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护理文书书写规范(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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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四川省护理文书书写规范(试行)
护理文书书写要求与格式
一、护理记录单 (12)
二、患者转运交接记录单 (12)
三、院前急救记录单 (13)
四、急诊抢救护理记录单 (14)
五、急诊观察护理记录单 (14)
六、手术安全核查表 (15)
七、手术护理记录单 (16)
八、手术清点记录单(16)
九、ICU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单 (17)
十、产程观察记录单 (18)
十一、产科护理记录单 (18)
十二、新生儿护理记录单(产科) (19)
十三、新生儿入院护理评估单(儿科) (19)
十四、新生儿护理记录单(儿科) (20)
十五、儿科入院护理评估单 (20)
十六、儿科护理记录单 (21)
表1护理记录单 (22)
表2患者转运交接记录单 (23)
表3院前急救记录单 (24)
表4急诊抢救护理记录单 (25)
表5急诊观察护理记录单 (26)
表6手术安全核查表 (27)
表7手术护理记录单(一) (28)
表8手术护理记录单(二) (29)
表9手术清点记录单 (30)
表10ICU患者护理记录单(一) (31)
表11ICU患者护理记录单(二) (32)
表12产程观察记录单 (33)
表13分娩记录单 (34)
表14产科护理记录单 (35)
表15新生儿护理记录单(产科) (36)
表16新生儿交接记录单 (37)
表17新生儿入院护理评估单 (38)
表18新生儿护理记录单(一) (39)
表19新生儿护理记录单(二) (40)
表20儿科入院护理评估单 (41)
表21儿科护理记录单(一) (42)
表22儿科护理记录单(二) (43)
附1儿童压疮风险评估表(Braden Q评分法) (44)
附2住院儿童跌倒风险量表 (45)
附3新生儿皮肤风险评估表(NSRAS) (46)
四川省护理文书书写规范(试行)
为规范我省医疗机构护理文书书写行为,提高护理文书书写质量,根据原卫生部2010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医政发〔2010〕11号文)、《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国卫办医发【2017】)8号、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行表格式护理文书的通知》(卫办医政〔2010〕125号文)、原卫生部《2011年医院等级评审标准》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等相关要求,结合当前医疗机构管理要求和医疗护理质量面临的新形势,制定我省《护理文书书写规范》。

一、护理文书书写主要内容与基本要求
(一)书写主要内容
护理文书是医疗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护士记录患者住院期间生命体征、病情观察及各项护理活动等的客观资料,具有法律效力,应严肃认真,妥善保管。

护理文书包括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等。

(二)书写基本要求
1.护理文书书写应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2.护理文书书写应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

计算机打
1
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3.护理文书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4.护理文书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5.护理文书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护士有审查修改下级护士书写护理文书的责任。

6.护理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注册护士签名。

实习护士、试用期护士书写的护理文书,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护士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护士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护理文书。

7.除体温单上患者入、出院时间及分娩时间外,护理文书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8.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护理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

9.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当班护士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并注明抢救完成时间和补记时间。

10.严禁篡改、伪造、隐匿、抢夺、窃取和毁坏病历。

11.电子病历书写要求:
2
(1)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可以使用电子签名进行身份认证,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可靠的电子签名”是指符合《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有关条件的电子签名。

