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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罪概述

高空抛物罪概述

高空抛物罪概述高空抛物罪是中国刑法中新增设的一项罪名,旨在严惩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位置向下抛掷物品、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该罪名是随着社会生活中频繁发生的高空抛物事件以及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而被立法者重视,并最终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确立的。

一、定义与构成要件高空抛物罪是指行为人故意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处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具体构成要件包括:1. 主体要件: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能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2. 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故意的心态,即明知自己的抛物行为可能发生危害后果,但仍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3. 客观方面:行为表现:实施了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位置向地面抛掷物品的行为。

情节严重:抛掷物品的行为足以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或者已经实际造成了他人的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

4. 客体要件:侵犯的法益主要是公共安全和公民的人身、财产权益。

二、法律规定与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的规定,高空抛物罪的具体法律责任如下: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若行为人的高空抛物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如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等),应当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案例实践自高空抛物罪设立以来,各地法院审理了不少相关案件,其中不乏一些典型判例,例如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审理的首例高空抛物罪案件,被告人因抛掷物品导致他人受伤且情节严重,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及罚金。

高空抛物罪的设立彰显了我国刑事法律对保障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的高度重视,是对社会治理精细化、法治化的重要体现。

通过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有助于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维护社区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法律案例高空抛物(3篇)

法律案例高空抛物(3篇)

第1篇一、引言近年来,高空抛物事件频发,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高空抛物不仅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还可能构成犯罪。

本文旨在分析高空抛物事件的法律责任,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探讨。

二、高空抛物事件的法律责任1. 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据此,高空抛物事件中,抛物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 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高空抛物事件中,抛物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等刑事责任。

3. 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高空抛物事件中,抛物人可能面临行政拘留等处罚。

三、案例分析1. 案例一:高空抛物致人死亡案案情简介:某小区居民李某因邻里纠纷,从高空抛掷花盆,导致路人赵某头部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李某承认抛掷花盆的事实。

判决结果:法院认定李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分析:本案中,李某从高空抛掷花盆,导致路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法院依法对其进行了刑事处罚。

2. 案例二:高空抛物致人受伤案案情简介:某小区居民张某因装修噪音,与邻居发生争执。

某日,张某从高空抛掷砖块,导致邻居陈某头部受伤。

经调查,张某承认抛掷砖块的事实。

判决结果:法院认定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分析:本案中,张某从高空抛掷砖块,导致邻居受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法院依法对其进行了刑事处罚。

3. 案例三:高空抛物损害财物案案情简介:某小区居民王某因装修噪音,与邻居发生争执。

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调整与刑事惩处

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调整与刑事惩处

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调整与刑事惩处高空抛物行为是指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位置故意向下抛掷物体的行为,该行为不仅危害人身安全,还可能引发财产损失和社会公共秩序的混乱。

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法律对高空抛物行为进行了严格的调整和刑事惩处。

本文将就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调整和刑事惩处进行论述。

一、法律调整1. 法律责任界定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故意投掷危险物质”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范畴。

行为人故意投掷危险物质,实施高空抛物行为时,若造成他人轻伤、重伤甚至死亡,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刑期和刑罚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故意投掷危险物质的高空抛物行为,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轻伤他人的行为可以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重伤他人的行为可以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行为可以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 高空抛物行为的社会警示高空抛物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法律对其予以明确的界定及刑事惩处,以此来警示广大市民树立起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同时,媒体对高空抛物事件予以曝光,强调社会危害性,增加公众对高空抛物行为的警惕性。

二、刑事惩处1. 侦查处理阶段一旦发生高空抛物事件,公安机关将以迅速的速度展开侦查工作,通过视频监控、现场勘查和证人询问等形式,收集证据,确认作案人身份。

2. 案件审理阶段一旦作案人被抓获,案件将进入审理阶段。

法官将根据事实和证据,依法进行审判,根据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严重程度,决定量刑。

同时,在审理过程中,将比对相关法律条文,保证审判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3. 刑事处罚阶段经过公正审判,如果确证犯罪嫌疑人故意实施高空抛物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对其进行刑事处罚。

