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家地产业绩管理和业绩分配细则培训P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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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成交人决定 分配比例
北京链家业绩管理和业绩分配细则
3.2.2租赁业绩分配规则(见表1-2) 1) 房源录入:10%
经纪人录入房源,无论录入完全共享范围区域或非完全共享范围区域房源,均可得 10%的房源录入业绩。 2) 房源所属:20%
非完全共享范围区域的房源只允许推荐录入,即录入人在录入系统时,所属人要选择 房源所在区域范围内的经纪人,所属人得20%所属业绩,录入人得10%录入业绩。
房源所属业绩20%(房源实勘5%、房源委托5%及钥匙委托10%)默认为所属人业绩 ,但如果其他经纪人进行相关动作,则将从房源所属人业绩中分得相应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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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房源实勘:5% 经纪人作业时对房屋进行房源实勘,填写《物业勘查评估单》,在系统中记录编号后
,并将拍摄的房屋室内实景照片和房屋现状户型图上传到系统上,且符合运营管理中心 制定的实勘标准,则房源实勘人可从房源所属人业绩中分得5%的房源实勘业绩。如未做 房源实勘即成交,则房源实勘业绩默认为房源所属人的业绩。
完全共享区域内录入客户不分客户录入业绩。
北京链家业绩管理和业绩分配细则
表1-2租赁业绩分配规定
1.角色
房源录入人 房源所属人 房源实勘人
钥匙委托人
成交人
2.判定标准 系统记录
系统记录
符合实勘标 系统记录 准
系统记录
3.分配业绩 房源录入业
比例
绩:10%
共20%
房源实勘业 绩:10%
钥匙委托业 绩:10%
客源方70%,由 成交人按五五进 制自行分配。( 公司指导:客户 推荐人分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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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买卖业绩分配规则(见表1-1) 1) 房源录入:10%
经纪人录入房源,无论录入完全共享范围区域或非完全共享范围区域房源,均可得 10%的房源录入业绩。 2) 房源所属:20%
非完全共享范围区域的房源只允许推荐录入,即录入人在录入系统时,所属人要选择 房源所在区域范围内的经纪人,所属人得20%所属业绩,录入人得10%录入业绩。
完全共享范围内经纪人有权做房源实勘,非完全共享范围内做房源实勘不计业绩。
北京链家业绩管理和业绩分配细则
6) 成交业绩:70% 成交业绩即为客源方业绩,共计70%,可由成交人按五五进制自由进行分配。 非完全共享范围区域的客户必须采取推荐录入,即录入人在录入系统时,所属人要选
择客户需求范围内区域的经纪人,成交后该客户录入人可从成交人处分得20%客户推荐 业绩。如果不采取推荐录入方式,客户录入人自行带客户成交后只得成交业绩20%。
业绩分配的比例。 3.1.2业绩分配种类包括:买卖业绩、租赁业绩及租售互转业绩。 3.1.3不同业绩种类的角色包括: 1) 买卖角色包括:房源录入人、房源所属人、房源实勘人、房源委托人、钥匙委托人及成
交人; 2) 租赁角色包括:房源录入人、房源所属人、房源实勘人、钥匙委托人及成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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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录入本区房源,B三方成交,房源未委托,则A得录入10%+所属20%=30%业绩, B得成交业绩;A录入本区房源,B做房源委托,C三方成交,则A得录入10%+所属 15%=25%业绩,B得5%房源委托业绩,C得成交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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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钥匙委托:10% 经纪人作业时可拿钥匙,拿钥匙成功标志为:拿到看房钥匙并与业主本人或业主唯一
3.2业绩分配规则
表1-1买卖业绩分配规则
1.角色
房源录 房源所
入人
属人
房源实勘 房源委托
人
人
钥匙委托 成交人 人
2.判定标 系统记 系统记 符合实勘 符合房源 系统记录 系统记录
准
录
录
标准
委托标准
3.分配业 房源录 绩比例 入业绩
:10%
共20%
房源实勘 房源委托 业绩:5% 业绩:5%
钥匙委托 业绩: 10%
委托人签定有效的《钥匙托管协议》,并在系统中记录协议编号,拿钥匙经纪人可从房 源所属人业绩中分得钥匙委托业绩10%;如未拿钥匙即成交,则钥匙委托业绩默认为房 源所属人的业绩。
完全共享范围内经纪人有权拿钥匙,非完全共享范围内拿钥匙不计业绩。 举例:
A录入本区房源,B三方成交,未拿钥匙,则A得录入10%+所属20%=30%业绩,B 得成交业绩;A录入本区房源,B拿钥匙,C三方成交,则A得录入10%+所属 10%=20%业绩,B得10%拿钥匙业绩,C得成交业绩。
4) 房源委托:5% 经纪人作业时可与业主签署房源委托,成功签署标志为:与业主本人或业主唯一委托
人签署有效的《房屋出售委托登记表》,签署委托经纪人可从房源所属人业绩中分得房 源委托业绩5%;成交人与房源所属人非同一人的情况下,成交人无权与业主签定房屋出 售委托登记表,即使签定也不计业绩。
完全共享范围内经纪人有权签署委托,非完全共享范围签署委托不计业绩。 举例:
链家地产业绩管理和业 绩分配细则培训P23
2020/8/17
北京链家业绩管理和业绩分配细则
一、制度正文
1.目的 为明确业绩分配的规则及相关部门的职责,规范对业绩分配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本次修订内容自2010年10月1日起试运行。 2.适用范围
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运营全体员工。 3.具体内容 3.1业绩分配规则包含的内容 3.1.1业绩分配规则包括:业绩分配种类、不同种类包括的角色、不同角色的判定条件以及
完全共享范围内经纪人有权做房源实勘,非完全共享范围内Fra Baidu bibliotek房源实勘不计业绩。 举例:
A录入本区房源,B三方成交,房源未实勘,则A得录入10%+所属20%=30%业绩, B得成交业绩;A录入本区房源,B实勘,C三方成交,则A得录入10%+所属15%=25% 业绩,B得5%实勘业绩,C得成交业绩。
北京链家业绩管理和业绩分配细则
房源所属业绩20%(房源实勘10%和钥匙委托10%)默认为所属人业绩,但如果其他经 纪人进行相关动作,则将从房源所属人业绩中分得相应分配比例。 3) 房源实勘:10%
经纪人作业时对房屋进行房源实勘,填写《物业勘查评估单》,在系统中记录编号后 ,并将拍摄的房屋室内实景照片和房屋现状户型图上传到系统上,且符合运营管理中心 制定的实勘标准,则房源租赁实勘人可从房源所属人业绩中分得10%的房源实勘业绩。 如未做房源实勘即成交,则房源实勘业绩默认为房源所属人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