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师评选办法条件
中学名师评选实施细则范文
中学名师评选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激励和推动中学教师的专业发展,特制定本中学名师评选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细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教育部门规章和中学实际情况制定,具有强制性和可操作性。
第三条:细则适用于中学全体教师的名师评选工作。
第四条:名师评选内容主要包括评选条件、评选程序、评选依据、评选奖励等。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五条:名师评选的基本条件如下: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行为准则,无违法违纪行为;2.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关心学生,乐于奉献,以身作则;3.教育教学主管单位、学校和学科教研组评定为教学业绩优秀;4.具备中学教师资格,教学年限不少于5年;5.参与学科教研活动,积极开展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取得显著成果;6.取得省级及以上教学荣誉、奖项;7.参与学校的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第六条:名师评选的附加条件如下:1.参与学校教师培训和研修活动,取得相应证书;2.推荐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3.参与学校的社会实践和社会服务活动;4.积极参与学校的品牌建设和发展规划。
第三章评选程序第七条:名师评选工作由学校的评选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管理。
评选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学科教研组组长、年级组长、教研员等组成。
第八条:评选工作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公布评选通知,说明评选条件和程序;2.教师自愿申报或由学校推荐,填写评选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评选领导小组审核申报材料,组织面试、教学观摩和教学讲座等环节;4.根据综合评定结果,评选领导小组确定入选名师的人选;5.公示名师评选结果,并进行公示期;6.公示期结束后,评选领导小组正式发布名师评选结果。
第四章评选依据第九条:名师评选的依据主要包括教学业绩、教学改革和科研成果等方面。
第十条:教学业绩评定主要包括学科教学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成果。
第十一条:教学改革评定主要考察教师在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资源等方面的创新工作和改进成果。
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评选办法
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评选办法国家级教学名师奖是对在教学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教师的嘉奖,旨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教师发展。
下面将详细介绍国家级教学名师奖的评选办法。
一、评选目的和原则1. 评选目的国家级教学名师奖的评选目的是发现和表彰在教学工作中有杰出贡献的教师,激励他们积极进取,为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2. 评选原则(1)公正公平原则:评选过程要公正、公开、透明,不偏袒任何个人或团体。
(2)权威性原则:评选工作要依法开展,评选结果具有权威性和示范性。
(3)专业性原则:评选过程应有专业人士参与,以确保评选工作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4)鼓励性原则:评选结果要公布,以激励广大教师为教育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二、评选条件和程序1. 评选条件(1)申报资格: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小学教师、高等学校教师和职业教育教师可以申报国家级教学名师奖。
(2)教学贡献:候选人应具有卓越的教学贡献,包括教学成果显著、教学方法创新、师生关系良好等方面。
(3)教学水平:候选人应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包括教学技能娴熟、教育教学理念先进等方面。
(4)社会影响:候选人在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包括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学术影响力等方面。
2. 评选程序(1)申报阶段:候选人向相关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成果、教学评价等。
(2)初评阶段:由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初评名单。
(3)现场评审阶段:初评名单的候选人需要进行现场展示和答辩,由专家组进行评审。
(4)终评阶段:综合考虑现场评审结果和申报材料,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5)公示和表彰:将最终获奖名单进行公示,并进行表彰授奖仪式。
三、奖励措施和有效期1. 奖励措施(1)名师标志:获奖者获得国家级教学名师的称号和名师荣誉标志。
(2)奖金和津贴:获奖者可获得一定金额的奖金以及相应的津贴。
(3)学术交流和研修:获奖者将享受学术交流和研修的机会,提高个人教学水平。
(4)教材编写和教育科研项目资助:获奖者优先参与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完成教材编写任务,并获得相关项目的资助。
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实施方案
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实施方案大学教学名师评选是大学教学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充分发挥教师的带头效应,提高教师教学水平,营造良好的教学氛围。
为了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科学和公开,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评选目标本次评选旨在评选出在大学教育教学中,具有卓越的教学能力和教学贡献的教师,以激励优秀教师继续发展和分享教学经验,提升教师整体水平和学校教学质量。
二、评选条件1. 该教师应具有五年以上大学本科教学经验;2. 该教师在教学工作中没有违规行为,诚信教学;3. 学生对该教师的评价良好,没有未解决的投诉;4. 可提供与教学相关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
三、评选程序1. 公示阶段学校将根据评选标准确定评选范围和相关条件,公示评选的程序和要求,并公布评选的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2. 自荐或推荐阶段教师可自荐或由同事和学生推荐参评。
自荐教师需撰写自荐信,说明个人教育教学工作的特色和成果,并提供相关教学资料。
推荐教师需填写推荐表,详细阐述被推荐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贡献;3. 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由校内外教育教学专家组成。
