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个税临界点 详解年终奖个税临界点
年终奖的临界点是怎么规定
年终奖的临界点是怎么规定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施行后,年终奖遭遇个税临界点问题,那年终奖的零界点是什么呢?怎么规定的?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年终奖临界点的规定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年终奖临界点的规定2011年12月4日傍晚,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葛长银发了一条微博年终奖临界点年终奖临界点,“请大家注意年终奖临界点,宁可少千元不要超一元”,并举出例子,比如年终奖为18000元,那么要缴纳540元的税,如果按年终奖为18001元,则需要多纳税1155.1元,即1695.1元。
同理,54001元的年终奖比54000元多纳4950.2元;发108001元比108000元多纳4950.25元;发420001元比420000元多纳19250.3元;发660001元比660000元多纳30250.35元;发960001元比960000元多纳88000.45元。
这是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首次发放年终奖,因为税法“盲区”的存在,新个税下的年终奖或遭遇“得不偿失”的尴尬。
问题产生的本质是数学计算方式有误,应纳税所得额是按全年计算的,税率是按每月计算的,速算扣除数却是按照每月计算的,相当于少减了11个月的速算扣除数。
税务方面的专家表示,年终奖的所得税计算方法是按国税发[2005]9号文件《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来计算。
个人取得年终奖金应单独按照1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年终奖适用税率可以这样看,应缴税所得除以12(一年12个月)之后的结果根据税率表来查,具体算法分两种,取决于获年终奖时的当月工资收入是否大于个税起征点3500元。
税务专家测算发现,个税法2011年调整后,年终奖的六个新“盲区”分别为:(18001元-19283.33元),(54001元-60187.50元),(108001元-114600元),(420001元-447500元),(660001元-706538.46元),(960001元-1120000元)。
浅析年终奖个税临界点产生的原因及改进设想
浅析年终奖个税临界点产生的原因及改进设想作者:陆君屏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2年第4期一、年终奖计算个税的方法要知道何为年终奖的临界点及其产生原因,则先要了解年终奖计算个税的方法。
事实上,关于年终奖个税的计算方法一直是关注的焦点。
而根据现行的年终奖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及要求,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号)中的规定计算,纳税人取得年终奖,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有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当取得年终奖当月,个人工薪所得高于(或等于)费用扣除额(3500元)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第二种情况,当取得年终奖当月,个人工薪所得低于费用扣除额(3500元)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薪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上述两个计算公式中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为:用年终奖总额÷12(一年12个月)后得出的商数,再对照工薪所得个税税率表即可确定。
例如,小王年终当月工资超3500元,即用全年奖金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若在1500元内,适应税率是3%;若是4500元内适应税率是10%,依此类推,数额落在哪一档,全年奖金就按对应的税率以及速算扣除数计算。
又如小王年终当月工资收入为3300元,低于新个税法调整的35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而他当月得到30200元的年终奖,则他在12月应先将其奖金补足差额部分200元,剩余30000元除以12个月,得到月均收入2500元,其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是10%和105。
该员工的应纳税额=(30200+3300-3500)×10%-105=2895元。
二、年终奖计算个税的临界点了解了年终奖计算个税的方法后,接下来我们看看年终奖计算个税的临界点。
年终奖个税“临界点”及计算方法探讨
时至年底,年终奖如何发放又成了大家热议的一个话题,就此,业内人士近日向本网来稿,以今年3月份广州日报的一则关于年终奖计算的文章为例,详细分析了年终奖的计算方法以及注意事项。
2010年3月24日,《广州日报》以“多发1元,多缴2万”、“税前收入多一元,税后所得差一截”、“年终奖多1000元,税后少250元”等标题,用了半版位置对全年一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征存在的“临界点”进行了报道。
次日,各地市级的日报纷纷全文转载。
在个人所得税越来越贴近工薪阶层的今天,这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很吸引读者的眼球。
