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集体议事制度
领导班子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领导班子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监督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行为,提高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应当坚持科学性、民主性、公开性和效率性。
第四条综合办公室负责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组织、协调工作。
本单位各部室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工作。
第二章议事范围及程序第五条下列重大事项,应当实行集体决策:(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葛新局公司、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二)本单位工作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三)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实施;(四)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人员的任免和奖惩;(五)大额资金使用,一次性投入、额度较大的设备采购;(六)重大事件和紧急情况的研究处理;(七)涉及到企业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实施方案;(八)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的重要请示和报告;(九)本单位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等重大问题。
第六条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应当采取厂党支部会或者总经理办公会形式研究决定。
第七条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咨询论证。
有关部室对重大事项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决策目标和方案,并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提请主要领导决定是否上会;(二)会前通知。
厂主要领导决定上会后,由综合办公室负责通知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三)充分讨论。
会议由厂主要领导主持,并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
因故未能到会的厂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四)事项表决。
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是否进入表决程序,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或者投票的形式;(五)作出决策。
对由厂党支部决定的事项,实行民主集中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对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的事项,经充分讨论后,由总经理做出决定;(六)记录存查。
领导班子议事制度
领导班子议事制度
是指在领导班子内部进行决策和讨论的一套规定和程序。
以下是领导班子议事制度的一些重要要点:
1.议事主体:领导班子成员是议事的主体,一般包括领导班子的负责人及其他关键成员。
2.议事议程:议事会需要制定议程,明确讨论的议题、议题的背景、讨论的目的、预计的讨论时间等。
3.提前资料准备:每位议事会成员在会议前要提前准备相关资料,确保能够深入讨论和做出有根据的决策。
4.议事程序:议事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一般包括主持人开场发言、成员逐一发言、讨论、辨论、投票等环节。
5.讨论原则:在讨论中应尊重彼此的观点,包容不同的意见,以达到共识或一致意见。
6.决策方式:决策方式可以采用多数表决、一致通过、权威决策等方式。
7.记录和追踪:会议结束后,应有人员记录会议的讨论内容和决策结果,并及时追踪执行情况。
8.定期评估:领导班子可以定期评估议事制度的执行情况,针对问题进行修改和完善。
以上是领导班子议事制度的一些重要要点,具体实施中还需根据组织的特点和需求进行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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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3篇)
领导班子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促进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促进班子民主、科学、规范决策,确保“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现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事项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第二章议事范围第三条凡涉及本单位政策、发展、稳定以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三重一大”决策范畴。
主要包括:(一)重大事项决策1、研究部署本单位改革、发展工作;2、研究部署本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事项;3、研究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委托贷款的重大政策调整;4、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重大活动实施方案,研究重要的对上工作请示和报告;5、研究调整中心机关、管理部的职能职责,研究中心机关科室设置及机关工作人员的定岗定责;6、研究调整本单位党组成员、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7、制定与修改本单位工作制度和程序;8、研究落实上级机关、上级领导重要指示的实施方案;9、研究代上级机关起草的规范性文件;10、研究部署本单位维稳工作,研究本系统涉稳重大问题的处理;11、研究部署本单位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及善后处理,研究部署本单位重大信访事件、重大伤残事故的处置;12、研究部署本单位其他重大事件。
(二)重要干部任免1、研究本单位机构人员编制计划、临时用工及人员返聘计划;2、按干部管理权限研究中心机关、管理部干部的任免、调整、奖惩;3、研究向上级呈报的市管干部的任免、调整、奖惩意见,研究中心机关及管理部中青年后备干部的推荐和调整;4、研究公开招考人员的录用或聘用;5、研究本单位政策性安置人员的接收和落实。