评审委员会将按照评选标准,对参评教师的教学能力、教学贡献和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进行评审;4. 公示阶段评选结果将在评审结束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间,学生、家长和教职员工均有权对评选结果提出异议和建议;5. 最终评选阶段评审委员会根据公示阶段的反馈意见对评选结果进行确认,最终产生名师评选结果。
评选结果将在学校的官方网站、校报等渠道发布。
四、奖励措施1. 评选出的名师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奖金数额根据评选结果确定;2. 学校将安排名师开展教学示范班,与其他教师分享教学经验;3. 名师将被列入教师培训和提升计划的优先考虑范围,享受相关培训和学术研讨机会。
五、评价与监督为了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公正性,学校将建立评价和监督机制,监督委员会由校内外各届学术权威和教学研究专家组成,对评选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确保评选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中学名师评选实施细则模版(二篇)
中学名师评选实施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表彰和推广中学教育领域的杰出人才,进一步推动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特制定本《中学名师评选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中学名师评选工作的组织、管理及评选流程的具体实施。
第三条中学名师评选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教学能力、教育理念、教育成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第四条中学名师评选分为地方名师评选和全国名师评选两个层级。
地方名师评选由地方教育局主管,全国名师评选由国家教育部主管。
第五条中学名师评选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评选周期为一年。
第六条中学名师评选不设报名费和评选费用,任何有资格的中学教师都可以参加评选。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七条中学名师评选的基本条件如下:(一)热爱教育事业,拥有优秀的教育理念和教学能力;(二)具备良好的教学素养和师德修养;(三)教育教学成果突出,对学生有明显的教育引领作用;(四)取得过重要的教育科研成果;(五)在教育教学领域有较高的声誉和影响力。
第八条中学名师评选的特定条件如下:(一)地方名师评选的特定条件由地方教育局根据地方教育实际情况制定;(二)全国名师评选的特定条件按照国家教育部的要求制定。
第九条中学名师评选的具体评估标准如下:(一)教育教学能力: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手段、教学效果等方面;(二)教育理念:包括育人目标、教育方法、教育态度等方面;(三)教育成果:包括学生学业成绩、学生综合素质、学生社会责任感等方面;(四)教育科研成果:包括教育科研论文、教材编写、教育科研项目等方面;(五)声誉和影响力:包括在教育界的声誉、社会影响力等方面。
第三章评选程序第十条中学名师评选的程序如下:(一)报名阶段:教师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报名;(二)初评阶段:评选机构对报名教师进行初步评估;(三)复评阶段:根据初评结果,评选机构对入选初评的教师进行详细考察和复评;(四)公示阶段:评选机构公示最终入选名单,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意见反馈;(五)颁奖阶段:评选机构举行颁奖仪式,表彰和宣布获奖名单;(六)跟踪阶段:评选机构对获奖教师进行跟踪和宣传,推动获奖教师的教育教学成果落地。
中学“名师”评选办法(3篇)
中学“名师”评选办法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设立评选标准:根据中学教育的特点和要求,制定评选标准。
考虑因素可以包括教学能力、教学效果、师德师风、教学科研贡献等方面。
2. 提名候选人:学校可以征集校内师生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的推荐,也可以通过自荐的方式让教师申请参评。
3. 材料报送:候选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案例、教学成果、教学研究论文等,以便评委进行评估。
4. 评选评审:设立评选评审组织,由专家、校领导、中学生代表等组成,对候选人的材料进行评审和讨论。
评审可以通过面试、听课、考察等方式进行。
5. 公示: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可以接受对评选结果的意见和质疑,并进行相应的调查和处理。
6. 表彰授奖:在公示期结束后,根据评选结果,对评选出的“名师”进行表彰和授奖。
7. 定期复评:评选结果并非终身有效,可以设立一定的时间周期进行定期复评,以确保被评选的教师在教学上的持续优秀表现。
需要注意的是,中学“名师”评选办法可以因地区和学校的具体情况而有所差异,以上是一种常见的评选步骤参考。
中学“名师”评选办法(二)一、背景介绍随着中学教育的普及和发展,培养优质的中学教师成为一项重要任务。
为了表彰和激励那些在教学中杰出的教师,许多中学都会举办“名师”评选活动。
下面是一份中学“名师”评选的办法范文,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参考。
二、评选目的中学“名师”评选的目的是为了鼓励和激励教师在教育教学方面的创新和进步,同时也是为了为学生和家长提供一个更好的学习环境和优质的教育资源。
三、评选对象本次评选活动的对象为中学教师,包括教授各个学科的教师和担任班主任的教师。
四、评选条件1. 教学成绩优秀:教师在教学中取得的成绩和学生的学习成绩关系密切。
因此,评选对象需要在教学中取得较好的成绩,并且在考试中的优秀率达到一定水平。
2. 教学方法独特:评选对象需要在教学过程中采用独特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中学名师评选实施细则模版
中学名师评选实施细则模版一、评选目的和意义中学名师评选旨在发现、表彰和推广优秀中学教师,激励广大教师提高自身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促进中学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
二、评选条件(一)年龄要求:应具备具备合法从事教育工作的资格,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二)任教年限:应具备在中学担任全日制教师岗位的工作经验,并且工作稳定,无历史纪录问题。
(三)教学成绩:应在教学质量、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相关成绩得到师生和社会认可。
(四)教育敬业精神:应具备教育事业敬业精神,关注学生个体发展,关爱学生,承担起育人责任。
三、评选程序(一)报名申请:教师根据评选条件填写相关申请表,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给学校评选管理办公室。
(二)甄选初评:根据报名资料和教学业绩进行初步评选,确保申请人符合评选条件。
(三)现场评审:评选委员会组织现场评审,包括个人陈述和教学示范等环节,以全面了解教师的教学理念和能力水平。
(四)综合评议:评选委员会综合各项评分,制定初选名单,公示并听取社会意见。
(五)决选表彰:根据综合评议结果,确定最终名单,公布获奖名单,并进行表彰活动。
四、评选标准(一)教学能力:包括教学内容准备与设计能力、教学方法与手段运用能力、教学效果评估与反馈能力等。