根据犯罪嫌疑人故意投掷危险物质的后果严重程度,法院将依法判处相应的刑罚。

4. 刑罚执行阶段判决作出后,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将进入刑罚执行阶段。

犯罪嫌疑人将被送往执行刑罚的地点,在规定的刑期内进行相应的刑罚执行,以实现法律的效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法发〔2019〕2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法发〔2019〕2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法发〔2019〕25号近年来,高空抛物、坠物事件不断发生,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为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惩罚、规范和预防功能,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源头治理,监督支持依法行政,有效预防和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1.树立预防和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的基本理念。

人民法院要切实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预防和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要积极推动预防和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的综合治理、协同治理工作,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

要努力实现依法制裁、救济损害与维护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有机统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积极推动将高空抛物、坠物行为的预防与惩治纳入诉源治理机制建设。

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加强与公安、基层组织等的联动,积极推动和助力有关部门完善防范高空抛物、坠物的工作举措,形成有效合力。

注重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对在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中发现行政机关、基层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单位存在的工作疏漏、隐患风险等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督促整改。

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认定与证据规则

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认定与证据规则

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认定与证据规则高空抛物行为是指在高空抛掷物体,有可能对他人人身财产造成伤害的行为。

这类行为在城市中时有发生,给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因此,准确认定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责任和确定相关证据规则是非常重要的。

一、法律认定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认定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对于因玩闹、恶作剧或者违反管理规定,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扰乱秩序的行为,如果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应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抛掷物品致使交通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如果造成了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具有违反管理规定或者有恶劣情节的,可以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如果导致了交通事故,还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相应追责。

二、证据规则要确定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责任,需要充分收集、保全相关证据。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证据规则:1. 目击证人:收集目击者的证言作为证据,可以确定高空抛物行为的发生和行为人的身份。

目击证人的证言应当具备真实性、确切性和可信度。

2. 摄像监控录像:城市中很多区域都安装了摄像头,这些监控录像可作为证据来证明高空抛物行为的发生和行为人的身份。

但是,要保证录像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以免被抛弃物体阻挡或摄像头故障所影响。

3. 财产损失证据:对于因高空抛物行为而造成的财产损失,可以通过收集被损害人的财物照片或视频、估价报告等来确证,从而适用相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4. 抛掷物品证据:对于高空抛物行为,收集抛掷物品作为证据十分重要。

抛掷物品通常是作为直接伤害的媒介。

通过保留抛掷物品,并进行鉴定和保存,可以确证抛掷物品的性质、来源以及与被损害人的关联性。

5. 笔录和鉴定意见:对于高空抛物行为,相关部门可以对现场进行勘察笔录和物证鉴定,以确保调查过程及证据的合法性和可信度。

笔录记录行为细节,鉴定意见对现场进行科学技术鉴定。

高空抛物行为的刑事法律责任与量刑标准

高空抛物行为的刑事法律责任与量刑标准

高空抛物行为的刑事法律责任与量刑标准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高空抛物行为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安全和公共秩序的行为。

针对这种行为,刑法规定了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和量刑标准,以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权益。

本文将重点探讨高空抛物行为的刑事法律责任和量刑标准,并对其进行系统化的分析。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高空抛物行为导致他人受伤或者死亡的,属于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

根据行为的主观故意程度和危害后果的严重程度,法律对高空抛物行为的犯罪形态进行了细分。

根据不同的犯罪形态,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责任和量刑标准也有所不同。

一、故意伤害罪针对高空抛物行为造成他人轻伤或者轻微伤的情况,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程度、抛物物体的性质、被害人的伤势程度等因素,最高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若干规定》中明确了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

二、故意伤害致重伤罪当高空抛物行为导致他人重伤的情况下,构成了故意伤害致重伤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根据不同的情节,高空抛物行为重伤的程度以及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程度,法律对故意伤害致重伤罪的量刑标准做出了规定。

三、故意杀人罪如果高空抛物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况下,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故意杀人罪是一种严重犯罪,法律对其的惩处也相对严厉。

根据被告人的主观故意程度、抛物物体的性质以及杀人的后果,法律对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

综上所述,高空抛物行为的刑事法律责任和量刑标准是与行为的危害程度和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程度密切相关的。

为了减少这类事件的发生,加强对高空抛物行为的打击力度,除了从法律层面严惩犯罪嫌疑人外,还需要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高空抛物危害的认识和意识。

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责任界定与执法标准

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责任界定与执法标准

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责任界定与执法标准本文将探讨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责任界定与执法标准。

高空抛物行为指的是在垂直高度较高的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中,有意或无意地将物品从高处抛掷至地面或其他区域,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行为。