(三)重要项目安排1、中心及管理部办公楼建设、维修、改造等基本建设工程项目;2、____万(含____万)元以上大宗商品、设备的采购及安排,____万元以上大额固定资产处置等;3、其他重要项目安排。
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议事规则
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议事规则为进一步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加强团结、促进融合,提高工作效率,认真落实公司“科学,诚信,规范,融合”的方针,保证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则。
一,部门党政领导主要责任::经公司领导授权:部门党政领导主要责任。
部门经理:受公司经理聘任,全面负责本部门日常行政管理工作,接受上级的检查、监督和业绩考核。
党支部书记:负责本支部范围内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
部门副经理:受公司经理聘任,受部门经理安排分管部门某方面工作,并对部门经理负责。
二,议事范围:涉及部门管理、部门经营决定和职工利益等重要问题的建议。
主要包括:1、公司的决定、规定、决议、指示和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落实。
2、部门年度销售计划、季度销售计划和方案,部门工作总结。
3、部门销售指标、经营市场细分、客户准入(客户选择)、客户产品供应量变更、合同变更、经营细则、经营决定和部门产品销售内控制度实施细则。
4、部门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基本管理制度修订或完善。
5、内部人员工作岗位调动、干部考察、培养和聘任推荐。
6、部门所涉及考核指标、各类费用(业务招待费、车贴(卡)、会务费等)使用情况及职工培训、考核评价、奖金分配与奖惩。
7、职工反映的问题以部门名义上报或请示的。
8、部门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9、其他重要事项。
三,议事的基本形式:根据议事的不同范围,召开不同形式的会议进行讨论决定,议事的主要形式是:部门党政联席会议、部门经理办公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专题会议、专业会议等。
1、部门党政联席会议:主要是对较长时期的工作计划、管理工作安排、营销策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重要规章制度修订;干部考察、培养和科级以上干部选拔、推荐工作等。
部门党政联席会议按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一般二至三个月召开一次。
除联合支部外,部门党政联席会议应由支部书记或部门经理主持,部门副经理、支部委员参加,主持人可指定有关人员列席。
集团分公司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制度
集团分公司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制度
一、为了充分发扬民主,减少或避免决策失误,建立正常的议事程序,真正做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特制定本制度。
二、下列问题由分公司党委讨论决策: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指示、决定的重要措施。
2、党组织的建设工作,党员的培养发展。
3、干部的提名、任免、调整、奖惩及问题。
4、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重大问题。
5、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
6、对违纪干部、职工的处理。
7、党委成员认为必须讨论的其它重点问题。
三、下列问题由分公司行政班子讨论决策:
1、上级下达的生产任务、指标的落实。
2、内部机构及人事的调整。
3、生产成本的管理使用。
4、劳资、财务、经营决策。
5、职工生活福利、待遇、提级等。
6、奖金的分配兑现。
7、分公司各项制度的完善,修订及行政处理决定。
四、议事需做到充分发挥民主、集思广益、遵循民主集中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一旦形成决议,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人不得擅自违犯决议。
五、必须坚持互通信息,主要领导需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分管工作,坚持先讨论后执行的原则,特殊情况来不及讨论的,需事先向主要领导打招呼,征得同志后方能执行,坚持杜绝自作主张,先斩后奏的现象。
六、需向上级请示汇报的问题,需事先经集体讨论后统一向公司领导请示汇报。
领导班子议事制度(五篇)
领导班子议事制度为保证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使本局的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确保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根据《中国____农局基层____工作条例》、《____局民委员会____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局党委会是本局的领导核心,对本局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各方面进行全面领导,局民会议(包括局民代表会)、局委会、____经济____、群团____等在局党委的领导下,依照各自职责开展各项工作。
二、议事形式。
本局领导班子的议事形式为“两委会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两次,分别为每月的一日和十五日,可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会议内容除了决策议事外,大家可以交流思想、汇报工作。
局“两委会”联席会在召开前,应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事内容等通知与会人员。
三、参加人员。
“两委会联席会议”由局党委书记主持,党委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可由其指定的副书记或局民委员会主任主持。
两委会联席会议由本局现任两委会成员及驻局指导员参加。
必要时可邀请部分党员代表、局民代表、局助理会计和上级党委政府驻局干部列席会议。
四、问题提交:在讨论之前,班子各成员应将拟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事先形成较成熟的意见,提请书记、副书记____,____后认为有可行性的,再由提议人____书面材料,在“两委会”上进行审议表决。
五、议事表决。
参加会议人员都可以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对所议的事,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定。
