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管理制度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5篇)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一、为了促进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企业。
三、煤矿企业必须建立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五)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六)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七)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八)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九)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十)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十一)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十二)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十三)安全奖罚制度;(十四)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十五)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等。
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满足下列规定:(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二)内容具体,责任明确,能够对照执行和检查,严格管理措施,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三)对违反制度的各行为有明确、具体的处罚措施和责任追究办法;(四)所引用的依据及适用范围和时间明确,表述规范,条款清晰,能确保相关人员了解和掌握;(五)以正式文件发布,并确保其能够约束涉及到的部门和人员。
五、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的具体要求。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要按照岗位、职能、权利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明确各级负责人、职能机构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要将企业、部门或单位的全部安全生产责任逐项分解,逐级落实到各岗位和人员。
(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要明确安全办公会议的召开周期、内容、主持人和参加人员。
安全办公会议必须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持。
会议应当有完整的记录,载明议定的事项、决定以及落实的人员、措施和期限。
会议记录、纪要应纳入档案管理。
(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应依据上级下达的安全指标,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或阶段性安全生产目标,并将指标逐级分解,明确责任、保证措施、考核和奖惩办法。
(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制度(5篇)
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大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力度,适应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企业是预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矿长、总工程师对本矿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全面负责制,分管安全、生产、机电运输、的副矿长实行分管负责制。
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负责制。
第三条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切实落实副矿长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和特种作业人员现场跟班盯守制度。
矿长每月下井不得少于是____次,总工程师每月下井不得少于是____次,其他副矿长每月下井不得少于____次,每少一次罚款____元。
第四条井下每班必须要有____名矿领导在现场带班。
带班矿领导要做到与工人同下同上,每班进行巡回检查的次数不少于____次;在盯守中必须做到不漏系统、不漏作业点,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及时报告,并按“五定”原则处理。
第五条带班矿领导对违章作业不制止,重大隐患视而不见,发现隐患不采取措施视为不负责的表现。
第六条带班矿领导负责相关记录的填写。
带班矿领导中途脱岗,罚款基数以____元为基数,上级主管部门督查罚款承担____%。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员、瓦检员)必须跟班检查。
如中途脱岗,罚款基数以____元为基数,上级主管部门督查罚款承担____%。
超过____分钟取消当月吨煤工资。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员、瓦斯检查员)执行下列职责:1、对瓦检器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带瓦检器或失效瓦检器带入井下的罚款____元。
带好钢卷尺、钢丝钳、补风筒胶等专用工具,未执行罚款____元/次。
2、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即对所管区域的各工作面、井下硐室、主巷、回风巷等,沿整个工作面全长定点检查煤帮、工作面、采面上偶角、放炮地点附近____m范围内的瓦斯含量分别在进班作业前、班中、交班前各一次。
未执行罚款____元/次。
3、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即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各一次,放炮地点____米范围内瓦斯严禁超限。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篇)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禾草沟项目部安全生产变化管理制度为加强禾草沟项目部安全生产变化的管理,掌握现场变化情况,实现主动超前预测变化、科学减少变化、有效控制变化,真正把变化落实在基层、落实在现场,着重从人员、时段、“三工”、系统和环境变化四个方面抓好管控,提高安全管理力度、精度,构建透明、简洁、高效的安全生产体系,实现变化条件下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一、人员变化㈠新工人入矿1、由经管部牵头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2、由单位____学习相关规程措施,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施工作业。
3、签订师徒协议,在师傅带领和指导下进行作业,并做到同上同下同休息。
㈡借调人员1、本专业内借调人员,由借用单位____学习规程、措施,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跨专业借调人员,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㈢离岗返岗人员1、离岗返岗人员是指“六假”、外出培训、旅游等离岗一周及以上人员。
2、离岗返岗人员上岗前,单位必须重新贯彻学习规程措施,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3、单位值班领导或负责分工的班组长必须向其交待本班组施工现场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
㈣人员变化管理由单位行政主管负责。
二、时段变化㈠季节变化由项目部专业分管负责人牵头,____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制定针对性措施,并严格执行。
㈡重要节假日(双休日)的安全控制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监管不失控。
2、各基层单位须有干部在现场带班作业,指挥安全生产,并做好安全关键环节、重点部位把关工作。
㈢生产班关键时段控制中、夜班及早班下半班、交接班时间,现场跟班干部、班组长、质检员、瓦斯员、安全员要加强检查验收,把住安全、质量关。