这类行为不仅危害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也扰乱了社会秩序,因此有必要对其法律责任进行明确界定,并制定相应的执法标准。

一、法律责任界定根据我国刑法第232条的规定,高空抛物行为涉嫌构成了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具体而言,如果高空抛物行为直接致人于死亡或者严重伤残,将构成此罪,对犯罪嫌疑人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而如果高空抛物行为仅导致轻伤或者财产损失,通常属于治安管理范畴,将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处罚。

然而,要判断高空抛物行为是否构成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抛物物品的性质、抛物的方式和环境等。

如果行为人有故意将物品抛下且明知有可能危及他人安全,或者使用危险性极高的物品进行抛掷,且抛物的环境具有危险性,那么其行为就更容易构成犯罪。

二、执法标准为了更好地打击和预防高空抛物行为,需要制定相应的执法标准。

首先,应加强公共场所的监控设施,尤其是在高层建筑和人流密集的地方,增加摄像头的安装密度,并确保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转。

通过监控录像,可以更容易确定高空抛物的行为人,提供有效的证据。

此外,执法部门应定期开展高空抛物行为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该行为的认识和警惕性。

通过媒体渠道和社区宣传,向公众普及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和法律责任,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和行为习惯。

执法部门也需要加大对高空抛物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涉嫌构成犯罪的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对于轻微的高空抛物行为,可以采取行政处罚手段,如罚款或者强制参加公益劳动等,增加违法成本,起到威慑作用。

最后,加强社区治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鼓励居民主动监督和举报高空抛物行为。

社区居民可以组织志愿者,加强巡逻和监管,及时发现并报告高空抛物行为,提高社区治安管理的效果。

法律对高空抛物的责任归属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对高空抛物的责任归属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对⾼空抛物的责任归属是如何规定的
城市⾼楼林⽴,甚是好看,但也隐藏着⽆数危机。

居住在⾼楼中的居民不乏存在着素质不佳的⼈,为图⽅便随意将垃圾等物品扔下楼。

也存在粗⼼⼤意的⼈,摆放在阳台的物品没有固定好,使其从⾼空坠落砸伤⼈。

法律对⾼空抛物的责任归属是如何规定的?店铺⼩编为你介绍。

法律对⾼空抛物的责任归属是如何规定的
⾼空抛物是⼀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包括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和从建筑物上坠落物品两种⾏为,⼀般情况下很难确定具体是由谁造成的,或者确认是谁抛弃的物品。

法律为了保护受害⼈,对⾼空抛物致⼈损害的责任承担做了规定。

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损害的,它的所有⼈或者是管理⼈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没有过错的除外。

共同侵权情况下,即加害⼈为⼆⼈或⼆⼈以上的情况,加害⼈除应承担⼀般⾼空抛(坠)物致⼈损害的侵权责任外,还应承担共同侵权所负的连带责任。

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的,除能够证明⾃⼰不是侵权⼈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1.1⽣效)
第⼀千⼆百五⼗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脱落、坠落造成他⼈损害,所有⼈、管理⼈或者使⽤⼈不能证明⾃⼰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管理⼈或者使⽤⼈赔偿后,有其他责任⼈的,有权向其他责任⼈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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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高空抛物坠物责任新增规则评述

《民法典》高空抛物坠物责任新增规则评述

2021年第3期(总第265期)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JOURNAL OF XIAMEN UNIVERSITY(Arts&Social Sciences)No.32221General Serial No.265《民法典》高空抛物坠物责任新增规则评述王竹(四川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610207)摘要:《民法典》第1054条第2、3款规定的“情形”是指“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情形。

第0款第2句分号之后的“侵权人”,应该理解为“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

第1款标点符号使用存在瑕疵,第2句的“分号”应该改为“句号”,而该句的“句号”则应该改为“分号”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作限缩解释。

公安等机关“查清责任人”,既包括查清“具体侵权人”,也可能经调查仍然未能确定具体侵权人,但查清了第1款规定的“补偿责任人”和第2款规定的“补充责任人”。

“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安全警示、宣传和教育措施,消除危险措施和高空抛物坠物来源监控措施三个方面,但作为信息积极提供义务的高空抛物坠物来源监控措施,不属于安全保障义务范围。

