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及其他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职责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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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

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

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省财政厅X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2016〕76号)和《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解决市属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3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以下统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市场导向,政企分开。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

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推进社会公共服务专业化运营,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国有企业不再承担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公共服务职能。

(二)坚持统一标准,规范实施。

同一地区的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执行相同政策标准。

通过维修改造,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达到当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物业管理达到当地物业监管机构制定的行业标准。

(三)坚持多方筹资,共担成本。

建立国有企业和政府共同分担成本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国有企业承担必要成本,政府予以适当补助。

(四)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市政府统一组织领导,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按照任务分工积极作为,协同一致,密切配合,整体推进。

县(区)要全面做好本辖区内市、县(区)属国有企业和中央及省驻X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五)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稳定。

认真做好职工安置工作,加强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等相关政策的统筹衔接,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加强政策宣传和政治思想工作,为分离移交创造良好环境。

二、实施范围市、县(区)属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包括已改制退出和破产重组其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未分离移交的市、县区属原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

国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对国企的相关意义-精选文档

国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对国企的相关意义-精选文档

国企“三供⼀业”分离移交对国企的相关意义-精选⽂档国企“三供⼀业”分离移交对国企的相关意义⼀、“三供⼀业”分离移交的概念及政策⽀撑(⼀)概念《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家属区“三供⼀业”分离移交⼯作指导意见》中解释了“三供⼀业”的定义:国有企业职⼯家属区供⽔、供电、供⽓(供热)及物业管理,统称“三供⼀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国务院印发的《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作⽅案》(国发【2016】19号⽂)精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6⽉11⽇,以(国办【2016】45号⽂)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家属区“三供⼀业”分离移交⼯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提出了总体要求:(⼆)⼯作⽬标2016年开始在全国全⾯推进国有企业(含中央企业和地⽅国有企业)职⼯家属区“三供⼀业”分离移交⼯作。

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对相关设备设施进⾏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社会化管理。

2019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式为职⼯家属区“三供⼀业”承担相关费⽤。

(三)⼯作要求坚持政策引导与企业⾃主相结合,推进公共服务专业化运营,提⾼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国有企业不再承担与主业发展⽅向不符的公共服务职能。

国有企业不得在⼯资福利外对职⼯家属区“三供⼀业”进⾏补贴,保障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原则上先完成移交,再维修改造,按照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可靠的要求,以维修为主、改造为辅,促进城市基础设施优化整合。

⼆、⽬前国有企业承担“三供⼀业”职能现状⽬前国有企业承担“三供⼀业”职能,需要国企投⼊⼤量⼈⼒、物⼒、财⼒,所造成的历史包袱,严重制约了企业主业发展。

由专业化企业进⾏社会化管理,不仅能够让国企剥离负担、轻装上阵,也将改善家属区职⼯的⽣活条件。

国企常年承担的“三供⼀业”费⽤,对员⼯⽽⾔其实属于隐性福利。

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

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

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X〕1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2号)等文件要求,推动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和物业管理(简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工作目标。

今年开始,在全市全面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X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X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

(二)工作要求。

坚持政策引导与企业自主相结合,推进公共服务专业化运营,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国有企业不再承担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公共服务职能。

国有企业不得在工资福利外对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进行补贴,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保障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对于具备安全运行条件、实现“一户一表”管理的,原则上先完成移交,再维修改造,按照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要求,以维修为主、改造为辅,促进城市基础设施优化整合。

分离移交工作执行市以上人民政府出台的相关标准和政策,保证分离移交后设备设施符合基本标准、正常运行。

改造过程中统筹考虑水、电、气、热多表合一建设,推动建立能源综合服务机制,优化社会资源配置。

二、主要任务(一)明确责任主体。

分离移交工作的责任主体是企业,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要根据“三供一业”设备设施的现状,共同协商维修改造标准及组织实施方案等事项,分别成立专项工作组,明确项目责任,签订分离移交协议,做好对接和沟通工作,确保工作有效衔接,加强移交过程中设施安全运行管理。