三、“三工”变化㈠工艺变化生产现场工艺变化,由分管专业副经理牵头,____安全生产部门及所在单位技术主管召开现场会,并形成纪要。
单位技术主管根据现场会纪要,编制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并____职工进行学习和考试。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一、引言煤矿生产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安全生产是煤矿企业的生命线。
为了保障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煤矿生产的效率和质量,必须建立健全一套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各项行为,明确责任,加强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矿长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其主要职责包括: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决定。
2、组织制定本矿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矿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险,配合事故调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
(二)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副矿长在矿长的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其主要职责包括: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本矿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组织制定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定期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4、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组织制定并实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6、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三)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1)负责本矿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2)组织制定和完善本矿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煤矿管理制度汇编大全
煤矿管理制度汇编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煤矿企业的管理,保障矿工的安全,提高煤矿生产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和稳定。
第三条煤矿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四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工作职责。
第五条煤矿企业必须注重职工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保障煤矿生产稳定和安全。
第七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煤矿的生产过程合理、安全、高效。
第二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八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考核评价制、事故防范制度等。
第九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责任,指导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条煤矿企业必须编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程序和要求。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必须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演练和应急演练,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技能。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对矿井的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对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再次发生。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章生产管理制度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必须编制生产计划,明确各项生产任务和要求,保障煤矿生产稳定和有序进行。
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生产管理流程,明确各项生产过程和程序,确保生产流程合理、顺畅。
第十七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设备管理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八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材料管理系统,严格控制物资的采购和使用,确保生产的顺利进行。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煤矿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地方煤矿安全标准规范为基础,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的煤矿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矿要一以贯之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工作,改进安全管理制度,提高本矿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员工和企业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本矿应当建立科学、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充分发挥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主体作用。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五条本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和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本矿应当根据煤矿的特点和规模,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成立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权限和责任。
第七条本矿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负责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应急预案等管理文件。
第八条本矿的矿长、安全主任、班组长等领导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履行好安全管理的职责,保障员工的安全生产权益。
第九条本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责任人员对于安全事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十条本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类安全管理制度的颁布、实施和监督,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十一条本矿的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管理职责和权限,落实日常安全工作及应急响应工作。
(二)安全检查制度:明确安全检查工作的内容、标准和程序,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三)事故报告制度:明确事故报告的程序和要求,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事故。