那究竟什么是“临界点”?到底目前个人所得税“临界点”存在什么问题?笔者就此进行了初步的探讨,供纳税人和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事实上,全年一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征是否合理这个话题由来已久。
2005年1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下发以后,年终奖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5年多来一直就这样在争论中计征,在计征中争论。
那么,个人所得税计征的临界点所指的是什么呢?姑且用《广州日报》刊登的案例介绍一下:案例:《年终奖多1000元税后少250元》陈女士去年获得的年终奖为24000元,扣除税收后,最后拿到手的钱为21625元;王女士去年的年终奖为25000元,比陈女士多1000元,扣除税收后,最后拿到手的钱只有21375元,比陈女士反而少250元。
陈女士的年终奖为24000元,分摊至12个月后所得数额为2000元,而王女士的25000元年终奖分摊至12个月后为2083.33元。
根据9级超额累进税率表,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2000元的,适用税率为10%,超过2000~5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为15%。
陈女士年终奖适用税率为10%,年终奖应纳税速算公式为24000×10%-25=2375元;而王女士适用税率为15%,年终奖应纳税速算公式为25000×15%-125=3625元。
年终奖个税临界点及避税方法
(一)新版个税,年终奖发放需要注意避开雷区年终奖避税是企业和员工都十分关注的问题。
怎样进行年终奖避税可以到手钱多一点扣缴税少一点?特别是新的个税法施行后,出现了差之毫厘失之千元的年终奖雷区,临界点前后相差1元到手的钱可能会拉开数万元的差距,多发一块钱多交几万块税的现状让员工内心慌慌企业小心翼翼。
具体需要避开的临界点我们可以看看下表:我们可以很清楚的看到144000元适用的还是10%的税率,140001只多了一块钱,税率就翻了一番20%。
从上表可以看出,年终奖的临界点分别是36000元、144000元,300000元,420000元,660000元,960000元。
(前提是月工资不少于5000元)如果在年终奖临界点金额上分别增加1元,则导致收入减少的金额分别为:2309.1元,13199.2元,13749.25元,19249.3元,30249.35元,87999.45元。
如年终奖36000元年终奖÷12个月×相应税率-速算扣除数36000/12=3000适用3%的税率年终奖个税=36000×3%=1080元到手36000-1080=34920元如年终奖36001元36001/12>3000适用10%的税率年终奖个税=36001×10%-210=3390.1元到手36001-3390.1=32610.9元年终奖36000元,到手34920元;年终奖36001元,到手却只有32610.9元。
多1元年终奖导致收入减少了34920-31610.9=2309.1元我们在处理年终奖避税的问题时需要注意,要尽量避免一年多次发放。
很多企业都知道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每年每个纳税人只能用一次的规定,但是在理解上却有很大误读,误以为无论什么时候发放年终奖,发放几次,年末的时候都可以合并为全年一次性奖金来计算个人所得税,其实不然,如果你一年分好几次发,每次发一部分,除了第一次其他都是要算在工资里的!(二)不同形式的年终奖如何扣税1.“多处”年终奖如何扣税我们先来看看在不同的地方都拿到了年终奖的情况。
年终奖避税方法 临界点
年终奖避税方法临界点
“年终奖避税方法临界点”,是指在收入未超过这一点时,可以通过采用合理的抵扣方式,减少或者避免年终奖税款负担。
年终奖作为一种工资形式,企业为了激励员工,经常会采取各种形式的激励措施,其中之一就是发放年终奖。
然而,随着收入的增加,税收也会随之增加,使得发放年终奖也会带来高昂的税收负担。
因此,许多企业会寻求合理的避税方法,减少税收负担。
首先,有关部门应该解释什么是“年终奖避税方法临界点”,即某种收入未超过一定数额时,可以采取合理的抵扣方式,减少或者避免年终奖税收负担。
具体来说,临界点的收入水平根据不同地区和企业的情况而有所不同,也可以由企业自行设定。
其次,要想有效减少税收负担,企业应考虑采取合理的抵扣方式,如把年终奖分摊到多个季度等。
这样,每个季度的收入都不会超过该地区的临界点,因此可以减少或者避免年终奖税收负担。
此外,企业也可以通过预先支付福利险来减少税收负担。
例如,企业可以提前支付社保、公积金等,以及可以减免的各种福利,把税负放在最低限度。
最后,企业应加强关于税收的相关知识,了解不同地区有关税收的政策,并根据自身情况,采取有效的抵扣措施,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负担。
总之,“年终奖避税方法临界点”是指在收入未超过这一点时,可以采取合理的抵扣方式,减少或者避免年终奖税收负担。
因此,企业应加强关于税收的相关知识,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政策,选择最合理的抵扣方式,以减少税收负担。
2023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览
2023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览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自2023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标准(居民个人所得综合所得,每一纳税年度收入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1级:不超过3.6万元的,3%2级:超过3.6万元至14.4万元的部分,10%3级:超过14.4万元至30万元的部分,20%4级:超过30万元至42万元的部分,25%5级:超过42万元至66万元的部分,30%6级:超过66万元至96万元的部分,35%7级:超过96万元的部分,45%年终奖应缴个人所得税是如何计算的?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首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5000元起征点,则应纳税所得额=年终奖-(5000-当月工资),若高于5000,则应纳税所得额=年终奖; 其次,将应纳税所得额除以12,按照得出的数额找出所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最后,采用计算公式:缴纳个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进行计算。