(二)教学质量:包括学生成绩和学生满意度等。
(三)教育敬业精神:包括对学生个体发展的关注、关爱学生、承担起育人责任等。
(四)教学科研:包括教学科研成果和教育教学论文等。
五、评选奖励(一)荣誉称号:中学名师称号,以及相关证书和奖牌。
(二)资金奖励:以一定金额奖励评选获奖者。
(三)培训机会:优秀名师可享受专业培训机会,提高自身教学水平。
(四)晋升提拔:评选获奖者有可能获得晋升和提拔的机会。
六、评选管理(一)评选委员会:由校领导、教务处主任、学科专家、优秀教师代表等组成,负责制定评选细则、组织评审和确定评选结果。
(二)公平公正:评选过程应公开、公平、公正,遵循科学、客观、权威的原则。
教学名师评选办法
教学名师评选办法教学名师评选办法一、评选目的教学名师评选是为了表彰优秀的教师,激励他们在教学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提高教学质量,为学校的发展和学生的成长做出贡献。
二、评选条件1.教学水平:候选教师应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够灵活运用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学术能力和思维能力。
2.教育理念:候选教师应具备正确的教育理念,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品格和价值观。
3.教育能力:候选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教育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和管理教学活动,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力。
4.师德师风:候选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严谨认真,敬业爱生,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教育活动。
三、评选程序1.提名阶段:学校向全体教师公开征集优秀教师的提名,并由学校领导班子组织评选委员会进行初步评审,确定候选教师名单。
2.材料评审:评选委员会根据候选教师提交的个人教学材料,包括教案、课件、教学录像等,对教学水平进行评估。
3.教学观摩:评选委员会组织教学观摩活动,候选教师进行实际教学展示,评审委员对其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和记录。
4.学生评价:候选教师进行学生评价,学生填写评价表,评选委员会以学生评价作为参考依据之一。
5.教学展示:候选教师进行教学展示,开展教学研讨活动,展示个人教学特色和教学研究成果。
6.综合评议:评选委员会进行全面评议,参考以上评审结果和教师自评材料,综合评估候选教师的各项条件和能力。
7.公示和表彰:评选结果经学校领导班子审批后公示,对评选出的优秀教师进行表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四、评选原则1.公平公正:评选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进行,所有评审人员必须保持公正公平的态度,杜绝任何作弊行为。
2.客观科学:评选过程中应采用多种评估手段,并注重客观性和科学性,避免主观臆测和个人偏见。
3.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必须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评选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通过以上的教学名师评选办法,可以激励教师全力投入教学工作,不断提升教学水平,为学校的发展和学生的成长做出更大的贡献。
国家教学名师评选标准
国家教学名师的评选标准
1. 政治表现: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 教育教学水平:长期工作在教学第一线,教学理念先进,注重课程思政,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效果优秀,深受学生爱戴,并得到同行公认。
3. 学术研究能力: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大影响,长期致力于本学科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4. 团队协作与领导能力: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善于整合、利用教学资源,在本专科教学一线任教15年以上。
5. 荣誉与成果: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并在近三届省级及以上高校教师教学竞赛中获得过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评选标准可能会根据不同的地区和学校的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同时,这些标准通常是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的,而不是满足其中某一项就能获得国家教学名师的称号。
XX学校名师评选管理办法+名师工作室实施方案
XX学校名师评选管理办法十名师工作室实施方案名师评选管理办法一、指导思想为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专业引领作用,打造一批师德高尚、理论功底扎实,学科知识宽厚,教学业务精湛,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在校内外有一定知名度的骨干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办法:二、工作目标进一步挖掘骨干的潜在资源,提升骨干的影响力,逐步培育有利于教师专业发展的新梯队,制定和完善名师的管理制度,激励名师不断进取,不断创新,不断发展,搭建有利于教师专业发展的新平台,打造一支在教育教学领域里有一定影响的教师队伍。
三、名师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专业思想稳固,专业基础厚实,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已崭露头角.2、肯吃苦,善钻研,积极进取,有较强的提升自己专业素养与能力的意识;3、任教5年以上的教学一线教师。
4、市级以上刊物有教育教学论文发表,或参与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并取得成果;5、获得县级以上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荣誉或县级以上优质课竞赛获奖。
名师条件随上级要求及我校实际的变化进行调整。
四、名师产生办法1、个人申报教师个人填写申报表,进行个人申报。
2、级部推荐各级部根据教师申报情况择优推荐。
3、组织评选学校成立评选小组,对各级部推荐人员进行评选,最后评选出学校名师。
五、名师职责1、培养年青教师指导青年教师1-2名,每周听青年教师可不少于1节,并及时进行评课。
任期内所指导的青年教师教学工作要有明显进步。
2、引领教师成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每月上一节示范课,每学年能在本学科组内组织一次课例分析或研讨活动,每学年面向教师或学生作一个具有较高质量的专题讲座。
3、推进教学改革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改革,每学期至少上一节高水平的教改推进课,每学年要在县级以上教改活动中获奖,针对课堂教学改革中的问题,确立一项研究课题,任期内进一步提炼和发展,形成既有理论价值又有现实指导意义的研究报告。
4、积极投身教学研究。
每月撰写教学反思不少于4篇,每年内至少有1篇以上的教育研究论文在市级以上教育杂志上公开发表,或在市级以上教学教研活动评选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奖项,或有一项市级重点及以上的课题立项并取得相应研究成果。
