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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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马工程第二版教材总结:第七章 法律责任

《法理学》马工程第二版教材总结: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一节法律责任的概念一、含义1、处罚论2、后果论3、义务论第二性义务论{新义务论}突出优点1、它可以把法律责任置于法的逻辑联系之中2、它既说明了法律责任的必为性,也说明了法律责任的当为性☆简答二、构成要件(一)责任主体是指违反法定或约定的义务,并具有责任能力因而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国家(二)违法或违约行为是法律责任的核心要素,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类(三)主观过错是指行为人实施违法或违法行为时的主观心理状态按照客观原则进行归责,因而主观过错对法律责任的构成没有什么意义,仅与法律责任的大小有一定的关系主观过错包括1、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损害他人的结果,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2、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损害他人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状态{故意比过失的主观恶性更大}(四)损害结果是指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对他人合法权益或社会利益所造成的损失和伤害,包括既得利益的损害和预期利益的损害(五)因果关系法律责任的构成,不仅要求具备上述四个方面构成要素,面且要求这些构成要素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主要包括两类1、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2、行为人的心理活动和外在行为之间的因果联系三、分类(一)自然人责任、法人责任与国家责任☆(二)过错责任是以当事人有过错为前提条件的法律责任{强调当事人自身的过错}无过错责任是不以当事人有过错为前提条件的法律责任{有没有错都要承担法律责任}(三)独立责任是指行为人本人承担其行为引起的法律责任连带责任是指与行为人相关联的第三人要对行为人的行为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代替责任是指与行为人相关联的第三人代替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四)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面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违反行政法的规定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实施刑法所规定的见罪行为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违宪责任是指行为主体因违法宪法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第二节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一、概念:是国家机关或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法或违约行为引起的法律责任,进行判断、追究以及减缓或免除的活动☆简答二、原则(一)责任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基本要求1、法律责任的种类和形式应当由法律加以明文规定,任何机关或个人都不得在法律的明文规定之外随意创设法律责任2、各类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应当由法律预先加以规定,国家机关应当依照法律的事先规定认定和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3、法律责任的减轻或免除的事由、幅度应当由法律预先加以规定,国家机关应当依据法律的事先规定减轻或免除违法者的法律责任责任法定原则主要是一个排除性、否定性原则,要排除和否定的是1、责任擅断2、非法责罚3、有害追溯(二)因果关系原则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行为人的心理活动与外在行动之间存在着内在的、直接的、主要的因果联系(三)责任相当原则是指法律责任与违法行为相适应,既是立法上设定和配置法律责任的基本原则,也是法律适用时认定和归结法律责任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1、法律责任的类型与违法行为的性质相适应2、法律责任的种类和轻重与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相适应3、法律责任的种类和轻重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相适应(四)责任公正原则是归责的道德基础和价值基础原则1、有责必究原则2、责任平等原则3、责任自负原则第三节法律责任的承担一、方式(一)惩罚又称制裁,是指以剥夺或限制责任主体的人身自由、财产利益和其他利益为内容的责任承担方式,包括以下三种:1、刑事制裁即刑罚,是指对违反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责任主体依其所应承担的刑事法律责任而实施的法律制裁2、行政制裁指对违反行政法律规定的责任主体依其所应承担的行政法律责任而实施的法律制裁3、民事制裁是指对民事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依其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而实施的法律制裁(二)补偿是指以责任主体的某种作为或不作为形式弥补或赔偿损失的责任承担方式的总称,在这里也包括赔偿,主要包括以下三种1、民事补偿是指依照民事法律规定,责任主体承担的停止、弥补、赔偿等责任承担方式2、行政补偿是指行政主体因为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出于社会发展的需要而改变或消灭行政法律关系,从而导致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给予的补偿3、国家赔偿包括:行政赔偿是国家因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致使行政相对人受损害,而给予受害人赔偿的一种责任方式;司法赔偿是国家因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致使当事人受到损害,而给予受害人赔偿的一种责任方式。

法理学 法律责任

法理学 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一、法律责任的概念二、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三、法律责任的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一)法律责任的含义由于责任主体违反法定或约定的义务,或者因为法律的特殊规定而必须承担的具有直接强制性的特定义务。

欠债还钱,杀人偿命,是人们对法律责任的最通俗的解释。

还钱、偿命对责任人来说都是不利的法律后果。

(二)法律责任产生的原因产生法律责任的原因大体上可以分为下面三种:①侵权行为,也就是违法行为。

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人身权利、知识产权、政治权利或精神权利产生的法律责任在全部法律责任中占多数。

②违约行为,即违反合同约定,没有履行一定法律关系中的作为的义务或不作为的义务。

③法律规定,这是指无过错责任或叫严格责任,即仅仅由于出现了法律所规定的法律事实,就要承担某种赔偿责任,如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产品致人损害责任。

从表面上看,责任人并没有侵犯任何人的权利,也没有违反任何契约义务。

法律责任的特点:①承担法律责任的最终依据是法律。

承担法律责任的具体原因可能各有不同,但最终依据是法律。

②法律责任具有国家强制性。

即法律责任的履行由国家强制力保证。

③法律责任所承担的是否定性法律后果。

否定性法律后果是指导致主体利益减损的不利后果。

法理学名词解释

法理学名词解释

法理学名词解释1、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规定权利和义务,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的有利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2、立法: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制定修改和废除具有不同效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3、立法权:国家指定、修改和废除法律的权利。

4、司法权:对具体争讼的个案通过审理和适用法律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司法责任:是指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在行使司法权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而应承担的责任。

)5、行政权: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组织和管理国内行政、外交等各方面行政事务的权力。

6、法律规范: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普遍适用于一切社会成员的规范。

7、法的要素:法律概念(涉人涉事涉物)、法律规则(具体规定权利和义务以及具体法律后果的准则)、法律原则8、法律概念:是法律的要素之一,指对各种有关法律的事物、状态、行为进行概括而形成的法律术语。