(计算结果中税后收入不包含月薪)。
个人所得税热点问题汇总1.问: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是如何规定的?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规定:“一、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临界点及个税表
全年一次性奖金临界点及个税表2012年匆匆而过,2013年正在向我们走来,大多数企事业单位又开始对员工一年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 并根据员工表现,计算和发放年终奖。
根据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施行后的工资薪金个税税率表,同时鉴于年终奖(文件称为“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算特殊性(主要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相关规定),在某些年终奖金额临界点和区间,年终奖多一点点,而个人所得税税额的增加比奖金的增加还要多的倒挂现象,造成年终奖多一点点反而税后所得变少的怪现象。
因此我们有必要将这些临界点和区间找出来,以便做好年终奖的规划和节税。
根据我们的测算,临界点和区间如下(下面的数据假设员工当月的工资扣除五险一金后大于3500元):对于多得奖金而税后所得反而更少的区间,我们暂且称之为“年终奖陷阱区间”。
下面,我们用两个图表来形象表达以上的结果,由于涉及的金额跨度较大,我们把图表分开两段,以便从视觉上能看出来税前所得、个人所得税、税后所得的变化。
从上面的图表我们不难看出,“年终奖陷阱区间”共有六个,分别是:18001 元到19283.33 元;54001元到60187.50 元;108001 元到114600元;420001 元到447500 元;660001 元到706538。
46 元;960001 元到1120000 元。
如果发给员工的年终奖数额正好落在“年终奖陷阱区间”内,对员工、企业来说,都是双输局面,那赢家就不言而喻了。
下面我们举几个例子来说明一下:例1、公司在2011年12月发给小张年终奖18500 元,该月工资为4500元,当月按照有关年终奖个人所得税政策计算,小张应为这笔收入缴税1745元,即税后小张实际拿到手的钱是16755元。
小张同事的小李年终奖是18000 元,该月工资为4200元,应该缴税540 元,税后小李实际拿到手的钱是17460 元。
年终奖临界点计算公式
年终奖临界点计算公式一、税收政策简述(一)2022年9月1日实施的新《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45%。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22]9号)就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界定、计算应纳税额的方式、运用频次予以明确。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方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1)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假如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方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1)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①假如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②假如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二、年终奖税收盲区分析假设个人取得年终奖为M元,且当月的工薪所得高于或等于3500元。
1.假设年终奖18000 当年终奖为18000元时,税后收入为18000-18000×3%=17460元;当年终奖为18001元时,税后收入为18001-(18001×10%-105)=16305.90元;年终奖18001元税后收入比年终奖18000元税后收入少17460-16305.90=1154.1元。
年终奖在18001元至19283.33元区间时,随着年终奖的增加,税后收入渐渐增加,当年终奖增加至19283.33元,其税后收入为17460元,与年终奖为18000元时的税后收入相等。
老板必须知道的3个临界点
老板必须知道的3个临界点
一、企业所得税的临界点
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公司,年利润总额在300万,缴纳企业所得税只有15万。
但是如果利润总额在301万,企业所得税就是75.25万了。
仅仅只是多出了1万的利润,企业就要多交60.25万的企业所得税。
(1)利润300万缴纳15万;
(2)利润301万缴纳75.25万;
(3)多一万利润多交税60.25万!
二、年终奖临界点
14.4万的奖金个税税率是10%,需要交的个税就是14190元。
但是如果年终奖是14.5万,需要缴纳的个税就是27590了。
奖金仅仅只是多了1000,个税就要多交13400元。
(1)14.4万年终奖缴税14190元;
(2)15万年终奖缴税28590元;多6000就要多缴税14400元!