双方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管理规范,加强招投标和施工管理。

三供一业移交方案

三供一业移交方案
二、目标
1.确保三供一业业务移交过程中,国有企业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确保移交后,三供一业服务质量得到提升,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3.确保移交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维护社会稳定。
三、移交范围
本次三供一业移交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供水业务:国有企业负责的供水设施、供水管网及供水服务;
2.供电业务:国有企业负责的供电设施、供电管网及供电服务;
2.资产清查与评估
(1)成立资产清查与评估小组,开展全面清查与评估;
(2)收集、整理、核对相关资料,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3)评估资产现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编制资产清查与评估报告,提交双方审议。
3.资产移交
(1)根据资产清查与评估结果,签订资产移交清单;
(2)办理资产过户手续,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设备所有权等;
(3)编制资产清查报告,明确资产现状、存在问题及建议解决方案;
(4)将资产清查报告提交双方审议,并根据审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3.完成资产移交
(1)根据资产清查报告,双方签订资产移交清单;
(2)办理资产过户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设备所有权等;
(3)办理相关证照变更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3)协助接收方办理相关证照变更手续;
(4)确保移交过程中,国有企业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4.业务移交
(1)制定业务移交方案,明确移交内容、时间节点、责任主体;
(2)对现有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3)建立客户档案,确保客户信息准确、完整;
(4)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收集意见建议,持续改进服务;
(5)确保业务移交后,服务质量得到提升。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8.17•【字号】扬府办发〔2017〕98号•【施行日期】2017.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管理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扬府办发〔2017〕9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扬州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17日扬州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和物业管理(以下简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是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切实减轻国有企业负担,集中精力发展主营业务,也有利于整合资源改造提升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职工居住环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从2017年1月开始推进,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所在地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施社会化管理,2018年底基本完成。

2019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国有企业不再承担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公共服务职能,保障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二、工作要求(一)坚持政策引导与企业自主相结合,积极支持移交企业自主选择“三供一业”职能的接受方。

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

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

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根据《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省财政厅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X政办发〔201X〕118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全市各级国有企业家属区的供水、供电、供暖(气)及物业管理(以下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切实解决国有企业办社会负担,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坚持政策引导与企业自主相结合,推进公共服务专业化运营;坚持维修为主、改造为辅、按照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要求,原则上先移交后改造,对维修改造任务大、一次性整体移交困难的,可分步实施,先移交抄表、收费、日常运营管理等事项,待设施设备维修改造完成后再移交资产;坚持按不低于我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实施改造移交,保证分离移交后的设备设施符合基本标准、运行正常。

二、工作目标按照中央、省有关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的“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总体进度要求,驻X市中央、省属国有企业力争201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市、县两级国有企业力争201X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2019年起国有企业原则上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

三、分离移交范围市、县两级国有企业以及驻市央企、省企实际承担的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政策性破产、关闭撤销的国有企业未按规定移交的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国有供能企业和承担接收任务企业的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也应进行剥离,实行独立核算。

四、组织领导(一)部门职责根据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X市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领导小组和X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市政办函〔201X〕30号),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市国资委负责做好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统筹协调和组织落实;市财政局会同市国资委制定市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做好补助资金的安排、拨付和管理工作;市住建局负责全市物业分离移交工作,对各县(区、市)物业分离移交工作督促、督查、汇总、上报;市规管局负责市城区范围内供水、供暖(气)分离移交工作,各县(区、市)供水、供暖(气)分离移交工作由当地政府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国网X供电公司负责全市供电分离移交工作,对各县(区、市)供电分离移交工作督促、督查、汇总、上报;市发改委负责“三供一业”收费等价格监管工作;市人社局负责指导移交企业做好职工安置、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市国土局负责做好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工作。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的近年来,我国在供电、供气、供热、供水等公共事业领域的任务日益繁重。

为了推进“三供一业”分离,加强事业单位与政府的职能划分和业务分离,提高公共事业服务水平和效率,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分离移交工作方案势在必行。

本工作方案的目的是指导“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实施,明确各方的职责和权利,确保顺利完成移交过程,保障公共事业的顺利进行。

二、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1.政府部门的工作:a.制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b.制定事业单位的清单,明确需要分离的单位和供给方式;c.确定事业单位移交的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d.指导事业单位进行现场勘察和资产标记;e.负责组织和监督移交程序,确保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

