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一线主管如何发年终奖金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谈一线主管如何发年终奖金
年底发奖金,是一件喜事,但对有一部分人,不一定就是一件乐事。
最近,笔者听到朋友讲述今年企业发年终奖金的事,从其表情可以看出,高兴之余是无奈和不快。因为他自己加班加点多发上百元的奖金,到最后到手的奖金总额却变少了。为什么会出现这样情况呢?本应多劳多得,多拿到奖金,变成了多劳少得,得到的钱反而变少了呢?这种事发生在任何人的身上,都不是一件有滋味的事。
原因出在哪儿呢?
首先,先从国家个人所得税调整谈起。个人所得税征收改革在全国人民关注之下犹抱琵琶半遮面出台了,并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提高了征收起点,同时也改变了征收方式。有一点改变,那就是有了年底发奖金征收方式。由税务总局下发《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按通知中算法,6000元奖金应纳个税300元,而6001元应纳税575.1元。《通知》明确规定从2005年1月1日起,对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具体算法如下:
如果一个人的年终奖为6000元,除以12后,得500,适用税率为5%,速算扣除数为0,根据计算公式:应缴个人所得税额=6000元(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5%(适用税率)-0(速算扣除数),最后应纳税额为300元。但是,如果其年终奖为6001元的话,除以12后,商数略高于500,适用税率就变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应纳税额变成575.1元。
也就是说,如果我的朋友因为通过自己最近一段时间的努力或一年的辛苦,比如,企业年底任务紧,经常加班的情况,得到领导的赏识,多发了200元奖金。而此次企业所发的奖金是6000元,笔者以为,这是企业基于“依法纳税,合理避税”的原则,定了这个奖金数。但是,到一线主管之后,发给自己员工的奖金总额可能就不是这个基数,正如我的朋友,就多了200元奖金。按我的朋友6200元来计算,最终拿到的数额=6200-(6200×10%-25)=6200-595=5605元。这个数字,还不如没有得到奖金的同事5700元,反而比我的朋友少近100元。
不难看出,我的朋友为什么在高兴之余是无奈和不快的其中缘由了吧。
这就促使我对目前年终奖金以及日常奖励管理的一些思考。
现代企业管理,激励是一种有效手段。激励手段形式多样,方式也很多,其中,年终奖金就是激励手段之一。如何在“依法纳税,合理避税”的前提下做好激励,是一线主管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
首先,充分理解税法的基本知识。纳税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这是不容置疑的。在税法的基本框架内,进行有效的把握和艺术的应用,就需要一线主管掌握税法的应用技巧。比如,在纳税的临界点上,一定需要慎重把握。发给员工的奖金,以朋友为例,一线主管完全可以通过沟通,分析利弊,并且协调平衡之后,等到将来合适的时候再补发200元奖金。笔者以为,只要是能够正常思维的人,都会予以考虑的和感激的。
其次,奖励一定要奖到刀刃上,不要发了钱还办不成事,那就不是一位合格的一线主管。比如,朋友主管发200元主要是为了奖励,可最后,钱是多花了,奖励效果并没有体现,反而让我的朋友痛苦不堪,提不起工作积极性。
第三,不要为了一线结算工资人员图方面,而减少或尚失激励效果。很显然,为了平衡员工利益,并达到奖励效果,自然会增加计算和管理工资的工作量。就如朋友通过协商之后,暂
时不要发放200元奖励,而是通过日后其它形式予以返还,显然,这样做肯定增加计算和管理工资的工作量。但是,不能因为为了减少工作量而降低管理效果,况且,工资管理人员工作也是管理工作的一部分,从本职工作而言,不仅只是单纯计算工资和发放工作,而且还要考虑通过发放工资的杠杆来促进管理效率的最大化。
作为一线主管管理人员,一定需要注意这些管理细节问题。笔者以为,平庸与优秀的区别也许就在与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