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通讯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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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通讯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的宗旨和制定依据】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通讯费报销、补贴标准及报销流程,便于工作和业务开展,本着控制成本,节约开支为目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办法实行原则】
实行“预算管理、限额控制、满足需要、厉行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通讯费报销、补贴办法
第四条【通讯费报销、补贴方式】
员工通讯费实行实报实销、限额报销、定额补贴三种方式。
1、第一类实报实销:总经理岗;
2、第二类限额报销:销售、技术支持类人员;商务;工程项目(部)
经理;总工、深化设计、现场经理岗;
3、第三类定额补贴:行政、人事、财务、研发及运营部门岗。
说明:销售岗的通讯费在年底业绩提成中作为费用支出扣除;通讯费给予定额补贴岗位将以福利的形式在工资中体现。
第五条【通讯费报销、补贴标准】
第三章通讯费申请、调整及报销流程
第六条【通讯费申请、调整的审批】
1、符合报销条件的人员(含新设部门、新增岗位),由各部门填写《通
讯费报销标准申请表》,经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执行;
2、因工作岗位发生变动,或提升(降低)了级别,需调整通讯费报销
标准的人员,由部门填写《通讯费报销标准申请表》,流程同上;
3、因某岗位人员执行特殊项目任务,需要较高的通讯费支出时,可以
由岗位人员提出报销申请,报部门主管领导审批,行政人事部核实,总经理特批后,交财务部执行。
4、原已报销通讯费而因各种原因(调离、辞职、退休)变更,不再符
合报销条件者,由各部门报行政人事部、财务部取消报销资格。行政人事部每月将定期进行检查和核准;
5、新增报销人员的报销执行时间,结合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以公司领
导审批为准。
第七条【通讯费报销规定、流程】
1、实行实报实销、限额报销通讯费员工,根据财务报销流程,在财务
部统一办理;
2、通讯费采取每月集中报销、补贴的方式,报销上月的通讯费,时间
为每月的1号—5号之间(遇节假日报销时间往后顺延);
3、实行定额补贴通讯费的员工,其额度根据岗位职责确定,由财务部
每月将补贴金额发放至其本人工资中。
4、报销通讯费的员工,需提供各通讯公司出具的实际通通讯费用结算
发票(发票所示姓名、卡号必须与报销人相符),对姓名卡号不符、预存通讯费等发票不予报销。
5、通讯费按月核算,只报销限额内实际通通讯费用,超标通讯费不结
转下月,一律由个人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第八条【享受通讯费报销、补贴条件】
1、所有享受通讯费报销、补贴员工的手机号码必须与公司员工通讯录
上所登记的号码保持一致,手机须保持全天通话畅通,不能无故关机;
2、每月因无故关机,因工作三次以上联系不上的,本月通讯费不予报
销、补贴;
3、公司为其报销的通讯费仅限于员工对外必要的电话联系费用,禁止
拨打各类声讯电话(即利用通讯费进行购物、上网看电影、打游戏等)4、员工试用期内原则上不予报销和补贴通讯费。
第九条【特别须知】
如享受通讯费报销或补贴的员工担任公司多个职位的,只能享有最高的报销或补贴额度,不能多个职位一起报销。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本规则的解释】
本办法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规则的施行】
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执行。
本办法施行前的制度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通讯费报销标准申请表》
《通讯费报销标准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