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改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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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改组:
变化之一:准则的组织架构
IASC是在1973年由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德国、日本、墨西哥、荷兰、英国和美国等9个国家的16个主要会计职业团体发起成立的。1982年,根据IASC与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一份协议的安排,IFAC所有会员都可以自动成为IASC的会员。此后,IASC会员数目发展得很快,至2000年底IASC正式改组前,它的会员已包括112个国家的153个会计职业团体。IASC原设有“理事会”(the IASC Board)、“咨询小组”(the Consulting Group)和“筹划小组”(the Steering Committees)等下属机构;1994年成立“顾问委员会”(The Advisory Council);1998年成立“常设解释委员会”(the Standing Interpretations Committee,SIC)。其中,IASC理事会负责制定和发布国际会计准则(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简称IAS)。IASC理事会成员由两方面的代表组成:一是最多不超过13个国家的会计职业团体的代表;二是由IASC理事会增选的、最多不超过4个对财务报告感兴趣的其他组织的代表。制定一份IAS,首先需要进行项目立项,成立“筹划小组”;然后按照所谓的“国际充分程序”(International Due Process)起草和制定准则;准则草案需要广泛征求各方面以及“咨询小组”和“顾问委员会”的意见;准则的正式发布则须经过IASC理事会3/4以上的代表通过。IASC的组织架构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主要缺陷:首先,从性质上说,IASC属于会计职业界的国际组织,与IFAC具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其经费也主要由理事会单位和IFAC提供,其准则自然就更多地代表了会计职业团体的利益,因此IASC貌似独立实质并非完全独立;其次,IASC与各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缺乏直接和密切的联系,即使是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也只能作为观察员出席IASC的理事会议;最后,IASC 理事会主要由兼职人员组成,并且缺少会计与财务方面具有公认胜任能力的专家,难以保证制定高质量的会计准则。由于以上原因,加上美国这一强势国家没有在IASC理事会中担任“主发言人”的地位,在美国的积极参与下,IASC的改组就势在必行了。
IASC改组时,在组织架构方面基本仿照了美国的模式。首先,在最高层次设立了独立的IASC基金会,由“受托人”(Trustee)负责日常管理。在基金会下,设置了IASB、“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委员会”(IFRIC)和“准则咨询委员会”(SAC)三个机构,它们的成员由“受托人”任命。其中,IASB代替IASC理事会履行制定和发布国际准则的职能。IFRIC相当于IASC的SIC,SAC则相当于IASC的“咨询小组”。IASB从性质及构成上来说,已完全不同于IASC.它不属于任何会计职业组织,活动经费由IASC基金会提供,具有更广泛的代表性。IASB由14位理事组成,除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B)前主席大卫·特迪爵士担任主席、最后一任IASC理事会主席Thomas E.Jones担任副主席外,其他12位成员则分别来自于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日本等国家。IASB的组织架构方面具有以下四个特点:第一,IASB 成员全部由具有高度胜任能力的财务会计与报告方面的专家组成,并且绝大数是专职人员,从而保证他们有良好的技术能力和充足时间来制定高质量的会计准则;第二,IASB尤其加强了与各主要国家准则制定机构的联系,分别确定了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与新西兰、德国、法国、日本等国准则制定机构的联系人,从而有利于进一步促进IASB准则在这些国家的应用;第三,首届IASB成员主要来自于西方发达国家,不存在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平衡和代表性,因此可以预见,IASB准则将更多地体现发达国家的利益,而相对忽视发展中国家及落后国家的利益;第四,在IASB的14位成员中,美国就占了5个席位,其中包括曾担任FASB副主席长达10年之久的James J.Leisenring和从2003年起担任FASB新任主席的Robert H. Herz,这说明,在改组后的IASB中,美国实际上已担当了“主发言人”的角色。
变化之二:准则的基本目标
改组前的IASC在1982年修订的章程中,将其基本目标确定为:(1)为了公众的利益,制定和发布编制财务报表应遵守的会计准则,并推动这些准则在全世界范围内被接受和得到遵守;(2)为改进和协调与编制财务报表有关的规定、会计准则和程序开展广泛的工作。这一目标实际上体现了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制定可以在全世界通用的会计准则;二是推动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多年来,IASC的所有工作基本上都是围绕着这一目标展开的。在1987年之前,IASC重点考虑的问题是,在借鉴各国会计准则和会计惯例的基础上,制定并发布一批国际会计准则,并努力使这些准则在世界范围内被接受和使用。1987年以后,