建筑物管理人承担补充责任的情形,既包括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情形,也包括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但具体侵权人逃逸或者无法完全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在抛掷物致害情形下,补偿责任人的追偿权并不减少受害人向具体侵权人寻求赔偿的金额,以达到惩罚的目的。

“补偿责任人”优先于“补充责任人”追偿,但劣后于受害人的赔偿请求权。

关键词:《民法典》;高空抛物坠物责任;补偿;追偿;补充责任;查清责任人中图分类号:D9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38-0460(2021)03-0101-13《民法典》第1056条第3款①未作文字调整地包含了原《侵权责任法》第87条(下划线部分)全部内容:“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认定与证明规则

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认定与证明规则

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认定与证明规则高空抛物行为是指从高处抛掷物品,可能因重力作用而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违法行为。

这类行为不仅危及他人的安全,也违背了公共秩序和社会道德。

因此,针对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认定及证明规则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认定以及证明规则进行论述,讨论相关法律规定与案例,并就如何证明高空抛物行为提出建议。

一、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认定要进行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认定,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 高处:抛物需要产生从一定高度落下的效果,迫使抛物具有可能造成伤害或损坏的威胁。

2. 物品抛掷:抛物行为是指有意识地将物品从高处投掷到下方特定区域。

3. 危害成立:抛物行为具有危害性,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4. 故意或过失:法律上可以认定高空抛物行为是故意或过失犯罪行为,取决于是否存在主观故意或疏忽。

通过以上条件的综合判断,可以对高空抛物行为进行明确的法律认定。

二、高空抛物行为的证明规则高空抛物行为的证明通常需要以下几种证据:1. 视频监控:如果事发地区有监控设备并能够拍摄到抛物过程,视频监控录像可以作为最有力的证据。

2. 目击证人:相关的目击证人观察到抛物行为并能提供详细的证词,对于法庭认定高空抛物行为非常重要。

3. 物证:抛物过程中掉落的物品可以作为物证,提供给法庭进行鉴定。

4. 情报线索:警方、社区管理员或其他相关部门收集到的情报线索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以上证据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证据必须是合法获得的,如视频监控需要依法提交申请。

2. 公正性:证据来源应对存在抛物行为的区域进行范围内的广泛收集,以避免证据取证的片面性。

3. 客观性:证据应当直接或间接证明高空抛物行为的存在,而不容易产生误导或推理的空间。

4. 保全性:保护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防止证据的篡改或意外损坏。

三、建议为了更有效地认定和证明高空抛物行为,应采取以下措施:1. 宣传教育:加强对高空抛物行为的危害性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

禁止高空抛物通知

禁止高空抛物通知

禁止高空抛物通知近年来,城市中频频发生高空抛物事件,给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因此,为了维护城市的治安秩序,保障市民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通知,禁止高空抛物行为。

背景高空抛物是指在建筑物或高架桥等较高建筑设施上向下抛掷物品,由于重力作用使物品迅速加速,并具有较大的毁伤力。

一旦被高空抛物击中,受害者可能会导致严重伤亡甚至死亡。

而且,在城市中高楼大厦林立、人口密集的情况下,高空抛物的风险更是不可忽视。

法律法规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行人道路上或者向机动车、电车上抛掷滋扰他人、妨碍社会管理秩序或者扰乱交通秩序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危害伤害行人在城市街道、人行道上,如果有人从高楼抛掷物品,一旦被击中将可能导致头部、肢体等部位受伤甚至致命。

损坏财产高空抛物还可能导致汽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受损,也会对建筑立面、居民楼等房屋结构造成损坏。

影响环境秩序高空抛物行为不仅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也会对城市的环境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给城市管理造成不小困扰。

相关规定禁止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建筑物、桥梁等高处向下抛掷任何物品。

违者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加强监管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可能发生高空抛物的地点进行监管,并设置警示标识提醒市民注意安全。

加大处罚对违反禁止高空抛物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并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盾形措施宣传教育通过媒体、宣传栏等渠道加强对禁止高空抛物的宣传教育,增强市民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

加强巡查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容易发生高空抛物的区域进行巡查,并及时清除可能被利用的物品。

技术防范针对某些易被利用进行高空抛物的设施,可以考虑采取技术手段进行防范,如设置隔离网、监控摄像等装置。

结语禁止高空抛物是维护城市社会秩序和市民生活安全的重要举措,在这里呼吁全社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生活环境。

