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doc
一般情况下无证经营怎么处罚
Happiness is a kind of perfume that cannot be poured on others, but oneself does not touch some.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一般情况下无证经营怎么处罚导读:无证经营的行为,工商部门会依法进行取缔,没收相关的经营收入。
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判处非法经营罪等其他罪名。
不构成刑事处罚的,会被判处两万元以下的罚款。
非法经营规模比较大的,则会被判处两万到二十万以内的罚款。
一、一般情况下无证经营怎么处罚?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企业经营的相关规定首先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体户,在正式开业经营前,必须办理营业执照。
领取营业执照后,并不能马上开业,还必须办理以下事项:1.刻章等事项。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至此,一个公司注册完成。
2.办理银行基本户。
公司注册完成后,需要办理银行基本户开户。
基本户是公司资金往来的主要账户,经营活动的日常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都可以通过这个账户来办理。
每个公司只能开一个基本户。
3.记账报税。
完成公司注册后,需先办理税务报到,报到时需提供一名会计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公司成立后一个月起,需要会计每月记账并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工商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doc
工商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第一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I 、虚假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并取得公司登记(一)处罚依据:XXXX年检行为九、公司不按规定接受年检、年检期间隐瞒真实情况和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处罚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公司不按规定接受年检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接受年检;逾期不接受年检的,吊销营业执照。
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企业年检办法》第十九条:企业不按规定接受年检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其限期接受年检。
属于公司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属于分公司的、非法人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企业在责令限期内不接受年检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公告。
自(2)参考标准:XXXX年度检查(XXXX年检。
(2)超过年检期限后年检少于XXXX,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吊销营业执照。
2、属于一个分支:(XXXX年检。
(2)超过年检期限后年检少于XXXX,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吊销营业执照。
3、公司在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参照以下标准处以罚款,并限期改正(XXXX年检行为(一)处罚依据:《企业年检办法》第十九条:企业不按规定接受年检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其限期接受年检。
属于公司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属于分公司的、非法人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企业在责令限期内不接受年检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公告。
自《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合伙企业不按照本办法规定接受年检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接受年检,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接受年检的,吊销营业执照。
无照经营处罚标准
无照经营处罚标准无照经营是指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或者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件,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无照经营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无照经营的认定标准。
1.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擅自从事工商经营活动;2.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件,擅自从事需要许可的经营活动;3.未按照规定缴纳税费,擅自从事纳税经营活动。
二、无照经营处罚的种类。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2.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以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4.吊销营业执照,并处以罚款;5.其他行政处罚。
三、无照经营处罚标准。
1.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擅自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的,一般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至50000元;2.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件,擅自从事需要许可的经营活动的,一般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至50000元;3.未按照规定缴纳税费,擅自从事纳税经营活动的,一般罚款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至30000元。
四、无照经营处罚的执行。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在指定期限内整改;2.责令停业整顿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整顿整改;3.没收违法所得的,应当依法没收违法所得;4.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依法注销企业登记;5.其他行政处罚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无照经营处罚的后果。
1.影响企业信誉,降低经营者社会形象;2.增加经营成本,影响企业经营发展;3.可能面临行政拘留或刑事处罚。
六、避免无照经营的建议。
1.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登记注册,取得相关许可证件;2.及时缴纳税费,遵守纳税规定;3.加强对员工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法律意识。
七、结语。
无照经营是一种违法行为,将受到严厉的行政处罚。
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避免无照经营的风险。
同时,加强员工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共同维护良好的经营环境。
无证经营处罚标准
无证经营处罚标准无证经营是指经营者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进行经营活动的行为,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无证经营可能对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威胁,可能会带来恶性竞争,损害行业内正常经营者的合法利益,给消费者带来潜在危害,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规定,对无证经营者,应依法予以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金,并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一、关于处罚标准1、没收违法所得:指的是无证经营者的非法所得,包括由无证经营活动所获取的回报、收益等。