9、法律规则:指具体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各种具体法律后果的准则。

10、法律原则:指可以作为法律规则的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原理和准则。

11、法产生的标志:国家的产生、诉讼与审判的出现、权利与义务的区分。

12、奴隶制法本质:是奴隶主阶级专政的国家意志的表现,是奴隶主阶级对广大奴隶劳动者实行统治的工具。

13、封建制法:以生产关系为基础所建立的国家是地主阶级的专政形式,作为国家意志表现的封建制是地主阶级对广大农民阶级实行统治的工具,以维护地主阶级的共同利益为根本使命。

14、资本主义法:以资产阶级意志和利益为依归的法律制度,仍然属于剥削阶级类型的法。

15、社会主义法:以公有制为基础,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为历史使命的法律制度。

16、法系:根据世界上各个国家和地区法律体系的历史传统和外部特征,将形式上具有一定特点,属于同一历史类型的若干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系化为同一类别。

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归结

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归结

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归结一、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归结的涵义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归结是指对因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法律规定而引起的法律责任,进行判断、认定、追究、归结以及减缓和免除的活动。

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归结是由国家特设或授权的专门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

在法律领域,认定违法责任并把它归结于违法者的,只能是具有归责权(追究权)的专门国家机关,而且认定和归责的过程表现为一系列法律程序。

在我国,违法者的民;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归结权属于人民法院;行政法律责任认定;归结权属于公安、工商、税务、环保、质检、物价、卫生监督等有特定职权的国家行政机关;违宪责任的认定和归结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认定”和“归结”两个概念的使用表明,当特定的违法行为发生后,法律责任的存在就是客观的,专门国家机关所能作的,只是通过法律程序把客观存在的责任权威性地归结于有责主体。

国家机关既不能任意创造或扩大法律责仟,也不能任意消灭或缩小法律责任。

国家机关认定法律责任和在此基础上的归责与免责,是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环节。

二、归责归责,即法律责任的归结,是指国家机关或其他社会组织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判断、认定、归结和执行法律责任的活动。

“归责的概念指的是不法行为与制裁之间的特种关系。

”我国台湾学者邱聪智认为:“在法律规范原理上使遭受损害之权益,与促使损害发出之原因者结合,将损害因而转嫁由原因者承担之法律价值判断因素,即为‘归责’意义之核心。

”归责是一个复杂的责任判断和责任归结过程,是由具有法定归责权的国家机关,如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进行认定和归结的。

此外,企事业组织、仲裁机构、调解组织等社会组织根据法律规定而由国家机关授权或委托,也可以认定和归结法律责任。

其他组织或个人都无权认定和归结法律责任。

归责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不能随心所欲、主观任性。

认定和归结法律责任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

归责原则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国家存在差别。

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一节法律责任的概念一、责任和法律责任的含义责任——个人与他人及社会联系的方式,是维持权利和社会生存的手段。

法律责任——责任的一种形式。

广义:法律规定的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应履行的各种义务。

狭义: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直接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

二、法律责任的本质和特点(一)法律责任的特点1.表示一种因违反法律上的义务关系而形成的责任关系,和违法行为相联系,意味着国家对违法行为的否定性反应和谴责;2.承担法律责任的最终依据是法律,是一定的国家机关代表国家对违法实行法律制裁的依据;3.法律责任体现了违法者和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体现了国家强制性;4.法律责任必须由司法机关或其他国家授权的机关予以追究(二)法律责任的本质法律责任本质的三种代表性观点:1.道义责任论;2社会责任论;3规范责任论。

法律责任是国家对违反法定义务、超越法定权利或滥用权利的违法行为所作的否定的法律评价,是国家强制责任人作出一定行为或不作一定行为,补偿和救济受到侵害或损害的合法利益和法定权利,恢复被破坏的法律关系和法律秩序的手段。

(三)法律责任的作用1.保护(惩戒)作用:惩戒违法者和保护社会主义法律秩序;2.教育作用:对违法者和社会上的一般大众。

第二节法律责任的种类一、法律责任种类的含义1.法律责任的种类指法律责任的表现形式2.按承担责任的主体分:自然人责任、法人责任、国家责任3.按责任承担的内容分:财产责任、非财产责任4.按责任的承担程度分: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5.按责任实现形式分:惩罚性责任、补偿性责任6.按引起责任的法律事实与责任人:直接责任、间接责任、连带责任最常见是根据法律责任的性质分: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违宪责任二、法律责任的种类(一)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指由于民事违法行为或特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所导致的赔偿或补偿的法律责任特点:1.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救济责任,一种财产责任2.民事责任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追究民事责任的主体主要是人民法院和有关的仲裁机构(二)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因违反行政法律或因行政法规定的事由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

下列哪些情况会导致法律责任?( ) A.保安员曲某收5元自行车停车费,不给收据 B.姜某向报社写信揭露某记录片造假,报社 没有刊登 C.冯某经公共汽车售票员提醒后仍不给抱小 孩的乘客让座,小孩被拥挤受伤 D.塑胶五金厂要求工人一天至少工作15小时, 加班费为每小时1.5 元


答案:AD
(三)职务责任/个人责任 根据行为主体的名义 (四)财产责任/非财产责任 根据责任承担方式不同
四、归责与免责
(一)归责原则 1、责任法定原则 对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追究什么责 任,追究多大的责任,由谁追究,如 何追究,都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既要 按照有关实体法规定,也要按照相关 程序法规定。
2、因果联系原则 在认定法律责任之前,必须确定行为 与损害结果、主观要素与外部行为的 因果联系以及这种因果联系是必然或 偶然、直接或间接。
考研试题解析
下列有关法律责任竞合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 A、法律责任竞合一般是由法律事实的出现而产生的 B、在发生法律责任竞合时,不得同时追究责任人的 法律责任 C、法律责任竞合可以发生在不同的法律部门之间 D、法律责任竞合与法律规范竞合有关


答案:ACD
司考试题解析
法律格言说:“紧急时无法律。”关于这句格言 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在紧急状态下是不存在法律的 B.人们在紧急状态下采取紧急避险行为可以不受法 律处罚 C.有法律,就不会有紧急状态 D.任何时候,法律都以紧急状态作为产生和发展的 根本条件 答案:B
雇佣合同:受雇人在为他人服务之际,