台州市名师评选条件
台州市名师评选条件
作为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名师的培养与选拔一直是各地教育系统关注的焦点。
台州市作为一个教育发达的地区,对于名师的评选也有着严格的标准和条件。
下面就是台州市名师评选的一些条件和要求。
一、专业素养与教育经验
在名师评选中,专业素养和丰富的教育经验是首要考量的因素。
名师需要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学技能,能够灵活运用各种教育方法和手段,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此外,名师还应具备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能够根据学生的特点和需求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提供高质量的教学服务。
二、教学成果和学生评价
名师评选的另一个重要指标是教学成果和学生评价。
名师应该在教学过程中取得显著的成绩,包括学生成绩的提升、学生竞赛的获奖等。
此外,名师还应受到学生和家长的广泛认可和好评,学生对名师的评价是评选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
名师评选还要求候选人在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方面有所建树。
名师应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提升自己的教学理念和方法。
名师还应具备创新精神,能够开展各种教学活动和项目,为学生提供更
加丰富多样的学习体验。
四、师德师风和社会影响力
名师评选中,师德师风和社会影响力也是重要考量因素。
名师应具备高尚的师德师风,能够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
名师还应具备较高的社会影响力,能够在教育界和社会上产生积极的影响。
以上就是台州市名师评选的一些条件和要求。
名师评选旨在发掘和培养优秀的教育人才,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
希望候选人能够在各方面都具备优秀的素质和表现,成为名副其实的名师。
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评选办法
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评选办法
国家级教学名师奖是一项旨在表彰和奖励在教育教学领域做出突出
贡献的优秀教师的荣誉,旨在鼓励和推动教师专业化水平的提升,推
动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
为了更好地选拔和评选出符合条件的教师,
制定了《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评选办法》。
一、评选条件
1. 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并且在当前学校从事教育工作不少于5年;
2. 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学成果显著,教学效果优秀;
3. 在教学科研方面有一定的成果和影响力;
4. 为人师表,深受学生和家长喜爱,有较高的社会声誉。
二、评选程序
1. 推荐阶段: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主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与
评选;
2. 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将对所有推荐人选进行材料审查和面试评定,决定最终获奖名单;
3. 公示阶段:公布获奖名单,并颁发奖项。
三、奖励措施
1. 参评者将获得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证书及奖金;
2. 获奖者将获得一定数量的国家级教学名师奖金,并被授予名誉称号。
四、其他规定
1. 评选工作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 评选委员会的成员应当遵守评选纪律,不得泄露评审内容;
3. 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资格,并追究责任。
通过制定《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评选办法》,不仅可以激励广大教师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准,更可以为优秀教师提供展示自我的舞台,推动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
希望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认真执行评选办法,选拔出更多杰出的国家级教学名师,共同致力于教育教学的提升和改进。
中学名师评选实施细则(3篇)
中学名师评选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促进学校的内涵发展与可持续发展,实现科研兴校、质量强校,实现“西部一流、国内知名”的名校奋斗目标和国家级示范性高中的宏伟目标。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推进树名师、育名生、创名校的“三名”工程,充分发挥名师效应,使我校各学科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特制定我校名师评选实施细则。
第二条我校名师分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青年新秀三个类别,在本校在职在编教师中评选产生。
第三条学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青年新秀的评选,必须坚持择优选拔、注重实绩、平等竞争的原则,严格按第二章的“资格条件”评选,并应适当考虑不同学科间的平衡。
第二章资格条件第四条学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青年新秀必须满足下列相关条件:1、职业道德: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较好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学识水平:具有现代的教育观念、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注重教学方法的探究、能熟练地运用现代化教育教学手段。
3、年龄:青年新秀在____岁(含)以下;4、教龄:学科带头人在____年(含)以上,骨干教师在____年(含)以上。
5、工作量:近五年来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满工作量。
6、教师资格证: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青年新秀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
7、普通话等级证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青年新秀须持有文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证书。
8、职称:学科带头人须有副高任职资格,骨干教师须有中级以上任职资格。
9、学历: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青年新秀均须有所任教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
