他对明代理学评价甚高,认为“有明文章事功,皆不及前代,独于理学,前代之所不及也”(《凡例》)。
书中推祟王学,而对持程朱之说的学者,则往往“阴致微词”,存在着明显的门户之见。
《四库全书总目》对其偏颇之处论列颇详。
另外,本书未为李贽立案,也反映了作者识见欠妥之处。
《明儒学案》前有乾隆四年(1739)的慈溪郑性刻本、《四库全书》本,以后的《四部备要》和《国学基本丛书》都收录此书。
1985年中华书局出版点校本,精装两册,后附人名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