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处罚规定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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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处罚规定大全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青岛平建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项目部管理处罚的规定

各单位:

为提高公司项目部整体素质和自控能力,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管理机制,完善管理体系,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杜绝因少数项目管理混乱导致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甚至导致给公司扣分,严重影响公司业绩及企业形象的事情发生,特下发此规定。自即日起,不管因任何原因发生以下问题,均按此规定执行。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落实此规定。

附:

一.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没有扣分的,每次对相关项目部处罚人民币贰万元。

二.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给中标项目经理扣分的,除执行第一条规定外,每扣项目经理五分(不足五分按五分计),对项目部加

罚人民币叁万元。

三.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给企业扣分的,每扣一分,对项目部处罚人民币伍万元。

四.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对公司声誉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如: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时停接工程等情况)。项

目经理就地免职,按工程总造价的10%进行处罚。

五.对工地存在一般安全质量隐患问题的,由工程管理部人员对问题进行拍照并记录,以整改和检查表的方式留存工地和工程管理部

各一份。项目部需对提出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并上报工程

管理部报请复查。逾期不进行整改及时反馈的,对相关项目部处

罚人民币伍仟到壹万元。

六.对工地存在重大安全质量隐患的,工程管理部人员有权经报部门主管领导和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对工程进行强制停工并张贴封

条。对工程管理部强制停工并张贴封条的工程项目,相关项目部

必须立即按要求停工整顿,在整改完毕后上报工程管理部,经复

查合格后,由工程管理部人员对封条进行撕取并留照存档后方可

复工。私自复工撕毁封条的项目部,视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叁

万元到伍万元,并全公司进行通报。并对相关项目部立即停工整

顿,整改完毕后上报公司分管领导,并在现场检查通过后,方可

批准复工。

该规定自签发之日起生效,之前公司文件与本通知规定有冲突或相矛盾的,均按本文件的规定执行。

青岛平建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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