可允许一般轻过失,尽到善良管理人的注 意义务即可。但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雇佣 人损害的,除构成违约责任外,还构成侵 权责任。 此外,一些劳务性合同、服务性合同以及 仓储保管合同甚或是居间合同,都会出现 同一违法行为具有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 双重要件而产生责任竞合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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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认定与归结一、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对因违法、违约或法律规定而引起的法律责任,进行判断、认定、追究、归结以及减缓和免除的活动。

归责:即法律责任的归结,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或国家授权的机关依法对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进行判断和确认注:责任是归责的结果,但归责并不必然导致责任的产生。

不同的法律责任具有不同的责任构成要件。

责任的成立与否,取决于行为人的`行为及其后果是否符合相应的责任构成要件。

二、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的原则:1、责任法定原则:1)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2)不得溯及既往。

2、因果联系原则:1)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关系 2)主观意志与行为之间的关系。

3、责任与处罚相当原则: 1)责任的性质与违法行为的性质相当 2)责任轻重与违法行为情节相当 3)责任轻重与主观恶性相适应。

4、责任自负原则:禁止株连。

法律责任承担方式1、惩罚:即法律制裁,国家强制责任主体的人身、财产和精神实施制裁的责任方式。

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刑事制裁、违宪制裁2、补偿:通过国家强制力或当事人要求由责任主体以作为或不作为形式弥补或赔偿所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式。

包括民事补偿、国家赔偿。

3、强制:国家通过国家强制力迫使不履行义务的责任主体履行义务的责任方式。

对财产的强制:强制扣缴、强制拆除。

对人身的强制:强制戒毒、强制传唤。

法律责任的减轻与免除(一) 免责与不负责任(无责任)概念比较1、免责:以法律责任的存在为前提,指虽然违法者事实上违反了法律,并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但由于法律规定的某些主客观条件,可被部分或全部免除法律责任。

——存在被免除2、不负责任(无责任)虽然违法者事实上或形式上违反了法律,但并不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故没有法律责任。

法学导论法律责任

法学导论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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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责任的实现 1. 自觉履行 2. 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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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责任的减轻与免除 (一)无责 “无责“或”不负责任”:指行为人事实上或形式 上违法了法律,但因其不具备法律上应负责任的条 件,因而不承担法责任。
例如:从轻、减轻或免除:聋哑人、盲人 不负刑事责任:<14,或者14-16过失;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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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与思考 1. 如何理解法律责任的概念? 2. 法律责任的功能有哪些? 3. 法律责任的主要种类有哪些? 4. 归责的主要原则有哪些? 5. 法律制裁的主要种类有哪些? 6. 免责的主要事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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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因果关系原则 (1)联系是客观的,不是主观臆想的。 (2)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行为人心理活动与外 在行为之间。 (3)“谁主张,谁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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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责任相当原则 ✓ 法律责任与违法行为相适应 A. 法律责任的类型与违法行为的性质相适应。 B. 轻罪轻罚、重罪重罚 C. 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相适应 例如:“罪责均衡、罚当其罪”,罪责刑相适应
3. 不可抗力免责 ✓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现象 例如:自然灾害、意外事件 ✓ 可部分或全部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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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自首、立功免责 自动投案或有立功表现的人,免除其部分或全
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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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补救免责 在国家机关追责之前采取补救措施,免除其部
分或全部责任。
6. 协议免责 协商一致,“私了”∈仅适用私法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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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责任公正原则 (1)有责必究原则。 (2)责任平等原则,不能因违法者的性别、民族 等身份上的不同而区别对待。 (3)责任自负原则。“勿枉勿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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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法律责任的承担 一、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 (一)惩罚,又称制裁 1. 刑事制裁:自由刑、生命刑、资格刑、财产

2012年河北省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综合试题及答案每日一讲(7月16日)

2012年河北省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综合试题及答案每日一讲(7月16日)

2012年河北省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综合试题及答案每日一讲(7月16日)每日一讲:(单项选择题)1、关于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归结原则,下面正确的表述A.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是责任法定原则的体现B.法律责任的轻重与种类要与违法行为的性质、具体情节和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相适应C.在内涵上,免责就是不负责任D.可以通过“私了”方式协议免除法律免责2、法律的基本特征包括A.规范性 B.普遍性 C.程序性D.可诉性3、关于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归结原则,下面正确的表述A.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是责任法定原则的体现B.法律责任的轻重与种类要与违法行为的性质、具体情节和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相适应C.在内涵上,免责就是不负责任D.可以通过“私了”方式协议免除法律免责4、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A.物权法定B.一物一权C.物权行为独立性和无因性D. 物权公示5、下列行为中,构成盗窃罪的A.王某在商场盗窃他人信用卡后,随即用该信用卡在商场购买了价值6千余元的手表B.李某在商场试衣间试穿大衣是否合适的时候,趁售货员在与其他的顾客聊天的机会,将价值6千余元的大衣穿走C.张某在商场购买首饰的时候,趁售货员不注意,将自己准备好的假首饰与从售货员那里拿来的价值8千余元的首饰调换D.郑某潜入他人家中,将他人价值2万余元的海洛因拿走6、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领导人需要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的A、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B、最高人民法院C、国务院总理D、最高人民检察院7、关于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正确表述A.法律规则由于内容明确,它只适用于某一类型的行为或事项B.法律原则由于比较抽象,在适用时有着更大的覆盖面C.法律原则可以解释、补充法律规则D.在调整社会关系时,法律原则比法律规则具有更大的灵活性8、下列情形中,应当数罪并罚的A.判决宣告前,查明甲分别实施了三次受贿行为,数额分别为2万、3万、5万元B.乙因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在缓刑考验期内,又查明其另外一起受贿2万元的罪行C.丙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在服刑期间又犯故意伤害罪D.丁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执行完毕后,又发现其在该次盗窃以前还有一起重大盗窃犯罪行为9、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条件包括对方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丧失商业信誉 C.提出解除合同 D.中止履行自己的义务10、关于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归结原则,下面正确的表述A.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是责任法定原则的体现B.法律责任的轻重与种类要与违法行为的性质、具体情节和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相适应C.在内涵上,免责就是不负责任D.可以通过“私了”方式协议免除法律免责11、法律效力范围主要是指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约束力所及的范围,也称法律的生效或适用的范围,具体包括A.法律对人的效力B.法律对事的效力C.法律的空间效力范围 D.法律的时间效力范围12、西周时期的继承制度包括A.兄终弟继 B.父子相继 C.嫡长子继承制 D.诸子均分13、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应当是A.尚未发生的事实B.将来能够发生的事实C.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将来能否发生的事实D.符合法律要求的事实14、陈某向王某声称要购买80克海洛因,王某便从外地购买了80克海洛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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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责任的种类
分类方法的多样性:可以根据责任主体、 责任内容、责任的承担程度、责任的实 现形式、引起责任的法律事实与责任人 的关系进行分类。
最基本的分类方法:根据责任的类型, 分为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 事法律责任和违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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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某小学举办春季运 动会,观看铅球比赛的 三年级学生俞某擅自进 入铅球落地区域,在场 教师无人劝止。结果被 正在比赛的同学李某投 掷出的铅球砸中头部, 造成重伤。
1、分内应做的事情 2、特定人对特定事项的发生、发展、编号及其成果负有积极
的助长义务,如担保责任,举证责任。 3、因没有做好分内的事情(没有履行角色)或没有履行助长
义务而应承担的不利后果或强制性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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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责任的定义
法律责任,是由特定法律事实所 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赔偿、补偿或接受 惩罚的特殊义务,亦即由于违反第一 性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义务。
分析:校方是否应承担赔 偿责任?原因何在?
在操场看铅球赛被砸伤, 学校该不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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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法院经审理认为,学校对于在校期间的未成年学生具有保 护、管理的职责,学校在组织安排未成年学生进行集体活动 时,应当采取合理措施,防止人身安全事故发生。当进入运 动区时,在场老师未劝止,后又未及时将其劝退,从而导致 原告受伤。学校应承担没有进行有效管理和采取防范措施的 过错责任。李某参加铅球比赛时未满13周岁,是限制行为 能力人,应由小学承担疏于组织管理的过错责任。因此,原 告要求小学赔偿经济损失的请求应予支持,可酌情由被告小 学赔偿原告一定的损失费。