高空抛物法条

高空抛物法条

高空抛物法条
高空抛物是指从高空向下抛掷物体的行为,其在法律上属于违法行为。

在中国,高空抛物行为被认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涉及到的法条主要包括:
1.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高空抛物罪。

法律规定,故意从高空抛掷物体,致人重伤、死亡或者致使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较轻的,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2.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法行为人将被处以警告、罚款、拘留、行政拘留、治安拘留、看守所留置等处罚。

此外,根据相关城市管理条例和规定,高空抛物还可能违反城市管理规定,如违规投放垃圾、污水等,将被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高空抛物行为严重危害他人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一旦被发现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因此,社会各界应加强宣传、倡导文明行为,并配合社区、物业等单位共同开展监督与管理工作,有效防止高空抛物行为的发生。

《民法典》中“高空抛物”新规的解读与评析

《民法典》中“高空抛物”新规的解读与评析

122法制时空《民法典》中“高空抛物”新规的解读与评析从法律层面明确了禁止高空抛物《民法典》第1254条第1款第1句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

该规定相较于原《侵权责任法》第87条来看,属于新增的规定,可以理解为是一种原则性和指引性的规定,即从法律层面强调了“禁止高空抛物”是我们每个公民都应该遵守的义务性条款,表明了《民法典》对于高空抛物现象的法律态度。

同时,该义务性规定也为后续在实践中追究具体侵权单位或个人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奠定了法律基础。

[1]侵权人按照过错责任原则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1254条第1款第2句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这是规定了高空抛物应当由侵权人按照过错责任原则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最常见的侵权责任承担情形。

但是在实践情形皮鹏宇 胡舒月(四川大学法学院 四川成都 610227)摘 要:与原《侵权责任法》不同,新的《民法典》第1254条从多主体多方位的角度,对“高空抛物”问题进行了更为细致且全面的规定。

其首先从法律层面做了“禁止高空抛物”的义务性规定;其次规定了侵权人应按照过错责任原则承担侵权责任,在无法查明具体侵权人的情况下,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需承担补偿责任但具有追偿权;同时还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的安全保障义务;最后新增了公安等有关机关关于高空抛物案件的调查权。

《民法典》第1254条关于高空抛物的新规定,为寻找到真正的高空抛物加害人、守护头顶上的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制度保障。

关键词:高空抛物;侵权责任;追偿权;安全保障义务作者简介:皮鹏宇,四川广安人,四川大学法学硕士,研究方向:民商法学。

胡舒月,四川成都人,四川大学法学硕士,研究方向:民商法学。

基金项目:四川大学法学院2020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课题名称:《民法典》中“高空抛物”新规的解读与评析,立项编号:sculaw20200142。

高空抛物的法律问题探讨——兼评《侵权责任法》第87条

高空抛物的法律问题探讨——兼评《侵权责任法》第87条

高空抛物的法律问题探讨——兼评《侵权责任法》第87条近年来,高空抛物事件频频发生,导致严重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针对这种现象,侵权责任法在第87条中明确规定:“人在高处行为,致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实际执行中,高空抛物的法律问题却依然复杂。

本文将探讨高空抛物事件的法律责任问题,并结合案例对《侵权责任法》第87条进行评述。

一、高空抛物事件的法律责任问题对于高空抛物事件产生的法律责任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1.高空抛物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高空抛物行为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都会对行人、车辆等造成危害。

因此,高空抛物事件一般都会构成侵权,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高空抛物应当承担哪些责任高空抛物事件中,由于抛物者在高处无法确定具体受害人,因此责任主体往往被限定为物业、业主、租户等相关单位或个人,他们应当承担违反管理安全条规的责任。

此外,如果业主或物业在安装护栏等安全设施方面存在过失,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高空抛物的刑事责任问题高空抛物致人死亡或者严重伤害的,构成故意伤害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者过失致人重伤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二、评析《侵权责任法》第87条《侵权责任法》第87条是对于高空抛物事件的具体规定。

该条规定了“人在高处行为,致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一规定在很大程度上为高空抛物事件的法律责任定性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然而,该条规定中并未明确规定高空抛物事件的责任主体及具体的责任范围,这导致实际执行时往往存在一定的困难。