10、年度考核:在近五年年度考核中青年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须年年合格以上,且至少有一年是优秀(或学校优秀教育工作者)。
11、学术论文:每年至少有一篇论文发表在《校刊》以上刊物上。
12、教学成绩:近五年内至少有一年的成绩在同年级同学科中平行班名列前二名,实验班、专州班、宏志班中名列第一。
中学“名师”评选办法
中学“名师”评选办法一、背景介绍中学教师是培养学生的灵魂和榜样,也是学校教育事业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为了提高中学教育的质量,许多学校开始进行“名师”评选,以表彰那些杰出的中学教师,并鼓励其他教师向优秀的典范学习。
然而,“名师”评选办法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是评选的关键,本文将探讨中学“名师”评选办法。
二、评选标准中学“名师”评选不仅需要教师在学科教学上有卓越的表现,还需要从教育教学理念、师德师风、学生评价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下面将详细介绍评选的标准。
1. 教学能力教学能力是评选“名师”的核心因素之一。
教师需具备丰富的学科知识,扎实的教学技术和方法,并且能够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差异化教学。
教师的教学成果和学生的学业成绩也是评选的重要依据之一。
2. 教育教学经验和创新中学“名师”应具备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并能够运用创新的教育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此外,教师还应不断学习和充实自己,通过参加专业培训和研讨会等活动,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
3. 师德师风教师作为学生的榜样,应该具备良好的师德和师风。
他们应该尊重学生,关心学生的成长,并且注重自己的言行举止,以身作则。
师德考察可以通过学生的评价和同事的评议等方式进行。
4. 学生评价学生评价作为评选“名师”的参考之一,可以通过学生的问卷调查和面谈等方式进行。
学生对教师的教学效果、教学态度、与学生的沟通等方面进行评价,这可以客观地反映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影响力。
5. 教育教学团队贡献评选“名师”还需要考察教师在教学团队中的贡献。
教师是否积极参与学校的教研活动、课题研究等,是否在教师队伍建设中起到引领和带动作用,这些都是评选的重要因素。
三、评选程序为了确保评选的公正性和科学性,中学“名师”评选需要制定一套严谨的评选程序。
下面将介绍评选的程序。
1. 提名阶段评选“名师”首先需要广泛征集教师的提名。
学校可以通过公开招募、推荐信等形式,鼓励教师互相提名,也可以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提名具备一定条件的教师。
中学“名师”评选办法范文
中学“名师”评选办法范文教育是一个国家发展的基石,而好的教师则是教育事业中的中流砥柱。
为了激励和表彰优秀教师,我校决定开展中学“名师”评选活动。
以下是我校制定的评选办法。
一、评选目的和原则为了树立行业标杆,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学质量,我校特别举办中学“名师”评选活动。
评选的原则如下:1. 公正公平:评选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正公平。
2. 规范准确:评选标准明确,评选过程规范准确。
3. 有实效:评选活动具有实效,对教师教育能力的提升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1. 评选对象:评选对象为我校在岗的中学教师,包括教学班主任和科任教师。
2. 评选条件:评选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素养,遵守校纪校规,严守教师职业操守;(2)教学成绩显著,取得优秀的教学成果;(3)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团队精神,积极参与教研和教学改革工作;(4)师德高尚,深受学生和家长的尊重和喜爱。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1. 提名阶段(1)学校领导提名:学校领导根据教师的教育教学成果和工作表现,提名一定数量的候选人。
(2)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可以自荐为候选人。
2. 宣传投票阶段(1)大规模宣传:学校通过黑板报、校园广播等方式宣传中学“名师”评选活动,鼓励全校师生参与。
(2)投票方式:学校通过在线平台组织投票,每人只能投一票,投票结果以实时数据形式展示,确保公正公平。
3. 评选筛选阶段(1)初步筛选:根据投票结果,初步筛选出得票数排名靠前的教师作为初选名单。
(2)考察观察:对初选名单的教师进行综合评价,重点考察其教学实力、师德表现、科研能力等方面。
(3)专家评审:请具有丰富教育经验的专家组成评审团队,对入围名单进行评审。
4. 名师公示和表彰(1)公示环节:公示入围名单,接受师生和家长的反馈意见。
(2)表彰环节:在学校的年度表彰大会上,公布获得中学“名师”称号的教师,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四、评选效果和意义中学“名师”评选活动的效果和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激励教师:评选活动为教师提供了一个展示自己才能和成果的舞台,激励教师不断追求卓越。
济南名师评选条件
济南名师评选条件
济南名师的评选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且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教龄。
2. 具备中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3. 年龄要求:男52周岁以下(即1969年8月8日以后出生)、女47周岁以下(即1974年8月8日以后出生)。
4. 教改成果:至少需要有一项教改成果,包括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省级及以上课题项目正式立项;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课、优质课或举办省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字数不少于4000字的教育教学类论文;出版教育教学专著等。
5. 现任中小学相应教师岗位,具有符合时代特点的教育思想、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
对所教学科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教学业绩突出,在本学科教学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6. 获得过省特级教师、齐鲁名师(含在培养期内的建设工程人选)、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省学科带头人、省教学能手等之一者。
7. 近5年内承担过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或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以上是济南名师评选的基本条件,具体评选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建议查阅相关通知公告获取最新最准确的信息。
中学“名师”评选办法
中学“名师”评选办法
应该根据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学能力,注重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发展能力。