(2)医务人员采用身份标识登录电子病历系统完成书写、审阅、修改等操作并予以确认后,系统应当显示医务人员姓名及完成时间。

(3)电子病历系统应当设置医务人员书写、审阅、修改的权限和时限。

试用期护士、实习护士记录的病历,应当由具有本医疗机构执业资格的上级护士审阅、修改并予确认。

上级护士审阅、修改、确认电子病历内容时,电子病历系统应当进行身份识别、保存历次操作痕迹、标记准确的操作时间和操作人信息。

(4)电子病历系统应当满足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与标准。

严禁篡改、伪造、隐匿、抢夺、窃取和毁坏电子病历。

二、体温单
体温单主要用于记录患者的生命体征及有关情况,分为眉栏、一般项目栏、生命体征绘制栏、特殊项目栏。

(一)眉栏:包括姓名、年龄、性别、科别、床号、入院日期、住院病历号,均使用正楷字体书写。

(二)一般项目栏:包括日期、住院天数、手术后天数等。

1.日期:住院日期首页第1日及跨年度第1日需填写年-
3
月-日(如:2011-01-01)。

每页体温单的第1日及跨月的第1日需填写月-日(如03-26或01-01),其余只填写日期。

(一月不应写为“元月”,而应表述为01-08)。

2.住院天数:自入院当日开始计数,直至出院。

3.手术后天数:自手术次日开始计数,连续书写14天,若在14天内进行第2次手术,则将第1次手术天数作为分母,第2次手术天数作为分子填写。

4.产后天数:自分娩次日开始计数,连续书写14天。

(三)描记栏:包括体温、脉搏描记及呼吸记录区。

1.体温:
(1)40℃-42℃之间的记录:应当用红色笔纵向顶格填写患者入院、转入、手术、分娩、出院、死亡等。

除手术不写具体时间外,其余均按24小时制,精确到分钟
入院时间:入院于x时x分,例如入院于八时四十分。

手术:只写“手术”
转科时间:转入于×时×分(由转入科室填写)。

分娩时间:分娩于×时×分。

出院时间:出院于×时×分。

死亡时间:死亡于×时×分。

(2)体温符号:口温以蓝“●”表示,腋温以蓝“×”表示,肛温以蓝“○”表示。

(3)按实际测量度数,用蓝色笔绘制于体温单35℃-42℃之间,相邻温度用蓝线相连。

(4)体温低于35℃时,为体温不升,应在35℃线以下相应时间纵格内填写“不升”,与前后体温不相连。

4
(5)物理或药物降温30分钟后测量的体温以红圈“○”表示,划在物理降温前温度的同一纵格内,以红虚线与降温前温度相连。

下次体温应与降温前的体温相连。

(6)测体温时,患者不在病房,回病房后应补测,并画在相应时间栏内;如不能补测,则在体温单呼吸栏内注明“外出”;如患者拒测体温,则在呼吸栏内注明“拒测”。

外出、拒测患者的体温、脉搏、呼吸前后不连线。

(7)新入院患者、发热患者(体温低于39℃)、危重患者、手术后患者每日测量4次体温,连续测量3天;高热(体温39℃及以上)或体温不升患者每日测量6次,体温恢复正常后再连续测量3天,体温正常每日测量1-2次。

患者病情变化,随时测量。

(8)人工冬眠(冬眠降温、亚低温治疗)的体温绘制,在35℃线处用蓝笔画一蓝点“●”,并在蓝点处画一向下蓝箭头表示
长度不超过2小格,并与相邻的温度相连。

同。

2.脉搏(1)脉搏符号:以红点“●”表示,相邻的脉搏以红直线相连。

心率用红“○”表示,两次心率之间也用红直线相连。

(2)脉搏与体温重叠时,先划体温符号,再用红色笔在体温符号外划“○””。

(3)脉搏短绌时,心率以红圈表示,相邻的心率用红线相连,有脉搏与心率两曲线之间用红笔斜行划线填满。

(4)使用心脏起搏器的患者,心率应以红“H ”表示,相
×5
邻两次心率用红线相连。

3.呼吸
(1)用红色笔以阿拉伯数字表述每分钟呼吸次数。

(2)如每日记录呼吸2次以上,应当在相应的栏目内上下交错记录,第1次呼吸应当记录在上方。

(3)使用呼吸机患者的呼吸以®表示,在体温单呼吸栏中相应时间内笔画®。

(四)特殊项目栏:包括血压、入量、出量、大便、体重、身高、疼痛等需要观察和记录的内容。

1.血压
(1)记录频次:新入院患者当日应当测量并记录血压,以后根据患者病情及医嘱测量并记录,只写数值,不写单位。

如为下肢血压应当标注。

(2)记录方式:收缩压/舒张压(130/80)。

(3)单位:毫米汞柱(mmHg)。

2.疼痛
根据患者病情,如需记录时,采用以下记录方式:
(1)疼痛符号:疼痛评分以红点“●”表示,将疼痛评分绘制于体温单上,相邻2次疼痛评分之间用红线相连。

(2)重度疼痛处理后复评的疼痛分值记录在护理记录单上,或以红“○”表示,画在镇痛处理前的同一纵格内,并用红虚线相连,下一次疼痛评分与疼痛处理前评分相连。

3.入量
(1)记录频次:应当将前一日24小时总入量记录在相应日期栏内,每隔24小时填写1次。

6
(2)单位:毫升(ml)。

4.出量
(1)记录频次:应当将前一日24小时总出量记录在相应日期栏内,每隔24小时填写1次。

(2)单位:毫升(ml)。

5.大便
(1)记录频次:应当将前1日24小时大便次数记录在相应日期栏内,每隔24小时填写1次。

(2)特殊情况:患者无大便,以“0”表示;灌肠后大便以“E”表示,分子记录大便次数,例:1/E表示灌肠后大便1次;0/E表示灌肠后无排便;11/E表示自行排便1次灌肠后又排便1次;“※”表示大便失禁,“☆”表示人工肛门。