(四)岗位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的操作规程和操作步骤,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技能。
(五)安全培训制度:明确安全培训的对象、内容和方式,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三篇)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规范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行为,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和相关人员。
3.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煤矿生产安全规定。
二、矿井生产技术管理1.矿井生产技术管理应按照国家煤矿生产技术标准执行,并根据本矿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2.设立矿井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矿井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该部门应有足够的技术力量和设备,并与其他部门密切合作。
3.矿井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做好矿井生产技术规划和计划编制工作,并及时调整和完善。
4.矿井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做好现场技术服务工作,对矿井生产中的技术问题提供支持和解决方案。
5.矿井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做好技术文件整理和归档,及时更新和传达最新的技术标准和规程。
三、设备管理1.矿井设备管理应按照国家标准和矿井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2.设立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矿井设备管理工作。
该部门应有足够的管理人员和技术力量,并与其他部门密切合作。
3.设备管理部门应做好设备清理、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修,及时发现和解决设备故障问题。
5.设备管理部门应做好设备计划和投资预算,及时更新设备。
四、安全管理1.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应与安全管理紧密结合,确保安全生产。
2.煤矿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做好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和安全管理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技术问题。
3.煤矿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做好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五、质量管理1.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应注重质量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和生产效果。
2.设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煤矿生产技术管理中的质量管理工作。
3.质量管理部门应制定相关质量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4.质量管理部门应检查和评估生产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六、信息管理1.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应加强信息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数据统计准确性。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结合本煤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煤矿的所有员工和各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维护本煤矿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护环境,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条本制度的执行人员包括煤矿经营者、煤矿安全领导小组、安全监察机构和所有员工。
第二章煤矿安全责任第五条煤矿经营者是煤矿安全的首要责任人,应当制定煤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六条煤矿安全领导小组是煤矿安全管理的核心机构,负责煤矿安全管理的全面协调和组织实施。
第七条安全监察机构是煤矿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负责对煤矿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第八条所有员工是煤矿安全的共同责任人,应当严格遵守煤矿的安全规章制度,主动参与安全活动,积极配合安全监察。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九条煤矿经营者应当制定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安全措施的实施细则,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条煤矿经营者应当组织安全检查,对煤矿的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员工安全培训等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煤矿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定期演练,提高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变能力。
第十二条煤矿经营者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监管,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安全培训和教育第十三条煤矿经营者应当对员工进行全面的安全培训和教育,使员工了解煤矿的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四条煤矿经营者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第十五条煤矿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记录员工的安全培训情况和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安全生产的参考依据。
第五章安全检查和监督第十六条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定期对煤矿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安全问题及时通知煤矿经营者,并要求对问题进行整改。
煤矿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范文(4篇)
煤矿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操作规程是指根据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具体煤矿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对煤矿工作场所,设备、设施、物品使用,操作流程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煤矿内的所有工作人员,并包括矿工、技术人员、监管人员和访客。
第四条煤矿操作规程制定方案由煤矿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共同参与起草,并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第五条煤矿操作规程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进行宣传教育,确保所有工作人员充分理解并按照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第六条煤矿操作规程的内容应该与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相一致,并根据本煤矿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调整。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七条煤矿管理人员负有煤矿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应该制定明确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矿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和安全设施,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和事故。
