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课程讲解

合集下载

法理学课程大纲

法理学课程大纲

法理学课程大纲引言法理学是法学专业的一门重要基础课程,旨在使学生全面理解法律的本质、原则和逻辑,在法学领域发展扎实的思维能力和分析能力。

本课程大纲将介绍法理学的基本概念、主要内容、教学目标和评估方法,以帮助学生全面理解课程要求和学习重点。

一、课程介绍1.1 课程名称:法理学1.2 主要内容:法律的成因和本质;法律的分类和层级;法律解释的理论和方法;法律推理和法律证据的构成;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关系等。

1.3 开课学期:法学专业大三下学期1.4 上课方式:授课+讨论+案例分析二、教学目标2.1 知识目标:a) 理解法律的基本概念和法律系统的组成;b) 掌握法律解释的理论和方法;c) 了解法律推理和法律证据的构成;d) 理解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之间的关系。

2.2 能力目标:a) 发展扎实的法律分析和逻辑推理能力;b) 培养独立思考和问题解决的能力;c) 提高法律表达和写作能力;d) 培养团队合作和案例分析的能力。

三、课程大纲3.1 法律的成因和本质a) 自然法和人造法的概念和区别;b) 法律的目的和功能;c)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3.2 法律的分类和层级a) 国家法和国际法的概念和特点;b) 权力法和契约法的区别;c) 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的组成。

3.3 法律解释的理论和方法a) 文本解释和评价解释的概念;b) 意图解释和历史解释的区别;c) 法官主义和立法主义的辩论。

3.4 法律推理和法律证据的构成a) 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的基本原理;b) 法律证据的分类和鉴别;c) 证据推理和证明责任的认定。

3.5 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关系a) 法律原则的概念和作用;b) 法律规则的层级和适用。

四、教学方法4.1 授课a) 系统讲授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和理论;b) 分析法律案例,探讨并理解法律推理和证据构成;c) 引导学生理解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关系。

4.2 讨论a) 分组讨论与案例分析;b) 学生互动,分享不同的观点与解释;c) 强化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

法理学完整版课件全套教学ppt教程

法理学完整版课件全套教学ppt教程
新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第三节 法理学的特点及其学科地位 9
二、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 法理学与部门法学的关系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 法理学与法制史、法律思想史的关系是“论”与“史” 的关系。 法理学同理论法学中其他学科的联系更为紧密。
新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第四节 法学、法理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10
新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1.什么是法学?什么是法理学?

2.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法学?
考 题
3.如何看待当代中国的法学、法理学?
4.学习、研究法学、法理学应有什么样的基本态 度和方法?
新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14
新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
上编 法和法律调整的基本原理
4
一、法学的研究对象
法学又称法律科学,是一切专门以法律现实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的 总称。
法律现实包括法律意识、法律文化、法的创制、实施、法律监督 和一切在法律上有意义的行为及法律规范(包括法律文件、条款) 、法律关系(包括由法律关系构成的法律秩序)、法律制度等等法 律现象。
法学研究的对象也有不同层次的划分。最深的层次是法的规律性 ,次深的层次是法学原理、原则,最浅的层次是创制和适用法的方 法与手段。
新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第五节 学习和研究法理学的意义和方法12
资料链接 比克斯:为什么学习法理学参见[美]比克斯:《法理学:理论与 语境》,邱继昭译,第4版序言,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 二、学习和研究法理学的方法
(一)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方法 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方法,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 ,是马克主义法学研究方法论的核心和基础。
一、法学、法理学与哲学的关系 可以把法学、法理学与哲学的关系比作特殊与一般的关系 二、法学、法理学与经济学的关系 三、法学、法理学与政治学的关系 四、法学、法理学与社会学、伦理学、心理学的联系 五、法学、法理学与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的关系

