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迟到早退请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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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迟到早退请假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端正校风和教风,确保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正 常有序开展,杜绝教学事故的发生,使严中的教育教学质量在稳中进一步得到提高,现结合学 校的实际情况, 经校工会讨论和校行政会议研究, 特制定严桥中学迟到、 早退、 请假制度如下: 一、教学方面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 学校要求教师严格按学校制定的课表和作息时间表组织教学活动,不得迟到、早退,不得 旷课(时间以学校的信号时间为准)。 ①上课迟到不超过 5 分钟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 ②上课迟到超过 5 分钟, 但不超过 10 分钟的, 学校扣除本节课的课时补助, 并通报批评。 ③上课迟到超过 10 分钟的,学校在课时补助中扣除 5 元,在学期教分考评中扣除 2 分, 并通报批评。 ④旷课一节的,学校在课时补助中按 10 元一节课扣除,在学期考评中扣除 5 分,并通报 批评。 ⑤每节课的下课均以学校的下课铃声为准。 凡铃声没响,提前下课班级的教师均视为早退。 学校除进行通报批评外,还按 5 元每节课扣除课时金。 ⑥教师私自调课造成迟到、早退、旷课的,按照以上条款,对课表中对应的授课教师进 行相应处理。 ⑦如果由于授课教师的迟到、早退、旷课造成重大或特大教学事故的,除按以上条款处 罚外,还参照有关教学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二、考试方面考试是检测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是教师调整自己教学的重要信息来源,是 学生了解学习情况的有效途径。 为了组织好有效考试,为了给教育教学提供准确的信息,学校要求每一位与考试相关人员 务必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考试方案操作,确保考试的信度。 监考教师不得迟到,监考期间不准看书,不准看报,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不中途离开考 场,考试没有结束,不催学生交卷。 严把考风、考纪关,创建良好的考风。 ①考务人员必须在每场考试开考前 30 分钟到达工作地点,并检查考务工作,确保每场考 试正常有序进行。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并启动应急预案。 对于本职工作失误,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扣除当天补助,并通报批评。 若是上级部门安排的考试,结合上级部门的规定追查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 ②监考人员必须在每场考试开始前 15 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领取试卷,确保提前 5 分钟到 达考场分发试卷。
对于迟到 10 分钟, 但没有影响考试的, 学校通报批评; 对于迟到 10 分钟或 10 分钟以上, 影响考试的,学校扣除补助的双倍,并通报批评。 对于旷监的,学校扣除补助的三倍,通报批评,并在学期教分考评中扣除 2 分。 ③监考人员私自调整监考造成监考迟到、旷监的,按监考安排表中对应的人员,学校对 照以上条款给予处理。 ④监考过程中,监考人员不履行监考职责。 看书、 看报、 中途离开考场, 考试时间没有结束, 催促学生交卷, 以及做与监考无关的事, 一经发现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 以上条款只适用学校组织的考试,对于上级部门安排的考试,按照相应的制度处理。 三、请假方面以下请假只包括短期事、病假。 其他的请假见上级部门办法的有关制度和学校的有关规定。 ①请假一天以内的(包括一天),自己调好课,再到教导处备案。 ②请假一天以上的,先到校长室请假,待批准后,尽量自己调好课,确需学校调整的, 再到教导处备案,由教导处负责安排。 ③星期五政治学习请假到校长室,星期四教研组会议请假到各教研组长处,年级组会议 请假到各年级组长处,其他会议请假到教导处。 ④带课的有关规定见《严桥中学调代课制度》四、检查以上各项制度的检查由值日行政 领导负责检查、登记,由每周行政会议负责考核。 凡由于值日人员工作不到位未发现上述一、二、三、四项问题,而被校长发现或他人举报 (经查属实)的,均按相应项目双倍的数额扣除值日人员的质量奖,并在年终的教分考核中按 每次减 5~10 分的数额计算值日人员的教分。 严中教导处 2015 年 2 月公司请、销假制度 2017-12-12 21:34 | #2 楼第一条请假的程序及 审批 1.员工请假, 应事先持请假条或有关证明履行批准手续, 假期期满, 应及时销假回岗上班。 2.安排好工作代理人——假条——领导批准——办公室备案。 