(3)单位:次/日。

6.体重
(1)记录频次:新入院患者当日应当测量体重并记录,住院期间根据患者病情及医嘱测量并记录,一般为每周1次。

(2)特殊情况:入院时或住院期间因病情重或特殊原因不能测量者,可在体重栏内填写“平车”、“轮椅”或“卧床”表示。

(3)单位:公斤(kg)。

7.身高
(1)记录频次:新入院患者当日应当测量身高并记录。

(2)单位:厘米(cm)。

8.空格栏
体温单最后空格栏可根据需要酌情增加观察的内容和项
7
目,如记录药物过敏、引流量等。

(1)药物过敏将有过敏史的药物名称填写在入院当天的相应空格栏内。

(2)引流量应当将前一日24小时总引流量记录在相应日期空格栏内,每隔24小时填写1次。

多根管道记录时应标注清楚。

三、医嘱单
医嘱是指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

医嘱单分为长期医嘱单和临时医嘱单。

(一)医嘱书写要求
1.长期医嘱单包括患者姓名、科别、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页码、起始日期和时间、长期医嘱内容、停止日期和时间、医师签名、执行时间、执行护士签名。

临时医嘱单内容包括医嘱日期、时间、临时医嘱内容、医师签名、执行时间、执行护士签名等。

2.医嘱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应当由医师书写。

医嘱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3.医嘱不得涂改,需要取消时应当由医生下达医嘱。

4.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

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

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当即刻据实补记医嘱。

5.手术、分娩、转科时,应标明“术后医嘱”、“分娩医嘱”、“转科医嘱”。

8
6.临时医嘱单执行者签名栏内必须由执行医嘱护士签名并注明执行时间。

7.长期备用医嘱(prn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即失效。

长期备用医嘱每次执行时应由医师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医嘱内容,护士每次执行后应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执行日期、时间并签名。

8.临时备用医嘱(SOS医嘱):仅在12小时内有效,护士执行后应及时在临时医嘱单上注明执行日期、时间并签名,过期尚未执行则失效。

9.各种药物过敏试验的临时医嘱,护士执行后应将结果记录在该医嘱末端,阳性结果记录为“+”,阴性结果记录为“-”。

(二)医嘱处理要求
1.计算机医嘱处理要求
(1)处理医嘱前首先查对医嘱,如医嘱类别、内容及执行时间等。

药物治疗性医嘱需查对药名、剂量、浓度、方法、时间及医嘱类别等是否准确、完整,确定无误后方可保存执行。

有疑问的医嘱应查询清楚后执行。

(2)医嘱生成后,分别打印各类长期医嘱执行单(如静脉输液医嘱、口服、注射执行单等)。

执行单应由医嘱转录护士与执行护士共同核对并双人签字。

(3)护士按医嘱要求准确执行,然后在医嘱执行单上的“执行栏”内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名。

(4)对易发生过敏性药物的医嘱,在未做皮试前不予执行。

9
(5)停止医嘱时,由医师在长期医嘱单上直接填写停止日期与时间,护士及时注销与其相关的各类治疗单,执行后在相应签名栏内签名。

2.转抄医嘱的要求
(1)医师下达医嘱后,尚需在医嘱联系单上记录,处理医嘱的护士按其提示查找并处理医嘱。

(2)长期治疗性医嘱,如口服药、注射等,将其转抄在医嘱执行单(卡)上,如输液执行单、注射、口服药执行单等。

转抄护士与执行护士共同核对无误后,在医嘱执行单上双人签名。

(3)医师停止长期医嘱或患者出院、转科时,应注销各类执行单及医嘱单,由医嘱处理护士签名。

(4)长期医嘱处理完毕后,在医嘱单相应医嘱前划红勾。

3.医嘱执行单
医嘱执行单是护士执行医嘱时的客观、真实的原始记录。

医嘱执行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科别、住院病历号、床号、页码、医嘱转抄日期和时间、医嘱内容、医嘱停止日期和时间、转抄护士及核对护士签名、医嘱执行日期和时间、执行护士签名等。

使用PDA扫描的,按国家卫计委《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国卫办医发〔2017〕8号)相关要求执行。