2、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指的是无证经营者若继续从事无证经营活动,应当受到法律的谴责,并根据犯罪认定,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以免招致更大的损失。
3、处以罚金:指的是无证经营者应当依法处以罚金,罚金标准以当地行政机关规定为准,一般在3万-5万元之间,也可以处以更大的罚金。
4、追究刑事责任:在特定的情况下,可以对无证经营者进行刑事追究,比如无证经营者所涉及的非法所得超过3万元的,或者涉嫌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以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给消费者带来潜在危害的情形,均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无证经营的预防1、行政机关要加强对无证经营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曝光无证经营的行为,并严格依法处罚。
2、社会各界要自觉担负起维护公共利益的责任,发现有关情况要及时举报。
3、企业要积极向行政机关申请所需的审批手续,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同时要自觉参与行业内的竞争,遵守相关经营规范,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4、消费者要警惕无证经营,不能贪图便宜而购买无证经营商品,以免后续出现问题带来潜在的损失。
综上所述,无证经营的预防与处理工作需要行政机关、社会各界和企业共同参与,确保无证经营行为不出现,也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
无证经营处罚标准
无证经营处罚标准无证经营是指没有取得相关行政许可证件,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对于无证经营行为,我国法律法规有明确的规定,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无证经营行为采取了一系列处罚措施,以保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首先,对于无证经营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无证经营者一经发现,相关部门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罚款数额根据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而定,一般情况下,罚款数额不低于人民币一万元,并可以按日加处罚款。
其次,对于严重的无证经营行为,相关部门有权依法予以查封、扣押违法生产经营的设施、设备、材料和产品,并可以予以没收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于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无证经营行为,相关部门可以依法对其生产经营的设施、设备、材料和产品进行查封、扣押,并可以予以没收违法所得。
另外,对于无证经营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相关部门有权依法给予行政拘留、行政罚款等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对于直接责任人员,相关部门可以依法给予行政拘留、行政罚款等处罚。
行政拘留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十五日,行政罚款数额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和危害程度而定,一般情况下,罚款数额不低于人民币五千元。
总之,针对无证经营行为,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一系列的处罚标准,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公平竞争环境。
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对无证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利益。
希望广大市民和企业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从事无证经营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
无证经营处罚标准
无证经营处罚标准无证经营是指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证书的情况下,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为了保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对无证经营的行为给予了一定的处罚力度。
下面,本文将详细介绍无证经营的处罚标准。
其次,我国对无证经营的主要处罚方式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具体处罚方式根据无证经营的情况和性质而定。
对于第一次违法的无证经营行为,可以轻微处罚,可以给予口头警告,并要求停止违法行为。
对于情节较重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无证经营者,可以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罚款金额一般在一万元以下,但不得低于五千元。
对于多次违法的无证经营行为,或者严重违法的无证经营行为,可以处以更高的罚款金额,高达十万元以上,甚至可以依法决定采取强制拆除、查封、扣押等措施。
除了罚款外,对于有违法所得的无证经营者,还可以依法予以没收违法所得,同时可以处以相应的罚款。
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甚至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应当注意的是,对于无证经营行为,不仅可以对个体经营者进行处罚,也可以对其法人单位或者组织进行处罚。
如果是个体经营者的无证经营行为,可以依法对其责任人予以处罚;如果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无证经营行为,可以依法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予以处罚。
除了以上的处罚方式外,还可以采取其他监管措施,如责令停业整顿、限期改正等。
根据情况的不同,还可以综合运用多种处罚措施,以达到整顿市场秩序、保护市场竞争的目的。
总之,无证经营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其处罚标准主要由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来决定。
在实际执法中,要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影响等因素来决定处罚措施和处罚力度,确保处罚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同时,也应加强对无证经营的预防力度,提高对相关经营者的教育和监管,有效遏制无证经营行为的发生。
最新《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全文
最新《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全文最新《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全文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2003年1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0号公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无照经营。
第三条对于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须经许可审批的涉及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等的经营活动,许可审批部门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许可审批。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凭许可审批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核发营业执照。
第四条下列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前款第(一)项、第(五)项规定的行为,公安、国土资源、建设、文化、卫生、质检、环保、新闻出版、药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许可审批部门(以下简称许可审批部门)亦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予以查处。