对本局一般性事务决定,应获得班子成员过半数通过才有效;对于本局的重要事项决定,应获得参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才能有效;在讨论决定关系局民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时,首先应当征求局民代表意见再经局“两委会联席会议”表决,须经局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的重要事项,经局“两委会联席会议”通过后,还应提交局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对于局重要议题发生争执,而讨论后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应暂缓作出决议或决定,会后应进一步酝酿。
领导班子议事制度范文(3篇)
领导班子议事制度范文为更好的贯彻执行我局民主集中制,提高我局领导班子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现对领导班子议事制度作如下规定:一、议事原则1、坚持以马列主义、____和____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__基本路线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决议、决定及__方针政策,保证政令畅通。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自觉服从、维护、遵守并模范执行班子决议。
二、议事范围1、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根据我局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认真落实__路线、方针政策。
2、制定我局工作的长远规划,办公、执法模式。
3、研究决定我局其他需要领导班子决定的事项。
三、议事程序1、领导班子会议由局长主持,不定期召会议,如遇重要事情可随时决定召开。
2、会议的议题和召开的时间确定后,应提前通知班子成员,重大问题尽可能让班子成员有较多的准备时间。
3、会议须超过半数成员参加方可进行,对重大违纪事件作出处理决定,应超过三分之二成员参加才能举行会议。
4、会议表决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结果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
5、会议通过的决定、决议和文件,须经局长同意方可通报。
6、对会议作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不允许个人擅自改变,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不允许在言论和行为上有任何公开反对表示。
7、领导班子议事内容,事前不得泄露,事后不得擅自公开,对领导班子议事的情况不得外传。
领导班子议事制度范文(二)为进一步规范议事规则,提高和完善我院领导班子的工作效率,履行好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重要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坚持“集体领导、共同决策、分工负责、团结协作”的领导体制,党政班子会议由园全体党政班子成员组成。
根据会议需要和议题内容,有关部门负责人可列席会议的相关部分,列席会议人员由党政一把手确定。
与会成员应妥善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会议,党政班子会议根据会议内容确定主持人。
领导班子重大决策集体讨论
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为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领导干部的决策行为,建立健全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保证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民主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坚持和完善一把手负责制与发挥党组织保障监督作用相结合的领导体制,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统一。
第二条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重大事项必须经过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如有必要,应召集相关负责人或相关人员参加会议或列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以保证决策的民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三条非特殊情况,一般不得在领导班子成员有缺席的情况下对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第四条对于重大事项的讨论决策,应当允许个人充分发表意见,集思广益。
个人发表意见要实事求是,符合政策、法规的要求。
第五条重大事项的主要内容是指:年度工作计划、干部任免、人事调动、干部奖惩、重大经费开支、年度经费预(决)算、大额固定资产采购、重要项目安排、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等。
第六条在开会决策重大事项之前,要坚持走群众路线,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反复征求意见,为决策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第七条对分歧意见较大、群众反响强烈的议题,在非紧急情况下,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而应组织人员进行专题调研,待统一思想认识后再复议表决,切忌草率决策。
第八条在集体讨论决策重大事项时,如有不同意见,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必要时可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获得到会人数2/3以上票通过为有效(列席人员不参与表决)。
第九条重大事项在实施过程中,要定期公布进展情况,完善监督机制,增强工作透明度,事后应通报结果。
第十条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议后,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个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按正常渠道向上级反映,但不得在言论和行动上反对或抵制集体做出的决议。
第十一条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讲支持、讲谅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维护团结。
XXXX有限公司。
领导班子议事制度
