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业务管理作业指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指引概况
2.工作流程
3.1. 合同新签
2.1.1.审批权责如下:
1)5年(含)以下的合同由城市公司总经理审批;5年以上10年(含)以下的合同由区域分管领导审批;10年以上20年以下,以及20年以上的合同由XXXX总经理审批。
2)签约价格原则上不得低于公司批准的基准租金价格,特殊情况需给予一定折扣的:合同单价高于或等于基准价9.5折,由招商运营部分管领导审批;合同单价低于基准单价9.5折但高于或等于9折,由城市公司总经理审批,具体折扣权限参见《XXXX 租赁策略》;大客户优惠政策执行一事一议。
3)受营改增影响,原则上不得给予免租,特殊情况需予以免租的,须根据公司相关制
度及权责要求上报审批。
2.1.2.招商运营部根据与客户谈妥的求租信息(出租面积、租金价格、租期、免租期等)
后生成合同(合同不体现免租期),由招商运营部与客户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并要求客户按约定缴纳租赁保证金和相应租金后,由财务部核对金额并开具收据/发票、由法务、招商运营部分管领导和财务总监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则可生成有效租赁合同。
2.1.
3.租赁保证金与租金的缴纳说明
3.1.3.1 租赁保证金:至少需缴纳相当于租期内最后一年的三个月租金金额。
3.1.3.2 租金:每次需至少缴纳六个月租金金额。
如租期低于6个月,或客户提出不同于上述的付款方式,经城市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实施。
2.2.合同更名
2.2.1.合同签订后,原则上不得进行更名,由于公司经营等情况需要变更的,需提供变更
情况说明,并提供以下对应情况的相关材料,再进行更名审批:
①个人变更为公司;
②公司依法更名(需提供有效的相关工商登记证明及相关文件);
③公司变更关联公司(需提供有效的相关工商登记证明及相关文件)。
以上由招商运营部同客户签订名称变更的《个人更名审批表》/《公司更名审批表》,且针对公司变更关联公司的,需签署《权利义务转让补充协议》,经招商运营部、财务部、分管领导和城市公司总经理审批,并对相关文件做更名。
2.2.2.如个人/公司交纳相应租金并签约后,中途需更名,则更名手续随即办理,但更名相
关业务需在下一期租赁周期中体现,本期不做更改,且租赁合同不做更改。
2.2.
3.如不同于上述更名情况的,根据权责要求进行审批。
2.3.租金催缴和欠租处理
2.3.1.租金催缴:
①距下一租赁周期前30日,招商运营部对客户进行缴费提醒(可视情况以电话、短信和微信形式进行);
②距下一租赁周期前15日(根据合同约定,提前十五日支付下一期租金),发付款通知函。
③已到合同规定的下一租赁周期起租日如仍未付租金,当日由招商运营部发出催告
函。
若发送催告函后在规定日期内仍未缴纳租金,则按照欠租办法进行处理。
2.3.2.欠租处理:
①欠租半个月及以上的客户,由招商运营部发出律师函;
②欠款一个月的客户,催告后仍未支付租金的,发出解约函;
③若在解约函规定期限内仍未支付租金的,应对其提起诉讼。
2.3.3.在客户发生欠租情况时,招商运营部和财务部应严格执行违约金收取规定,按照合
同约定计算并收缴违约金。特殊情况下,客户申请延期付款的,应要求客户提交《延期付款申请》,由招商运营部初步审核后填写《延期付款审批表》并上报审批。对于欠租一个月以内(含)的,由招商运营部分管领导审批;对于欠租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含)的,由城市公司总经理审批;欠租三个月以上的,根据公司制度及权责规定进行审批。按要求经相关领导审批完成且客户按照合同约定补缴了合同约定的租金的前提下,方可对由于延期付款导致的违约金进行减免。
2.3.4.客户欠付租金时,公司发送的付款通知函、催告函、律师函、解约函等,以EMS特
快专递的方式寄送,并规范填写邮件详情单。租务人员应当及时查收前述文件的回执。客户拒收或因其他原因退回的邮件,应当按照退回时的原样保留,不得擅自拆封。每一客户均应当单独建档,并将前述相关文件一并归档,以作为
2.3.5.将来公司主张权利的依据。如相关文件为当面送达的,则应当尽量由租赁合同约定
的指定联系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正式员工签收,并及时将相关签收文件归档。
2.4.合同续约
2.4.1.合同到期前三个月(按照合同约定),由客户发出续约申请,按新合同签订流程进行
审批。续约租期超过三年的租赁合同原则上应设定租金递增条款(每两年租金递增不低于5%),如因市场情况导致无法递增租金的,招商运营部需注明原因,且需经城市公司总经理审批。
2.4.2.续约合同签订过程参照合同新签流程进行审批。
2.5.退租管理
2.5.1.正常退租
租期届满(或合同约定的非固定期内),客户退租属于正常退租。由客户提前两个月(按照合同约定)发出退租申请,招商运营部和财务部确认无欠租,物业公司确定无欠相
关费用后,到期即可办理退租手续。
①确认退租后,需由招商运营部填写《退租清单》;
②退租清单审批完后,招商运营部将复印件给财务部;
③财务部凭《退租清单》和租赁保证金收据办理实际退租手续,根据审批结果办理租赁保证金返还手续。
2.5.2.非正常退租:
除3.5.1规定的情形之外的退租,均属于非正常退租,包括客户提前解除合同、我方提前解除合同等。发生因客户原因导致非正常退租的,保证金原则上一律不得退还,并由招商运营部发出《挞定租赁保证金的通知》。
非正常退租处理情况如下:
①合同期内提前退租未欠租金的:挞定租赁保证金后,按正常退租流程办理;
②合同期内提前退租仍欠租金的:挞定租赁保证金后,根据所欠租金时间按欠租处理办法3.3.2进行处理;
③合同到期仍欠租金的:若租赁保证金不足以抵扣所欠相关费用的,则启动欠租催缴流程。
3.支持性文件
3.1.《XXXX租赁策略》
4.相关记录
5.1《租赁合同》
5.2《权利义务转让补充协议》
5.3《个人更名审批表》
5.4《公司更名审批表》
5.5《延期付款申请表》
5.6《延期付款审批表》
5.7《退租清单》
5.8《XXXX项目房屋租赁合同会签单》
5.9《XXXX项目租赁客户交房会签单》
5.10 付款通知函
5.11 催告函
5.12 合同解除告知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