2.事业单位的工作:a.配合政府部门进行相关工作;b.提供相关资料和文件,包括财务、人事等方面的资料;c.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进行现场勘察和资产标记;d.按照要求完成财务和人事等分离工作;e.参与移交程序并进行交接。

3.移交程序:a.事业单位将资产标记信息提交给政府部门,确认资产归属;b.政府部门核实资产信息并进行验收;c.根据验收结果,制定移交清单,明确资产移交的范围和要求;d.事业单位根据清单进行资产移交,并填写移交报告;e.政府部门对移交报告进行核实,完成移交工作。

4.时间安排:a.第一阶段:政府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事业单位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和文件,完成现场勘察和资产标记,时间为一个月;b.第二阶段:政府部门核实资产信息并进行验收,制定移交清单,事业单位根据清单完成资产移交,时间为两个月;c.第三阶段:政府部门对移交报告进行核实,完成移交工作,时间为一个月。

三、责任和权利分配1.政府部门:a.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b.对事业单位提供的资料和文件进行审核和核实,确保准确无误;c.组织现场勘察和资产标记工作,保障资产归属清晰;d.监督移交程序的顺利进行,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国有企业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国有企业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国有企业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1.16•【字号】梅市府办函〔2017〕6号•【施行日期】2017.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管理正文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国有企业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17〕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梅州市国有企业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国资办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月16日梅州市国有企业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为有效整合资源,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切实减轻国企负担,做好我市国有企业家属区供水、供电、供气及物业管理(统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6〕9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102号)有关精神,结合梅州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坚持政策引导与企业自主相结合;坚持维修为主、改造为辅、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坚持按不低于我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实施改造移交,保证分离移交后的设施设备符合现行标准、运行正常;坚持属地移交接收,按企业家属区所在行政区域划分,确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移交接收工作责任主体;坚持“先移交后改造”,通过建立机制,搭建平台,加强协调指导,积极有序地推进分离移交工作。

二、移交范围(一)在梅中央企业和广东省属驻梅企业承担的职工家属区的“三供一业”职能;(二)梅州市属国有企业(含已实施关闭、破产和转制的原市属国有企业)承担的职工家属区的“三供一业”职能。

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最新)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X 政办发〔X〕36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县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从X年开始,在全县全面推进中、省、市驻白企业(中省下放政策性破产、依法破产和改制企业)及县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统一移交到专业化企业和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分离移交完成后,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企业为责任主体。

分离移交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各国有企业,企业要针对自身的不同特点,理清工作思路、创造条件、因地制宜、因企施策、分类处理,积极推进分离移交工作。

(二)坚持自主协商与政府引导相结合。

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要根据“三供一业”设备设施的现状,共同协商签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责任,当双方分歧较大且无法协商一致时,由县政府予以引导,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裁定,确保工作有效衔接和按时完成。

(三)坚持多渠道筹措资金。

建立政府和国有企业合理分担改革成本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企业承担主要成本,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四)坚持维修改造经济可行。

原则上“三供一业”基础设施先完成改造、后实施移交,具体形式由移交双方平等协商确定。

要按照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要求,以维修为主,改造为辅,达到城市基础设施平均水平,满足职工正常生活需求。

(五)坚持积极稳妥整体推进。

认真做好从业人员移交、分流安置,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好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等政策衔接,确保企业正常运转和职工队伍稳定,确保移交期间“三供一业”服务水平不下降。

“三供一业”从业人员,原则上按照县上制定的标准接收安置,无法接收的人员由移交企业妥善安置。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统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国有企业减轻负担、集中精力发展主营业务,也有利于整合资源改造提升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职工居住环境。

下面是小编收集的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借鉴阅读!【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中央驻区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指供水、供电、供气和物业管理)及市属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丄作,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推进驻河南、湖南省和重庆市中央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改组(2014)1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总揽,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全面深化企业改革,减轻企业负担,完成企业改制攻坚扫尾,让企业人员共享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成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工作原则执行市级以上有关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政策,坚持“属地管理、企业自愿、整体移交、有序接收、分批实施、部门联动、提质优化、平稳过渡”的原则;坚持“以维修维护为主,改造为辅和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原则;坚持“中央、省属和市属企业统筹平衡、标准一致”的原则;坚持“先移交后理顺,先移交后结算”的原则,积极有序地推进分离移交工作。