三、残保金临界点
企业在职职工人数小于30人的,免交残保金。
只是超过一人,就要按照全员平均工资缴纳了。
(1)企业在职人数(30人免残保金);
(2)超过一个人就要按全员平均工资缴纳;。
年终奖遭遇个税临界点新税法6区域不划算
年终奖遭遇个税临界点新税法6区域不划算年终奖遭遇个税临界点新税法6区域不划算多得1元年终奖要多交千元税新税法6区域最不划算年关将近,大家盼了一年的“年终奖”即将陆续开始发放。
由于这是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施行后的首个年终奖发放季节,因此,不少员工、企业、单位开始筹划,怎么发年终奖才最划算。
记者就此专门采访了财税专家,计算出了新的年终奖个税临界点。
多发1元多交千元税年终奖的个税计算方法是,总额÷12个月,看平均到每个月的'奖金对应哪一个税率,然后用总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就是最终需要交纳的税款额。
在9月1日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施行之后,因为个人所得税法在费用扣除标准、税率等方面均进行了调整,导致临界点也随之发生变化。
比如,表中的第一个临界点是18000元,也就是说这个级别的年终奖数额小于或等于18000元,员工交纳的个税是最少的,只需要540元,税后到手17460元。
一旦到了18001元,个税就变成了1695.10元,税后到手16305.90元,反而少拿了1154.10元。
可见,多发了1元钱的年终奖,就要多交1155元的税,最终到手的奖金反而“缩水”了1000多元,真是“得不偿失”。
6个区域最不划算从18001元一直到上限19283.33元,都是年终奖缩水区域,因为多发的奖金小于或等于增加的税额。
到上限临界点时,员工税后到手的钱,与18000元时是一样的,多发的1238.33元奖金全部要用来交税。
因此,从18001到19283.33元这个区间,是发放年终奖需要避开的最不划算区域。
以此类推,按照对应的税级距,共有6个需要避免的区域。
分别是:[18001元,19283.33元];[54001元,60187.50元];[108001元,114600元];[420001元,447500元];[660001元,706538.46元];[960001元,1120000元]。
“在这六个区域内,年终奖虽然多发钱,到手后反而是缩水的,因为多发的奖金还不够要多交的税款。
年终奖个税计算方法及年终奖个税计算公式
年终奖的发放额度和形式一般由企业自己根据情况调整。
好的年终奖办法要有较好的考评指标、评价方法、发放规则等等相应的各项制度,可以有效激励员工,增加企业凝聚力。
年终奖该缴多少税?地税部门:新税率老算法合并执行临近年底,年终奖又成为大家关心的话题,而《个人所得税法》修订以后,该如何计算年终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很多人并不清楚。
在记者随机调查的多位企业员工中,只有极个别能说出门道来。
南京市地税局提示,今年的年终奖个税缴纳,将合并执行新税率和2005年出台的老算法。
1、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3500元时,年终奖扣税方式为:年终奖某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2、当月工资低于3500元时,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3500-月工资))某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3500-月工资)除以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具体规定在税务术语中,年终奖被称为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某某某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以及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根据新的个税法,工薪所得税率由9级调整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将最低的一档税率由5%降为3%,费用减除标准、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也按照新个税法执行。
与此同时,年终奖缴纳个税的计算方法仍然沿用2005年出台的标准,即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应纳税额适用公式为: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某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应纳税额适用公式为:(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某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只允许按上述方法计算一次年终奖,除此以外的其他名目的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现金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缴纳个税。
关于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及注意临界点的说明
年终奖是许多员工期待已久的一项收入,但是大部分人对于年终奖个
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并不了解。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详细介绍年终奖个人
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并解释注意临界点的概念。
首先,个人所得税是根据个人所得的金额来计算的,年终奖也不例外。
根据中国税法,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采用累计计算的方式,即根据不
同收入段的税率来计算个人所得税的金额。
下面是中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表:
收入范围(元)税率
假设员工的年终奖为10万元,我们来计算他需要交纳的个人所得税。