法律责任的法理学阐释

法律责任的法理学阐释

法律责任的法理学阐释法律责任是法理学的基本问题之一,是法律义务履行的保障机制和法律义务违反的矫正机制,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深入研究法律责任问题是法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切实的关系到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的实现。

本文从法律责任的概念谈起,按照从本质到形式,从一般到个别的整体脉络,对法律责任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法律责任,有广、狭两义。

广义指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所负有的遵守法律,自觉地维护法律的尊严的义务。

狭义指违法者对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上的责任。

法律责任同违法行为紧密相连,只有实施某种违法行为的人(包括法人),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现代汉语中,“责任”一词有两个互相联系的基本词义:①分内应做的事,如“岗位责任”、“尽职尽责”等,这种责任实际上是一种角色义务;②因没有做好分内的事情(没有履行角色义务)或没有履行助长义务而应承担的不利后果或强制性义务。

我们一般从第二种意义上将法律责任定义为:因损害法律上的义务关系所产生的相关主体所应当承担的法定强制的不利后果,亦即由于违反第一性义务而应该承担的第二性义务。

引起法律责任产生的原因有三类,即:违法行为、违约行为和法律特别规定。

在法律责任系统中,由违反义务(法定和约定义务)所引起的法律责任是具有典型意义的法律责任,居于主导地位;而基于法律特别规定形成的其他法律责任与义务之间的界限并不十分严格,居于从属地位。

二、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法律责任的构成是指认定法律责任时所必须考虑的条件和因素。

我们将法律责任的构成概括为责任主体、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主观过错等五个方面。

1.责任主体。

责任主体是指因违反法律、违约或法律规定的事由而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责任主体是法律责任构成的必备条件。

违法、违约首先是一种行为,没有行为就没有违法或违约,而行为是由人的意志支配的活动,因此,实施违法或违约必须有行为人。

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归结

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归结

案例14 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归结案情介绍:2000年1月17日中午,放学回家的浙江省金华四中高二学生徐力吃过中饭后,因不满其母对他的严格管束,趁正在卧室织毛衣的母亲不备之机,用铁榔头向她头部猛击,导致母亲死亡。

2000年3月30日,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检察院以徐力犯故意杀人罪,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不公开开庭审理,法院认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徐力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不适用死刑,在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内从轻处罚。

4月29日,根据徐力的犯罪情节,鉴于该案具体情况可依法酌情从轻处罚,为贯彻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刑事政策,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处徐力犯故意杀人罪,有期徒刑15年。

10月30日,徐力的父亲收到省高院的判决书:维护一审刑事判决中的定罪部分,撤销量刑部分,改判为有期徒刑12年。

法院改判的理由是:徐力犯罪系一定社会环境下家庭教育压力所引起,有一定的特殊性,徐力一贯表现较好,犯罪后有悔罪表现等,对其从轻处罚的幅度还可适当加大。

上诉及辩护人提出有关量刑过重的部分理由可予采纳。

的家庭就这样毁于一旦。

一审徐力未提出上诉,说明他心里确实有悔改之意,这个人还可以挽救,所以我才为他上诉啊!可怜天下父母心,我失去了妻子,总不能再失去儿子。

省高院的改判,挽救了徐力,让徐力有了希望,也挽救了我们这个破碎的家庭。

”39人联名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写信,请求对徐力从轻量刑。

在这封联名信中有24位是40岁至60岁的女性。

信中写道:“我们是徐力家的邻居,我们所熟悉的徐力是一个讲文明、懂道理、讲礼貌、尊老爱幼的好少年,在学校是个好孩子,在我们心里也是个好孩子。

事发后,我们总觉得不可思议,我们邻居都怀疑是否由于精神负担过重造成短时间的精神错乱。

徐力只有17岁,还是在校读书的孩子,他的人生观和道德观念还未定型,而他的大部分时间是在学校、家庭里度过的。

学校注重应试教育,对素质道德方面的教育比较少。

家庭中父母‘望子成龙’的想法,实际上是一种‘逼子成龙’的做法,社会上人员下岗、工作竞争也使他产生思想负担和压力,这些都是徐力产生犯罪的原因。

法学试题

法学试题

法学[单项选择题]1、法律事实是由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以下不正确的是()A.是一种规范性事实,由法律规定B.是一种能用证据证明的事实C.是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D.是一种非制度性事实参考答案:D[多项选择题]2、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归结原则是()A.责任法定原则B.因果联系原则C.从严处理原则D.责任自负原则参考答案:A,B,D[单项选择题]3、在司法实践中,当新法与原有法律发生矛盾时,应当适用()A.旧法优于新法的原则B.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C.从新兼从轻原则D.从旧兼从轻原则参考答案:D[单项选择题]4、我国法律规定,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包括有()A.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B.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C.被逮捕的人犯D.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参考答案:D[填空题]5狭义的法参考答案: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