三、组织机构成立长沙市望城区中央驻区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及市属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丄作领导小组,负责移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总体协调,就分离移交工作对各部门、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单位:区政府办、维稳办、信访局、工信局(改制办)、城乡建设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国资办)、人社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计生局、行政综合执法局、规划分局、物价局、住房保障局、市政局、国税局、地税局、高塘岭街道、喻家坡街道、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长沙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中航飞机起落架有限责任公司、中航长沙中传机械有限公司、长沙汽车电器厂集团有限公司、湖南中鼎置业有限公司。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方案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方案
1.准备阶段
-成立“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对“三供一业”资产进行清查评估,确定移交清单。
-制定详细的分离移交实施方案,包括时间表、责任主体和保障措施。
2.协商谈判阶段
-与接收方进行协商谈判,达成移交共识。
-签订“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3.实施移交阶段
-依据协议,分阶段、分步骤实施资产、业务和人员的移交。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方案
第1篇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方案
一、背景
根据我国国家相关政策要求,为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国有企业“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热及物业管理)分离移交工作,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
1.完成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现国有企业轻装上阵,聚焦主业发展。
2.确保分离移交过程中,职工合法权益得到妥善保障,企业稳定发展。
-社会责任:承担社会责任,确保公共利益不受影响。
三、移交范围与内容
1.移交范围
-国有企业所属的供水、供电、供热设施设备及管网。
-国有企业承担的物业管理职能及相关资产。
2.移交内容
-资产、负债及相关权益的移交。
-人员安置及劳动合同的转移。
-业务运营管理权的移交。
-知识产权、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的移交。
四、实施步骤
二、目的与原则
1.目的
-实现国有企业功能归位,优化资源配置。
-提升供水、供电、供热及物业服务质量,满足社会需求。
-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2.原则
-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公开透明:确保分离移交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稳妥有序:保障移交过程中业务连续性和服务质量。

全市城区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

全市城区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

全市城区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为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4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省财政厅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x政办发〔x〕118号)以及市国资委、市住建局、市财政局联发的《x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x国资发〔x〕108号)精神及目标任务,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x年底前完成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气)和物业管理(以下统称“三供一业”)的分离移交工作。

――x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形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

二、分离移交范围、划分中央、省、市国有企业实际承担的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政策性破产、关闭撤销的国有企业未按规定移交的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

其中:供水分离移交至市自来水公司;供热分离移交至市热力公司;供气分离移交至市煤气公司,供电分离移交至市供电公司;物业分离移交至区政府指定部门。

三、责任分工物业分离工作由区住建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区社建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国土分局等部门配合,组织实施中央、省、市驻区国有企业分离接收工作。

四、主要任务(一)落实责任主体1、分离移交工作的责任主体是企业,接收主体是区政府。

中央、省、市属驻区国有企业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时申报并与接收单位对接,按时完成分离移交工作。

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要根据设施设备的现状,按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维修改造标准及组织实施方案(应包括分离移交资产、费用、人员安置)等事项,签订分离移交协议,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作有效衔接。

2、为防止出现取得分离移交费用后“弃管”等行为,优先移交给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无专业化国有接收单位的,可指定相关部门或机构接收,由接收部门或机构将有关业务委托专业化企业运营管理。

国有企业做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探讨

国有企业做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探讨

国有企业做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探讨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国有企业需要加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现国有资本与社会资本有效结合,实现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和提高经济效益的目标。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对国有企业做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进行探讨。

国有企业应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国有企业应明确“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或机构负责该项工作。

该小组或机构应由具有相关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担任发起人,并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进来,明确各自的责任分工。

国有企业应全面梳理“三供一业”的情况,制定详细的移交方案。

国有企业应对其现有“三供一业”的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包括供水、供热、供气和属地公用事业的情况。

在梳理的基础上,国有企业应制定详细的移交方案,包括移交时间、移交范围、移交程序和具体移交方式等。

移交方案应充分考虑地方政府的意见和要求,保证移交的顺利进行。

国有企业应加强对外沟通和协商,确保移交工作的顺利推进。

国有企业在移交工作中需要与地方政府、社会资本和相关部门进行频繁的沟通和协商。

国有企业应积极主动地与相关方进行沟通,了解各方的需求和关注点,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