首先,我们从年终奖中减去起征点。
起征点是指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根据目前中国税法规定,起征点为5000元。
即年终奖金额减去5000元后
再计算个人所得税。
年终奖金额-起征点=应纳税额
接下来,我们根据税率表来计算个人所得税的金额。
所以,这名员工需要缴纳9500元的个人所得税。
请注意,个人所得税是根据全年的收入来计算的,而不仅仅是根据年
终奖来计算的。
因此,如果您的年终奖较高,可能会导致您所在的税率档
位提高,进而需要交纳较高的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根据累计计算的原则,根
据个人所得的金额和税率表来计算个人所得税。
要注意年终奖个人所得税
的临界点,根据全年收入的情况来判断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希望这
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
个税临界点
个税临界点“个税临界点”在9月份出台的新个税征收办法中,将原来的9级税率变为7级税率,取消了原来的15%的税率级,因此。
1.8万、5.4万、10.8万、42万、66万和96万年终奖的发放刚好处在临界点之上,一旦年终奖数额增加到或超过某个临界点时,将使得对应的纳税税率提高一档,如从3%提高到10%,随之纳税额也相应地大幅增加。
年终奖存六大税率“盲区”按照新的个税法以及实施条例,现在的税率盲区临界点分别为:(18001元,19283.33元);(54001元,60187.50元);(108001元,114600元);(420001元,447500元);(660001元,706538.46元);(960001元,1120000元)。
以第一个盲区为例,如果一位员工获得18000元的年终奖,征税税率是3%,应纳税540元,税后可以拿到17460元。
但如果年终奖增加1元到18001元,对应的计税税率为10%,应纳税上升到1695.10(18001x10%-速算扣除数105元),结果,税后能拿到的年终奖只有16305.9元。
也就是说,多发1元年终奖会导致税后少得1154.1元。
对于上班族来说,具体应该怎样计算自己的年终奖呢?彭跃华说,根据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的不同,全年一次性奖金有两种方式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一种是如果当月所得高于(或等于)3500元,适用公式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员工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如,市民张女士今年12月领取的工资在3500元以上,年终奖为10000元。
需缴纳10000×3%-0=300元。
第二种是如果在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3500元,适用公式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如,程先生今年12月工资所得为2000元,单位又发了10000元年终奖。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缴税=8500×3%-0=255元。
年终奖个税隐含6个临界点,多发1元到手少2300
年终奖个税隐含6个临界点,多发1元到手少2300正文共:2559 字 5 图预计阅读时间: 7 分钟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对纳税人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的数额,按照综合所得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以避免部分纳税人因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后提高适用税率。
年终奖新的综合所得月度税率表见图1。
图 1 年终奖综合所得月度税率表1 年终奖计税公式计算年终奖个税步骤:(1) 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的商数,对照综合所得的月度税率表,查找适用税率(月税率)和速算扣除数;(2) 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收入全额,乘以查找的适用税率,减去对应的一个速算扣除数,即为应纳税额。
因此,年终奖个税的计算公式如下:年终奖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税率-速算扣除数笔者制作了一份年终奖个税计算表,如图2。
图 2 年终奖个税计算示意计算说明:(1) 按月换算应纳税所得额C2=B2/12(2) 税率D2=IFS(C2>80000,0.45,C2>55000,0.35,C2>35000,0.3,C2>25 000,0.25,C2>12000,0.2,C2>3000,0.1,C2<=3000,0.03)IFS函数是新增的多条件判断函数,适用于Office 2019和Office 365版本。
IFS函数的语法结构:•IFS(条件1,结果1,条件2,结果2……)只要按照“条件,结果”的格式,不断地添加参数就可以了,最多支持127对条件和结果。
使用IFS函数就避免了之前IF函数的多层次嵌套问题。
对于使用其他版本的读者,笔者再推荐一个用LOOKUP函数获取税率的公式。
LOOKUP函数经常应用于模糊查询,函数结构如下:•LOOKUP(查找值,查找区域,返回区域)D2=LOOKUP(C2,500*{0;6;24;50;70;110;160}+0.0001,5*{0.6;2; 4;5;6;7;9}%)这里在查找区域和返回区域中,都应用了数组形式。
“年终奖临界点”咋来的?
“年终奖临界点”咋来的?
“年终奖临界点”咋来的?
节前,年终奖又成了热门话题。
传说中,“发18001元比18000元多纳税1155.1元”。
据税务师计算,由于个人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计税,所谓的年终奖“临界点”效应确有其事。
据省城某税务师事务所税务师李女士介绍,之所以出现这种年终奖多发一块钱要多缴一千多元个税的情况,主要是由于个人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计税,税率从3%到45%分为七级,纳税人的应税所得额超过某一级数时,超过的部分就要按高一档的税率计税。
