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子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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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服刑人员子女生活学习的思考
在尚无法定专门负责机构的情况下,谁来关心——
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之困
如果不是社区民警翁广法,6岁男童小瑞(化名)铁定上不了学。

对于一个外来服刑人员的非婚生子而言,想在父母务工地上户口、上学是件比登天还难的事儿。

江苏泰州,一场由共青团组织牵头发起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行动正在全城范围内推广,而像小瑞这样的服刑人员子女是此次行动关注的一个重点。

按照统一部署,翁所在的兴化市公安局牌楼中心派出所团委与小瑞结对,对其生活、学习进行各种帮扶。

一个有意思的细节是,这些孩子被和共青团留守儿童关爱行动中的留守儿童们放在一起,主办方有意忽略了他们“服刑人员子女”的身份。

据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儿童福利保障制度研究者邓锁介绍,目前尚无法定专门机构负责对服刑人员子女进行帮扶。

而正是这样的背景,将一部分因父母服刑而失去依靠或生活陷入贫困的未成年人置于困境。

一方面他们生活、学习面临很多实际困难;另一方面,他们又算不上是“孤儿”或“特殊困难人群”,无法得到来自政府层面的照顾。

对服刑人员子女的接触大多“零散”
南京两名女童饿死家中的事件,至今仍让公众唏嘘。

这是对服刑人员“失依”子女管理漏洞最强烈的一次撕扯——两名女童的父亲坐牢,母亲吸毒,孩子曾不止一次地被邻居、居委干部发现独自流落,众人却都“无能为力”。

没有一项法律或制度规定,像这样有母亲“照看”却实际长期没人管的孩子可以强制更换监护人或被社会福利机构临时收养。

就像贵州男孩小瑞,如果完全遵循制度,这个父亲“二进宫”、跟着母亲在泰州打工的非婚生孩子,根本不可能得到任何特殊照顾。

“我们派出所其实不管这个,也没听说有单位是专门负责这些孩子的。

”尽管在职责范围之外,但与小瑞接触后,民警翁广法觉得,应该有一个职能部门专门帮扶这些孩子。

小瑞的母亲是广东人,父亲是贵州人,他却出生在浙江,没有出生证、没有户口。

眼看到了上学的年龄,母亲许某也没有任何打算,在她看来,孩子铁定没学上,“就在家里算了”。

与派出所结对后,民警翁广法专程跑到浙江某医院,帮小瑞补办了出生证,再回到泰州为他申请“特批落户”。

落户后,为方便孩子一个人上下学,翁还专门给从未谋面的教育局局长写信联系,最后帮孩子找了一所离家近的学校。

全程帮办下来,翁广法觉得自己干了一件改变孩子一生的好事儿,但同时,他心里也犯起了嘀咕:“全中国有多少这样的孩子,不可能每一个孩子都走一套特殊程序吧?那些没人
帮扶的服刑人员子女,会不会仇恨社会?会不会也通过犯罪来报复社会?”
这样的担忧,从2001年美国参议院的一项报告中能找到佐证。

该报告指出:“父母服刑的孩子,长大后步其父母后尘成为罪犯的机会比其他孩子明显高6倍。

如果不对其进行有效的干预,他们之中70%的人日后会被卷入刑事司法程序。


泰州青少年工作专家人才库专家、江苏农牧学院心理学教师孙启香也注意到了这一点。

他曾长期在某社区从事青少年心理咨询志愿服务,却从未接触到服刑人员子女,“社区应该有几个的,但没牵上过线。


孙启香告诉记者,服刑人员子女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心理问题,尤其是那些父母一方在服刑、另一方外出打工或离异的孩子,更容易出现心理偏差,急需心理辅导,“这些孩子应该被系统地组织、整理出来,专门另行辅导。


专家:暂无法定专门机构负责管理服刑人员子女
事实上,早在2006年,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就已进入到相关部门的视野中。

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课题组2006年所做的一项名为《监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基本情况调查报告》称,截至2005年年底,我国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总数逾60万。

其中,94.8%的孩子并没有受到过任何形式的社会救助,生存状况堪忧。

也是在这一年,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综治办、民政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共6家部委和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为了明天——全国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行动”。