但是,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五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及时查处其管辖范围内的无照经营行为。
第六条对于已经取得营业执照,但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已经取得的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后未依法重新办理许可审批手续,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无照经营案件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无照经营是指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擅自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的行为。
在我国,无照经营不仅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还可能对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
为了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国对无照经营行为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从无照经营的定义、法律规定、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无照经营的定义无照经营,顾名思义,是指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擅自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的行为。
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企业或者分支机构;2. 未经批准,擅自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3. 未经批准,擅自转让营业执照;4. 未经批准,擅自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5.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商业经营活动。
三、无照经营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市场主体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未经市场主体登记,不得从事商业经营活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未经批准,擅自设立企业或者分支机构;(二)未经批准,擅自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三)未经批准,擅自转让营业执照;(四)未经批准,擅自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五)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商业经营活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真实、合法的商品和服务。
经营者从事无照经营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于无照经营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
四、无照经营的法律责任1. 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无照经营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贯彻《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贯彻《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通知工商个字[2003]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2002年12月18日国务院第67次常务会议通过,将于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了无照经营行为的表现形式,明确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中的职责,以及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种类。
这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的重要法律武器。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办法》,依法履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责,特作如下通知:一、认真学习,充分认识《办法》实施的重要意义。
无照经营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它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损害公平竞争,偷逃国家税收,侵害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甚至成为假冒伪劣商品的生产、销售窝点或者重大生产事故的隐患,严重危害了人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影响社会稳定,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从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办法》实施对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提高对贯彻执行《办法》重要性的认识。
要组织广大工商行政管理干部认真学习,理解和掌握《办法》的精神实质,保证行政执法人员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过程中,正确履行《办法》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责,坚决查处无照经营违法行为。
二、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办法》的宣传力度,将《办法》的宣传作为普及工商法规教育的重要内容,以得到社会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要及时报道各地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动的进展情况,并通过典型案件的曝光,揭露无照经营行为的危害,提高群众抵制无照经营行为的自觉性;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在全社会形成抵制、打击无照经营违法活动的氛围。
2023年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活动实施方案
2023年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活动实施方案根据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形势和社会管理变化,无证无照经营活动不仅给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了严重的破坏,也给社会治理带来了诸多问题。
为了加强对无证无照经营活动的查处和取缔,进一步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一、加强执法力量建设1. 增加执法人员数量,加强执法培训和提升执法水平;2. 完善执法力量配置,增加专门从事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活动的机构和人员。
二、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1. 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包括公安、工商、税务、食药监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2.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通过数据交互,实现信息共享和快速反应。
三、完善法律法规及执法程序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无证无照经营活动的认定标准和处罚措施;2. 简化执法程序,提高查处效率,确保执法流程合法、公正、透明。
四、加大宣传力度1. 加强对无证无照经营活动的危害性宣传,引起群众对该问题的重视和参与;2. 加强公民法律意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对违法经营行为的辨识能力。