以下是一种可能的中学“名师”评选办法:
1. 学校领导层的提名与选拔:学校领导应当通过广泛搜集师生的评价和建议,提名具备卓越教学能力、积极上进、对学生有高度影响力的教师参加评选。
2. 师德素质评价:评选过程中应重点考察教师的师德素质,包括对待学生的态度、行为规范、教育伦理等方面的表现。
3. 教学实绩评价:评选中应重点考察教师的教学实绩,包括教学思路与方法、课程设计与实施、教学效果与评价等方面。
4. 学术研究与教学创新评价:评选中还应考察教师的学术研究能力和教学创新能力,包括科研成果、教材编写、教学案例等方面的表现。
5. 学生评价与学科组织评价:应当重视学生对教师的评价,并向学科组织征求评价意见,综合考虑教师的教学表现和学科贡献。
6. 参与专业发展活动的评价:评选过程中还应考察教师的参与专业发展活动、承担教研或教学改革任务的情况。
7. 综合评价与面试:最终评选阶段可以通过个人面试与论证来进行综合评价,以深入了解教师的教育教学理念、教学实践和未来发展计划。
通过以上评选办法,可以全面评价中学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学能力,选拔出优秀的“名师”来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中学名师评选实施细则(三篇)
中学名师评选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教育教学工作的深入发展,提高中学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激励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创新,树立优秀中学教师的典型榜样形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中学名师评选是按照学科特点,评选优秀教师的一种制度安排。
评选基本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公认。
第三条中学名师评选活动是由学校党政领导牵头组织,学校教研部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参与的一项全员参与、多环节、多角色的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活动。
第二章被评选对象第四条中学名师评选活动的被评选对象是全校教师。
评选的名师应是遵纪守法、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业务精湛、怀德笃行、学术过硬的优秀教师。
第五条被评选对象不得参与组织评选工作,否则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六条中学名师评选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德育能力: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见义勇为,乐于助人。
(二)教学能力:掌握扎实的学科知识,善于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学方法,具有创新教学理念和教学设计能力。
(三)教研能力:积极参与学校和学科教研活动,主动开展教学研究,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四)教育教学成果:取得突出的教育教学成果,包括各类教学竞赛获奖、学生综合素质提升等方面的成绩。
(五)学生评价:得到学生普遍认可和喜爱,能够产生良好的教育教学效果。
第四章评选程序第七条中学名师评选分为推荐和评审两个环节。
第八条推荐环节(一)学校教师代表大会由学校召开,评选小组成员由学校教代会推荐产生,评选小组由教育局、学校党政领导、教研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二)评选小组根据评选标准初步筛选出候选名师名单,并向全校教师公示。
(三)全校教师可进行投票,选出心目中的名师,投票结果占名师评选结果的一定比例。
(四)根据投票结果和评选标准,评选小组综合评估,确定最终的名师候选名单。
第九条评审环节(一)评审小组由学校建设处、教研部门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成员应具备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名师申报条件及评选办法
名师申报条件、评选办法、奖励办法
一、申报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并为此勤勤恳恳,踏踏实实工作,
2、有渊博的知识,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3、在全中心校的传、帮、带中起积极的作用。
4、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二、评选办法
1、千分制考核占20%
2、公开课占40%
3、成绩占40%
常规考核以学校统一组织的考核为准,公开课以评选小组打分的平均分为准,成绩的采分待申报完以后,六一以前学校统一组织一次对申报人所带班级进行一次考试。
三、奖励办法
1、初步计划奖三名,每人500元
2、学校评出的名师作为学校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的后备人选。
鸡西名师”评选条件与评选办法
附件1“鸡西名师”评选条件与评选办法一、评选范围和对象全市普通中小学校、职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的一线教师(含兼课的副校长和中层干部)。
第一届(2005年)、第二届(2007年)名师参加本届名师评选。
二、推荐名额分配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推荐名额(见附件2)。
三、评选条件名师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
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较强的人格魅力,深受学生家长爱戴及同行的认可,曾被县(市)及以上政府部门授予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
(二)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知识、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思想端正,教学基本功扎实,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胜任大循环教学。
小学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高中(职业高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必须具备中学高级职称(小学超高),并具有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
(三)是省级教学能手或省级骨干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在全市中小学教师中有知名度或在省内同学科教师中有知名度。
(四)在多年的教育教学实践中,形成自己科学的、成熟的、主题鲜明的、个性化的学科教学理念及教学风格和艺术。
(五)具有过硬的教学基本功和很强的教学实践能力,课堂教学质量在全市名列前茅或班主任工作有突出专长且经验在全市交流;多次在省、市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活动中出示研讨课、观摩课或在教学大赛中获奖。
是全市同类学校或同学科教师公认的榜样。
(六)具有很强的教学研究及科研能力,积极承担教改实验研究任务且成绩卓著,在全市教育界有声望。
撰写的论文,获得国家和省级优秀科研成果奖或在所在区域内具有推广价值。
(七)在培养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中作出突出贡献。