法理学全套课件

法理学全套课件
❖第二,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与其他类型的权 利义务在内容上有所不同。
❖第三,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运作方式与其 他类型的权利义务也有着明显的区别。
三、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分类
❖ (一)基本权利义务、普通权利义务 ❖ (二)绝对权利义务、相对权利义务 ❖ (三)第一性权利义务、第二性权利义务 ❖ (四)个体权利义务、集体权利义务、国家权利
法律关系
第一节 法律关系概述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二、法律关系的种类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 在历史上,法律关系的观念最早来源于罗
马法之“法锁”(法律的锁链,juris vinculum)观念。
所谓法律关系,是指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 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关系 。
概念。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 的表现形式;但并不是所有的法律条文都直接规定法律规 则,也不是任何条文都完整地表述一个规则或只表述一个 法律规则。
三、法律规则的分类
❖ (一)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和权义复合规则 ❖ (二)强行性规则与任意性规则 ❖ (三)确定性规则、委托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二)法律原则适用的方式 1、法律原则的适用方式是从内在方面保证法
的确定性。
2、从整体上来说,法律规则的适用方式是涵 摄(subsumption),法律原则的适用方式是衡量 (balancing)。
3、在整个过程中,法律人必须进行充分的说 理和论证。
第三节 法律体系
一、法律体系的概念 二、法律部门 三、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问题:你认为上述哪一种或哪些观点有道理?为什么?
❖ 3、讨论 美国最高法院曾审理过“格林斯潘诉斯利特”一案。
在此案中,为了说明判决的理由,最高法院的法官直接援 引了包括奥地利、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和瑞士等国的 有关法律规定。

陈景辉-法理学讲义

陈景辉-法理学讲义

陈景辉-法理学讲义法理学重点问题解读一、总论一、法理学三难1.理论层次之难:法学王冠上的明珠2.理论体系之难:缺乏法条体系的关照3.实践运用之难:难以运用自如二、法理学知识体系(一)本体论:着重分析法学中的基本概念(二)运行论:关注法律的实际运行的表现形式(立法、司法、执法、守法与法律监督)与内在机理(法律适用的基本原理、法律推理与法律解释、内部证成与外部证成)(三)演进论:以历史和比较的眼光考察中国法律的传统、现实与目标(四)社会论:法律与相关现象的区别和联系三、出题规律与复习准备(一)出题规律:1.所占分值根据章节依次递减,重点较为突出2.第二章的分量逐渐增加3.近些年的出题以法律实践的说明为主,以基本概念的考查为辅(二)复习准备1.基础准备: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的准确把握(例如:规范性条文与规范性法律文件)2.硬功夫:分析能力的培养3.真题的运用:最好复习第二遍之后,再做真题。

最少做两遍。

4.每年新增部分:知识难度低,则当年考试难度高;反之,则试题难度低。

四、四个关键:1、基本原理不因个别反例的存在而无效【所有与基本原理矛盾的表述即无效,即使该表述与题干所给材料一致】2、注意尺度:理论有效的意义范围【说的过于绝对可能有问题】3、不能望文生义【注意相似概念、广义与狭义】4、严格禁止以部门法的知识来考量卷一的法理学选择题二、知识要点(一)法概念的争议1.法概念争议的核心:法律与道德之间是否存在概念上的联系。

2.法律实证主义:不承认存在必然联系的(1)定义要素:权威性制定与社会实效(2)权威性制定为主,社会实效为辅:分析法学(3)社会实效为主,权威性制定为辅:法社会学与法律现实主义3.非实证主义:承认存在必然联系的(1)古典自然法学:以内容的正确性为定义要素(2)第三条道路:以权威性制定、社会实效与内容的正确性为定义要素(二)法律作用的局限性1、法律是以社会为基础的,因此,法律不可能超出社会发展需要“创造”社会;2、法律是社会规范之一,必然受到其他社会规范以及社会条件和环境的制约;3、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范围和深度是有限的4、法律自身条件的制约:(1)语言表达力的局限;(2)运行过程中的人为因素;(3)滞后性;(4)法律为人造物。

法理学课程

法理学课程

法理学课程
法理学是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主要研究法律的本质、目的、价值、规范以及法律规则的适用等问题。

法理学课程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法律哲学概论:介绍法律哲学的基本概念、历史演变和主要思潮,探讨法律的本质和价值等问题。