因此,在实际执行中,需要进一步完善该条规定,明确高空抛物事件的责任主体及责任范围等方面的具体细节。

三、案例分析1.案例12015年7月,广东清远一名女子在走路的时候,被从楼上抛出的一块石头砸中,致使脑部大出血,不治身亡。

经查,该起事件是由两名未成年人在一楼废弃厂房施工时,不慎将石头从窗口抛出致使的。

最终,两名未成年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施工方也被追究了管理安全条规方面的民事责任。

工程施工高空抛物规定

工程施工高空抛物规定

工程施工高空抛物规定一、总则为确保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防止高空抛物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定义本规定所称高空抛物,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设备故障、安全措施不落实等原因,导致施工材料、工具、设备等从高处坠落,对地面人员、设施和设备造成伤害或损失的行为。

三、责任主体1. 施工单位应当对其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高空抛物行为承担责任。

2.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安全负总责。

3. 施工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4. 施工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高空抛物事故的发生。

四、预防措施1.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施工人员和过往人员注意安全。

2. 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了解高空抛物的危害及预防措施。

3.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完善的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并要求施工人员严格执行。

4. 施工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施工设备,确保其安全可靠。

5. 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防护栏等,防止施工材料、工具等高空坠落。

6. 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事故处理1. 发生高空抛物事故后,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报告有关部门。

2. 施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责任。

3.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事故调查结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施工单位应当总结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管理,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六、法律责任1. 违反本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 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施工高空抛物行为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从法律角度看高空抛物行为的刑事责任

从法律角度看高空抛物行为的刑事责任

从法律角度看高空抛物行为的刑事责任高空抛物行为是指从高空楼宇中抛掷物品,导致可能伤及他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行为。

这类行为不仅对社会安全造成了威胁,也严重侵犯了他人权益。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高空抛物行为涉及到刑事责任。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探讨高空抛物行为的刑事责任问题,并分析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

一、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定义和危害1.1 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定义高空抛物行为是指在楼宇或高架建筑物上,将物品从高空抛掷出去,有可能造成伤害他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行为。

1.2 高空抛物行为的危害高空抛物行为具有以下危害:1) 直接危害他人生命安全:抛物物体可能伤及行人或其他在下方活动的人群,甚至导致重伤或死亡。

2) 直接危害财产安全:抛物物体可能砸坏或损毁下方建筑物、汽车等财产。

3) 造成社会恐慌:频发的高空抛物行为会引发公众对安全的担忧,破坏社会安定。

二、高空抛物行为的刑事责任2.1 刑法中的相关罪名高空抛物行为可能涉及的刑事责任主要包括:1) 故意伤害罪:如果高空抛物行为造成他人受伤甚至死亡,可构成故意伤害罪。

2) 故意损坏财物罪:如果高空抛物行为导致下方财产受损,可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

3) 危害公共安全罪:高空抛物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可能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2.2 刑事责任的适用高空抛物行为的刑事责任适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包括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抛物物体的性质、造成后果的严重性等。

一般来说,下列因素会被考虑:1) 主观故意:行为人是否有明显的故意抛掷物体,或他人受伤和财产损失是意外结果。

2) 抛物物体的性质:抛物物体的性质和重量将影响造成伤害的严重程度,从而对行为人刑事责任的认定产生影响。

3) 受害者情况:受害者是否为无辜行人、下方财产的所有人等,将考虑到对受害人权益的侵犯程度,从而决定刑事责任的大小。

4) 后果的严重性:行为人是否造成他人受伤、财产损失甚至死亡等后果。

三、高空抛物行为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3.1 相关法律规定中国刑法对高空抛物行为并没有明确的法条规定,但从公共安全的角度看,相关法律规定可以适用于高空抛物行为的追究:1) 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故意损坏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法典对于高空抛物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对于高空抛物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对于⾼空抛物怎么规定的《民法典》第1254条规定了⾼空抛物的责任制度,适⽤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

关于《民法典》对于⾼空抛物怎么规定的问题,下⾯由店铺⼩编为您详细解答。

⼀、民法典对于⾼空抛物怎么规定的1、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损害的,由侵权⼈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的,除能够证明⾃⼰不是侵权⼈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给予补偿。

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补偿后,有权向侵权⼈追偿。

2、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前款规定情形的发⽣;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3、发⽣本条第⼀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

⼆、⾼空抛物最⾼可按什么罪名⼊刑1、关于故意⾼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故意⾼空抛物的最⾼刑罚可被认为是故意杀⼈罪。