五、创新执法手段和方式1. 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快速准确查找无证无照经营活动线索;2. 利用科技手段,实现对涉案场所的实时监控、远程取证等操作;3. 运用随机抽查、检查站点、突击检查等方式,增加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的难度和风险。
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控制1. 制定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规范,强化从业人员的道德伦理教育和法律法规意识;2. 加大对从业人员公益宣教力度,引导他们主动规范经营行为,改正违法行为;3. 建立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对多次违法者进行联合惩戒。
七、强化监督和评估机制1. 建立定期检查和不定时巡查机制,确保执法人员执行监督机制;2. 开展对执法行为的评估和监督,及时纠正工作中的不足。
八、加大处罚力度1. 加大对违法经营者的处罚力度,包括罚款、停业整顿、吊销经营许可证等;2. 对涉嫌违反刑法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新无证经营罚款标准
最新无证经营罚款标准无证经营是指在没有取得相关行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无证经营不仅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也给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了严重的混乱,影响了正常的市场竞争。
为了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对无证经营行为进行了严格的监管,并规定了相应的罚款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于无证经营行为,相关部门有权依法给予罚款,并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最新的无证经营罚款标准如下:第一,对个体工商户的罚款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从事无证经营的,可以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对企业的罚款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企业从事无证经营的,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对个人的罚款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个人从事无证经营的,可以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对于无证经营行为,不仅会面临罚款的处罚,还可能会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在严重情况下,相关部门还可以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避免因无证经营行为而受到处罚,个体工商户、企业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办理相关的行政许可证,合法经营,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总之,无证经营不仅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也损害了市场经济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相关部门将依法对无证经营行为进行严格监管,并依法给予罚款等处罚。
希望广大个体工商户、企业和个人能够加强自律,规范经营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推动经济发展。
2023年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无证无照经营是指无有效经营许可证或者无相关资质证书的个体工商户、企业或者个人从事的经营活动。
这种经营行为不仅违反了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也损害了正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甚至给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了严重的损害。
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权益,以及保障公众消费者的权益,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刻不容缓。
二、整治目标1. 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经济环境;2. 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3. 加强市场监管,提升公众消费者的权益保护;4. 提升政府管理水平,完善市场监管制度。
三、整治措施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监管力度(1)加强对无证无照经营的法律法规的研究和修订,确保其与时俱进;(2)加大对无证无照经营的查处力度,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3)加强行政处罚力度,建立健全违法惩戒机制,对无证无照经营者进行重罚,确保高压震慑。
(4)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无证无照经营的认知度和警惕性。
2. 强化监管执法队伍建设(1)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提高监管执法的专业性和素质水平;(2)增加执法人员数量,提高整治无证无照经营的工作效率;(3)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3. 加强市场监管体系建设(1)建立健全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分析,提高监管效能;(2)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3)优化市场准入机制,加强对经营者的资质审核和监管;(4)建立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公众参与无证无照经营的查处。
四、实施步骤1. 制定整治方案(1)按照市场现状和监管需求,制定2023年无证无照经营整治方案;(2)明确整治目标、重点领域、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
2. 加强宣传和教育(1)加大对无证无照经营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无证无照经营的警惕性;(2)开展无证无照经营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法律法规的认知度。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无证无照的经营行为指的是在没有经过规范手续(如营业执照、税务证明等)的情况下,从事商业活动的行为。
目前,在中国这种无证无照的经营行为比较普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权益。
为此,政府部门不断加强对无证无照经营的查处力度,下面就是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一些介绍。
一、加大巡查力度针对无证无照经营,政府部门要加大对市场的巡查力度,通过人工巡查、视频监控等手段,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的经营行为。
并且在平日里对历史问题加强跟进,确保无证无照经营的规范清理工作不断推进。
二、强化行政处罚无证无照经营是属于违法行为,政府部门也应该依法加强对这种行为的惩罚力度。
一旦发现无证无照经营,需要及时给予行政处罚,比如罚款、强制关停等。
同时,对多次违规经营的商家,则需要加大罚款力度,甚至要进行吊销营业执照等严厉惩罚。
三、公开曝光针对严重违规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政府部门也可以通过公开曝光的形式,让广大消费者了解到这些商家的不正规经营行为,并且提醒消费者,注意选择正规的商家,保障自身的权益。
四、建立举报机制政府部门还需要建立健全的举报机制,让广大群众可以通过举报电话、网站等形式,及时举报无证无照的经营行为。
政府部门会对举报人进行保密,并及时对涉嫌违规的商家进行查处。
五、加强宣传教育除了对无证无照经营进行惩罚,政府部门还需要加强对广大消费者的宣传教育工作,让大家了解到无证无照经营的危害,并且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正规的商家进行交易,遏制无证无照经营的发生。