第八条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应该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第九条煤矿工人在工作中应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修改作业流程或者操作设备,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
第十条煤矿监督管理人员应加强对煤矿的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和违法行为应立即进行处理,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罚,对严重违法者进行严肃追责。
第三章安全操作规程第十一条工作区域的设施和设备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规定,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二条矿井内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和指示牌,标明出入口、避难场所、紧急通道等重要位置,助于矿工的安全撤离和逃生。
第十三条搬运和储存煤炭和其他材料的工作要注意防止火灾和爆炸的危险,应定期对储存场地进行清理和维护,确保通风良好。
第十四条使用电气设备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相应的电工证书,严禁临时用电和乱接乱拔。
第十五条煤矿内严禁吸烟和酒后工作,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工作区域,严禁在工作过程中使用明火。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为了搞好我煤矿井下安全生产,加强通风仪器、仪表管理,保证安全运转防止丢失、损失、减少安全事故,做到合理使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在仪器、仪表管理中,应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坚持设计与使用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我矿所使用的仪器、仪表的使用、检测、维修、保管、保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煤矿行业标准,必须按照国家对煤矿的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艺,危及生产安全的仪器、仪表。
三、仪器、仪表的档案管理和使用保管。
1、为了确实掌握仪器、仪表的数量、规格、调动、事故、检修及使用等情况,必须设专职的设备管理员,必须分类建立设备卡片和台帐,对大型固定设备应逐步建立履历簿,系统记录设备的使用、检修和事故情况。
2、仪器、仪表使用和负责人必须正确掌握仪器、仪表的动态并进行统计,按季度向机电科汇报。
3、必须设立保管仓库,集中保管新到货、未使用和闲置设备,避免设备丢失、损坏。
4、使用中的仪器、仪表应由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维修、保管和合理使用。
5、仪器、仪表如发生丢失、损坏等责任事故时,各部门应进行分析,追查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6、严格按照仪器、仪表的说明书的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使用仪器、仪表,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和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四、仪器、仪表的平衡和调节。
1、为了充分发挥仪器、仪表的效能,合理使用仪器、仪表,提高利用率,各部门对闲置的仪器、仪表等应及时进行平衡调校,应每月调校平衡一次。
2、任何仪器、仪表的调整,必须通过相关负责人批准,管理人员办理。
五、仪器、仪表的报废。
1、仪器、仪表报废,应根据使用年限和损害程度确定,凡符合以下情况,可以申请报废。
矿井煤矿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井煤矿所有生产、施工、维修、管理、监督等环节。
第三条矿井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矿井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第五条矿井煤矿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六条矿井煤矿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七条矿井煤矿应当建立健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
第八条矿井煤矿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九条矿井煤矿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矿井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条矿井煤矿各级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各级生产、施工、维修、管理等岗位人员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安全目标、安全考核等内容。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第十三条矿井煤矿应当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四条新职工入矿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五条职工在岗期间应当接受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六条矿井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记录职工参加教育培训情况。
第四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七条矿井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十八条矿井煤矿应当定期对安全生产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更新,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九条矿井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煤矿基本管理制度
煤矿基本管理制度一、安全管理(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应当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煤矿领导干部、班组长、矿工的安全责任制度,在煤矿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二)安全教育培训煤矿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为矿工提供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培训,提高矿工安全意识,使他们具备规范操作和自救逃生能力。
(三)安全生产检查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机制,加强对矿井、设备、作业场所等安全管理的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全面安全生产。
二、生产管理(一)生产计划管理煤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执行,保证煤炭生产保质保量。
(二)设备管理煤矿应当建立设备管理制度,对矿井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并修复设备故障,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三)生产作业管理煤矿应当强化生产作业管理,对作业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作业过程中安全、高效、规范进行,提高产能。