**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为全面贯彻落实“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十六字”方针,更好地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局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机制,根据《党章》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范围
1、上级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的贯彻执行;
2、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的研究;
3、重点工作、阶段工作的研究、安排;
4、工程项目的立项、实施及大额财务支出;
5、**局领导干部、职工岗位调整交流任免,职工职称、劳资的确定上报;
6、干部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的分配、奖惩及其它问题;
7、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研究安排;
8、其他需要集体研究讨论的问题。
二、议事程序
1、一般行政事务由局务会议研究讨论决定;
2、干部人事、大额物品采购、大额财务支出、工程项目的立项、实施和预决算情况及局务公开等事项,由行政主要领导提交党组会议讨论同意后实施;
3、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思想、作风、纪律等事项,由党组会
议讨论决定;
4、重大事项、决定实施前,须征得市局领导班子的同意。
三、议事要求
1、重要事项的讨论决定应做到会前充分准备,提前一天通知参会人员,不搞临时动议;会上要充分发扬民主;会后要按分工负责的原则,抓好督查落实;任何人不能随意改变会议决定或自行其事;
2、影响全局工作的重大突发事件、紧急情况等来不及召开会议决定的,但必须当即立断的,班子成员可临时处置,事后要及时向领导班子通报;
3、议事的内容要由专人作好记录;重大事项要填写《领导班子成员申明意见登记表》,实行票决制;要做好立卷归档工作,以备查用;
4、班子成员对本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将列入个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范围。
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制度
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县委《关于加强各级党组织民主集中制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要求,规范和监督乡局级领导班子的决策行为,增强执政能力,提高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乡局级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重大问题,要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委、党组和行政领导集体。
其所属单位的领导集体研究决策重要问题也应参照此件执行。
第二章议题范围第四条:本规则所指重大问题为:⑴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⑵事关本乡镇、本单位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及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⑶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特别是干部的推荐、任免、奖惩、调整,以及党风廉政建设上的重大问题;⑷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⑸关系社会稳定和本单位全局性、政策性问题;⑹本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的分工与调整问题;⑺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土地等项目,金额较大的财、物问题;⑻本单位敏感事项的工作制度和程序的制定、修改;⑼其他应由集体研究决定的问题。
第三章程序和要求第五条:凡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须有半数以上领导集体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班子成员必须到会;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班子成员到会方可举行。
第六条:研究决定重大问题,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⑴会前沟通。
议题一般在相关班子成员中会前沟通、协调,然后由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上会;⑵准备材料。
一般由分管领导组织人员准备上会材料;⑶研究讨论。
会议应由“班长”或“班长”委托的班子成员主持。
会议应先由分管领导或相关人员介绍上会材料,然后对议题进行讨论。
讨论时,“班长”一般不首先表明观点,待听取各位班子成员意见后再表明态度;⑷表决与决策。
领导班子议事制度模版
领导班子议事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领导班子的工作,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准确性,制定本议事制度。
第二条本议事制度适用于领导班子的各种议事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汇报、决策研究、问题讨论等。
第三条领导班子根据工作实际,可以对本制度进行补充、修改。
第四条本制度的实施应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国家利益和组织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第二章领导班子的组成第五条领导班子由主要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组成。
第六条主要领导是领导班子的核心,负责班子的主持工作。
第七条其他班子成员具有相应的部门职责,参加议事并根据工作需要与主要领导共同决策。
第三章议事的程序第八条议事按照提案、讨论、决策三个环节进行。
第九条提案是指班子成员向领导班子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或者建议。
第十条提案应当明确问题的性质、原因和解决方法,并提供相关的依据和资料。
第十一条提案可以由班子成员提出,也可以由主要领导提出。
第十二条提案由主要领导进行初步审核,决定是否列入议事日程。
第十三条议事日程由主要领导编制,经全体班子成员审核通过后确定。
第十四条议事日程应当明确议题名称、提案人、讨论方式、决策方式和时间安排等。
第十五条议事应当采用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情感攀附等行为。
第十六条议事应按照时间规定进行,不得超时或临时变更。
第十七条议事过程中,班子成员应当秉持公正、客观、负责任的态度,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第十八条议事过程中,班子成员可以根据需要邀请相关专家、学者或者部门负责人参加。