[填空题]6法的指引作用参考答案:法律对本人行为起到导向、引路的作用,其对象是每个人自己的行为。

[填空题]7属人主义参考答案:法律只对本国公民有效力,不论其身处何处,而非本国公民即使身处本国领域内也无效力。

[填空题]8法的效力层级参考答案:在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不同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不同,形成一个错落有致的等级体系。

又称为法律的效力等级、效力位阶。

[填空题]9普通法参考答案:指宪法以外的法律,其内容一般是调整某一或某些社会关系,其效力低于根本法。

[填空题]10立法的基本原则参考答案:指立法者在立法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它是立法的指导思想在立法过程中的具体化。

[填空题]11正式解释参考答案:也称法定解释、有权解释,只有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和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所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

[判断题]12、法律形式主要根据制定机关及其效力不同来确定。

参考答案:对[判断题]13、法律编纂是重要立法活动,只能由一定的国家机关依其职权范围和法定程序进行。

法理学+第十一章法律责任

法理学+第十一章法律责任

民事 责任
行政 责任
刑事 责任
违宪 责任
补偿性的 财产责任
行政主体 及工作人员 行政相对人各自 责任
行为人个 人受惩罚 最为严厉
违宪 审查
(一)民事责任 是指由于违反民事法律、违约或者由于民法规定 所应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 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赔偿损失; (八)支付违约金; (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赔礼道歉。
二、法律责任的构成要素 指认定法律责任时所必须考虑的条件。 (一)责任主体 指因违反法律、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事由而承担法律责任 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责任主体不 完全等同于违法主体。 (二)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在法律责任构成中居于重要 地位,是法律责任的核心构成要素。 (三)损害结果 指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侵犯他人或社会的权利和利益所 造成的损失和伤害,包括实际损害、丧失所得利益及预 期可得利益。 (四)主观过错 指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时的主观心理状态。
2002年4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后判决:司某血液 中检出除草剂乙草胺,是在学校生活和 学习期间发生 的。至于乙草胺是怎么摄入的,因司某已成植物状态, 确实无法查出。但司某在新世纪学校寄宿,并未离开学 校,该校作为司某的临时托管人,对其所造成的不良后 果,依法应承担监护责任。故判令新世纪学校承担全部 责任,赔偿司某各种费用47万余元。双方对此判决均提 起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2年11月终审判决认为 :司某中毒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是因学校提供的饮食导 致的,也没有证据证明中毒事故与学校完全没有关系。 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情况,权衡双方的利益,依据公平原 则,判决新世纪学校赔偿原告损失的60%,即284 631.69元。

