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剧本庭审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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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笔录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请旁听人员保持肃静。

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4、未经审判员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5、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

6、对于违反法庭纪律规则的人员,合议庭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7、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及合议庭成员入席。报告审判长,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已全部到庭,可以开庭。请坐下。

[审判长]:现在开庭,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原告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诉被告爱帮聚信(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由本院法官蒋强担任审判长,与本院法官曹丽萍,法官刁云芸依法组成合议庭,由本院书记员付玉担任法庭记录。

现在核对当事人信息.原告,说一下你的信息.

[原告]:原告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凤溪)北青公路

法定代表人张涛,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周文骏,上海市金马律师事务所律师。

代理权限: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请求,进行和解,提起上诉。

委托代理人李纪丹,男,汉族,1985年生,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职员,住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代理权限: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上诉

[审判长]:被告说一下你的信息.

[被告]:被告爱帮聚信(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法定代表人刘建国,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华建明,北京市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代理权限: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上诉。

委托代理人黄冠文,1984年生,汉族,北京市天睿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住单位宿舍。

代理权限: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上诉。

[审判长]:原告对被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原告]:没有异议。

[审判长]:被告对原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被告]:没有异议。

[审判长]:双方当事人身份经核对无误,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均无异议,合议庭宣布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身份符合法律规定,出庭资格合法,可以参加诉讼。

[审判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下列权利:1、原告有权承认、变更、放弃自己的诉讼请求,被告有权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或提起反诉;2、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3、当事人有权举证;4、当事人有权辩论、有权请求法庭调解;当事人在享有上述诉讼权利的同时,负有下列义务:1、当事人有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

2、当事人有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

3、当事人如实陈述事实、如实举证的

义务;上述诉讼权利和义务原告是否听请?

[原告]:听清了。

[审判长]:被告是否听清?

[被告]:听清了。

[审判长]:原告对法官及书记员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不申请回避。

[审判长]:被告对法官及书记员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不申请回避。

[审判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4条之规定,现在进行法庭调查。在法庭调查期间,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提供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应说明理由。首先由原告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原告]:大众点评网创建于2003年4月,目前已经发展为中国最大的城市生活消费指南网站,其主要致力于为重要消费者提供本地的餐饮、休闲,娱乐等商户介绍及点评信息,大众点评网中的商户介绍和用户点评已经成为广大消费者选择相关商家和服务的重要参考资料,并进而为大众点评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原告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是大众点评网的经营者。原告投入了大量人力和资金创作了相关商户介绍信息,并享有其全部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同时根据原告与大众点评网注册用户签订的在线协议,原告独家拥有大众点评网中所载用户点评内容的著作财产权。被告爱帮聚信(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复制原告现有享有著作权的商户介绍和点评,刊登于其经营管理的爱帮网上,被告利用非法复制原告享有著作权的商户介绍和点评内容,试图建立“最大、最全的生活信息网上平台”,并在全国分为内进行广告招商活动。

为了保护原告的合法权利,原告多次与被告进行正式交涉,被告拒绝停止侵权行为,反而扩大了侵权的分为和持续时间。根据著作权法相关之规定,被告的行为已经构成对原告著作权的故意侵犯。鉴于涉案商户介绍和用户点评内容的著作权是原告的核心资产和主要竞争力,也是原告的主要盈利来源,被告故意侵犯原告著作权的行为,使原告遭受了巨大的经济论损失。根据著作权法相关规定,被告应当就此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请求判令: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著作权的行为;2、判令被告在爱帮网()首页明显位置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3、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五万元;4、判令被告承担原告为制止其侵权行为支出的必要费用人民币五万元;

5、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审判员1]:原告明确一下,要求判令停止侵权有没有具体指什么?

[原告代理人1]:希望被告立即停止抄袭原告网站的商户简介和用户点评内容的侵权行为,以及所有构成著作权内容的作品。

[审判员1]:有没有计算的标准?

[原告代理人1]:计算依据根据原告在公众中的知名度及被告的持续时间、获利程度估算的。[审判员1]:原告明确赔偿费用如何计算的?

[原告代理人1]:律师费2万元,差旅费11855.85元及其他合理支出。

[审判员1]:原告明确你方主张的侵权作品包括哪些?被告侵犯了你方何种权利?

[原告代理人1]:作品分成两类,商户简介部分及用户的点评信息。主张的权项包括复制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和汇编权。商户简介部分,被告直接抄袭至其网站,在被告的网页上向公众提供了网络传播,对点评内容从原告处获得,并与其他汇编成作品,侵犯了原告的汇编权。

[审判员2]:被告进行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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