第十九条议事过程中,班子成员应当注意听取其他成员的观点,并进行充分的辩论和交流。
第二十条议事过程中,班子成员应当严肃对待决策,不得擅自修改、泄露或者撤销。
第二十一条议事结束后,主要领导应当及时总结并发布决策结果,明确责任和措施。
第四章决策的原则第二十二条决策应当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第二十三条决策应当坚持民主决策,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
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
为了更好地使班子成员充分发扬民主,坚持集体领导,发挥整
体作用,减少工作中的片面性、随意性,同心协力地抓好队伍建设、以及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班子成员除经常坚持碰头,磋商、互通信息外,每旬的一日下午为班子成员的专门议事时间,如因工作情况特殊,可提前和推迟,遇有重要事宜研究,议事之前主要领导成员应通知班子其他成员考虑。
二、每个班子成员应做好自己的议题及处理意见的准备,以便会上发言语言简练,表达清楚,达到会议时间短,效果好的目的。
三、发扬民主,每个领导成员均应对其他班子成员提出的议题及处理意见认真进行思考,充分发表意见,表明态度,主要领导在充分听取班子成员意见的基础上,及时统一认识作出决策安排,分工落实。
四、凡涉及生产、质量、安全、队伍管理、人事安排,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主要党政领导要在事先通气,充分考虑的基础上,及时提出班子集体讨论决策,以保证队伍的稳定和生产的顺利进行。
五、凡一时难以统一认识的重要议题,一般留待下次再议,但事关全局,时间紧迫的重大问题,主要领导有权果断决策,其他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支持,认真执行。
其它难以统一认识的议题,主管领导也
可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策。
六、日常工作中,遇到特别紧急,来不急商议或没有条件商议者,有关分管领导有权当机立断,进行处理,但事后应尽快向主管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汇报和通报,以便互相支持配合,避免误会。
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一、议事原则1、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一切重大事情必须由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做到决策程序化、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
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掌握第一手资料,防止和避免决策错误。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凡集体决策决定的,任何人无权改变,行动上不折不扣的执行。
4、坚持分工负责的原则,加强班子内部的团结协调,班子成员在形成决定后,要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完成组织交办的分管工作任务。
二、议事范围1、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指示,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重大工作部署,联系本局实际研究贯彻执行的意见。
2、研究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政治思想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事项。
3、研究干部选拔、培养考核、任免、奖惩及干部调动、换岗交流等有关人事问题。
4、研究制定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局有关重大规章制度。
5、凡涉及本局重大资金使用、经济交往和重大经济活动,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
6、凡涉及向上级报告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需要集体研究的其它事项必须集体研究讨论。
7、其它认为需要讨论研究的事项。
三、议事程序1、班子成员需要提交集体讨论的问题,必须事先作好准备,在调查摸底、扣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和意见,以便决策。
2、班子会议由书记按各自的职责主持召开。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重大事项要提前一天通知班子成员。
3、班子成员要主动参与集体决策,经认真思考,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表明自己的态度。
4、作决定时,由于意见不统一,分歧较大,未能做出决定的,会后要进一步调查、分析、交换意见,再次复议,特殊情况也可向上级报告,请求裁决。
四、议事约定1、班子会一般每半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临时召开。
2、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列席会议的同志由书记决定。
3、会议要做好记录,会议记录应归档管理,需要上报和下发的要整理形成文件。
五、执行要求1、会议做出的决定,班子成员必须自觉服从,各负其责,认真抓好落实,积极完成。
2024年领导班子议事制度范本(三篇)
2024年领导班子议事制度范本为提升决策效能与工作质量,促进权力运作的公开透明、规范严谨及科学合理性,确保领导班子在议事决策过程中实现高度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特此制定本制度。
一、议事原则1. 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所有重大事项均须经由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实现决策程序的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
2. 秉持实事求是精神:深入实际开展调研,广泛收集并认真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掌握第一手资料,有效预防和避免决策失误。
3. 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精神,一旦形成集体决策,任何个人均无权更改,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
4. 强化分工负责机制: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的团结协作,成员在决策形成后,应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力以赴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