2、最⾼⼈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为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空抛物、坠物⾏为,切实维护⼈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提出16条具体措施。

3、对于⾼空抛物⾏为,应当根据⾏为⼈的动机、抛物场所、抛掷物的情况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全⾯考量⾏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准确判断⾏为性质,正确适⽤罪名,准确裁量刑罚。

4、《中华⼈民共和国刑法》第⼆百三⼗四条,故意伤害他⼈⾝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致⼈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段致⼈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年以上有期徒刑、⽆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以上就是⼩编整理的关于“民法典对于⾼空抛物怎么规定的”的回答了。

《民法典》第1254条规定了⾼空抛物的责任制度,适⽤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

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规制与城市管理

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规制与城市管理

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规制与城市管理近年来,高空抛物行为在城市管理中逐渐引起了广泛关注。

这种危险行为不仅给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也严重损害了城市环境的整洁与美观。

为了有效规制高空抛物行为,城市管理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法律措施并提高了对此类行为的处罚力度。

本文将探讨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规制与城市管理手段。

一、法律规制高空抛物行为不仅危害他人的人身安全,也涉及到财产侵权问题。

因此,法律界对此进行了严格规制。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公共场所高处抛掷物品,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向下坠物品,可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这一条款明确了高空抛物行为的违法性,对其进行了严厉制裁。

除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之外,还有其他法律法规对高空抛物进行了规制。

例如《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人不得向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扔掷物品。

”这一条款规定了驾驶人的行为规范,同时也禁止了向建筑物扔掷物品的行为。

而《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拥有建筑物的人不得在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范围内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挂、放或者抛掷物品。

”这一条款明确规定了建筑物拥有人对高空抛物行为的责任。

二、城市管理手段除了法律手段外,城市管理部门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规制高空抛物行为。

首先,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和公共道德素质。

城市管理部门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宣传高空抛物行为的危害,并加大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

同时,组织开展公共场所秩序整治和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加强对市民的道德教育和行为规范的宣传。

其次,增加监控设施,提高抓拍率。

城市管理部门在公共场所设置监控摄像头,通过实时监控和录像回放,及时发现高空抛物行为并及时处置。

此外,还可以借助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手段,实现对高空抛物行为的自动识别和报警,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

高空抛物损坏物品赔偿标准

高空抛物损坏物品赔偿标准

高空抛物损坏物品赔偿标准一、都说“天有不测风云”,高空抛物也就这么“悄咪咪”地来了。

你一不留神,楼上有个哥们儿没看准,随便往外一丢,哎呀!不就把你心爱的小汽车砸了个大坑。

你瞧,楼上那位可真是“天降灾难”啊,啥都能往下扔,结果就是把人家弄得一头雾水。

这时候,问题来了,砸坏的东西怎么算?赔偿标准到底咋定呢?咱们得弄明白一点,赔偿不是“空口无凭”的事,得有章可循。

就是说,损失多少、赔偿多少,得有依据。

这些依据从哪来呢?法律上是有相关规定的,这就得靠咱们的法律来撑腰。

二、要说损坏的物品,咱不能一刀切。

一个手机摔了可能就剩一堆碎片了,那可得按原价赔偿,没得商量。

像车被砸了,车可是比手机贵多了,赔偿标准自然就得高,损坏严重还得算修理费用,甚至是贬值。

所以,损害的程度决定赔偿的数额,真不能小看这点儿差距。

比如手机能不能修好,那是个问题,车子能不能修好,那更是个大问题。

修理的费用、零部件的价格,都是影响赔偿标准的因素。

而且如果修理没法恢复到原样,按理说,应该赔偿更高,甚至还得包括你“心理创伤”的补偿。

三、大家可能会想,“那万一楼上的人根本不承认自己抛物咋办?”别急,情况也是有的,谁能保准每个楼上的人都心地光明,绝对不干这种事呢?如果真是没人承认,咱们可以通过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啥的来找出责任人。

这时候,咱就得弄清楚,楼上的人是不是直接对你造成了损害。

你可不能一见楼上有动静,就开始“抓住不放”,得有证据才行,不能让自己吃亏对吧。

搞清楚谁负责赔偿是关键,别最后都给自己的心爱物品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若是确定了责任人,按规定赔偿肯定是跑不了的。