IASC开始实施“可比性与改进计划”,因此将工作重点放在了国际会计准则的改进以及国际会计准则与各国会计准则的协调上,通过制定概念框架、明确会计基准方法和减少会计备选方法等手段,尽可能缩小国际会计准则与其他国家会计准则的差异,以便使国际会计准则在全世界有更好的应用前景。
IASC改组后,IASC基金会对IASB明确了新的工作目标:(1)为了公众的利益,制定一套高质量的、可理解的,并具有实施效力的全球会计准则,该准则要求在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报告中提供高质量的、透明的和可比的信息,以帮助资本市场的参与者和其他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2)促使这些准则得到使用和严格的应用;(3)促使各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达到高质量解决方法的趋同。新的目标主要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新要求:第一,强调制定具有高质量的全球会计准则;第二,更加重视国际会计与财务报告准则的使用与严格应用;第三,竭力提倡各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与财务报告准则的国际“趋同”(Convergence)。IASB新目标的提出,实际上已将IASC原先作为各国会计准则“协调者”的身份转变成IASB作为“全球会计准则”的“制定者”的身份,并将致力于各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与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
变化之三:准则的称谓范畴
在IASC改组前,IASC制定的IAS实际上包括了国际会计准则本身(共发布41项,目前仍然有效的为34项)以及“常设解释委员会”(SIC)发布的解释公告(共33项,目前仍然有效的为30项)两项内容。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IAS1)“财务报表的列报”第11段的规定,国际会计准则与SIC解释公告具有相同的使用效力。
IASB正式运作后不久,随即在2001年4月20日的会议上通过了有关制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简称IFRS)的决议。“根据以前的章程发布的所有准则和解释公告将继续适用,除非它们被修改或撤消。IASB可以修改或撤消根据IASC以前的章程发布的国际会计准则和常设解释委员会的解释公告,还可以发布新准则和新的解释公告。”因此,IASB使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具有更广泛的含义,除IASB本身发布的IFRS外,它还包括由IASC发布的国际会计准则、IASC“常设解释委员会”(SIC)发布的解释公告以及“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委员会”(IFRIC)发布的解释公告。并且,根据IAS1“财务报表的列报”第11段的规定,以上四项内容也具有相同的使用效力。变化之四:准则的规范对象
IASC所发布的IAS,从内容上说,主要是针对经济交易和事项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做出的具体规范。在IASC早期以工商企业的交易和事项为主要的规范对象,后期也开始涉及其他一些行业(如房地产业、农业等)的交易和事项。
IASB在设立后不久所披露的工作计划(Working Programme)中,则将研究与制定准则的内容划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制定中项目(Active Projects)。它是指已列入IASB主要议程(Main Agenda)的正在制定过程中的准则项目。根据IASB网站的资料显示,IASB计划制定的准则项目主要有:(1)企业合并第一阶段(2002年9月已经发布了关于改进IAS22、IAS36、IAS38的征求意见稿,2003年8月作了最新修订,并计划在近期发布相关准则);(2)企业合并第二阶段(2002年9月已经发布了关于“购买法的应用”的征求意见稿,2003年7月作了最新修订,并计划于2004年底前发布相关准则);(3)合并(包括对“特殊目的主体”的合并);(4)某些趋同性项目;(5)对来自金融工具的风险的披露以及与金融工具有关的其他披露(主要是对IAS30和IAS32做出修订);(6)对IAS39“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修订(已在2002年7月发布了征求意见稿,2003年2月作了最新修订);(7)首次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ASB于2002年7月发布了第1号征求意见稿,2003年6月正式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首次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8)对现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改进(IASB已在2002年5月发布了征求意见稿,计划对IAS1、IAS2、IAS8、IAS10、IAS16、IAS17、IAS21、IAS24、IAS27、IAS28、IAS33、IAS40等12项准则做出改进,并打算取消IAS15);(9)保险合同(计划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
(10)段制定,IASC在1999年11月曾发布过一份问题文件,IASB计划在近期发布关于第一阶段的准则);
报告全面收益(计划对IAS1和IAS8做出修订,并提出一些新的重大问题,2004年底前将发布相关的准则);(11)收入——定义和确认以及负债的有关方面(计划对IAS18做出修订);(12)以股票为基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