二、议事范围1. 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的重大决定、指示、文件和会议精神。
2. 研究全局性重大问题,包括重大决策、人事调整、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
3. 讨论需向区委、区政府请示、报告或向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报告的重要事项。
4. 审议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年度计划、长远规划等全局性和战略性议题。
5. 听取本系统各单位、各组室的工作汇报,并对重要请求事项和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6. 讨论局重要会议的报告、讲话及拟颁发的重要文件。
7. 研究制定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8. 研究处理信访和社会稳定案件的意见。
9. 审议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定的重要业务工作,如职称评聘、考核奖励、军转干部及随军家属安置、干部管理、病退审批及工龄接续等。
10. 其他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解决的问题。
三、会议的程序及要求1. 会议召开频率:局领导班子会议原则上每月月初召开一次,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会议由局长召集并主持,局长缺席时可委托党委书记或副局长代为主持。
2. 参会人员要求: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须有半数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出席,分管该项工作的成员必须到会;讨论干部人事调整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
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管理制度
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公司领导班子的议事决策过程,确保决策合理、高效、公正,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绩效,订立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议事决策活动,包含重点政策、战略、项目等方面的决策。
三、决策程序1.议题提出:任一领导班子成员可以提出议题,应包含议题背景、目的、紧要性等相关信息,并提交给公司秘书处。
2.准备研究:公司秘书处在收到议题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分发议题料子,并设立合理的时间布置,保证每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准备研究。
3.集体讨论:领导班子成员依照议程布置,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集体讨论,讨论要求包含但不限于:充分发表观点、提出合理建议、针对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估。
4.信息共享:在集体讨论过程中,每位领导班子成员可以共享相关信息、数据、报告等,并通过专业人员对相关数据进行解读和分析,确保各位成员拥有全面的信息支持。
5.决策表决:在集体讨论结束后,进行决策表决。
原则上,决策应通过多数来决议,并记录每位成员的表决情况。
6.异议报告:如有成员对决策结果存在异议,可以在肯定时间内向公司秘书处提交书面异议报告,并说明理由和建议。
7.执行落实:决策结果一旦确定,须由公司秘书处及时将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并落实具体的实施计划。
四、决策原则1.合法合规:决策必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不得违反道德和伦理规范。
2.科学决策:决策应基于充分的信息和数据,经过科学分析和评估,避开主观臆断和任性决策。
3.公平公正:决策过程应公平公正,充分听取不同看法,敬重多数看法,公开透亮地进行。
4.风险掌控:决策时需考虑潜在的风险和影响,并订立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和预案。
五、会议操作规范1.会前准备:会议召开前,公司秘书处应及时准备好议题料子、会议议程、参会人员名单等,并及时发送给与会人员。
2.时间掌控:会议应定时开始,严禁迟到和早退。
会议时间应合理布置,避开过长或过短的情况。
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
扎旗农电局行政和党务工作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班子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提交领导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按规定的权限议事和决策,不得越权作出决策。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扎旗农电公司党委及行政领导班子。
第二章议事范围第三条企业重大问题应包括:1、企业发展规则、经营方针、安全生产、电力销售、财务管理、全年预算计划、优质服务的方针、目标、计划措施、控制手段等。
2、机构设臵、人员编制、改革方案、人事任免及重要岗位人员调整与奖惩。
3、大额资金使用(一个项目支出达到趸售收入10%,网改项目、正常生产项目按“1”执行)。
4、多经企业新上项目。
5、工资调整方案。
6、制定、修改、废除重要规章制度。
7、涉及大部分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及需交职代会审议的重要事项的预案。
8、精神文明建设重要问题。
第三章程序及要求第四条凡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可召开,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到会。
第五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按下述程序进行:1、会前协调。
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
议题应在相关领导成员之间做会前协调,然后由经理、党委书记共同商议决定是否提交会议。
2、准备材料。
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准备规范的会议材料,对要解决的问题事先有方案。
3、提前通知。
会议通知(含议题及有关材料)须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书面或电话告知应到会人员。
4、充分讨论。
会议由经理、党委书记主持,先由分管领导或有关部门汇报议题内容或解决问题的方案,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进行充分讨论。