国有企业还应加强与社会资本的合作,培养良好的合作关系,实现互利共赢。

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实施方案

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实施方案

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实施方案为做好我县行政区域内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根据《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省财政厅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实施意见》(X政办发〔X〕2号)、《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X政办发〔X〕24号)和《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X政办发〔X〕23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从X年开始,在全县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含中、省、市驻X企业,中省市下放企业和县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所在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统一移交到属地专业化企业和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分离移交工作完成后,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企业为责任主体。

分离移交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各国有企业,国有企业要针对自身的不同特点,理清工作思路、创造条件、因地制宜、因企施策、分类处理,积极推进分离移交工作。

(二)坚持自主协商与政府引导相结合。

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要根据“三供一业”设备设施的现状,共同协商签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责任。

双方分歧较大且无法协商一致时,县政府要积极予以引导,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进行裁定,确保工作有效衔接和按时完成。

(三)坚持多渠道筹措资金。

建立国有企业合理筹措改革成本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企业承担其成本。

(四)坚持维修改造经济可行。

原则上“三供一业”基础设施先完成改造后实施移交,具体形式上由移交双方平等协商确定。

要按照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要求,以维修为主、改造为辅,达到县城基础设施平均水平,满足职工正常生活需求。

(五)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

认真做好从业人员移交、分流安置,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好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等政策衔接,确保企业正常运转和职工队伍稳定,确保移交期间“三供一业”服务水平不降。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政策措施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政策措施

政策实施中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01
经济环境变化风险
政策实施过程中,经济环境的变 化可能导致政策的实际效果与预 期出现偏差。
02
社会舆论风险
03
法律诉讼风险
政策实施过程中,社会舆论的压 力可能导致政策的实际效果与预 期出现偏差。
政策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法律 诉讼的风险,对政策的实际效果 产生影响。
04
对当地政府的影响
政府将接管家属区的管理,需要 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但同时也可以通过优化资源配置 和提高治理水平,提高社会效益 。
对专业化企业的影

专业化企业可以借此机会进入社 区治理领域,扩大市场份额,提 升企业竞争力。
02
政策措施及实施方案
分离移交政策的总体规划
明确分离移交的目标
分离移交政策的总体规划应明确目标,包括实现企业办社会职能的全面分离、将相关职 能转由社会专业单位承接以及确保居民生活不受影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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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政策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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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 政策背景及意义 • 政策措施及实施方案 • 政策实施中的问题与挑战 • 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及改进建议 • 结论与展望
01
政策背景及意义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政策的提
政策提出的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国有企业家属区的后勤保障和社会化管理问题成为了阻碍企业发 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此背景下,提出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政策。
02 结合政策目标和未来发展趋势,提出未来发展的 方向和重点。
03 推动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之间的沟通和合作,确 保政策的有效实施和持续改进。
05
结论与展望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政策措施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政策措施

交接手续
完善交接手续,明确双方权责, 避免后续纠纷。
后期运营和管理
运营调整
根据移交结果,调整运营模式,提高管理效 率。
问题反馈
建立有效的问题反馈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 进行改进。
监督检查
定期对移交后的业务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业 务运行的稳定性和合规性。
经验总结
对分离移交过程进行总结,提炼经验教训, 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
• 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分 离移交工作将更好地服务 于企业发展和社会进步, 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的双赢。
• 通过不断总结经验教训, 加强交流合作,分离移交 工作将在全国范围内得到 更广泛的推广和应用,为 企业改革和行业发展注入 新的活力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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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来分离移交的建议和展望
• 推动信息化建设,提高分离移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运用现代 信息技术手段,建立信息化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提高分离移交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
对未来分离移交的建议和展望
展望
• 随着政策法规的日益完善 和工作机制的逐步成熟, 未来分离移交工作将更加 规范化、专业化、高效化 。
地方政府也相继出台了相关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确保“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的顺利进行。
分离移交的原则和要求
坚持市场化方向,推动国有企业将供 水、供电、供热和物业管理等业务交 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承担。
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和标准 ,确保移交后的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不低于原有水平。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 ,分期分批实施分离移交,确保工作 有序进行。
切实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确保分离移 交过程中不出现大规模失业和社会不 稳定问题。