2. 法律逻辑学:介绍法律逻辑学的基本概念和方法,探讨法律规则的适用和解释等问题。

3. 法律伦理学:介绍法律伦理学的基本概念和主要观点,探讨法律规范与道德标准的关系等问题。

4. 法律形式主义与实质主义:介绍法律形式主义和实质主义的基本观点以及它们的优缺点,探讨在具体案例中如何权衡法律形式与实质的关系。

5. 法律解释学:介绍法律解释学的基本概念和主要方法,探讨法律解释的标准和原则等问题。

6. 法律规范的分类和层次:介绍法律规范的种类和层次,探讨不同层次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正确理解和应用它们。

7. 法律教育与法律文化:介绍法律教育的重要性和基本内容,探讨法律文化的特点和作用等问题。

通过学习法理学课程,可以帮助学生深入了解法律的本质、规则的适用和解释等问题,提高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素养水平,为日后的法律实践和研究打下坚实的基础。

- 1 -。

法理学讲义_张文显(第三版)

法理学讲义_张文显(第三版)

张文显《法理学》(第三版)讲义第一编法学导论第一章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第一节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

包括对法的历时性研究、共时性研究;既要研究法的内在方面,又要研究外部方面;既要研究法律规范、法律关系和法律体系的内容和结构以及法律关系的要素,又要研究法的实际效力、效果、作用和价值。

☞凡属于与法有关问题和现象都在法学的研究范围内。

第二节法学的历史一、西方法学历史1)起始——古希腊:习惯法为主体的法律制度已有相当程度的发展。

2)顶峰——古罗马:法学获得相对的地位,成为罗马法渊源之一。

3)最灰暗——中世纪:基督教主导,独立法学消失。

4)复兴——中世纪后期:出现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出现注释法学派。

5)世俗化——文艺复兴:人文主义法学派产生。

6)蓬勃——资产阶级革命:出现法权世界观,表现为“社会契约论”“天赋人权论”,提出契约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原则。

7)流派——18世纪末:哲理法学派、历史法学派、分析法学派(标志法学作为独立学科出现)。

8)社会化——20世纪初:社会法学派、新黑格尔主义法学派、新康德主义法学派。

9)休眠——二战前后:政府限制言论自由和学术研究,10)振兴——20世纪50年代:法学派新姿态,新兴法学派。

11)流派——70年代:经济分析法学派、批判法学派、新马克思主义法学派。

二、中国法学历史1)夏、商、西周:出现了以天命和宗法制度为核心的法律思想。

“明德慎刑”“以德配天”2)春秋战国:百家争鸣,大发展的时期,法家“以法治国”,法学曾成为“显学”。

3)西汉至清中:以儒家法律思想为核心的文化系统,出现律学(唐律疏议),王安石变法,明末进步法律思想。

4)清末至民国:戊戌变法,洋务派主张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孙中山民主共和制,法学成为独立学科,法学教育正规化。

5)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马克思主义法学出现。

第三节法学与相邻学科(略)第四节法学教育一、法学教育的目标和功能1. 概念:定位为素质教育原因:(1)素质教育是学习型社会的必然要求。

《法理学》教学大纲

《法理学》教学大纲

《法理学》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1、课程名称:法理学2、课程类别:专业基础课3、课程学分:X学分4、课程总学时:X学时5、适用专业:法学二、课程性质与目标1、课程性质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方法论。

它研究法的本质、特征、形式、作用、法的制定和实施等一系列基本问题,为其他法学分支学科提供理论基础和指导。

2、课程目标(1)使学生掌握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构建起法学的理论框架。

(2)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分析能力,能够运用法理学的知识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