讨论时班子成员都要发表意见,表明态度,未到会班子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5、逐项表决。
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确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
领导班子议事制度范文(8篇)
领导班子议事制度范文为进一步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促进行政权力阳光运作、规范运作和科学运作,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制度。
一、议事原则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一切重大事项必须经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做到决策程序化、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
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掌握第一手资料,防止和避免决策错误。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凡集体决策决定的,任何人无权改变,行动上不折不扣的执行。
4、坚持分工负责的原则,加强班子内部的团结协调,班子成员在形成决定后,要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完成组织交办的分管工作任务。
二、议事范围(一)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重要决定、指示、文件和会议精神;(二)研究全局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调整、重大项目投资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三)研究讨论需要向区委、区政府请示、报告或者向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报告的重要事项;(四)研究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年度计划、长远规划等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五)听取本系统各单位、各组室工作汇报,对各单位的重要请求事项和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及决策;(六)讨论局重要会议的报告、讲话和拟颁发的重要文件;(七)研究制定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八)研究有关信访和社会稳定案件的处理意见;(九)审议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定的重要的业务工作;如:职称评聘、考核奖励、军转干部及随军家属的安置、干部管理、病退审批及工龄接续等业务事宜。
(十)其他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解决的问题;三、会议的程序及要求(一)局领导班子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定在每月的月初,如遇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会议由局长召集并主持,局长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党委书记或副局长召集并主持。
(二)凡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须有半数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班子成员必须到会;讨论干部人事调整事宜,应有三分之二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制度
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党的民主集中制建设,规范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决策行为,提高领导班子决策水平和领导能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三重一大”,是指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的事务。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党的各级领导班子。
二、三重一大事项范围第四条重大事项决策: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稳定、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等方面的重大决策。
第五条重要干部任免:各级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交流调整、退休安置等。
第六条重要项目安排:重大建设项目、重要投资事项、重大科研课题等。
第七条大额度资金使用:超过一定数额的资金支出,包括财政预算安排、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捐赠等。
三、集体议事程序第八条提出议题:相关部门或个人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领导班子提出议题建议。
第九条前期调研:议题提出后,相关部门或个人应进行前期调研,形成初步方案。
第十条提交领导班子:初步方案经相关部门或个人审核后,提交领导班子讨论。
第十一条集体讨论:领导班子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充分发扬民主,领导班子成员依次发表意见。
第十二条民主表决:领导班子对议题进行表决,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表决结果应当场公布。
第十三条形成决定:领导班子根据讨论情况和表决结果,形成最终决定。
第十四条贯彻执行:相关部门或个人负责将领导班子决定事项贯彻落实到位。
四、实施原则第十五条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作用,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第十六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执行党的决策程序,确保决策正确性。
第十七条坚持依法决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第十八条坚持科学决策:注重调查研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的专业素养,提高决策水平。
五、监督与问责第十九条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组织部门和相关部门负责对“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领导干部集体议事制度