这一行动,被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刘新玲等学者定性为我国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行动在政策层面的一道“分水岭”。

然而,即便是这道看似规格很高的“分水岭”,也未能在实际生活中给服刑人员子女带来多少利好。

专门为这项行动下发的通知中,对各个部门对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职责划分相对清晰。

通知要求,各级综治办要将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的考核内容;各级民政部门要在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监护、教育、管理等方面制定救助政策,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纳入特困户救助、家庭寄养等多种方式开展帮扶救助工作;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积极宣传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为未成年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协助做好监护人无法履行职责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生活照料和帮扶工作;共青团和妇联组织要把有困难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列为工作重点,纳入有关资助范围,动员、组织青少年事务专职社会工作者、青年志愿者和巾帼志愿者参与帮扶工作,不断推进建立健全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工作的长效机制。

记者注意到,民政部门在其中承担的职责相对较为重要。

但在民政部门户网站上,有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信息,记者仅查询到2010年“河南郑州开展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保护试点工作”和“关于开展‘为了明天——全国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行动’的
通知”两则。

而在2011年9月,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曾对包括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在内的全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出进行全国数据统计的通知,但至今尚未有结果公布。

北京复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社工彭燕长期致力于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提供救助的工作。

她告诉记者,在“多头管理”的现状下,共青团和妇联组织在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方面做得相对多一些。

她曾公开过一份由民建山东省委妇委会、青岛市妇联、青岛大学在2008年8月至2010年4月对青岛市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现状调查的资料。

调查显示,有75%的家庭在犯人入狱后解体,配偶再婚和弃家而去的比例高达53%。

且有80%的服刑人员入狱前是一个家庭中的主要劳动力,被捕入狱后有68%的家庭失去了经济来源,通常很快陷入贫困状态。

团组织能做些什么
在江苏泰州,兴化市戴窑镇团委书记朱中亚正在做的事情虽小,却意义重大。

按照团泰州市委对每一名基层团干部的统一要求,他主动走进镇司法所“要资料”,“咱们镇上有几个服刑人员?有没有未成年子女?家庭地址和联系人电话有没有?”
司法所的电子台账系统上,他查到3个孩子,并一一走访联系。

其中一名3岁女孩父亲入狱,母亲到江苏昆山打工常年不归,爷爷在当地一家砖瓦厂工作,孩子平时跟奶奶过;另一名11岁男孩父亲入狱后,母亲离家弃子,爷爷开小卡车帮人送货,孩子也是奶奶带;第3个孩子父亲近期已经出狱,现在家庭健全。

对于正须帮助的两个孩子,朱中亚想过很多办法。

一个最老套的做法是,逢年过节给孩子家里送点米、面、油,就算是“关爱”过了。

但这种“走形式”的做法,如今在泰州的共青团系统中早已行不通了。

“不搞‘秀现场’的事情,做点实实在在的事情,哪怕没现场、没照片可拍,也值得。

”与地方上大多数处级干部相比,团泰州市委书记孙靓靓认为,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实际行动”和“长远规划”远比临时“秀现场”给领导看来得重要,“稍有一点细节做不好,就有大麻烦。


回到戴窑镇,朱中亚把“性格叛逆”、“敌视他人”的11岁男孩小乔(化名)交给了由18名大学生村官办的“青年之家”留守儿童服务中心。

这个中心,每个周末、寒暑假、节假日免费向30多名留守儿童、重点青少年群体开放。

每周六、日,小乔都会如约到“青年之家”来打球、下棋、看电影、做功课。

另有一名大学生村官负责长期与小乔进行一对一联系。

“如果他有什么需要,大学生村官解决不了,就会找我,我要是也解决不了,就再找上级团组织。

”朱中亚说,只要建立起了长期、稳定的联系,这个孩子“能教好”。

至于那个3岁女童,朱中亚把自己的电话留给了她的奶奶,“有需要随时找我。

”他还不定期到孩子家里了解情况,“家里对她比较照顾、比较宝贝,应该问题不大。


记者了解到,在江苏苏州、上海浦东、广东广州等地,共青团组织正在扶持一些青年事务专职社工重点对有困难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进行帮扶、教育,团组织正尝试通过扶持、培育专业社会组织,引导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一套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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