“年终奖数额越高,适用税率就越高,多一块钱多缴税可以理解成所谓的`"临界点效应",18000元刚好是3%和10%两级税率的"临界点"。
”李女士说。
李女士说,年终奖个税计税分为两种情况。
“如果发年终奖当月,雇员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个税起征点3500元,年终奖应缴个税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
精品文档年终奖个税临界点 详解年终奖个税临界点
年终奖个税临界点详解年终奖个税临界点年终奖多发1元,反倒少得1155.1元新税法实施后,六大临界点成年终奖“盲区”多发一元多缴一千?合理避税,网友建议“年终奖”改为“年终捐”又到年关,一年一度的重头戏——年终奖马上就要发放,估计许多市民都伸长了脖子在翘首以盼。
不过,年终奖也许并不是大家想的那样,发得越多得到的越多,很有可能你比别人多发了1块钱,却要为此多缴纳百元、千元甚至万元的税。
这绝对不是在跟你开玩笑,因为年终奖在计算应该适用的税率时会出现一个临界点,一旦遭遇了这个临界点,可能就会出现“多发少得”、“得不尝税”的情况。
加之,今年是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施行后的首次发放年终奖,税法税率及级次级距都发生了变化,这也使得市民最后真正拿到手的年终奖额度也随之改变。
郑州晚报赵柳影微博热议年终奖临界点最近,微博上转载量最为火爆的除了关于明年1月的放假通知外,估计就是关于年终奖计税的博文了。
“请大家注意年终奖临界点,宁可少千元不要超一元:发18001元比18000元多纳税1154.1元;54001元比54000元多纳4950.2元;发108001元比108000元多纳4950.25元;发420001元比420000元多纳19250.3元;发660001元比660000元多纳30250.35元;发960001元比960000元多纳88000.45元。
”12月4日傍晚,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葛长银在微博上发表了关于年终奖临界点的博文。
短短几天,转载量就有了4000多次,评论量也有近千条,不少网友在惊讶的同时也纷纷表示对于年终奖的计税方法很模糊,将之戏称为“年终奖的秘密”,并建议公司的领导和财务人员,以及纳税人都应该好好看一看,研究研究。
年终奖是如何计税的?年终奖的发放,直接关系着员工的“钱袋子”,不过和广大网友一样,大部分市民对于年终奖的计税都不了解,它究竟是如何计算的?难道真如博文所说,年终奖多出来1块钱,就会比别人多缴纳如此之多的税吗?“‘多发少得’的情况的确存在,自从个人所得税出台的那一天,就一直伴随着这个问题。
年终奖个税临界点是什么
年终奖个税临界点是什么提⾼年终奖重视能令⼈打起精神,毕竟这⾥也有⼀笔不⼩的收⼊。
但是年终奖也是需要上税的,很多⼈对于年终奖的临界点表⽰不理解,不清楚具体的规定是什么?下⾯店铺⼩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年终奖个税临界点是什么2011年9⽉开始实施新修订的个⼈所得税法,按七级税率计税。
如果年终奖在1.8万、5.4万、10.8万、42万、66万和96万这⼏个临界点上,会出现年终奖多发1元甚⾄1分钱,税后收⼊反⽽减少的情况,最极端的是多给1元收⼊减少8万多元。
年终奖临界点计税依据税务⽅⾯的专家表⽰,年终奖的所得税计算⽅法是按国税发[2005]9号⽂件《关于调整个⼈取得全年⼀次性奖⾦等计算征收个⼈所得税⽅法问题的通知》来计算。
个⼈取得年终奖⾦应单独按照1个⽉的⼯资、薪⾦所得计算缴纳个⼈所得税。
年终奖适⽤税率可以这样看,应缴税所得除以12(⼀年12个⽉)之后的结果根据税率表来查,具体算法分两种,取决于获年终奖时的当⽉⼯资收⼊是否⼤于个税起征点3500元。
年终奖临界点计算⽅式⾼于3500元如果当⽉所得⾼于(或等于)3500元,适⽤公式为:个⼈所得税应纳税额=员⼯当⽉取得全年⼀次性奖⾦×适⽤税率-速算扣除数。
适⽤税率根据个⼈当⽉取得全年⼀次性奖⾦除以12的商数确定。
例如如果年终奖不超过18000元,除以12每⽉不超过1500,则适⽤税率为3%。
举例,如果您当⽉⼯资所得收⼊超过3500元,⼜获得8000元年终奖,那么应该缴税:8000×3%-0=240元。
如果您获12000元年终奖,那么应该缴税:12000×3%-0=360元。
低于3500元如果在发放年终奖的当⽉,员⼯的⼯资薪⾦所得低于3500元,则要先算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次性奖⾦-“当⽉⼯资薪⾦所得与费⽤扣除额的差额”。
然后再算适⽤税率:应纳税所得额÷12,⽤所得结果根据表2找出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第三步算要交多少税:个⼈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税率-速算扣除数。
如何避开年终奖的个税盲区(临界点)
本文由梁老师精心编辑整理(营改增后知识点),学知识,抓紧了!如何避开年终奖的个税盲区(临界点) 个税盲区是指年终奖发放金额在超过某个临界点后奖金数额只增加“一点点”、而纳税额却增加了“好多点”的现象。
也就是可能出现多发一元奖金,扣除个税后,到手却少数百、数千元的情况。
对此,大家要找出每一级税率对应的“盲区”,有效地避开“多发少得”的情况发生。
下面详细说明个税盲区的形成原因及避开方法:假设个人取得年终奖为Y元,且当月的工薪所得高于或等于3500元。
1.若年终奖18000<(Y÷12)<4500,适用税率为10%。
设Y-(Y ×10%-105)=18000-18000×3%,Y=19283.33元。
当年终奖为18000元时,税后收入为18000-18000×3%=17460元;当年终奖为18001元时,税后收入为18001-(18001×10%-105)=16305.90元;年终奖18001元税后收入比年终奖18000元税后收入少17460-16305.90=1154.1元。
年终奖在18001元至19283.33元区间时,随着年终奖的增加,税后收入逐渐增加,当年终奖增加至19283.33元,其税后收入为17460元,与年终奖为18000元时的税后收入相等。
因此,若年终奖为18000应避开盲区[18001,19283.33]。
2.若年终奖54000<(Y÷12)<9000,适用税率为20%。
设Y-(Y×20%-555)=54000-(54000×10%-105),Y=60187.5元。
因此,若年终奖为54000应避开盲区[54001,60187.50]。
3.若年终奖108000<(Y÷12)<35000,适用税率为25%。
设Y-(Y×25%-1005)=108000-(108000×20%-555)‚Y=114600元。
新个税年终奖临界点