(3)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增强对法治的信仰和追求。

三、课程教学内容与要求1、法的本体(1)法的概念法的定义法的特征法的本质(2)法的要素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概念(3)法的渊源、形式和效力法的渊源法的形式法的效力范围2、法的运行(1)立法立法体制立法程序立法技术(2)执法执法的概念和特点执法的原则执法的主体和权限(3)司法司法的概念和特点司法的原则司法体制和司法程序(4)守法守法的概念和要素守法的原因和条件(5)法律监督法律监督的概念和分类法律监督的体系和机制3、法的价值(1)法的价值概述法的价值的概念和特征法的价值体系(2)法的基本价值秩序自由平等正义(3)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4、法与社会(1)法与经济法与经济基础法与生产力法与市场经济(2)法与政治法与政治的一般关系法与国家法与政党政策(3)法与文化法与文化的一般关系法与道德法与宗教四、课程教学方法1、课堂讲授通过系统讲解,使学生掌握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原理和知识体系。

2、案例分析选取典型的法律案例,引导学生运用法理学的知识进行分析和讨论,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和实践能力。

3、小组讨论组织学生分组讨论相关的法律问题,促进学生之间的思想交流和合作学习。

4、课外阅读推荐相关的法学著作和学术论文,要求学生进行课外阅读,并撰写读书笔记或心得体会。

五、课程考核方式1、平时成绩(X%)包括考勤、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等。

《法理学》课程说明.

《法理学》课程说明.

《法理学》课程说明
《法理学》是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的基础必修课。

法理学是研究各种法律现象的共同性问题的一门理论法学,开设本课程,旨在使学生初步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认识法的一般规律,特别是社会主义法的一般规律及其特殊表现,并为学习其他法学分支学科打下理论基础。

《法理学》的教学内容大致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关于法的基本原理,一部分则是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

在第一部分中,涉及到有关法学的基本概念、原理,内容比较抽象,理论化程度高,是本门课程的难点和重点;在第二部分中,重点介绍有关我国社会主义法的理论,主要包括法的创制、法的实施、法律关系、法律意识、法律责任、法律监督等内容。

《法理学》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统设课程,全国电大使用统一的课程名称、使用统一的教材、执行统一的教学大纲和考核说明、考试采用统一试卷、评卷执行统一标准。

《法理学》教学大纲2024

《法理学》教学大纲2024

《法理学》教学大纲(2024)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代码:课程名称:法理学课程性质:基础必修课开课时间:第一学期开课对象:法学专业本科生学时 /学分:56学时/3学分二、课程目标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达成以下目标:课程目标1:树立法治信仰。

使学生认识到法治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和促进社会公正的作用。

引导学生理解法律的内在价值,包括正义、公平、自由等,并将其内化为个人行为准则。

课程目标2:掌握法理知识体系。

掌握法律体系、法律渊源、法律关系、法律效力、法律责任等基础概念。

了解法律的历史发展脉络。

理解法律的制定、实施、监督、遵守等环节的特点、原则、程序等知识。

课程目标3:掌握法理分析方法。

形成运用法律解释、法律论证、法律比较等分析方法的初步意识和能力,引导学生将法理学与其他学科知识相结合,形成跨学科的思维视角。

四、课程目标与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的对应关系五、课程目标与考核内容方式的对应关系六、课程成绩评定与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方法1.成绩评定方式(百分制)课程总成绩 =期末考核总成绩(百分制)×60% +所有过程性考核总成绩(百分制)×40%2.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方式七、考核标准八、课程学习资源(一)教材《法理学》编写组:《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

(二)主要参考书目沈宗灵:《法理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付子堂:《法理学初阶》(第二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

赵震江、付子堂:《现代法理学》,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张晋藩:《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法律出版社,。

1997。

朱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

梁治平:《法律解释问题》,法律出版社, 1997。

法理学十六讲

法理学十六讲

法理学十六讲法理学,作为法学的基础理论学科,旨在探究法律的本质、价值、原则以及法律体系的内在逻辑。

这十六讲将带领我们逐步深入这个充满智慧与思辨的领域,揭示法律背后的奥秘。

第一讲:法的定义与特征什么是法?这是法理学开篇就要探讨的核心问题。

法并非是简单的规则集合,而是一种具有权威性、普遍性和强制性的社会规范。

它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通过一定的程序得以实施。

法的权威性体现在其具有最高的约束力,任何人都不得违反;普遍性意味着它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同等的适用效力;强制性则保证了法的有效执行。

