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产品研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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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品研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加速产品更新换代,推动公司技术进步,加强新产品研发管理工作,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新产品定义
本制度所称的“新产品”是指在结构、材质和工艺等方面比老产品有明显改进,显著提高了产品的性能或扩大了产品使用功能以及采用了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的产品。
第3条新产品研发遵循的原则
(1)产品具有先进性、适用性、适销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产品符合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方向,以及国家技术政策和技术装备政策。
(3)产品设计标准化、规范化。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责任
第4条组织管理
为了促进公司新产品研发,有效地进行系统管理,公司特成立研发部门,专门负责研发项目的相关工作。
第5条组织结构
研发部由研发总监、项目负责人及研发人员构成。研发总监由公司总工程师担任,项目负责人由研发总监根据项目性质从研发人员中进行选派担任,其他成员依项目性质不同,由研发总监、项目负责人选派研发部内其他现有人员或招聘新员工
担任。
第6条相关人员的职责
(1)研发总监
①负责新产品研发工作开展事宜。
②负责召开新产品研发会议及主持研发会议。
③负责指派其他小组成员。
④负责拟定及呈报新产品全部投资及利润分析方案。
(2)项目负责人
①负责拟定研发时间规划、产品研发计划。
②协助研发总监做好研发会议联络及记录。
③协助研发总监对新产品研发工作进行追踪。
④负责提供研发所需的材料及物品。
(3)其他成员
听从项目负责人的安排,做好研发项目中的各项专职工作。
第三章编制新产品研发计划
第7条研发计划编制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国内外市场分析及销售部情况反馈。
(3)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战略。
第8条研发项目申请
申请列入新产品研发计划的项目,应提交技术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计划任务书,
报上级领导审批同意。
第四章研发调研与分析
第9条调研范围
新产品可行性分析必须对产品的社会需求、市场占有率、技术现状、发展趋势及资源效益五个重要方面进行分析论证及科学预测。
第10条调研内容
(1)调查国内市场和重要客户的技术现状和改进要求。
(2)以国内同类产品市场占有率的前三名为对象,调查同类产品的技术、质量及使用情况。
(3)广泛收集国内外有关技术和专利,然后进行可行性分析研究。
第11条可行性分析内容
(1)论证该项目的技术发展方向和动向。
(2)论证市场动态及研发该产品所具备的技术优势。
(3)论证该产品研发所具备的资源条件和可行性(含物资、设备、人员等)。
(4)初步论证该产品的技术经济效益。
(5)出具该产品批量投产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第五章新产品研发与试制
第12条研发与试制要求
(1)新产品研发经过调研后,确定试制目标和实施方案,由产品研发部人员进行研发,技术部人员及制造部相关人员配合进行试制。
(2)经过小批量试制考核,稳定工艺、完善工装和检测等程序,制定产品标准后,才能大批量投产。
第13条研发标准
(1)符合相关国际、国家、行业发布的相关标准要求。
(2)结合市场调研结果,制定的标准达到或优于客户需求。
第14条试制
新产品试制一般分为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两个阶段。
(1)样品试制
样品试制是指根据设计图纸、技术文件和少数必要的工装、软件,试制出几件或数十件样品,然后按要求进行试验,以考察产品的性能和设计的合理性。此阶段应在产品研发部进行,其他部门给予配合。
(2)小批量试制
小批量试制是在样品试制的基础上进行的,它的主要目的是考核产品的工艺性,以进一步校正和审验设计图纸。此阶段以研发部支持为主,由技术部负责技术文件、工艺文件、工装设备的设计,试制工作部分转移到生产车间进行,技术部进行全程跟踪。
第六章新产品定型
第15条新产品定型
(1)新产品定型是对新产品从技术和经济上作全面的评价,以确定是否可进入下阶段试制或正式投产,它应对社会和客户负责,要求严肃、认真和公正地进行。
(2)在完成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的全部工作后,产品研发部方可按项目管理级
别申请定型。
第16条定型的类别
(1)定型分为样品试制后的样品定型和小批试制后的小批试制定型,不准跨流程进行。
(2)属于已投入正式生产的产品或其相关系列的,经过批准,样品试制定型和小批试制定型可以合并进行,但必须具备两种定型所应有的相关技术文件。
第17条新产品样品定型必须具备的条件
(1)符合试制计划规定的技术经济指标要求,有检测验证报告。
(2)有产品研制任务书或合同书、产品图纸、标准、研制报告等技术文件。
(3)有产品应用功能试验报告或用户试用证明。
第18条新产品定型或投产鉴定必须具备的条件
(1)工艺稳定合理,具有正式投产必需的工艺规程、操作规范、工装、设备、检测手段及质量保证能力。
(2)符合标准化要求,试生产的产品质量合格稳定。
(3)有试生产的技术文件,原始记录健全,数据可靠。
(4)技术经济指标先进,符合设计要求,用户反映良好。
(5)符合环保、安全、卫生等有关规定。
第七章新产品成果评审和报批
第19条成果报审
新产品根据鉴定级别,按照国家有关科技成果与技术进步有关奖励条例和本公司《关于技术改进与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办理报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