四、护理记录单
1.护理记录是护士根据医嘱和病情对患者住院期间护理过程的客观记录。

2.护理记录在书写时应填写科别、姓名、床号、住院10
号。

日期每天只填1次,由首班填写。

如记录时间跨月,则在相应栏填写新日期,跨年应写年月日。

3.护理记录应根据医嘱、护理常规和专科特点记录患者客观的病情变化、实施的护理措施和效果。

4.对新入院患者进行全面评估,若有护理阳性体征、压疮、跌到/坠床风险等安全隐患者应记录预防与处理措施。

5.患者有特殊治疗、特殊检查、特殊用药、输血等应及时记录,病情变化随时记录。

6.手术患者应记录术前准备完成情况(备皮、备血、药物过敏试验、肠道准备、留置胃管等)、麻醉方式、手术名称、患者返回病室时间、麻醉清醒状态、生命体征、疼痛评分、伤口情况、术后体位、引流情况、术后医嘱执行情况等,病情变化随时记录。

2017年11月20日
11
护理文书书写要求与格式
一、护理记录单
(一)书写要求
1.护理记录是护士根据医嘱和病情对患者住院期间护理过程的客观记录。

2.护理记录适用于所有住院患者,特别是病危、病重、病情不稳定需要监护及观察的患者。

3.护理记录应由责任护士或当班护士及时、准确、规范书写。

4.护理记录书写内容包括患者生命体征、病情观察、护理措施及效果等,应与其他病历资料有机结合,相互统一,避免重复和矛盾。

(二)书写格式
护理记录单(见表1)
二、患者转运交接记录单
(一)书写要求
1.患者转运交接记录单是对患者转运前的评估、转运中的病情观察及转运后双方交接过程的客观记录。

2.由转出科室护士填写《患者转运交接记录单》中相关内容。

12
3.重点记录患者转出前的生命体征、意识、转运方式、转运中所需要的仪器、设备、护送人员及运送过程中的病情观察、管路保护及途中安全等。

4.转出和接收科室护士双方交接患者信息、病情、输液、管道、皮肤、伤口敷料、患者就诊病历资料等情况并双方签字确认。

(二)书写格式
患者转运交接记录单(见表2)
三、院前急救记录单
(一)书写要求
1.院前急救记录是院前急救过程的客观记录。

2.由出诊医师和护士共同填写院前急救记录。

3.及时、完整、准确填写表格各项内容,特别是患者基本信息、出诊地址、联系电话和各时间节点,时间精确到分钟。

4.到达现场立即测量患者生命体征、SPO2,观察意识、瞳孔、专科情况等,及时、准确、客观记录。

5.转运途中严密监测患者病情变化并实时记录。

6.与院内交接时再次测量并记录患者生命体征、SPO2、意识、瞳孔、专科等情况。

(二)书写格式
院前急救记录单(见表3)
13
四、急诊抢救护理记录单
(一)书写要求
1.急诊抢救护理记录单是护士根据医嘱或病情对急诊患者院内急救过程的客观记录。

2.记录重点包括:患者生命体征、SPO2、意识、瞳孔、专科、抢救措施等。

记录应及时、准确、客观记录,病情变化随时记录。

3.意识记录为清醒、嗜睡、意识模糊、昏睡、浅昏迷、深昏迷。

瞳孔:大小用mm,对光反射记录为:灵敏、迟钝、消失
4.出入抢救室均需记录生命体征、SPO2、意识、瞳孔及专科等情况。

5.患者出抢救室时,在“病情观察及措施”栏内,记录患者的去向/转归。

6.所有记录均应精确到分钟。

(二)书写格式
急诊抢救护理记录单(见表4)
五、急诊观察护理记录单
(一)书写要求
1.急诊观察护理记录单是护士根据医嘱或病情对患者入住急诊观察室期间护理过程的客观记录。

2.记录重点包括:患者生命体征、SPO2、意识、瞳孔、专科等情况。

记录应及时、准确、客观记录,病情变化随时记14
录。

3.意识记录为清醒、嗜睡、意识模糊、昏睡、浅昏迷、深昏迷。

瞳孔:大小用mm,对光反射记录为:灵敏、迟钝、消失。

4.出入急诊观察室均需记录生命体征、SPO2、意识、瞳孔及专科等情况。

5.患者出观察室时,在“病情观察及措施”栏内,记录患者的去向/转归。

(二)书写格式
急诊观察护理记录单(见表5)
六、手术安全核查表
(一)书写要求
1.手术安全核查表是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客观记录。

2.手术安全核查由手术医师或麻醉医师主持,三方共同执行并逐项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

3.手术安全核查必须按照上述步骤依次进行,每一步核查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不得提前填写表格。

4.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由麻醉医师或手术医师根据情况需要下达医嘱并做好相应记录,由手术室护士与麻醉医师共同核查并记录。