第二讲:法的渊源法的渊源指的是法的表现形式。

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是法律体系的主干;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执行法律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则是地方权力机关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的法规。

第三讲:法的分类从不同的角度,法可以有多种分类方式。

按照法律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可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按照法律的效力范围,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根据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同,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这些分类有助于我们更清晰地理解和把握法律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第四讲:法律体系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是由各个部门法组成的有机整体。

如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

各个部门法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共同维护社会的秩序和公平正义。

第五讲:法的效力法的效力是指法对什么人、在什么时间和空间范围内有效。

法对人的效力原则包括属人主义、属地主义、保护主义和折中主义;法的时间效力包括生效时间、失效时间以及溯及力问题;法的空间效力则取决于法律的制定主体和适用范围。

第六讲: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它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构成。

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客体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等;内容则是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法理学课程思政教案

法理学课程思政教案

法理学课程思政教案引言法理学是法学中的一门重要学科,也是培养学生法律素养和道德情操的重要课程之一。

通过学习法理学,能够使学生更加深入地理解法律的本质和规范,掌握法律原则和理论,提高法律思维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本文将介绍一份针对法理学课程的思政教案,旨在通过思政教育的方式,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促进法律素养的全面发展。

课程背景•课程名称:法理学•学时安排:每周2学时,共16学时•适用对象:法学专业本科生•授课方式:理论授课教学目标•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和法律思维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法律伦理道德意识和职业道德素养;•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提高法律实务水平。

教学内容第一单元:法律规范与法律原则课时1:法律规范的特征与分类1.法律规范的内涵和特征2.法律规范的分类和层级关系3.法律规范的实施和效力4.法律规范的解释和适用课时2:法律原则的基本概念与分类1.法律原则的内涵和特征2.法律原则的分类和作用3.法律原则与法律规范的关系4.法律原则在实际案例中的应用第二单元:法律道德与法律伦理课时3:法律道德的内涵与特征1.法律道德的概念和内涵2.法律道德与伦理道德的关系3.法律道德的基本原则和价值取向4.法律道德在法学中的作用和意义课时4:法律伦理问题与解决1.法律伦理问题的产生和原因分析2.法律伦理问题的分类和特点3.法律伦理问题的预防和解决4.法律伦理问题案例分析和讨论第三单元:法学思维与法学方法课时5:法学思维方式与特点1.法学思维的基本概念和特征2.法学思维的基本方法和逻辑规律3.法学思维的发展趋势和应用领域4.法学思维在法律实践中的具体应用课时6:法学方法与研究途径1.法学方法的基本概念和分类2.法学方法的适用条件和步骤3.法学方法在法学研究中的具体应用4.法学研究途径的选择和方法策略第四单元:法律实务与案例分析课时7:法律实务的基本流程和要求1.法律实务的概念和内涵2.法律实务的主要流程和程序要求3.法律实务中的常见问题和解决方法4.法律实务案例分析和讨论课时8:案例分析与实践操作1.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和步骤2.案例分析在法学教育中的应用和意义3.案例分析和实践操作的关系和相互作用4.案例分析与实践操作的具体技巧和方法教学方法•理论授课:通过课堂讲授和探讨来介绍法律理论和法律原则。

法理学课件

法理学课件

法律是社会规范之一,具有 普遍性、规范性和可诉性
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维护 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
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概念:法 律行为是 指具有法 律意义的 行为,包 括合法行 为和违法 行为。
特征:
(1)具有 法律意义: 法律行为 对法律关 系产生影 响,具有 法律效力。
(2)以意 思表示为 核心:法 律行为需 要行为人 通过意思 表示来表 达自己的 意愿和目 的。
法治国家建设的内涵与意义 法治国家建设中的问题分析 完善法治国家建设的对策建议 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实践探索
THANK YOU
汇报人:
汇报时间:20XX/XX/XX
YOUR LOGO
添加 标题
逻辑结构:假定、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
添加 标题
特点:普遍性、可诉性、可预测性、可操作性
法律原则
法律原则的定义 和特点
法律原则的种类 和作用
法律原则与法律 规则的关系
法律原则在实践 中的应用
法律概念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具有阶级性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 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规范体系
法律渊源
法律
地方性法规
地方政府规章 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国际公约
宪法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国际惯例
法律部门与法律关系
法律部门:宪法、行政法、刑 法、民法、商法、经济法、程 序法等
法律部门之间的关系:相互联 系、相互制约
法律关系:权利与义务、权力 与责任
法律关系的特征:主体、客体、 内容、变动性
法理学课件
汇报人:
汇报时间:20XX/XX/XX
YOUR LOGO