法学法理学课本笔记整理——法律责任

法学法理学课本笔记整理——法律责任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一节法律责任的概念一、法律责任的含义(一)三种代表性观点1.处罚论⑴处罚论把法律责任定义为责任主体必须接受的“处罚”、“惩罚”或“制裁”⑵处罚论存在明显缺陷,主要适用于刑事法律责任和行政法律责任,而很难解释以补偿损失为主要目的的民事法律责任2.后果论⑴后果论把法律责任定义为责任主体必须承担的不利后果⑵后果论的主要缺陷在于,“不利后果”的含义过于宽泛3.义务论⑴义务论把法律责任定义为责任主体必须承担的某种义务⑵义务论对法律责任的解释更为合理,它既能全面地涵盖各类法律责任,也准确地揭示了法律责任的强制性,缺点在于没有充分说明法律责任这种后产生的义务与作为前提的原定义务之间的联系与区别(二)法律责任定义1.法律责任定义:由于责任主体违反法定或约定的义务而必须承担的具有直接强制性的特定义务,亦即由于违反第一性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义务也称为第二性义务论或新义务论2.优点⑴它可以把法律责任置于法的逻辑联系之中⑵它既说明了法律责任的必为性,也说明了法律责任的当为性二、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必须具备的基本因素或条件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国家机关认定和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时必须考虑的基本因素(一)主体1.主体:责任主体,即违反法定或约定的义务、并具有责任能力因而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国家具有责任能力是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条件2.对于自然人而言⑴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能够正常地认知和控制自己的行为,因而能够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的能力⑵责任能力的核心在于行为人的认知和控制能力,即能够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的目的、性质和后果,并能够有意识地引导和控制自己的行为⑶行为人有无责任能力主要是根据行为人的年龄和精神状态来判断的3.对于法人而言,责任能力从法人成立时起便具备4.国家在一些情况下也是责任主体(二)主观心理状态1.主观心理状态是指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时的心理状态,一般又称为主观过错2.主观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类⑴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损害他人的结果,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⑵过失: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损害他人、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状态3.特殊的法律责任:无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不需要考量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只要存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行为1.行为包括违法行为和违约行为2.行为是法律责任的核心构成要素3.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类(四)损害结果1.损害结果是指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对他人的合法权益或社会利益所造成的损害和伤害2.损害结果既包括既得利益的损害,又包括预期利益的丧失3.损害结果必须具有确定性,它是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已经实际造成的侵害事实,而不是推测的、臆想的、虚构的,尚未发生的情况(五)因果关系1.法律责任的构成,不仅要求具备上述四个方面构成要素,而且要求这些构成要素之间具有因果关系2.两类因果关系⑴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即特定的损害结果是不是由行为人的行为引起的⑵行为人的心理活动和外在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即行为者的外在行为是不是在其主观意识的支配下的行为的结果三、法律责任的种类(一)按照承担责任的主体的不同:自然人责任、法人责任、国家责任(二)根据法律责任的承担是否以过错为前提条件: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1.过错责任:以当事人有过错为前提条件的法律责任⑴过错责任强调法律责任源于当事人自身的过错,因而为法律责任的承担提供了正当的理由⑵过错责任的追究和承担,对当事人和其他人具有威慑和教育作用2.无过错责任:不以当事人有过错为前提条件的法律责任只要发生了损害结果,不论当事人是否有过错,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三)根据法律责任是由行为人本人承担还是由与行为人相关联的第三人承担:直接责任、连带责任与替代责任1.直接责任:行为人本人承担其行为引起的法律责任2.连带责任:与行为人相关联的第三人要对行为人的行为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3.替代责任:与行为人相关联的第三人代替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四)根据法律责任的性质的不同: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与违宪责任1.民事责任:民事主体因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而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表现为补偿性的财产责任2.行政责任:行为人因违反行政法的规定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3.刑事责任:行为人因实施刑法所规定的犯罪行为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4.违宪责任:行为主体因违反宪法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第二节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一、法律责任认定与归结的概念法律责任认定与归结是国家机关或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因违法行为、违约行为引起的法律责任,进行判断、追究以及减缓或免除的活动二、法律责任认定或归结的原则(一)责任法定原则1.责任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⑴法律责任的种类和形式应当由法律加以明文规定,任何机关或个人都不得在法律的明文规定之外随意创设法律责任⑵各类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应当由法律预先加以规定,国家机关应当依照法律的事先规定认定和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⑶法律责任的减轻或免除的事由、幅度应当由法律预先加以规定,国家机关应当依据法律的事先规定减轻或免除违法者的法律责任2.责任法定原则就其实质或精髓而言是一个排除性、否定性的原则⑴排除和否定责任擅断⑵排除和否定非法责罚⑶排除和否定有害追溯(二)因果关系原则1.在认定当事人有无法律责任时,必须确认因果关系之有无2.认定法律责任所要求的因果联系应当是客观存在的联系,而不是主观臆想的联系,这种因果联系是可以用各种事实和证据加以证实的(三)责任相当原则1.责任相当原则是指法律责任与违法行为相适应,其基本含义是法律责任的种类、轻重应与违法行为的种类、轻重相适应2.责任相当原则的要求⑴法律责任的类型与违法行为的性质相适应⑵法律责任的种类和轻重与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相适应违法行为的情节是指反映违法者主客观两方面的各种情状,从而影响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的各种事实情况⑶法律责任的种类和轻重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相适应(四)责任公正原则1.公正是归责的道德基础和价值基础2.责任公正原则包含的原则⑴有责必究原则⑵责任平等原则⑶责任自负原则①违法行为人应当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负责②不能让没有违法行为的人承担法律责任③要保证责任主体受到法律追究,也要保证无责任者不受法律追究,做到不枉不纵第三节法律责任的承担一、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一)惩罚1.惩罚又称制裁,是指以剥夺或限制责任主体的人身自由、财产利益和其他利益为内容的责任承担方式2.惩罚包括⑴刑事制裁即刑罚,是指对违反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责任主体依其所应承担的刑事法律责任而实施的法律制裁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⑵行政制裁是指对违反行政法律规定的责任主体依其所应承担的行政法律责任而实施的法律制裁⑶民事制裁是指对民事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依其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而实施的法律制裁(二)补偿1.补偿是指以责任主体的某种行为或不作为为形式弥补或赔偿损失的责任承担方式的总称2.补偿包括防止性的补偿、恢复性的补偿、补救性的补偿等不同功能的责任方式3.在我国,补偿主要包括民事补偿、行政补偿和国家补偿⑴民事补偿是指依照民事法律规定,责任主体承担的停止、弥补、赔偿等责任承担方式⑵行政补偿是指行政主体因为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出于社会发展的需要而改变或消灭行政法律关系⑶国家赔偿包括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二、法律责任的实现形式按照责任主体是主动地还是被迫地承担法律责任分为自觉履行和强制执行两种形式(一)自觉履行1.自觉履行是指责任主体在法律责任认定之后主动向权利人履行应负的法律责任2.自觉履行主要适用于民事法律责任和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中的财产责任(二)强制执行1.强制执行是指国家机关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责任主体履行应负的法律责任2.强制执行包括司法强制执行和行政强制执行⑴司法强制执行①依职权的强制执行:司法机关根据法律授予的职权直接强制执行法律责任②依申请的强制执行:司法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强制执行法律责任⑵行政强制执行的适用通常需要明确的法律规定三、法律责任的减轻与免除(一)免责与无责任的区别1.免责:法律责任的减轻和免除免责以法律责任的存在为前提,是指虽然违法者事实上违反了法律,并且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但由于具备了法律规定的某些条件,其责任可以被部分或全部地免除的情形2.无责任或不负责任:虽然行为人事实上或形式上违反了法律,但因其不具备法律上应负责任的条件,因而没有(即不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二)免责的情形1.时效免责:违法行为发生一定期限后,国家不再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2.不诉免责:对于那些“不告不理”的违法行为,受害人或利害关系人不提起诉讼,司法机关便不认定和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3.不可抗力免责: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害,免除当事人的部分或全部的法律责任4.自首、立功免责:对那些违法之后自动投案或有立功表现的人,免除其部分或全部法律责任5.补救免责:对于那些已经实施违法行为,但在国家机关追究责任之前采取补救措施的人,免除其部分或全部法律责任6.协议免责:加害人和受害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协商的方式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即所谓“私了”7.自助免责:对自助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的减轻或免除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在情事紧迫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对他人的财产和自由施加限制,而为法律或社会公德所认可的行为8.人道主义免责主要适用于财产责任或对特殊群体的人道主义考虑9.赦免⑴赦免:国家依法免除或减轻责任主体的罪责或刑罚的制度⑵赦免包括大赦和特赦①大赦指对特定的或不特定的犯罪行为完全免除罪责与刑罚的赦免制度②特赦:对已定罪服刑的犯罪人免除其剩余刑罚的赦免制度。