三、设备管理(一)设备检修管理煤矿应当建立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对矿井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及时发现并修复设备故障,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二)设备更新改造煤矿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提高设备的自动化水平和生产效率,确保设备能够适应煤矿的生产需求。
(三)设备安全技术监控煤矿应当建立设备安全技术监控系统,对设备进行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及时发现设备异常并作出相应处理,确保设备运行安全可靠。
四、环境保护管理(一)环境保护责任制煤矿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明确环境保护责任和任务,加大环保投入,推进煤矿的清洁生产。
(二)环境监测管理煤矿应当建立环境监测管理制度,对矿区环境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确保环境指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护周围环境。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煤矿应当加强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制度,对环境治理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清洁,确保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五、应急管理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矿工应急处理能力,确保煤矿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应对。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5篇)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煤矿生产技术管理,促进原煤生产技术基础建设,实现矿井正规生产、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产技术管理是煤矿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原煤公司、矿井都必须根据自身特点,细化生产技术管理要求,组织制定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各级领导必须把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健立健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
第三条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股份公司”)具体负责集团内所有原煤公司的生产技术管理。
生产技术实行分级管理模式:股份公司-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原煤公司(包括托管公司)-生产矿井的监督、管理体制。
湘能公司的生产技术管理实行:股份公司--湘能公司-生产矿井的监督、管理体制。
第四条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原煤公司、煤矿都必须对生产技术业务部门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强化管理,强化监督,强化培训;必须明确各业务部门的生产技术工作职责范围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并严格检查考核;各煤矿必须配备采矿、机电、地质、测量、通风专业技术人员,突出矿井还必须配备防突及瓦斯抽采技术人员。
第五条各单位必须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制定本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及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考核评比办法,以安全质量标准化促进生产技术工作有序健康发展。
第二章工程设计与技术规程审批管理第六条工程设计管理(一)矿井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与施工图设计;矿井改扩建工程设计与安全专篇;矿井技术改造工程设计与安全专篇;“三下”压煤方案设计与初步设计;矿井开拓延深工程方案设计与初步设计。
以上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负责设计。
采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以及其它单项工程设计可由原煤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完成。
(二)矿井改(扩)建、技术改造、开拓延深、采区、工作面设计必须在原有勘探部门提交的矿井资源储量报告基础上,根据矿井储量核实(或储量检测)报告及矿井实践和补勘的地质资料,按工程的不同要求,编制生产地质报告或说明书。
煤矿五述管理制度
煤矿五述管理制度一、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煤矿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安全生产是煤矿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1. 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实行绩效考核机制。
2. 安全生产培训:煤矿企业应当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安全生产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理等内容,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3. 安全生产检查: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检查机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4. 安全生产标准:煤矿企业应当依法制定并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
5. 安全生产监督: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明确监督责任,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惩处。
二、煤矿生产环境管理制度煤矿生产环境是指矿井内外环境因子对生产、矿工健康、生态环境影响的总称,包括空气质量、水质量、土地环境、噪声环境等。
煤矿生产环境管理制度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1. 环境影响评价:煤矿企业在新建、扩建或改建煤矿项目时,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保煤矿生产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得到合理控制。
2. 环境监测: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环境监测体系,定期对煤矿生产环境进行监测,确保环境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3. 环境治理:煤矿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环境治理,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保护、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等。
4. 废弃物处理:煤矿企业应当合理处理废弃物,降低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保护生态环境。
5.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煤矿企业应当依据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并进行认证,不断改进环境管理水平。
三、煤矿人员管理制度煤矿是一个人力密集型产业,人员管理是关乎煤矿生产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煤矿人员管理制度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1. 人员招聘:煤矿企业应当建立严格的人员招聘程序,选拔合格的员工从事煤矿生产工作。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障煤矿的正常生产和发展,根据《煤矿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包括开采、运输、加工等环节。
