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通讯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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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通讯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的宗旨和制定依据】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通讯费报销、补贴标准及报销流程,便于工作和业务开展,本着控制成本,节约开支为目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办法实行原则】

实行“预算管理、限额控制、满足需要、厉行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通讯费报销、补贴办法

第四条【通讯费报销、补贴方式】

员工通讯费实行实报实销、限额报销、定额补贴三种方式。

1、第一类实报实销:总经理岗;

2、第二类限额报销:销售、技术支持类人员;商务;工程项目(部)

经理;总工、深化设计、现场经理岗;

3、第三类定额补贴:行政、人事、财务、研发及运营部门岗。

说明:销售岗的通讯费在年底业绩提成中作为费用支出扣除;通讯费给予定额补贴岗位将以福利的形式在工资中体现。

第五条【通讯费报销、补贴标准】

第三章通讯费申请、调整及报销流程

第六条【通讯费申请、调整的审批】

1、符合报销条件的人员(含新设部门、新增岗位),由各部门填写《通

讯费报销标准申请表》,经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执行;

2、因工作岗位发生变动,或提升(降低)了级别,需调整通讯费报销

标准的人员,由部门填写《通讯费报销标准申请表》,流程同上;

3、因某岗位人员执行特殊项目任务,需要较高的通讯费支出时,可以

由岗位人员提出报销申请,报部门主管领导审批,行政人事部核实,总经理特批后,交财务部执行。

4、原已报销通讯费而因各种原因(调离、辞职、退休)变更,不再符

合报销条件者,由各部门报行政人事部、财务部取消报销资格。行政人事部每月将定期进行检查和核准;

5、新增报销人员的报销执行时间,结合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以公司领

导审批为准。

第七条【通讯费报销规定、流程】

1、实行实报实销、限额报销通讯费员工,根据财务报销流程,在财务

部统一办理;

2、通讯费采取每月集中报销、补贴的方式,报销上月的通讯费,时间

为每月的1号—5号之间(遇节假日报销时间往后顺延);

3、实行定额补贴通讯费的员工,其额度根据岗位职责确定,由财务部

每月将补贴金额发放至其本人工资中。

4、报销通讯费的员工,需提供各通讯公司出具的实际通通讯费用结算

发票(发票所示姓名、卡号必须与报销人相符),对姓名卡号不符、预存通讯费等发票不予报销。

5、通讯费按月核算,只报销限额内实际通通讯费用,超标通讯费不结

转下月,一律由个人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第八条【享受通讯费报销、补贴条件】

1、所有享受通讯费报销、补贴员工的手机号码必须与公司员工通讯录

上所登记的号码保持一致,手机须保持全天通话畅通,不能无故关机;

2、每月因无故关机,因工作三次以上联系不上的,本月通讯费不予报

销、补贴;

3、公司为其报销的通讯费仅限于员工对外必要的电话联系费用,禁止

拨打各类声讯电话(即利用通讯费进行购物、上网看电影、打游戏等)4、员工试用期内原则上不予报销和补贴通讯费。

第九条【特别须知】

如享受通讯费报销或补贴的员工担任公司多个职位的,只能享有最高的报销或补贴额度,不能多个职位一起报销。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本规则的解释】

本办法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规则的施行】

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执行。

本办法施行前的制度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通讯费报销标准申请表》

《通讯费报销标准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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