总的来说,政府部门需要加大对无证无照经营的查处力度,从严治理无证无照经营的行为,保障市场的规范发展,保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同时,广大消费者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选择合法合规的商家,在消费过程中提高对无证无照经营的识别能力,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对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的处罚(划归综合执法)(杭钱综执罚决字〔2022〕第01-0211号)
对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的处罚(划归综合执法)(杭钱综执罚决字〔2022〕第01-0211号)【主题分类】土地城建疫情防控【发文案号】杭钱综执罚决字〔2022〕第01-0211号【处罚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30076300000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30076320000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300763130000【处罚日期】2022.08.23【处罚机关类型】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机关】【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杭州钱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执法级别】市级【执法地域】杭州市【处罚对象】李继友【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2.09.01 14:27:51处罚名对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的处罚(划归综合执法)称行政处杭钱综执罚决字〔2022〕第01-0211号罚决定书文号被处罚李继友对象处罚结案件名称:李继友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果营案被处罚人姓名:李继友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8月11日19时00分,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至杭州市******广宇建筑***生活区门口,发现有人正在从事贩卖小百货的经营活动。
现场主要有壹个衣架、肆张折叠桌、服装若干、鞋垫、口罩、皮带、充电线等。
经调查,当事人为李继友,其行为未经相关职能部门许可,其贩卖小百货的地方不属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当事人的行为违反《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
行政处罚种类:罚款行政处罚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捌拾元整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到杭州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决2022-08-23定日期处罚机【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杭州钱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对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的处罚(划归综合执法)(杭萧综执罚决字〔2022〕第26-0043号)
对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的处罚(划归综合执法)(杭萧综执罚决字〔2022〕第26-0043号)【主题分类】土地城建【发文案号】杭萧综执罚决字〔2022〕第26-0043号【处罚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30076300000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30076320000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300763130000【处罚日期】2022.06.09【处罚机关类型】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机关】【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执法级别】区/县级【执法地域】萧山区【处罚对象】王卫民【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2.07.28 17:38:58处罚名称对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的处罚(划归综合执法)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杭萧综执罚决字〔2022〕第26-0043号被处罚对象王卫民处罚结果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王卫民在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于2022年05月31日09时55分搬运水果至萧山区******11组***高速桥洞口,在路边设摊售卖西瓜。
当日10时,当事人该行为被***镇城建监察中队工作人员检查发现后被移交***中队处理。
当事人于当日10时12分离开现场完成整改。
被查获时,当事人未取得营业收入。
当事人该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罚款人民币捌拾元整。
行政处罚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
处罚决2022-06-09定日期处罚机【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予以查处。
(一)立案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六条“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
(二)处罚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承办机构市局、区(市)局、分局、市场监管所(四)裁量标准1、【轻微】(1)违法情形违法经营额在1万元(含)以下,或者违法所得在3000元(含)以下,或者违法经营时间在6个月(含)以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2)处罚标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元的罚款。
2、【一般】(1)违法情形违法经营额在1万元以上3万元(含)以下,或者违法所得在3000元以上1万元(含)以下,或者违法经营时间在6个月以上9个月(含)以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2)处罚标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的罚款。
3、【较重】(1)违法情形违法经营额在3万元以上不足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在1万元以上不足2万元,或者违法经营时间在9个月以上12个月(含)以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2)处罚标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7000元的罚款。
4、【严重】(1)违法情形违法经营额在5万元(含)以上,或者违法所得在2万元(含)以上,或者违法经营时间在12个月以上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2)处罚标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的罚款。
二、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行为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一)立案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四条“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3.乌当区水务管理局部门权责清单(2019年版)
谢谢观赏
谢谢观赏
谢谢观赏
谢谢观赏
谢谢观赏
谢谢观赏
谢谢观赏
谢谢观赏
谢谢观赏
谢谢观赏
谢谢观赏
谢谢观赏
谢谢观赏
谢谢观赏
谢谢观赏
谢谢观赏
谢谢观赏
谢谢观赏
谢谢观赏
谢谢观赏
谢谢观赏
谢谢观赏
谢谢观赏
谢谢观赏
谢谢观赏
谢谢观赏
谢谢观赏
谢谢观赏
谢谢观赏
谢谢观赏
谢谢观赏
谢谢观赏
谢谢观赏
谢谢观赏
谢谢观赏
谢谢观赏
谢谢观赏
谢谢观赏
谢谢观赏
谢谢观赏
谢谢观赏
谢谢观赏
谢谢观赏
谢谢观赏
谢谢观赏
谢谢观赏
谢谢观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