第三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
第四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监督制度等。
第五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情况和资料。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六条煤矿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七条煤矿公司为安全生产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安排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煤矿公司领导小组成员应具备相关技术和管理能力,并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
第九条煤矿公司领导小组应设立安全生产专门岗位,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事故调查和分析、安全培训等工作。
第十条各企业部门应当设置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参与公司领导小组的决策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十一条煤矿应当组织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新员工培训、岗位培训和专业培训。
第十二条新员工入职前应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了解煤矿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第十三条煤矿应当定期组织岗位培训,加强员工对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的理解和掌握。
第十四条煤矿应当定期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煤矿应当开展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培训,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和事故的能力。
第四章安全生产监督制度第十六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七条煤矿应当配备足够的安全监督人员,依法行使监督职责。
第十八条安全监督人员应当具备相关技术和管理能力,并经过相关培训。
第十九条安全监督人员应当定期检查煤矿的设备、工艺和管理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煤矿生产管理制度范文(4篇)
煤矿生产管理制度范文【煤矿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煤矿所有生产环节和生产人员。
第三条煤矿生产管理以人为本,以安全为前提,以效益为目标,贯彻全员负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二章生产组织管理第四条煤矿的生产组织机构由矿长负责,生产组织结构应符合煤矿的规模和特点。
第五条煤矿应对生产事项进行合理的策划和安排,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第六条煤矿应建立健全的生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权限。
第七条生产组织管理要做到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配合、优化资源。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八条煤矿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行安全生产管理。
第九条煤矿应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生产安全。
第十条煤矿应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煤矿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保障生产安全。
第十二条煤矿应设立安全管理岗位,负责安全监督和检查。
第四章生产计划管理第十三条煤矿应根据市场需求和生产能力制定生产计划。
第十四条生产计划应合理确定产能和产量,保证生产效益。
第十五条生产计划应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保持与市场需求的匹配。
第五章生产控制管理第十六条煤矿应按照生产计划组织生产活动。
第十七条煤矿应控制生产能力和产量,避免过度生产和浪费资源。
第十八条煤矿应加强生产过程的监控和控制,确保生产的稳定运行。
第六章资源管理第十九条煤矿应合理规划和管理资源,保障生产所需的各项资源。
第二十条煤矿应加强能源和水资源的管理和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二十一条煤矿应加强环境保护,合理利用和回收废弃物。
第七章绩效考核管理第二十二条煤矿应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定期对生产绩效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和激励的依据,激励优秀员工,纠正不良绩效。
第八章管理责任第二十四条矿长是煤矿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和执行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煤矿各级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推动煤矿生产的健康发展。
煤矿的管理制度
煤矿的管理制度煤矿的管理制度(精选19篇)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
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煤矿的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煤矿的管理制度篇11、准时参加车间班前会,领悟会议精神;2、会议结束后,车间干活人员7:50前到达工作地点,下午1:00到达车间,如迟到按一次5分,下井人员8:20前下井;3、无故不参加班前会不允许上班;4、任务安排后,时间过半、工作任务跟随过半,任务定好延点不计分;5、工作中由于个人无责任心造成翻工罚款的,由责任人承担翻工费用和罚款,并工前会检查;6、车间内对所检修设备要做到精、细、严全面到位,保证所检修设备台台完好;7、在工作中对所带领工具要登记留帐,丢失的工具由本人承担购买(包括电气焊把、倒链、氧气瓶、乙炔瓶等);8、工作中不得无故脱岗,有事请假只允许半小时,时间过长的按每小时4分计算;9、如特殊情况有早班连中班的,根据工作量打分,然后再另加3分。
有中夜班需加班人员正常打分外,另加3分;10、休班人员严格按休班计划,如有事者请提前与合适休班人员调换(自行解决),月底与月初不允许连休;11、任务完成后,及时打扫机床卫生;12、工作结束后要仔细检查一遍无误后,收拾材料工具,打扫现场环境卫生下班;13、下午车间内4:30打扫卫生,5:00按时下班;14、下班后,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如不汇报按未完成任务处理。
煤矿的管理制度篇2一、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
二、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例会,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三、建立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煤矿各种管理制度(三篇)
煤矿各种管理制度1. 安全管理制度:煤矿必须建立并执行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岗位设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
2. 生产管理制度:煤矿应建立完善的生产计划管理制度,明确生产任务、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等要求,确保生产过程规范和高效。
3. 环境管理制度:煤矿需要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的处理与处置要求。
4. 质量管理制度:煤矿应建立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需求,采取质量监测、质量评估等措施,提高产品质量和合格率。
5.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煤矿应建立健全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录用、培训、考核、薪酬福利、劳动纪律等方面的规定,提高员工能力和工作积极性。