法理学 讲义 ppt课件

法理学 讲义 ppt课件
16ຫໍສະໝຸດ 第二,法理学研究对象的具体化
(1)作为哲学的法理:研究焦点集中于 法律的本质、规律、意义和价值问题上。
* 法理学是一个以研究法律问题为宗旨的 学术门类。
* 法理学研究的是法律的基本问题或者说 更具有一般性的法律问题。
* 法理学是哲学方法在法律领域的运用
17
(2)法律规范中的法理:重点关注立 法的精神和法条中的原理问题 * 法条背后的法理 * 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 法律知识的和谐统一 (3)生活中的法理:研究焦点集中于 社会生活实践提出的法理问题
3.法学是正义之学
首先,法学的研究对象即法律与正义有着 密不可分的关系。
其次,法学围绕正义问题展开和深入。
12
3.法学的体系
(1)含义
法学体系是由各法学分支学科所组成的有机 联系的知识整体.
(2)分类:
* 从认识论角度,分为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
* 从各种法律类别角度,分为国内法学、国际 法学、法律史学和外国法学。
第一专题 总论
The Pandect of Jurisprudence
1
专题语录
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理论和一 般理论,其研究的内容是法律的一 般性、普遍性问题,提供的是法律 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 它是法学的入门导向,是学习其他 法学学科的基础
2
精品资料
• 你怎么称呼老师? • 如果老师最后没有总结一节课的重点的难点,你
5
一、从法学到法理学
form law study to jurisprudence
6
(一) 什 么 是 法 学?
7
1.法学的研究对象
(1)法学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
【名人言论】
大部分英国人想象中的法律,呈现出千奇百怪 的现象:头戴头盔的警察管理公共交通和处理公共场所 的纠纷;议员们对某些立法文件进行争论,直到擦得光 亮的大笨钟宣告休会时间已到;头戴假发、面无表情的 法官刻板无味地宣布某个被告做了不应做的事情;或一 副猫头鹰架势的律师透过厚厚的眼镜片,从四面镶着黑 色珐琅质护板的桌子上四下张望。所有这些,在某种程 度上“体现着法律”。

《法理学》精品讲义

《法理学》精品讲义

《法理学》精品讲义第一章法学导轮第一节法学一、法学及其研究对象西语中有关法学的语源,最早见于拉定语Jurispradentia,意指关于法律的知识或法律的技术,而真正将纳入科学范畴的努力,大致始于古罗马。

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对该词的定义是:“法学是关于神和人的事物的概念,是关于正义和非正义之学。

”在中国先秦时期称为“刑名法学之学”或“刑名之学”。

自汉代开始各代又有“律学”的名称。

与西方的法学不同,中国的律学更多关心的不是正义等问题,而是法律条文的注释及个案中的法律应用技术。

中外法学界关于法学的定义林林总总,难以一一罗列。

在学习过程中我们应注意从不同的角度观察法学,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关于法学的整体性印象。

在法学史上,不同时期不同学派的思想家、法学家对法学的研究对象往往有不同的理解,因而对法学研究的具体对象往往做了不同的解说和回答。

作为一门科学,法学不但要研究形式的东西,也要研究本质的东西;不但要研究法的现状,也要药酒法的历史和走向,总之一句话,凡属于与法有关的问题和现象都是法学的研究范围。

我们认为,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

一、法学的体系与分科在近代资产阶级革命以前,法学从未成为一门完全独立的学科,或者被包括在神学、哲学、政治学、论理学中,或者依附于国家的立法、司法活动中,因而没有形成一门独立的学科,当然也就不存在体系或分科的问题。