法理学 第12章法律责任

法理学 第12章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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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责任的种类
不同的分类:根据主观过错在法律责任中的地位, 可以把法律分为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 任。
根据行为主体的名义,分为职务责任和个人责任。
根据责任承担的内容可以分为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
根据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因,可将民事责任分为:违约
责任、一般侵权责任、特殊侵权责任。
者侵害了法定权利,或者不履行约定义务。
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类。
违法或违约行为是法律责任的核心构成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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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损害事实
损害事实即受到损失和伤害的事实,包括对人身、 财产、精神(或者三方面兼有的)的损失和伤害。 损害必须具有确定性。损害事实是一个确定的事 实,而不是臆想的、虚构的、尚未发生的现象。 损害事实是法律责任的必要条件,任何人只有因 他人的行为受到损害的情况下才能请求法律上的补 救,也只有在行为致他人损害时,才有可能承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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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责任论 以哲学和伦理学上的决定论为理论基础。 假定一切事物(包括人的行为)都有其规律性、必然 性和因果制约性。由此推断,违法行为的发生不是 由行为者自由的意志,而是由客观条件决定的,因 而只能根据行为人的行为的环境和行为的社会危险 性来确定法律责任的有无和重轻。
确定和强制履行法律责任,一方面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 社会存在,另一方面是为了使违法者适应社会生活和再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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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政法律责任 指因违反行政法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 责任 。
承担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 行政主体是拥有行政管理职权的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 行政相对人是负有遵守行政法义务的普通公民、法人。
产生行政责任的原因是行为人的行政违法行为和法律规定
的特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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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刑事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的界定与追究方式基本知识

法律责任的界定与追究方式基本知识

法律责任的界定与追究方式基本知识在社会生活中,法律责任是法律权益的保障和社会秩序的维护的重要一环。

了解法律责任的界定和追究方式的基本知识,对于每个公民都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从法律责任的概念、法律责任的界定以及法律责任的追究方式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与特点1.1 法律责任的概念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即因违反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义务或处罚。

它是法律的约束力体现以及对违法行为的制约和惩戒。

1.2 法律责任的特点法律责任具有以下特点:首先,法律责任是法律的一项重要内容,法律对违法行为给予责任追究;其次,法律责任具有违法行为与法律后果之间的必然性;最后,法律责任应当具有合理性、公正性和适用性。

二、法律责任的界定方式2.1 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根据违法行为的主体性质,法律责任可以划分为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

主观责任是指违法行为人的故意或过失导致的法律后果,需要强调违法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或疏忽等因素。

客观责任是指不论违法行为人是否有过错,只要发生了违法行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2 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根据违法行为与法律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法律责任可以划分为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

直接责任是指违法行为直接导致法律后果,可以明确追究违法行为人的责任。

间接责任是指违法行为未直接导致法律后果,但与法律后果有一定关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追究。

三、法律责任的追究方式3.1 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对违反行政法规定的行为给予的处罚,主要由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进行追究和决定。

行政责任的追究方式包括行政警告、行政罚款、行政拘留等。

3.2 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对犯罪行为给予的处罚,主要由刑事司法机关根据法律进行追究和决定。

刑事责任的追究方式包括刑事拘留、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等。

3.3 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指对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给予的赔偿和补偿,主要由民事司法机关根据民事法律进行追究和判决。

民事责任的追究方式包括侵权责任、合同责任以及不当得利等。

法律法律责任的界定

法律法律责任的界定

法律法律责任的界定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所产生的一种行为后果,即对违法行为主体进行法律限制或追究其责任的一种情形。

在社会生活中,法律责任的界定旨在维护社会秩序,促进公平正义。

本文将探讨法律责任的界定原则、司法实践以及归责方式,并分析其对个人和社会的意义。

一、法律责任的界定原则法律责任的界定原则是指在法律文本中规定的明确原则,用于判断和确定违法行为主体的责任。

以下是几个常见的法律责任界定原则:1. 主体责任原则主体责任原则是指违法行为主体应当为其违法行为承担责任。

这一原则强调个体的自愿和行为意识,即依法行事的义务。

例如,在刑法中,罪行的构成要件之一就是主观故意,即意图犯罪的主体。

2. 目的关联原则目的关联原则是指法律责任应当与违法行为所带来的后果或危害目的相关。

根据此原则,法律会对不同严重程度的违法行为予以不同程度的法律责任。

比如,交通肇事者因过失驾驶致人死亡可能会被判处刑罚,而过失驾驶造成轻伤则可能只需支付罚款。

3. 违法性原则违法性原则强调法律责任的界定应当建立在违法行为事实的基础上。

只有在明确违法行为成立的情况下,才能对违法行为主体进行责任追究。

同时,对于一些没有实质性违法行为但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行为,可能会给予行政处罚等轻微责任形式。

二、法律责任的司法实践法律责任的司法实践是指司法机关在具体案件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确定和执行法律责任。

司法实践旨在确保对违法行为主体的责任追究公正、公平。

以下是几个关键的司法实践方面:1. 事实认定在对违法行为进行法律责任界定之前,司法机关首先需要对案件中各个关键事实进行认定。

通过收集证据、审理等程序,法院将对案件的事实进行审查和判断,并形成裁判文书。

2. 法律适用在事实认定的基础上,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违法行为进行法律适用。

不同的法律规定可能对同一违法行为给予不同的法律责任,并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予以确定。