6. 设备管理制度:煤矿应建立完善的设备管理制度,包括设备保养、维修、检修、报废等要求,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7. 财务管理制度:煤矿需要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核算、预算管理、资金管理、审计监督等,确保企业财务稳健运行。
8.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煤矿应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加强对技术和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9. 文化建设制度:煤矿应建立企业文化建设制度,包括企业价值观、精神文明建设、员工关系等方面的要求,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10.风险管理制度:煤矿需要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包括危险源识别、评估、控制和应急预案等,确保安全生产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煤矿各种管理制度(二)煤矿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煤矿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工作安全和环境保护,并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一系列制度。
主要的煤矿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责任和权利等。
2. 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制度:包括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的规章制度、应急预案、事故调查制度等。
3. 工作时间和休息制度:包括工作时间安排、休息时间的规定、定期休假制度等。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4篇)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矿山生产安全,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依法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全面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第四条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五条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主要包括生产管理、制度管理、人员管理和技术管理四个方面。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六条本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本煤矿应当制定科学的生产计划,合理安排生产任务,严禁超计划生产行为。
第八条本煤矿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
第九条本煤矿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工艺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本煤矿应当加强对重要设备和关键工艺的监控和检测,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本煤矿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二条本煤矿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预防机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
第三章制度管理第十三条本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明确各类制度的内容和执行程序,并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十四条本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相关数据和资料的保存和管理。
第十五条本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违章行为查处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十六条本煤矿应当严格执行岗位证书制度,要求从业人员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第十七条本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干部和技术骨干队伍,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八条本煤矿应当建立健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
第十九条本煤矿应当建立健全职工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的机制,充分发挥职工的主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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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管理制度煤矿仓库管理制度为加强仓储管理工作,规范仓储行为,促进仓储管理质量标准化建设,提高仓储管理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仓储成本,保证仓储工作正常进行,加快仓储各项工作不断向“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迈进的步伐,适应我矿物资供应管理工作的发展需要,制订本办法。
仓库中心任务,就是做好材料的验收、发放、保管和保养及清仓盘库工作,并按时报材料收、支、存及期未余额报表,保管员必须做到:收发迅速、准确无误、质量完好、确保安全。
二、工作要求1、建立建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人人有岗、人人有责、工作有标准。
2、按上级核定最高储备量储备物资,计划员与保管员共同把关,不得超储。
3、保管员要做到“三懂”、“四会”、“五五摆放”。
账目清、无涂改、无差错、日清月结。
单据数字准确,印鉴齐全,有关单据,报表及时上报准确无漏上报,做到账、卡、物、资金四对照。
4、物资放发严格按规定制度办理领发手续,严禁白条领、发料。
5、保管员因工作调动,必须严格办理移交手续。
6、加强对库存物资的保管、保养工作,努力做到“四无”、“十不”。
7、仓库每月盘库一次。
每季清查一次并及时填报资金及材料收、支、存等各种报表。
三、器材验收1、材料进库或现场接料,必须做好验收登记。
2、材料进库后,应及时认真检查包装并规定、质量、数量进行清点,实物与发票相符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3、无计划及非计划人员购进的材料,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办理入库手续。
4、严把质量关,对质次材料拒绝验收。
5、土产建工材料随到随收,过磅要认真,折算要有记录,量方要准确,不得冒做、不徇私情,严把质量关,不遵者,一经查处,给予处罚和调离。
四、材料发放1、材料出库必须填写清楚领料单,当月单据过月作废。
2、主要材料按定额发放,凡超定额者,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发放。
3、调拔业务必须办理调拨手续方可发料。
4、辅助材料,按限额控制发放,计划外非生产用料,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签发。
5、认真执行交旧领新制度,旧件不交不发新件。
6、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
7、发放时认真查看手续是否齐全。
五、材料保管1、库容保持整洁、材料按类别、品种、规格摆放,易燃、易爆、易腐物资不得相混存放在一起。
2、库内材料应做到:库区规划化、架子化、五五化、上盖下垫妥善保管,标识要明显、品名相符、材质不混、数量准确、质量合格、附件齐全,资料完整。
六、安全、卫生1、禁止闲杂人员进库,不得让领料人员进库随意挑选。
2、入库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严禁烟火。
3、搞好卫生,做到货架无尘土,库区无杂草,无垃圾,清洁卫生。
4、下班时要关窗、拉闸、上锁。