5.住院患者《手术安全核查表》应归入病历中保管,非
15
住院患者《手术安全核查表》由手术室负责保存一年。

(二)书写格式
《手术安全核查表》(见表6)
七、手术护理记录单
(一)书写要求
1.手术护理记录单是护士对患者手术期间护理过程的客观记录。

2.手术护理记录单应由巡回护士书写。

3.手术护理记录包括术前对患者的病情、精神状态、心理状态等的评估、术前用药等;术中体位管理、低体温预防、止血带、电刀的使用、术中的观察巡视;手术结束后的生命体征、气管插管、留置引流管情况、输液、输血总量及与麻醉恢复室或病房的交接等。

4.手术护理记录应根据手术进展情况实时记录。

(二)书写格式
手术护理记录单(见表7、表8)
八、手术清点记录单
(一)书写要求
1.手术清点记录单是对术中用物数量清点的据实记录。

2.手术清点记录单各项内容应由巡回护士根据手术进展情况及时记录,手术结束后,巡回护士与洗手护士共同核对表单内容,确认记录无误后,巡回护士和洗手护士共同签名。

3.手术物品清点时机:手术开始前、关闭体腔前、关闭16
体腔后、缝合皮肤后。

术中需交接班、手术切口涉及两个及以上部位或腔隙,关闭每个部位或腔隙时均应清点,如关闭膈肌、子宫、心包、后腹膜等。

4.患者出室前,巡回护士应将手术无菌包内外的灭菌合格标识以及植入物、高值耗材等物品的合格标识粘贴于表单的指定位置。

(二)书写格式
手术清点记录单(见表9)
九、ICU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单
(一)书写要求
1.危重患者护理记录是护士根据医嘱和病情对病危、病重患者住院期间护理过程的客观记录。

2.密切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及病情变化,根据需要做好记录。

病情变化随时记录,时间精确到分钟。

3.根据患者病情需要进行格拉斯哥、镇痛、镇静、压疮风险、跌倒/坠床风险、导管风险及疼痛评估,病情变化再次评估并记录。

4.置管患者在“观察要点及效果”栏内记录置管部位、置管时间、置管长度或者外露长度。

5.使用呼吸机患者每班记录呼吸机模式及参数,如有调节及时记录,带机和停机时间精确到分钟
(二)书写格式
ICU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单(见表10、表11)
17
十、产程观察记录单
(一)书写要求
1.产程观察记录单是助产士/护士根据医嘱对临产后孕妇在整个产程中的动态观察与护理的客观记录。

2.记录重点包括孕妇生命体征、子宫收缩情况、宫口大小、胎膜情况、检查方式、胎心音变化、胎先露下降情况、羊水情况、体位改变、病情观察及异常情况的处理等。

3.胎心监测:潜伏期1-2小时记录1次,活跃期15-30分钟记录1次,宫口开全后5-10分钟记录1次。

(二)书写格式
1.产程观察记录单(见表12)
2.分娩记录单(见表13)
十一、产科护理记录单
(一)书写要求
1.产科护理记录单是护士根据医嘱和病情对患者住院期间护理过程的客观记录。

2.适用于孕妇保胎、临产前及产后住院期间的观察记录。

3.记录重点内容包括:孕产妇生命体征、出入量、子宫收缩情况、切口情况、阴道出血及特殊用药如缩宫素、硫酸镁、白蛋白等的记录。

4.阴道分娩孕妇临产后转为产程观察护理记录单。

(二)书写格式
产科护理记录单(见表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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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新生儿护理记录单(产科)
(一)书写要求
1.新生儿护理记录单是产科护士根据医嘱对新生儿观察与护理过程的客观记录。

2.新生儿护理记录单重点记录:新生儿体温、呼吸、面色、黄疸、哭声、吸吮力、皮肤情况、脐部情况、喂养方式、大小便等情况,其中大小便记录24小时内的次数。

3.书写频次:出生24小时内一般2小时记录1次,24小时后一般4-6小时记录1次,特殊情况随时记录。

(二)书写格式
1.新生儿护理记录单(见表15)
2.新生儿交接记录单(见表16)
十三、新生儿入院护理评估单(儿科)
(一)书写要求
1.新生儿入院护理评估单是对患儿入院时的一般情况、专科病情及护理风险等的客观记录。

2.由责任护士或当班护士在患儿入院2小时内完成评估并记录。

3.皮肤风险评估由于新生儿的特殊性,对皮肤的风险评估建议采用“新生儿皮肤风险评估表”,总分最高24分,最低6分;皮肤风险评估总分≥13分,建议采取防范措施并记录。

4.护理评估真实、准确,记录完整,无漏项。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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