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法式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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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法式》是北宋崇宁二年(1103年)颁刊的一部建筑典籍,是一部由官方向全国发行的建筑法规性质的专书。
全书内容包括四个部分。
《营造法式》全面、准确地反映了中国在11世纪末到12世纪初,整个建筑行业的科学技术水平和管理经验。
它不仅向人们展示了北宋建筑的技术、科学、艺术风格,还反映出当时的社会生产关系、建筑业劳动组合、生产力水平等多方面的状况。
《营造法式》产生于王安石变法的历史背景之下,目的乃是为了加强对官办建筑行业的管理,于绍圣四年(1097年)命李诫编修。
李诫于元符三年(1100年)完成编修,崇宁二年(1103年)经过皇帝批准刊印,敕
令公诸于世。
李诫,字明仲,管城(今河南郑州)人,出身于官吏世家。
生年不详,卒于北宋大观四年(1110年)二月。
元七年(1092年),他进入将作监任职,直到逝世前的两年离职。
李诫的官场生涯,有十七年在将作监,从最下层的官员升到将作监的总负责人,将自己的主要精力贡献于将作。
营造法式》首先对当时建筑各方面的名词术语进行了解释,然后用很大篇幅(十三卷)列举了各种工程的制度包括壕寨、石作、大木作、小木作、雕作、砖作、窑作等十三种一百六十七项工程的尺度标准以及基本操作要领,类似现代的建筑工程标准作法。
《营造法式》中提出了一整套木构架建筑的模数制设计方法,并提供了珍贵的建筑图样。
在书中对建筑装修技术也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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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align=left>在《营造法式》中,有的论断已经不只是当时工匠的实践经验的总结,而是经过仔细研究之后有所提高的科学结论。
在卷五大木作制度中所载造梁之制这一节中,对于梁的端面形式作了如下的严格规定:“凡梁之大小,各随其广分为三分,以二为其原。
”意思是说,无论哪一种建筑所用的梁,断面的高、宽之比都应为3:2。
同时,对梁的长细比也作了恰当的处理。
显然,《营造法式》对于梁的长度和断面尺寸的这些规定,是对梁的强度、刚度进行仔细研究后才得出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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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align=left>在西方,直到十七世纪,伽利略才认识到影响杆件受力的关键是断面的高度。
伽利略在《两门新科学的对话》一书中指出:“任一木尺或粗杆,如果它的宽度较厚度为大,则依宽边竖立时,其抵抗短裂的能力要比平放时为大,比例恰好为厚度与宽度之比。
”从这里可以看出,即使是伟大的<STRONG>伽利略</STRONG>的结论也没有达到六百年前中国古人在《营造法式》中将梁断面的高宽比确切定位为3:2的结论的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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