煤矿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生产组织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生产管理,明确职责,做到有章可循,奖罚有据,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矿(井)根据安全生产需要,设立生产管理部(办),安全监察部,同时设立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井调度室),矿(井)实行24小时领导值班制度和安全生产调度指挥制度。
第三条生产管理部(生产办)是全矿(井)安全生产的管理部门,在生产矿(井)长的直接领导下行使生产指挥权,按各单位的职责范围及矿临时安排的工作组织安全生产。
第四条全矿各单位都必须服从矿统一布置,认真执行和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任务,凡因履行职责不到位影响生产者,生产管理部门有权追究责任并予以处罚。
第五条生产管理、考核,以生产管理部(生产办)为主,企业管理部、安全监察部、财务工资部协助执行。
第二章生产保障第六条工作程序(一)各单位应坚持“下级服从上级,基层服从部门,局部服从整体,辅助服务采掘”的工作原则,严格按工作程序组织生产,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二)各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因汇报不及时影响安全生产的,对单位主管领导罚款50元/次。
(三)对于各单位反映的问题,调度室不能协调解决的,由调度人员向分管领导及值班矿领导汇报,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次。
(四)紧急重大事故,由施工负责人及单位领导直接向分管领导和调度室汇报,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200元/次。
第七条生产会议及生产任务考核(一)各相关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应按规定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准时参加各种生产会(采掘准)、现场会。
生产会由采掘区队的行政主管参加,辅助单位由分管科区长参加。
现场会参加人员由相关单位和会议召集人共同确定。
参加人员务必准时参加会议,无故迟到、早退,由别人代替的,罚责任人30元/次,无故缺席罚单位主管领导50元/次。
(二)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备带记录本,做好会议记录,否则罚款20元。
(三)会议安排的工作,各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在下次会议时汇报工作落实情况,否则罚责任人50元/次,罚责任单位100元/次·天。
对拒绝接受任务,不服从会议安排的责任人罚款100元/次,因此而影响整体工程进展的,由责任单位承担被影响单位的工资。
(四)应属本单位负责的工作,需其他单位帮助的,被帮助单位支付劳务费50元/工。
第八条材料设备供应管理材料设备供应管理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人、责任单位罚款50~500元/次,对责任单位主管领导罚款50~100元/次。
造成丢失的按原价赔偿。
(一)未按生产接续,各种会议安排,按时供应材料设备的;(二)各单位所需材料、设备、备品备件等未提前向相关单位申请或报计划单的,或未根据单位提供的物资计划及时供应的;(三)凡使用单位领用的材料因质量不合格或数量不足的;(四)常用物资和备品、备件未达到足够储备数量的;(五)发料单位所发材料不符合使用单位要求,未及时发现的;(六)井下材料、备品备件、料场管理混乱,文明生产环境差的;(七)材料、设备在运输途中丢失、损坏的;(八)未经使用单位签字同意或未按照指定地点卸料的;(九)供料单位及用料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规定地点交接材料的;(十)车皮(叉车)内材料未卸尽就用于装矸或其他物料的;(十一)单位液压支柱下井前未进行试压,未配齐三用阀,外观失效,使用中出现自卸的;(十二)未按规定装卸、存放、使用单体的;(十三)各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材料、设备因管理不善,造成丢失的;(十四)各责任单位管辖范围内堆放的闲置材料设备未及时回收的。
第九条调度指挥矿设立总调度室,某井设立井调度室。
矿调度室负责与集团公司调度室保持联络,井调度室必须及时与矿调度室保持联系。
矿(井)调度室是矿(井)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负责各单位的生产协调指挥,上级领导的指令、指示的传达落实处理,基层各单位人员必须服从矿(井)调度室的调度指挥。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罚款50~500元∕次,单位主管领导罚款50~100元/次。
(一)因调度人员原因,对上级领导指示、指令未及时汇报有关领导造成失误的;(二)对矿(井)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调度人员没有落实、记录和反馈的;(三)调度人员不能做到礼貌用语,文明调度的;(四)调度人员对井下现场调度不清,安排失误的;(五)基层单位人员对调度指令拒不执行或推诿扯皮的;(六)出现各类事故,调度员在接到汇报后未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因而延误事故处理的;(七)出现生产事故,相关人员未在20分钟内向调度室如实汇报的;(八)在接到调度指令后,下井人员处理事故,班中人员未在20分钟内,临时安排人员未在40分钟内到达副井上口的;(九)调度监测通讯系统不能正常使用未在4小时内修复,或未按要求布置监控通讯设施的;(十)各使用单位分管范围内的监测通讯设施出现问题未及时汇报调度室或出现丢失,人为损坏的;(十一)岗位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故意不接电话,延误生产时间的;(十二)酒后或不按规定程序反映问题,到调度室无理取闹,扰乱正常调度秩序的。
第十条井下管理范围变更时,材料设备数量、质量标准化移交的规定(一)采掘头面搬家,安装移交等井下管理范围变更时,由生产部(生产办)牵头,安监部、企管部、供管科参加,各移交接收单位办理包括所有在用材料设备数量、质量标准化状况等在内的一次性移交手续,并由移交接收单位在移交单上签字,移交单一式四份,由移交单位在移交当日送达下列单位:接收单位一份,供管科一份,生产部(生产办)一份,自留一份。
否则,罚责任人50~100元,因此而造成损失的,按原值扣罚责任单位。
(二)在移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影响下道工序及采掘头面生产的,扣罚责任单位100~200元/条·项,并在两天内处理完毕;影响下道工序及采掘头面生产或拒不处理的,按每条(项)问题200~500元扣除责任单位工资总额,移交其它单位处理,并对责任单位主管领导罚款50元/条·项,因此发生的材料费用计入责任单位。
(三)未用或剩余材料设备,除现场会确定留用外,一律由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回收上井。
第三章采掘头面管理第十一条采掘头面职责范围:采煤面为工作面及其两道(三道);掘进头为开窝位置向里至迎头,掘进重车行车路线和扒装溜子道以及只为掘进服务的皮带机道,具体范围由生产部(生产办)根据头面情况确定。
第十二条采掘头面职责范围内的所有在用设备、电缆及其材料,五小设备、支护材料、轨道及其附件、皮带及其附件、各种管路及其附件、溜子及其附件、巷道文明生产等,在采掘头面开工及收作之前,由生产部(生产办)牵头,按本《规定》第十条之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三条正常生产过程中,随采煤面推进退用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采煤工区回收至指定地点(或仓库),交相关单位,并按本《规定》第十条办理交接手续。
(一)电机、开关、电缆、信号线及按钮,水泵、电缆盒、电缆勾、电绞,上井交机电工区。
(二)轨道及附件,包括道板(回收率50%),交运搬工区指定存放点。
(三)皮带胶带及其附件,交皮带工区指定存放地点或打上井交皮带工区检修。
(四)支护材料、单体支柱、铰接顶梁、钢丝绳、铁鞋,上井交供管科。
(五)塑料管,交联采工区指定存放点。
(六)铁管及其附件,包括防尘、压风、排水用铁管,交通风工区指定存放点。
(七)电话线上井交生产后勤服务中心电话维护组。
(八)溜子头尾、电机牙箱、根节及各种小件上井交机电工区,溜槽、刮板、链条上井交预备队。
(九)采煤面乳化泵站的挪移,由采煤工区承担。
第十四条采煤面结束,除单体、铰接顶梁、铁鞋。
原则上由采煤工区回收上井交供管科外,其余设备、设施办理一次性移交手续,由相关单位回收上井。
第十五条采煤面初次放顶前,由生产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生产部、安监部分管部长签字,报请矿领导进行现场会审同意后,方可进行初次放顶。
若因存在问题较多,不具备初放条件,按每条问题(隐患)100元处罚责任单位。
问题处理完后,经矿领导指定人员确认,方可进行初次放顶,否则罚责任单位1000元,罚主管领导100元。
第十六条采煤面遇到地质构造或出水等,需要突击建立排水点,水泵管路由采煤工区安装,使用塑料管路由采煤工区开票到联采工区领取,机电工区井上提供相应竹节、焊接瓦笼等,交采煤工区搭接吊挂管路,因此而影响生产的,罚责任人100~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