新个税年终奖临界点新个税年终奖临界点2011年9月开始实施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按七级税率计税。
如果年终奖在1.8万、5.4万、10.8万、42万、66万和96万这几个临界点上,会出现年终奖多发1元甚至1分钱,税后收入反而减少的情况,最极端的是多给1元收入减少8万多元。
下面由小编带大家了解新个税年终奖临界点,欢迎借阅!在我国现行的税法和相关文件中,年终奖(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存在人为设计的「临界点问题」。
本文所说的「临界点问题」,就是指在某个点附近:高收入者的税后收入反而会比低收入者的税后收入还要低的问题。
下面以工资薪金(月薪)和年终奖说明一下临界点的问题。
某人扣保险后月薪为税前得5000元,个税为45元。
次月老板给他多涨了一元工资。
税前得5001元,个税为45.1元。
他因为增加的1元工资多支付了一角的个税。
所以说,工资薪金(按月)的个税不存在临界点问题。
某人年终奖为18000元,个税为540元。
第二年老板给他多涨了一元年终奖。
18001元,个税为1695.1元。
他因为增加的1元工资多支付了1155元1角的个税。
这个就是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临界点问题。
仔细看看以下两表,你会找到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共有六个临界点。
最高的临界点,纳税人可能会为增加的1分钱收入而多缴纳超过八万八千多元。
为什么会出现这个问题,原因是某个制定相关文件的人不了解什么叫速算扣除数。
速算扣除数并非税法规定,而是根据税法推算出来的一个方便计算的系数。
税法中实际上关于个税的.计算这么规定的。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1 不超过1500元的 3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如果某人扣保险后工资10,000,怎么计算呢?10,000=3500+1500+3000+2000其中3500免征;1500按3%,征税45元;3000按10%,征300元;2000按20%,征400元。
年终奖扣税规定及临界点说明
附件一:年终奖扣税规定及临界点说明(一)根据国家税务局《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从扣缴义务人发放的奖金中进行代扣代缴。
(下文的当月均指12年12月)1、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3,500元),可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计算公式如下:(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年终奖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下表:级数年终奖应税金额÷12 税率% 速算扣除数1 不超过1500元的 3 0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10 105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20 555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 1005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 2755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 55057 80000以上45 13505(二)现行计税政策下的年终奖无效区间与低效区间1、年终奖的无效区间根据现行政策,在某些临界点会产生“年终奖越多,税后所得越少”问题,换言之,用人单位多发给员工年终奖,但员工到手的却少。
这个区间就称之为年终奖的无效区间。
年终奖的无效区间计算方法如下:第一步,根据新的税率表,确定各税级的临界点由上表可知,第1级的临界点是:1500*12=18000元;第2级的临界点是:4500*12=54000元;第3级的临界点是:9000*12=108000元;第4级临界点是35000*12=420000元;第5级临界点是660000元;第6级临界点是80000*12=9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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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个税临界点详解年终奖个税临界点
年终奖多发1元,反倒少得1155.1元
新税法实施后,六大临界点成年终奖“盲区”多发一元多缴一千?
合理避税,网友建议“年终奖”改为“年终捐”
又到年关,一年一度的重头戏——年终奖马上就要发放,估计许多市民都伸长了脖子在翘首以盼。
不过,年终奖也许并不是大家想的那样,发得越多得到的越多,很有可能你比别人多发了1块钱,却要为此多缴纳百元、千元甚至万元的税。
这绝对不是在跟你开玩笑,因为年终奖在计算应该适用的税率时会出现一个临界点,一旦遭遇了这个临界点,可能就会出现“多发少得”、“得不尝税”的情况。
加之,今年是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施行后的首次发放年终奖,税法税率及级次级距都发生了变化,这也使得市民最后真正拿到手的年终奖额度也随之改变。
郑州晚报赵柳影
微博热议年终奖临界点
最近,微博上转载量最为火爆的除了关于明年1月的放假通知外,估计就是关于年终奖计税的博文了。
“请大家注意年终奖临界点,宁可少千元不要超一元:发18001元比18000元多纳税1154.1元;54001元比54000元多纳4950.2元;发108001元比108000元多纳4950.25元;发420001元比420000元多纳19250.3元;发660001元比660000元多纳30250.35元;发960001元比960000元多纳88000.45元。
”12月4日傍晚,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葛长银在微博上发表了关于年终奖临界点的博文。
短短几天,转载量就有了4000多次,评论量也有近千条,不少网友在惊讶的同时也纷纷表示对于年终奖的计税方法很模糊,将之戏称为“年终奖的秘密”,并建议公司的领导和财务人员,以及纳税人都应该好好看一看,研究研究。
年终奖是如何计税的?