四、推荐和评选办法推荐和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报,学校评选、推荐,县(市)、区教育局评选、推荐,市教育局分别组织考核、评审的程序和办法进行。
(一)个人申报及单位推荐。
符合评选条件的参评人员要由个人进行申报,并在全校教师大会上进行教育教学叙事(包括教育教学主要业绩、教育教学研究主要成果及其应用和推广价值等),在校内进行公开教学及成果展示等,经过全校教师讨论和评议,学校推荐考核小组集体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3天,在校内无异议,将其命名为“校级名师”后报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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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阜阳市名校长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稿)一、评选对象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全市公民办普通中小学、普通中专、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在职在岗的正校长、主持工作的副校长(副园长),不含其他教育机构。
二、评选条件1、资质条件。
中学、中职(专)校长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专科以上学历,且有相应的校长岗位任职资格证书。
担任校园长正副职5年以上(含5年),现任正职。
男57周岁以下,女52周岁以下。
2、思想道德。
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公正廉洁,品德高尚,为人师表。
3、教育理念。
拥有科学、先进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理念,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能结合本校和本地实际创造性地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学校管理独具特色。
4、个人能力。
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对教育问题和教育现象有较为敏锐的洞察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善于学习与思考,勇于改革和创新。
5、近五年来,教育科研成果突出,个人曾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过或在市级以上会议上交流过学校管理或教育教学方面的论文(含经验总结、科研报告)。
受过市级以上综合表彰或省级以上单项奖或被评为市级以上(含市级)学科带头人。
6、工作业绩。
任现职以来,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注重教师素质提高,经常举办培训会、研讨会,经常听课等,所管理的学校办学特色鲜明,办学质量明显提高,学生课余生活丰富,教育科研校园文化氛围浓厚,在各级教育督导、评估、检查中得到好评,在本地有较高知名度,学校近6年内受到市级以上综合表彰。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推荐评选市名校长:⑴有学术造假、学历不实等问题,或其他影响推荐工作开展的行为;⑵有悖师德形象,并造成恶劣影响;⑶其他违反《教师法》、《教育法》和党风廉政有关规定行为;⑷参加市、县教育局组织的校长教育行政管理考试及补考不及格者。
三、评选程序1、成立组织。
市教育局成立“阜阳市名校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名校长评选的组织工作及市直学校名校长推荐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成立名校长推荐小组,负责本县市区区域内名校长的推荐工作。
2、自荐或单位推荐。
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对照名校长评选条件,填写自荐申报表,向县市区教育局申报,同时提交个人业绩、总结和有关证书。
(市直学校直接报市教育局)。
3、审核上报。
各县市区名校长推荐小组根据评选条件,逐个对参评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广泛征求学校领导班子、教师、学生意见),在征求纪检监察、综治、计生等部门意见(属组织部管理的干部须征求组织部门的意见)后进行公示,确定推荐人选,上报市教育局。
4、确定人选。
市教育局对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审核后,提交“阜阳市名校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依据评审委员会评议情况和入围人选现场自我展示情况,确定授予名校长荣誉称号人选。
入围人选现场自我展示与首届校长论坛同步举行。
5、公示发证。
对拟授予名校长称号的人选基本情况和主要业绩成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教育局授予荣誉称号,同时颁发证书。
四、名校长职责、义务和待遇1、在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校管理改革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善于总结。
所在学校在教育改革、办学质量、事业发展、教师培养等方面有新的明显进步,形成富有个性的管理风格。
2、主动结对指导同类学校的校长,发挥骨干示范辐射带头作用。
3、积极参加名校长工作室组织的学习、培训、交流、论坛、调研、研修、教育行政干部培训及承担市级以上教育科学课题研究等各项活动。
4、积极承担市县教育局交给的其它任务。
5、优先加入“名校长工作室”。
6、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关爱名校长,给予名校长一定量的学术假期、组织名校长参加体格检查等。
7、在校长任用、职称晋升、评先评优等方面享有优先权。
五、名校长管理市教育局将设立名校长工作室,具体负责名校长的培养和管理。
(一)培养培训。
1、“名校长”的培养由市教育局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
2、建立可行的、与评选办法相适应的名校长培养方案,积极建构有利于名校长成长的激励机制。
3、由名校长管理办公室牵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配合,对名校长培养人选进行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意见分别由所在学校、县市区教育局、阜阳市教育局存档。
4、坚持培养和使用相结合的原则。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组织名校长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名校长研修班或提供参观考察、学术交流、听高层次专家报告等机会,进行重点提高培养和培训。
(二)考核。
1、建立定期考核和科学评估的机制。
由名校长工作室负责对名校长实行目标责任管理,每学年考核一次,建立考绩档案。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2、建立中小学名校长信息库,及时掌握名校长的基本情况、工作实绩和动态,实行动态管理。
3、名校长所在单位应支持、鼓励并督促名校长认真履行职责,协助市教育局名校长管理办公室共同做好名校长考核等工作。
4、市名校长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年,任期期满须重新考核、确认。
5、中小学名校长在全市范围内调动,须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批准;调出阜阳市须经阜阳市教育局批准。