随着法律发展成为广泛而复杂的整体和随之而来的各种法律部门的出现,产生了对法律体系的解析,即对法学的分科。

但是始之今日,也未形成比较一致的观点:比如英国《牛津法理指南》将法学分为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两大部类:(一)理论法学:1、法律理论和哲学;2、法律史和各种法律制度史;3、比较法研究;(二)应用法学:1、国际法;2、跨国家法;3、国内法;4、附属学科,如法医学、法律精神病学等。

日本《万有百科大辞典》将法学分为四大部类:(一)公法,包括宪法、行政法和国际法;(二)私法,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劳动法、国际私法;(三)刑事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刑事政策学;四、基础法学,包括法律哲学、法律社会学、法律史学、比较法学等。

法理学课件ppt

法理学课件ppt

古代法律制度的起源
从原始社会的习惯法到成文法的出现,标志着法律制度的萌芽。
古代法律制度的特点
以习惯法为主,强调家族和群体的利益,缺乏个体权利的保护。
古代法律制度的代表
汉谟拉比法典、罗马法等。
中世纪法律制度
02
01
03
中世纪法律制度的形成:随着宗教势力的崛起,教会 法和封建法成为主导。
中世纪法律制度的特点:以宗教和封建关系为核心, 强调身份和等级。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和统治秩
序。
保障公民权利
法律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 由,维护社会公正和平等。
促进社会发展
法律反映社会的发展规律和基 本要求,促进社会进步和发展