四、赔偿的形式其实也有很多种。

有的人可能就觉得,修理一下就好,车子没事了,也不至于完全赔。

这个标准也是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商量的。

如果车子严重损坏,甚至修不好,那就得赔偿整车的价值,甚至按贬值计算。

对于一些日常的物品,像手机、电脑之类的,赔偿的数额当然要根据原价来定。

如果实在是无法修复,那就得按照市场上相同品牌、同款式的价格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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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同时,《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换而言之,在高空坠物的事件发生后,受害人可以向所有的可能加害人追究责任。

“高空坠物”的举证责任则不完全是一般原则下的“谁主张,谁举证”,而是要由可能加害人举证证明自己与事件发生没有过错。

如果不能举证,即使可能不是加害人也要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

这其实在一定程度上可能造成“一人被砸伤,整栋楼居民被集体起诉”的情况。

但是从立法目的的角度而言,法律倾向于保护受害者而加重可能致害人的举证责任是符合民法基本的公平原则的。

因为对于受害人而言,可能造成其损害的人实在太多,要受害人一一举证确实过于困难。

相反地,只要可能的加害人证明自己在事件中没有过错就可以免责,这既保护了受害人的权益,也阻吓高空抛物的违法行为,促使大家遵守公共生活规则,是公平原则的体现。

“高空坠物”的举证原则体现了我国《侵权责任法》立法的倾向性,那就是保护被侵权人、受害方的权益优先。

但是即便如此,我们还是希望像今早这名上海小学生的不幸意外可以减少发生,因为即使法律可以在事后救济受害人,损害造成的伤痛还是得自己承担。

对于高空坠物砸伤路人的责任分担,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闲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若造成他人重伤或者重大事故,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法总则》也规定,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按份责任,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总则草案通过后暂不废止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的规定不一致的,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适用民法总则的规定。

我国《刑法》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要承担刑责。

然而这条法律是几十年前制订的,所以有法律学者认为这里的“其他危险方法”应该是与放火、决水等相类似的行为,而绝不可能包括诸如飙车、醉驾、高空抛物等行为。

事实上长久以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适用范围也很窄,只是近年来,诸如醉驾、高空抛物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泛滥,才有少量案例启用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应对新情况。

比如曾经成都有一男子因为心烦就朝楼下扔东西,砸坏了楼下车辆,警方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将该男子刑拘。

检察院则认为,该男子的行为已危害到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公私财产安全,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新概念英语第二册课后习题答案详解Lesson 8
练习答案 Key to written exercises
1.关键句型练习答案
A 1 Mary's handwriting is worse than Jane's.
2 Caroline's handwriting is worse than Mary's and Jane's.
3 Caroline's dress is/ was more expensive than Jane's.
4 Mary's dress is/ was more expensive than Jane's and Caroline's.
B …has the most beautiful garden in our town…‘The Nicest Garden Competition’…garden is larger than Joe's…works harder than Joe and grows more flowers and vegetables…garden is more interesting…for the worst garden in the town!
D 1 in 2 of 3 of 4 in
2.难点练习答案
A 1 believes 2 was 3 tries
B Sentences 2, 3 and 5
3.多项选择题答案
1. d根据课文的头一句和最后一句,只有d.是正确答案,其他3个选择都与课文内容不符合。

2. b根据课文第6-7行I like gardens too, but I do not like hard work可以推测b.是正确答案,其他3个选择都与事实不符合。

3. ba. larger garden 前面没有冠词a,不合乎语法;c. large garden 前面也缺少冠词a,d. largest garden中最高级前面应该有定冠词the,而且在两者相比时也不能使用最高级。

所以只有b. a large garden 最符合语法。

4. a本句需要比较级形式。

B. more hard 中的hard 是单音节词,其比较形式是在词尾加-er; c. more hardly 中hardly(几乎不。

)词意思不对;d. hardier 中原形hardy 是表示“强壮的”与课文不符合;只有a.
harder 最符合比较级形式。

5. ca. by, b. for , d. from 都不能同比较级连用,只有c. than 才可以和比较级连用。

6. c应该选同前一句The writer is fond of garden 意思相近的句子。

A. They like him意思同前一句相反;b. they like to him 有语法错误,也同前一句意思不符合;d. He likes有语法错误,缺少宾语;只有c. He likes them 意思最接近,没有语法错误。

7. ba. in , c. for, d. by 都不符合语法,在意思上也讲不通。

只有b. 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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