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现金管理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出纳现金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收取现金管理,出纳与会计人员分清责任,银行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出纳现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出纳现金管理规定条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银行现金出纳工作,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办理现金出纳,必须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金融法令和制度。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做好现金出纳工作。
第三条出纳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钱帐分管、双人临柜、双人管库、双人押运、严禁一人对外办理现金出纳业务。
二、坚持复核制度,做到收款要复点、付款要复核。
三、坚持交接手续和查库制度。
第四条办理现金出纳行,应编制年度现金计划,报开户人民银行发行库(或发行保管库,下同),并报上级行逐级汇总报总行,由总行汇总报人民银行总行。执行中需要超过计划时,报请追加计划。经办行在年度现金计划内,在月前五日向开户人民银行发行库报送月度现金计划和最高投放额以及月度分券别的用款计划。
第五条办理现金出纳行,应根据现金周转的正常需要设立业务库。根据业务情况确定一个三至五日周转必须保留
的最低库存额,并按规定于月后五日向开户人民银行发行库报送分券别的业务库存月报。
第六条各级行、处必须加强对现金出纳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到:
一、要根据业务量的需要配备专职出纳员和出纳复核员。
二、要选派忠诚老实、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出纳工作。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要轻易调动他们的工作。
三、要建立检查辅导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管辖行要经常深入基层检查辅导,总结交流经验,解决存在问题。
四、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出纳人员,尊重他们的劳动,同时要注意劳逸结合,并按规定发给劳保用品。
第七条出纳人员要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觉悟,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做到又红又专;要热爱本职工作,发扬廉洁奉公、遵守财经纪律的良好作风;要维护国家财产安全;提高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
第二章现金收付与整点
第八条现金收付必须手续清楚,责任分明、数字准确。要坚持现金收入先收款后记帐、现金付出先记帐后付款的程序。
第九条出纳人员与出纳复核人员要有明确分工。一般出纳员负责付出现金的配款和收入现金的复点,以及保管使
用现金收讫专用章;出纳复核员负责付出现金的复点和收入现金的初点,以及保管使用现金付讫专用章。
第十条向发行库提取现金时,由会计开具现金支票交出纳人员向人民银行发行库提取现金,提取现金以千元为单位,整捆提取,并做到当面逐捆卡把点清总数。
第十一条收入现金应根据单位填制的交款凭证办理。单位交款时由出纳复核员负责接柜,将交款凭证和现金一次收下。然后认审查凭证大、小写与金额是否一致,户名、帐号等内容填写是否齐全,无误后凭以收款。出纳复核员将款收妥后登记现金收入日记簿,连同现金和交款凭证一并交出纳员复核,无误后在交款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专用章和个人名章,并在现金收入日记簿上加盖个名章。将交款凭证回单联退回单位,记帐凭证联随时转会计记帐。
收款时应坚持一户一清,在清点中不得将几个单位的款项互相混淆,也不得与其他现金调换,凡收入现金必须进行复点,未进行复点的现金不得入库或对外支付。
第十二条付出现金凭开户单位签开的现金支票办理付款。接柜人员接到现金支票,应发给取款人取款对号牌(应将对号牌的号码登记在现金支票上)按规定经审核记帐、复核后交给出纳员。出纳员收到凭证后应审查大小写金额,有效日期、背书及银行内部签章无误后,登记现金付出日记簿。再按凭证配款,在凭证上加盖个人名章、连同现金付出日记
簿一并交复核员,经复核大数、复点零头无误后,在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专用章和个人名章并在现金付出日记簿上加盖个人名章。然后收回取款对号牌、问清取款金额,核对无误后付款,记帐凭证随时退回会计结帐。
第十三条付出现金要当面点交清楚,银行封签对外无效(包括原封新券)。如单位取款数量大,当面清点有困难,也要采取当面点大数清点零头的办法。取回现金如发生差错,银行可协助查找,并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第十四条在付款时,需要拆大捆付零把的,应先卡把后拆捆,打开后先验看小把券别是否一致,一捆未付完应保留原封签。拆小把付零张时,必须先点足一百张无误后才能零付。
第十五条每日营业终了,出纳人员应认真清点库存现金,并根据现金收付日记簿填制现金收付结数表(附式一),与现金核对相符后,据以填制记帐凭证交会计记库存现金明细帐(现金收付结数表及现金收、付日记簿作附件)。
第十六条收入票币的整点,纸币应按券别平铺捆扎,一百张为把,用纸条捆扎,十把为捆,用绳双十字捆扎。硬币一百枚为卷(如习惯五十枚为卷亦可);十卷为捆。每把(卷)须盖经手人名章,每捆应在绳头结扣处贴封签(附式二),注明行名、券别、金额、封捆日期,并加盖封捆员名章。凡经过整点的票币,应做到点准、挑净、墩齐、捆紧、盖章清楚。
第十七条在办理收付、整点人民币时,应按下列挑剔标准随时挑出损伤券。
1.票面缺少一块损及行名、花边、字头、号码、国徽之一者;
.裂口超过纸幅三分之一或票面裂口损及花边图案者;
.纸质较旧,四周或中间有裂缝,或票面断开又粘补者; .票面由于油猾、墨渍造成脏污的面积较大或涂写字迹过多,肪碍票面整洁者;
.票面变色严重影响图案清晰者;
.硬币破缺、穿洞、变形或磨损氧化腐蚀损坏部分花纹者。
第十八条对外办理损伤人民币的兑换工作,兑换标准按中国人民银行一九五五年五月八日公布的《残缺人民币兑换办法》和《残缺人民币兑换办法内部掌握说明》办理(见附一、二)。
第三章库房管理与现金运送
第十九条办法现金出纳业务的行处,应设置现金出纳专用库房,库房结构力求坚固,要有通风、防火、报警和搁置现金的扳架等设备。库房墙壁不得临街。业务量较小且没有条件设置库房的行处,必须设置保险柜。放置保险柜和守库人员住宿的房间,必须符合安全条件,窗户要有铁栏杆和护窗板,房门、墙壁、房顶要牢固。营业间要有柜台,外人不得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