年终奖的发放,直接关系着员工的“钱袋子”,不过和广大网友一样,大部分市民对于年终奖的计税都不了解,它究竟是如何计算的?难道真如博文所说,年终奖多出来1块钱,就会比别人多缴纳如此之多的税吗?
“‘多发少得’的情况的确存在,自从个人所得税出台的那一天,就一直伴随着这个问题。
”河南中兴税务师事务所总经理陈俊岭说,年终奖是大家通俗的叫法,它专业的名字叫做全年一次性奖金。
据陈俊岭介绍,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算方法是先将员工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然后再用全年一次性奖金乘以税率,之后减去速算扣除数,即为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应纳税额(参照图表)。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3500元/月),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
”陈俊岭说。
计税时对应的税率不同,导致多发1元,反倒少得1155.1元
既然计算方法清楚了,出现年终奖“多发少得”的根源也就找到了。
“其实就是年终奖计税时所对应的税率不同,导致了税额的差距这么大。
”陈俊岭说。
据陈俊岭介绍,按照新个税的规定,年终奖的计算中,一共有7个税率,由于不同的税率对应不同的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也就划定出了6个区间,正是由于这6个区间的临界点,才导致了年终奖‘多发少得’的情况。
这些临界点分别是:18001元~19283.33元、54001元~60187.50元、108001元~114600元、420001元~447500元、660001元~706538.46元、960001元~1120000元。
随后,参照图表,陈俊岭给记者举了个例子,假如小王和小张的月工资都超过3500元,年末两人的年终奖分别为18000和18001,小王的实得年终奖为:18000÷12=1500元,对应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3%、0,应纳税额=18000×3%-0=540元,税后所得17460元。
以此类推,小张的实得年终奖为:18001÷12≈1500.08,超出了1500元,对应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10%、105,应纳税额=18001×10%-105=1695.1,税后所得16305.9。
这样一比,二者缴纳税额相差1155.1元。
年终奖在万元以内就不存在“多发少得”
如此看来,年终奖发多少,能保证员工的最佳利益,还真是个“技术活”。
不过昨日,记者向认识的同事、朋友,包括QQ群里的网友进行调查,询问了近50位市民,只有两位表示自己的年终奖超过了18000元。
“目前咱郑州大部分市民的年终奖还徘徊在万元以内,这样的话,就不存在‘多发少得’的现象,大家计税的税率都一样。
”陈俊岭说,不过,像一些国企、大型私企的中高层领导,以及一些从事销售工作的员工的年终奖很有可能会超过18000元。
“一些从事销售类型工作的员工平时的工资可能都不高,他们靠的就是年终丰厚的年终奖,少则几万,多则十几万,几十万。
”
“缴税是大家应尽的义务,最好还是按照规定进行缴纳。
”陈俊岭说,不过如果出现个别极端的现象,单位财务上的工作人员可以及时与当事人联系,少发一些奖金来保障员工的既得利益。
“我们也得到一些内部消息称针对年终奖的计税,国家税务总局正在商议新政策,可能会对计税方法等进行调整,不过具体是什么情况现在还不知道。
”陈俊岭透露。
合理避税,网友建议“年终奖”改为“年终捐”
虽然缴税是大家应尽的义务,不过对于大部分市民来说,如果遇到“多发少得”的情况,还是会觉得比较“悲催”,那有没有一些比较好的合理避税的方法呢?
网友“徐晓”在微博称:合理避税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将年终奖分开发放,不至于都累计到一个月中,税率比较高。
不过采取这种方法的前提得保证分开发放扣除的税额总和小于一次性发放的扣税税额。
可这样一来,每次发放年终奖之前,大家都得埋头先做些数学题,估计实施起来会有难度。
网友“严壮”的意见似乎更受到大家的欢迎:建议各企业老板将“年终奖”改为“年终捐”,将员工们多出临界点的部分奖金捐给慈善机构,这样既合理避税又为社会做出了贡献。
意见一出,立马得到许多网友的鼓掌撒花,并被大家评为年终奖合理避税之最优解决方案。
新税率表
(全月应缴纳税额)
级数含税级距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元的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
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3505
注:1.本表含税级距指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6个区间临界点导致年终奖“多发少得”
18001元~19283.33元
54001元~60187.50元
108001元~114600元
420001元~447500元
660001元~706538.46元
960001元~11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