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心理健康政策特点及其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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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心理健康政策特点及其启示

目前,心理健康问题的有效解决已成为国家责任与全球关注的焦点,为了更好地促进全民心理健康,世界各国都纷纷制定政策,以保证本国心理健康活动的推动与开展。国外心理健康政策有哪些特点,对我国制定心理健康教育政策有哪些启示呢?

一、发达国家心理健康政策特点

1.制定相关法律,保证心理健康政策的实施。

发达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制定心理健康相关的政策,包括组织架构、人员配置以及必要的服务等,以确保心理健康政策的实施。

美国是最早通过立法的形式,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国家。1946年,国会通过“国家心理卫生法案”,此为美国国家心理健康政策的开端。1963年,国会通过“社区心理卫生中心法案”,除了组织架构与人员配置之外,并明确提出各中心必须提供五项必要的服务,包括住院照护、门诊照护、部分医疗化日间照护、紧急照护及咨询与教育等,这是美国社区心理卫生服务的突破性进展。2008年,“心理卫生与成瘾医疗保险平等法案”通过,此法案要求团体健康计划或医疗保险每年对心理卫生服务的补贴限额不得低于医疗与手术的补贴限额。

英国在1983年正式通过“心理卫生法”。日本在1995年通过“心理卫生法”,首度将心理疾病明确定义为一种障碍,此法也在倡导“常

态化”的概念。马来西亚在2001年正式通过“心理卫生法”,内容分为12个部分,提供推展心理卫生服务相关政策的详细指引。

2.国家成立专门的心理健康研究机构,负责提供相关的政策建议。

发达国家非常重视心理健康的研究工作,成立专门的研究机构,制定相关的心理健康政策以及提供相关的政策建议。

美国是最早成立相关研究机构的国家。1949年,成立“国家心理卫生研究院”,该研究院的职责是提供联邦政府相关政策的建议。1961年,由总统任命的“心理疾病与心理健康委员会”提出“心理卫生行动”报告并送交国会,总统也组成一个内阁级委员会来分析报告结果,此委员会最后建议越过现有精神医疗体系,以联邦经费在各州成立社区心理卫生中心的服务系统。因此,去机构化的政策正式形成。目前,联邦政府负责心理健康政策的单位是卫生及人类服务部的药物滥用暨心理健康服务署,而各州郡政府也设有心理卫生部门(如加州)或心理健康办公室(如纽约州)等,以拟定州级的心理健康相关政策。

2003年,英国成立健康促进委员会,针对心理卫生服务执行成效提出报告及相关建议。2010年8月,马来西亚卫生部决定成立“推广心理健康理事会”,为卫生部长提供相关咨询与建议,其成员包括心理专家、公共卫生专家、拥有丰富经验的非政府组织成员等,进而确保有关计划符合国家心理健康政策。

3.制定全国心理健康计划,以促进心理健康政策的落实。

发达国家注重制定全国心理健康计划,对全国的心理健康工作有长远的规划,以促进心理健康政策落到实处。

澳大利亚在1992年推出为期五年的全国心理健康计划,提供具体的政策架构与联邦经费,并提出“主流化”与“整合性”的共同目标。1998年推行第二期全国心理健康计划,此计划扩展到心理健康促进与心理疾病的预防及早期介入等重点方向,并且持续改革心理卫生服务的结构以及发展心理健康促进的实证模式。2003~2008年为第三期全国心理健康计划阶段。目前,已进入第四期计划阶段(2009~2014年)。澳洲的心理健康政策分为联邦与州政府两个层级。

1994年,新西兰政府卫生部正式提出国家心理健康政策,强调提供给民众更多相关心理卫生服务,并承诺发展社区性的模式。1997年,开始进行第一期的心理健康计划,重点在于服务品质的提升,并由心理卫生委员会来监督各项计划的执行成效。现今已进入第二期的十年心理健康计划(2005~20XX年),主题为“改善心理健康”,并提出“十大面向”与相关目标。

2001年,苏格兰政府提出为期六年(至2006年止)的“提升心理健康及幸福感的国家型计划”(包含行动计划),其中有一项计划是建置“国家心理健康与幸福指标系统”,以作为苏格兰政府提升心理卫生服务品质的客观参考。苏格兰政府已经展开另一项新的政府及行动三年计划(2009~2011年),提出“建立一个心理兴荣(Flourishing)的苏格兰”,其主要目标在创造一个更加成功与繁荣的社会环境,每个人都有机会充分发挥潜力,提升心理幸福感,减少心理疾病的发生,

也有效改善心理疾病患者的生活品质。

4.国家提供专项经费保证心理健康政策的执行。

发达国家通常提供心理健康专业训练及研究的费用,以保证心理健康政策的执行。

1946年,美国国会通过“国家心理卫生法案”,首度提供心理卫生专业训练与相关研究之巨额经费。1981年通过“综合预算调节法案”,此法案有诸多重大影响,包括将“酒精、药物滥用与心理卫生”整合型补助项目列入,并终止社区心理卫生中心的联邦经费,以及删减国家心理卫生研究院相关预算,物质滥用防治工作成为心理卫生政策的重心。

1999年英国政府公布一项“国家服务纲要”,预计投资七亿英镑来改善心理卫生服务,以及建立成效评估的标准,而心理健康促进是七项标准之一。

日本心理卫生相关经费占其国内生产总值(GDP)的0.5%,这一比例虽然高出许多国家,但仍只是整体卫生医疗预算当中的一小部分。

二、对我国制定心理健康教育政策的启示

发达国家在心理健康政策方面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对我国制定心理健康教育政策有哪些启示呢?

1.完善政策体系,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政策的执行力。

我国由于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观念的落后、制度建设的滞后等因素的影响,迄今为止,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政策法规及其执行仍然

存在不完善之处,弹性较大,刚性不足,尚待完善和加大执行力度。这主要表现在:有关心理教育经费政策问题、心理健康教育人员编制问题、上岗资格认定问题、心理教育教师职称评聘问题、教师心理教育工作评价问题、心理健康教育人员的继续教育问题、心理健康教育科研保障问题等,尤其是许多地区的学校心理教育的开展仅凭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领导和教师的主观认识和意志支配,领导和教师重视的地区学校就开展得好,否则就开展得差,相应的开展好坏的责任等问题,均缺乏相关的明确政策规定或硬性执行规定。因此,可以预期,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国家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国家将进一步重视心理健康政策的法源设计与完善,这方面也可以借鉴发达国家和我国港台地区的经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则应进一步制订和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逐步完善心理健康教育规范,学校应实实在在加以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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