3. 法律执行在法律责任界定的基础上,司法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主体进行相应处罚或赔偿等责任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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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的危险性,仍然不听被告曾某的嘱 咐及安排,擅自站在模板上施工,导
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解释》第11条:雇员在从事雇佣 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
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其本人对此次安
全事故的发生有明显的过错,亦应承 担部分损失。
谢谢观看
【思考】本案该如何处理?
添加你的小标题 添加你的小标题 经典案例 《民法通则》
第126条:“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 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 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 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 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 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 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 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行为人的主观方面的故意、 过失,以及平时品行、事后 态度等因素,对法律任的具 体归结有一定影响。国家机 关和其他社会组织在认定和 归结法律责任时,都应当坚 持这三个“适应”,全面衡 量,不应偏废。
不同性质的违法行为或 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的情节是 违约行为表明了不同的 指反映主客观方面的各种情状 社会危害性程度,因而 或深度,从而影响违法、违约 决定了法律责任的性质 的社会危害程度的各种事实情 和法律责任的大小,因 况。不同的情节反映了不同的 此就不能用刑事法律责 社会危害性程度,因而在法律 任来追究民事违法行为。 责任的归结方面就应有所不同。
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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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目录
法律责任认定与归结的概念
法律责任认定与归结的原则
法律责任的经典案例
第一章节
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的概念
添加你的小标题 添加你的小标题
涵义
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归结是指对因违法 行为、违约行为或法律规定而引起的
是非不清、曲直错位、善恶颠倒。
添加你的小标题 添加你的小标题 (三)责任自负原则
违法行为人应当对自 己的违法行为负责
含义一
含义二
不能让没有违法行为 的人承担法律行为
含义三
要保证责任主体受到法律追 究,也要保证无责任者不受 法律追究,做到不枉不纵。
第三章节
法律责任的经典案例
添加你的小标题 添加你的小标题 经典案例
添加你的小标题 添加你的小标题 四、责任公正原则
任何违法行为从法律的观点来看都是 对合法权益的侵害或剥夺如果对这种 侵权行为不予追究,就等于允许和鼓 励人们从违法行为中获利,那将导致
这个原则与责任相当原则有密切的关
系,它要求同样的违法行为应当适用 同样的法律责任,不能因违法者的性 别、民族等身份上的不同而区别对待
适用责任法定原则
添加你的小标题 添加你的小标题 经典案例
案例二
曾某家建房子,雇佣李某安装模板。施工前,曾某 多次嘱咐李某“注意安全,不要站在模板上施工”。 在曾某离开后,李某为图省事仍然站在模板上施工, 模板因承载过重而垮塌,李某当场从二楼摔下致腰 椎骨折,曾某支付了4486元的治疗费。后经鉴定, 李某为四级伤残,致残70%。李某向法院起诉,要 【思考】 求曾某赔偿其人身损失共计92795.8元。 1.李某起诉是否合法?
2.法院会支持李某的请求?
添加你的小标题 添加你的小标题 经典案例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是受雇于被告
曾某期间发生安全事故而受伤,被告 曾某应依法承担主要赔偿责任。但原
相关法律条文
《民法通则》第106条:没有过错,
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
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
告李某作为多年的木工,应知违章作
法律责任,进行判断、认定、追究、 归结以及减缓和免除的活动。法律责 任的认定和归结是由国家特设或授权 的专门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在 法律领域,认定违法责任并把它归结 于违法者的,只能是具有归责权(追究 权)的专门国家机关,而且认定和归责 的过程表现为一系列法律程序。
第二章节
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的原则
(三 )
法律责任的减轻或 免除的事由、幅度 应当由法律预先加 以规定,国家机关 应当依据法律的事 先规定减轻或免除 违法者的法律责任
添加你的小标题 添加你的小标题 一、责任法定原则
拓展
重 点
责任法定原则否定和摒弃责任擅断、非法责罚 等没有法律依据的行为,强调“罪刑法定”、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 处罚”,无法律授权的任何国家机关和社会组 织都不能向责任主体认定和归结法律责任,国 家机关和社会组织都不能超越权限追究责任主 体的法律责任,都无权向责任主体追究法律明 文规定以外的责任,向公民、法人实施非法的 责罚,任何责任主体都有权拒绝承担法律明文 规定以外的责任,并有权在被非法责罚时要求 国家赔偿。同时,责任法定原则也不允许法律 的类推适用。
案例一
2007年7月的一天,家住甲市的王小姐途径该市繁华 路段时,从高空掉下一物品砸在其头部,虽120及时 抢救,同时警方及时出警展开调查,但王小姐由于 伤势过重,于第二日凌晨去世。警方查明如下事实, 该街处市繁华路段,楼上共居住19户,其中1至3楼 为商场,2至3楼为商场的仓库,砸死王小姐的是半 块板砖,但警方无法查明究竟是哪一楼层住户实施 了抛物的行为。
添加你的小标题 添加你的小标题 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的原则
责任 法定 原则
是指法律责 任的归结活 动必须依法 进行。
因果 关系 原则
两个方面:一 是人的行为与 损害结果,二 是主观因素与 外部行为。
责任 相当 原则
是指法律责任 的轻重应与违 法行为的轻重 相适应,做到 罪责均衡、罚 当其罪。
责任 公正 原则
第二类
人的意志、心理、思想等主观 因素与外部行为之间的因果联 系,即导致损害结果或危害结 果出现的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 是否是由行为人内心主观意志 支配外部客观行为的结果。
添加你的小标题 添加你的小标题 二、因果关系原则
注意了
在认定和归结法律责任时,不仅要确认 行为引起了损害结果或危害结果,且这 种行为是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而且要 确认这一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与其所引 起的损害结果或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内在 的、直接的、逻辑的联系。这种因果联 系表现为存在的客观性、因果的顺序性、
作用的单向性、内容的决定性。
添加你的小标题 添加你的小标题 三、责任相当原则 责任相当原则很重要!
责任相当原则既是立法上设 定和配置法律责任的基本原 则,也是法律适用时认定和 归结法律责任的基本原则。
添加你的小标题 三、责任相当原则 添加你的小标题
性质相适应
种类和轻重相适应
与行为人的主观 恶性相适应
责任法定原则还否定和摒弃对行 为人不利的溯及既往,强调“法 不溯及既往”,国家不能用今天 的法律来要求人们昨天的行为, 也不能用新法来制裁人们的根据 旧法并不违法的先前的行为,不 能以法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为由而 扩大制裁面、加大制裁程度。
添加你的小标题 添加你的小标题 二、因果关系原则 第一类
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或 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联 系,即人的某一行为是 否引起了特定的物质性 或非物质性损害结果或 危害结果。
公正是规则 的道德的基 础和价值基 础
添加你的小标题 添加你的小标题 一、责任法定原则
(一)
法律责任应当由法 律规范预先规定, 任何机关和个人都 不得在法律的明文 规定之外随意创设 法律责任。
(二)
各类违法行为的法 律责任应当由法律 预先加以规定,国 家机关应当依照法 律的事先规定认定 和追究违法者的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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