中小学名校长调出阜阳市或调离中小学校长岗位,其称号自行取消,有关待遇即行终止。
(三)奖惩。
1、全市名校长评选三年一次,可以连任。
评选出的市级名校长将在当年教师节予以表彰,授予“阜阳市名校长”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
2、市教育局可根据工作需要给予名校长工作室一定的扶助资金;对名校长教育科研成果给予相应奖励。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市教育局行文撤销“阜阳市名校长”荣誉称号:⑴所任职的学校在综合评估中良好等次以下;⑵所任职的学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⑶年度考核或任职考核不合格者;⑷发生违反教师行为规范的不良行为,造成影响的;⑸调离校长岗位者;⑹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附件二:阜阳市名校长评选推荐表附件三:阜阳市名师评选和管理办法为切实加强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搭建教师专业发展平台,建立名优教师成长激励机制,培育本土教育家,培养和造就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理念超前、业绩卓著的名师,带动我市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目的,建立有利于名师成长的激励机制,努力建设一支学者型、专家型教师队伍,推动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为我市教育可持续发展提供优质教师资源。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机构、教研室、电教馆中曾获得市级学科带头人、省级特级教师、省级教坛新星称号的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的教师或人员。
三、评选条件(一)师德修养方面。
1、忠诚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无私奉献精神。
2、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满腔热情地关爱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个性发展,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
教书育人,真正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3、师德高尚,作风正派,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学生和教师中具有良好的人格魅力。
曾获得市级以上师德标兵或市政府以上综合表彰称号者优先推荐。
4、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勤恳踏实,团结同事,善于合作,在全市同行中有较高威望。
(二)资格资历方面。
1、教龄12年以上,年龄女50周岁、男55周岁以下。
2、符合《教师法》对教师资格、教师学历的基本要求,具有相应高级教师职务,且任现职3年以上(小学高级教师,任现职5年以上)。
特别优秀的评选对象,可不受职务限制。
3、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至少一次为优秀,其余为合格。
(三)教育教学能力方面。
1、有过硬的教学基本功。
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教育理论和扎实的专业知识;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积极参加进修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善于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手段,熟悉教改前沿的研究动态。
2、有较高的教育教学能力。
能运用先进的教育理念,采取科学的教学策略,有效组织课堂教学,改进教学方法,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把传播知识与培养能力、发展智力结合起来,把教书与育人结合起来,寓品德教育于教学过程。
近10年来,获得过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教学能力评比一等奖及以上奖次至少1次(“教坛新星”需为省级及以上,省级组织的省级特级教师或省级教坛新星参评课可视同为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能力评比)。
职业学校的教师在全市本专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并得到行业企业专家的认可,其本人或所指导的学生在市级及以上各类技能竞赛中曾获得一等奖及以上的奖项。
要有较高的专业水准,系统掌握所学专业的基础课理论体系,熟练掌握所教专业技能操作;熟悉所任教专业的课程结构和知识、技能体系;准确把握所任教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课程目标,在专业课程设置、专业教学计划教材开发、教研教改等方面起到规划和把关作用。
3、有显著的教育教学效果。
近10年来,在全市范围内具有较大的影响,享有较高的声望,能得到同行教师的公认。
承担过市级以上示范课、公开课及送教下乡教学或在县级范围内作教师培训辅导报告、专题讲座达1次以上(需附邀请函、聘书、荣誉证书、讲稿或教学设计)。
(四)教育科研能力方面。
1、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对本学科的教学有独到的见解。
近10年来,至少主持过1次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科学规划部门批准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2、近10年来在省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的具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经验总结、实验报告、专业论文至少有2篇,或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的教研机构颁发的国家级三等、省级二等以上论文评选奖2次;或出版过个人专著(含课外读物及参编4万字以上的中小学教材、教参,不含解题型或升学指导型读物)(教研员需在省级以上发表或获一等奖论文不少于4篇,普通教师的发表和获奖论文可以合计计算)。
(五)指导青年教师方面。
热情关心其他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能很好发挥传、帮、带作用,对提高本区域教师的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有较大贡献,所指导的青年教师在县级教学竞赛中获一等奖2人次或市级及以上教学竞赛一等奖1人次。
培养市县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星(教学能手)至少2人,教研员深入教学第一线,并进入课堂上示范课、研讨课,每月平均不少于4课时(教案不少于1个)(需附青年教师获奖证书、学校证明及指导青年教师的相关材料)。
四、推荐评选办法及程序(一)推荐提名(含自荐)。
在学校组织发动教职工认真学习有关评选文件、充分酝酿提名(含自荐)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投票决定推荐人选。
推荐人选名单上报前要在校内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报市教育局(各县市区在推荐时,应统筹考虑辖区内不同学段、不同类型学校优秀教师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