三供一业移交政策规定

三供一业移交政策规定

三供一业移交政策规定在今天(13日)召开的全国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视频会议上,国资委主任肖亚庆表示,今年开始,在全国全面推进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的企业或其他机构实行市场化管理,到2018年底基本完成。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指国企(含企业和科研院所)将家属区水、电、暖和物业管理职能从国企剥离,转由社会专业单位实施管理。

国资委主任肖亚庆说,经过多年来的改革发展,企业办中小学、公检法机构已基本移交,部分企业所办医院移交地方或进行了改制,但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仍制约着他们进一步发展。

肖亚庆表示,目前各级国资委监管企业办社会职能机构约1.66万个,其中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管理机构约4900个,国有企业因办社会职能每年需承担费用1400多亿元。

据介绍,2012年起,财政部配合国资委率先在黑龙江省等地区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试点。

2012年到去年,中央财政累计拨付“三供一业”补助资金32.75亿元。

肖亚庆表示,今年开始,在全国全面推进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的企业或其他机构实行市场化管理,到2018年底基本完成。

肖亚庆表示,2019年起国有企业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不得在工资福利外对“三供一业”进行补贴。

国家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表示,将按照比例预拨、据实清算的方式拨付资金。

为减轻企业筹资压力,加快推进分离移交,中央财政根据企业签订协议的情况,分别按照应补助金额的90%,或者全额来预拨资金,待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完成后,再据实清算。

拓展阅读:用科学管理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鲁瑞“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指国企(含企业和科研院所)将家属区水、电、暖和物业管理职能从国企剥离,转由社会专业单位实施管理的一项政策性和专业性较强、涉及面广、操作异常复杂的一项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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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及其他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职责划分
为进一步理顺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做好“三供一业”及其他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对分离移交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进行职责划分。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主要职责:
1.审核确定公司分离移交项目内容、任务目标、进度计划等。

2.对分离移交实施方案进行审查。

3.研究解决分离移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与困难。

4.研究确定分离移交改革配套政策。

5.与集团公司、地方政府沟通协调,争取政策支持。

二、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
1.综合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
(1)依据国家、省市和集团公司相关政策,编制上报《企业分离移交办社会职能总体规划》,分解落实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2)落实分离移交项目接收主体单位,牵头组织项目接收主体单位和公司有关部门、单位编制分离移交可研报告、概算、实施方案、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和维稳应急预案,并负责审查、上报。

(3)负责分离移交框架协议和协议的签订。

(4)负责有关工作的安排、协调、督查督办和总结评价。

(5)负责与集团公司和地方政府的衔接与协调,做好分离移交前期各项工作。

(6)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社区改革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
(1)负责编制公司层面的社区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实施方案和配套改革方案。

(2)负责社区改革方案的实施工作。

3.供电分离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
(1)配合接收主体单位做好供电分离移交项目可研报告的编制。

(2)负责供电分离移交项目可研报告、概算的初审。

(3)负责供电分离移交项目实施方案、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

(4)负责供电分离移交有关事项的协商和谈判。

(5)负责起草供电分离移交框架协议与协议,并配合做好分离移交框架协议和协议的签订工作。

(6)负责供电分离移交现场施工改造的监督、配合与协调。

4.供水分离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
(1)配合接收主体单位做好供水分离移交项目可研报告的编制。

(2)负责供水分离移交项目可研报告、概算的初审。

(3)负责供水分离移交项目实施方案、稳定风险评估
报告的编制。

(4)负责供水分离移交有关事项的协商和谈判。

(5)负责起草供水分离移交框架协议和协议,并配合做好分离移交框架协议和协议的签订工作。

(6)负责供水分离移交现场施工改造的监督、配合与协调。

5.供气分离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
(1)配合接收主体单位做好供气分离移交项目可研报告的编制。

(2)负责供气分离移交项目可研报告、概算的初审。

(3)负责供气分离移交项目实施方案、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

(4)负责供气分离移交有关事项的协商和谈判。

(5)负责起草供气分离移交框架协议和协议,并配合做好分离移交框架协议和协议的签订工作。

(6)负责供气分离移交现场施工改造的监督、配合与协调。

6.市政和社区管理职能分离组。

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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