白鹤滩镇领导干部集体议事制度为了进一步发扬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政集体领导的作用,推进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提高工作成效,确保我乡各项工作高效运行,特制订白鹤滩镇党政集体议事制度.一、重大事项议事范围1、传达上级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2、全镇经济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重要的政策建议及活动安排等重大事项;3、决定机构调整和村干部任免及推荐名单;4、人员进、出、轮岗、晋升、奖惩、评比;5、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部署以及实施计划;6、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处理和解决党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7、预、决算的编制和审定,5000元以上的资产添置;8、讨论、审议、研究决定涉及本镇的其它重要工作;9、班子成员认为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其它事项。
二、议事的程序和规定1、会议讨论的议题必须是议事制度范围内的事项.2、议事内容提前通知班子成员,并尽可能在会前征求其他同志对会议议题的意见。
3、有关站所需提交会议讨论研究决定的事项,事先由分管领导审阅,确需提交班子会议讨论的,再召开班子会议。
4、凡没有经过调查研究或事先未作充分准备的事项、贯彻上级会议精神时,没有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提出实施意见的工作事项、临时提议并预先没有上报的工作事项,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列入讨论议题。
5、会议的召开必须在半数以上应到会人数参加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除特殊情况外,均准时参加会议。
6、会议有专人记录,必要时形成纪要或决议,以便贯彻执行。
三、议事的原则和要求1、由主持人或提出议题的其他领导就议题作出简要说明,需由列席会议人员作汇报说明的议题,则应由列席人员汇报说明.2、讨论时应充分发表意见,发言中心突出,观点明确,阐述扼要,主持人应根据情况归纳集中。
3、会议讨论的决定,必须符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正确集中,对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必要时暂缓作出决定,经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待下次会议复议。
4、对请假未出席会议的人员,由主持人或委托其他与会人员通报会议的内容和作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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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鹤滩镇领导干部集体议事制度
为了进一步发扬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政集体领导的作用,推进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提高工作成效,确保我乡各项工作高效运行,特制订白鹤滩镇党政集体议事制度。
一、重大事项议事范围
1、传达上级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
2、全镇经济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重要的政策建议及活动安排等重大事项;
3、决定机构调整和村干部任免及推荐名单;
4、人员进、出、轮岗、晋升、奖惩、评比;
5、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部署以及实施计划;
6、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处理和解决党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7、预、决算的编制和审定,5000元以上的资产添置;
8、讨论、审议、研究决定涉及本镇的其它重要工作;
9、班子成员认为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其它事项。
二、议事的程序和规定
1、会议讨论的议题必须是议事制度范围内的事项。
2、议事内容提前通知班子成员,并尽可能在会前征求其他同志对会议议题的意见。
3、有关站所需提交会议讨论研究决定的事项,事先由分管领导审阅,确需提交班子会议讨论的,再召开班子会议。
4、凡没有经过调查研究或事先未作充分准备的事项、贯彻上级会议精神时,没有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提出实施意见的工作事项、临时提议并预先没有上报的工作事项,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列入讨论议题。
5、会议的召开必须在半数以上应到会人数参加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除特殊情况外,均准时参加会议。
6、会议有专人记录,必要时形成纪要或决议,以便贯彻执行。
三、议事的原则和要求
1、由主持人或提出议题的其他领导就议题作出简要说明,需由列席会议人员作汇报说明的议题,则应由列席人员汇报说明。
2、讨论时应充分发表意见,发言中心突出,观点明确,阐述扼要,主持人应根据情况归纳集中。
3、会议讨论的决定,必须符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正确集中,对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必要时暂缓作出决定,经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待下次会议复议。
4、对请假未出席会议的人员,由主持人或委托其他与会人员通报会议的内容和作出的决定。
5、会议讨论的内容属于保密事项的,与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保密制度,防止泄密。
四、会议的实施及监督
1、会议讨论研究和决定的事项要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由责任人在职责范围内抓紧落实。
凡是需要协同配合或全全力以赴完成的中心工作和重要任务,应当相互协商、支持、配合,较大的问题
要及时通气,防止各各行其是,相互扯皮。
2、凡决定的事项在贯彻实施中遇到新的情况和问题,并确实对贯彻实施带来难度或因情况有重大出入需难以贯彻实施的,应及时提出复议,在紧急情况下,由班子负责人临时决定变更并提交下次会议认可。
3、虚心听取基层和群众意见,使方案贯彻实施更有成效。
4、会议集体决定的事项,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通过一定的程序向上级反映,不允许在公开场合或群众中散布与决定相反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