3.各子公司员工请假 1 天(含)以下由员工直接上级批准;请假 1-2 天者,由员工直接上 级审批,子公司主管副总批准;请假 2-5 天者,须报直接上级审批,再经子公司总经理审批; 5 天以上的总经理批准后报集团总裁批准,集团办公室和所属公司综合办备案,部门安排好工 作代理人。 4.各子公司中层干部请假,1 天(含 1 天)由子公司主管副总批准;请假 1-2 天者,由子 公司主管副总审批,总经理批准;2-5 天须经子公司总经理审批,再报集团主管副总裁批准;5 天以上的假期,除上述程序外,还需报集团总裁批准。 请假人员指定请假期间的部门责任代理人。 5.集团公司员工请假 1 天(含)以下由员工直接上级批准;凡请假 1-2 天,由直接上级 审批,主管副总裁批准;请假 2 天以上者,须报直接上级审报,集团公司主管副总裁审批,再 由集团总裁批准,集团办公室备案,部门安排好工作代理人。 6.集团公司中层干部请假,2 天(含 2 天)以下报主管副总批准;2 天以上须经主管副总 裁和总裁批准,并指定休假期间的部门代理负责人。 7.高管人员:各子公司总助、副总、总经理请假 1 天以内者由集团副总裁批准,1 天以
上由集团总裁批准;集团公司总助、副总裁请假,须经总裁批准。 (审批权限见附表)8.按审批权限批准后的假条,交公司或部门考勤员在考勤表上做出标 示。 不符合审批规定的假条,视为无效假条,按旷工处理。 9.婚假、 产假、 计划生育有关假, 均须将手续、 证明交送集团办公室或子公司办公室备案、 按审批权限审批后,方可休假。 (续致信网上一页内容)>10.迟到、早退者要主动向部门领导讲明原因和时间。 第十五条各种假别及规定 1.公事休假 1.1 员工因下列事由不能出勤时,经所属部门上级审 查并向所属办公室报告确认后,作为公事休假。 1.1.1 员工行使选举权,参加人民代表会议、政协会议及劳动模范大会等公共活动时。 1.1.2 所在区域内发生天灾、传染病(本人的疾病除外),交通截断或被隔离时。 1.1.3 发生火灾、地震及其他不能预测的灾害,本人住房被破坏时。 1.1.4 公司及地方政府规定或临时宣布的其他事由。 1.2 因公事休假时工资照常发给。 2.事假 2.1 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一次最长不得超过 21 个工作日。 2.2 若员工亲属住院需本公司员工护理者,按事假处理。 2.3 事假不发放事假期间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例如:一位员工 3 月份请事假 x 天,当月 实发工资总额为=月工资总额-(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30*x)。 3.病假 3.1 员工因病请假一天(含)以内的可由部门经理酌情处理。 一天以上应到市、区级以上医院确诊,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 3.2 员工病休假由员工持《诊断证明》,填写《员工请假单》,写明假别、原因、时间, 由各级领导按审批权限逐级审批后,交集团办公室或子公司办公室备案。 3.3 员工班前患急症,应委托他人及时向所在部门领导代请假,并于就诊之日起 3 天内持 急诊病假证明补办请假手续,超过送交期限按事假处理。 无病假条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3.4 病假期间,不发放其病假期间的岗位工资(例如:一位员工 3 月份请病假 x 天,当月 实发工资总额为=月工资总额-月岗位工资/30*x)。 4.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4.1 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医疗期规定》有关条款,公司规定如下:4.1.1 累计工作年限未满 10 年的,在我公司工作年限 未满 5 年,医疗期为 3 个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满 5 年,医疗期为 6 个月。 4.1.2 累计工作年限满 10 年未满 20 年的, 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未满 5 年, 医疗期为 6 个月; 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满 5 年未满 10 年, 医疗期为 9 个月; 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满 10 年未满 15 年, 医疗期为 12 个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满 15 年未满 20 年,医疗期 18 个月。 4.1.3 累计工作年限满 20 年的,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未满 5 年,医疗期为 12 个月;在我公 司工作年限满 5 年未满 10 年,医疗期为 18 个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满 10 年,医疗期为 24 个月。 4.2 医疗期内病愈复工除有医院证明外, 必须经公司工会鉴定后方可复工, 参与竞争上岗: 4.2.1 医疗期 3~6 个月,医疗期满试工 1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