03
法理学的基本理论
自然法学派
自然法学派主张法源于 自然,是自然法则的一 部分,具有普遍性和永 恒性。
自然法学派强调自然法 和自然权利,认为人类 社会的法律应该符合自 然法的原则,保护人的 自然权利。
社会监督
社会监督是指社会各界对法律实施和监督的参与和关注,包括舆论监督、公民监 督等。
社会监督具有广泛性和多样性,能够反映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诉求,对法律的制定 和实施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THANK YOU
感谢聆听
法律与道德在维护社会秩序和道德准则方面具有密 切联系。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而道德则对法律 起到补充和支持的作用。
法律与宗教
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宗教对法律有着深远的影响。 宗教信仰和教义往往成为某些法律原则和规定的基 石。
法律与经济
法律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健全的法律制度是经济发展的 重要保障。它能够保护产权, 促进市场交易,降低交易成本 ,激励创新和投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科学,即它的研究目标的一般性 与普遍性。
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包括了古今 中外的法律及其与法律相关的事 物,法理学研究对象相当宽泛。
法理学的重要社会功能有: (1) 法学学科体系内的指导功能 (2)促进法律实践理性化的功能 (3) 解决疑难案件的功能 (4)提供法律适用的方法与规范
三、中国法理学 中国法理学的历史 中国法理学体系 中国法理学的未来
误。 (3) 创造和传播法观念,使法思想不断合
理化与系统化。 (4) 培养法律人才。
第一节 法学
二、 法学的分科
第一节 法学
三、 法学和其他学科的关系 1. 与哲学的关系 2. 与政治学的关系 3. 与社会学的关系 4. 与历史学的关系 5. 与经济学的关系
第一节 法学
四、 法学研究的方法 主要分为基本思想原则和技术性方法。 1. 基本思想原则是对法学研究具有根本性、
(2) 价值分析方法 (3) 比较的方法
第一节 法学
五、 法学的历史 1. 中国法学的沿革 2. 西方法学的沿革
第二节 法理学
一、 法理学释义 法理学指法的道理或法的理论 我国法理学界通常认为法理学
是研究一切法律现象的共性问题 或一般问题的法学分支学科。
二、法理学的对象与功能 法理学是研究法的一般理论的
四、学习法理学的意义和方法 学习法理学的意义 学习法理学的方法
思考题
1.什么是法学?法学的功能有哪些? 2.法学的研究方法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3.什么是法理学?
第二章 法的概念
第一节 法的概念 一、法、法律的词源和词义
在古代汉语中,“法”、“律” 二字最初分开使用,含义也不同, 以后发展为同义,更合称为“法 律”。
(二)法的内容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 定
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培植了人们的法律需要, 同时又决定着法的本质。
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指与人类生存相关的地 理环境、人口和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其中Hale Waihona Puke 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方式是决定性的内容。
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决定是从最终决定意义上说的。
第二章 法的概念
三、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定义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
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 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 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 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 为规范体系。
第二章 法的概念
第四节 法的分类 一、 概述 二、 法的一般分类
1.成本法与不成文法 2.实体法和程序法 3.根本法和普通法 4.一般法与特别法 5.国内法和国际法
第三章 法的渊源和效力
第一节 法的渊源
一、 法的渊源的含义 法的渊源简称“法源”,主要有如下几种含义: 法的理论渊源 法的历史渊源 法的文献渊源 法的文化渊源 法的本质渊源 法的效力渊源
二、法的渊源的科学内涵
法的渊源包括两个不可分割的要素:
1.法的渊源必须与法的效力相联系,即只有 产生法的效力的法律文本或条款,才有可 能成为法的渊源。
第一章 导论(法学和法理学)
第一节 法学 第二节 法理学
第一节 法学
一、 法学的研究对象、目的、功能 法学,我国先秦时期有“刑名法术之学”
或“刑名之学”。汉代始,“律学”、 “法学”或“法律科学”一词于19世纪 由西方传入中国。英语中用Legal Science或 Science of Law 和Jurisprudence。
二、 西文中的“法”、“法律”及相关概念 法指的是永恒的、普遍有效的正义原则和道 德公理, 法律指由国家机关制定和颁布的具体行为规 则 法律是法的真实或虚假的表现形式
第二章 法的概念
第二节 法的特征
一、 法是调整社会关系行为规范 二、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 三、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四、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第三节 法的本质
一、法的现象与本质 本质与现象是一对范畴。任何
事物都有本质和现象两个方面, 本质是事物的内部联系,现象是 事物的外部联系。
二、法的本质的两个层次
(一)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1.法是“意志”的体现或反映。 2.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 3.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 4.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 的意志。
导向性的思维方法,是技术方法得以正确 运用的前提。
第一节 法学
2. 技术性方法 (1) 实证分析法(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通用的
方法) 形态:
A.规范实证分析方法 B.社会调查方法 C.历史考查方法 D.经济分析方法(是用经济学的理论和经验方法 来阐述法律领域中的各种争议和问题的方法)
第一节 法学
第二章 法的概念
三、 法的特殊分类 1.公法和私法 2.普通法和衡平法 3.联邦法和联邦成员法
第二章 法的概念
第五节 法的作用
一、法的作用释义 法的作用表现为法对人们的行为和社会关系 所产生的影响。
二、法的规范作用 告示作用、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 教育作用、强制作用
第二章 法的概念
三、法的社会作用 法对物质文明、精神文明、
第一节 法 学
一、 法学的研究对象、目的、功能 1. 研究对象: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
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
第一节 法 学
2. 法学研究的目的:即法学家研究工作的 主观目标。
(1) 伦理目的 (2) 科学目的 (3) 政治目的
第一节 法学
3. 法学的功能 (1) 指导立法司法实践 (2) 填补实在法的空白,纠正实在法的讹
独 角 兽
獬 豸
第二章 法的概念
广义的法律和狭义的法律 广义的法律(有时称为“法”)——指法律 的整体。我国《宪法》第33条中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广义用法) 面前一律平等。” 狭义的法律——《宪法》第62、67条分 别规定全国人大和常委会有权制定法律 (狭义用法)。
第二章 法的概念
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的作用。
四、法的局限性
(一)法只是许多社会调整方法的一种。
(二)法律并不能有效地干预或解决所有的 社会问题。
(三)法律具有保守性、僵化性和限制性。 (四)法的运作成本巨大。
(五)法律作用的充分发挥依赖一系列社会 条件。
思考题
1.什么是法?法的特征有哪些? 2.法的规范作用有哪些? 3.法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