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实验室管理督导工作条例

合集下载

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2024版

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2024版

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2024版高校实验室是开展教学、科研和创新活动的重要场所,但同时也存在着诸多安全风险。

为了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科研秩序,特制定本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2024 版。

一、管理职责1、学校层面成立专门的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制定实验室安全工作规划和方针政策,研究解决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职能部门(1)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实验室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和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和评估,督促整改安全隐患等。

(2)保卫部门负责实验室的消防安全和治安防范工作,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和安全培训,对实验室的消防设施和监控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3)后勤部门负责实验室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的维护和保障,确保实验室的正常运行。

(4)教学科研部门负责将实验室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科研项目管理,督促教师和学生遵守实验室安全规定。

3、二级单位各学院(系、所)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明确专人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

工作小组负责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本单位实验室的安全自查和整改工作,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4、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实验室安全设施的完好有效。

二、安全教育1、纳入教学计划将实验室安全教育纳入学校的人才培养体系,开设实验室安全课程,作为学生的必修课程。

课程内容包括实验室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

2、新入职教职工培训新入职的教职工必须参加实验室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

培训内容包括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常见安全风险及防范措施等。

实验室管理条例

实验室管理条例

实验室管理条例实验室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保障实验室的科研工作的安全、高效进行,提升实验室管理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实验室的管理目标是确保实验活动的安全,防范实验事故的发生,提高实验效率和科研成果的质量。

第三条实验室的管理者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负责对实验室的全面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实验室应设立相应的检测设备和仪器,并根据需要定期进行维护和校准,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五条在实验室进行实验时,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严禁进行违法实验活动。

第六条实验室应建立健全各类实验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每一位实验人员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每位实验人员在进行实验活动前,应经过相应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第八条实验室的管理者应定期组织实验室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并根据实验风险的不同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九条实验室应制定严格的实验室出入制度,对于来访人员应进行登记和核实。

第十条实验室应制定严格的实验物品管理制度,确保实验物品的使用、储存和处置符合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实验室应建立明确的实验废弃物处理制度,确保废弃物的安全、环保处理。

第十二条实验室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如防毒面具、防火器材等,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三条实验室中的通风系统应满足相关的标准,确保实验活动不会造成有害气体的污染。

第十四条实验室应建立行为规范,明确实验人员的行为准则,如禁止吃喝、吸烟等。

第十五条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并按照相关规定对事故进行报告和处理。

第十六条实验室的管理者应定期进行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进行记录和整改。

第十七条实验室应定期进行实验室安全演练,提高实验人员应对紧急情况的应变能力。

第十八条实验室的管理者应建立健全实验室管理档案,记录实验室的运行情况和管理措施,以备查阅。

第十九条实验室的管理者应及时对实验人员进行奖惩措施,对于严重违反实验室管理规定的行为,可以给予纪律处分甚至开除。

高校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高校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高校教学督导工作条例高校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为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对本科教学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完善教学监督体系,建立健全教学督导管理制度,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教学督导组织的构成学院成立“×××学院教学督导组”,对全院的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

教学督导组由5人组成,设组长一名。

第二条教学督导员聘任条件1、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一般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

3、从事过教学或管理工作,具有较丰富的.教学实践和管理经验。

4、责任心强,办事公正,坚持原则,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5、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教学研究及教学指导能力。

第三条教学督导员聘任办法1、教学督导员由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遴选,学院聘任,聘期为两年,合格者可以续聘。

2、在聘期内,教学督导员因特殊情况可提出解聘申请。

对不能履行工作职责者,学院有权解聘。

第四条教学督导员工作职责1、对全院的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和建议。

2、深入课堂、实验室等教学一线检查、督导。

3、协助学院调查、核实教学事故,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4、根据学院需要开展专项检查。

5、参与教育改革项目的论证及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估。

6、定期参加教学督导员会议,对反映上来的各种信息进行汇集、分析、研究。

第五条教学督导方法1、对各系(部)的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进行随机性检查。

采取听(听课、召开座谈会听取师生的反映)、看(查看教学条件和管理软件)、查(抽查教案、学生作业、实验报告、实习报告、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评(对教学条件、状态、效果进行评价)等方法,客观地掌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环境是否符合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是否严谨、规范,是否能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注重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

2、召开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了解教学信息。

3、及时将检查情况反馈到学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及系(部)负责人。

大学实验室管理办法

大学实验室管理办法

大学实验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加强学校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学校的教育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实验室隶属学校,统一由信息管理中心管理,是从事实验教学、实习实训的场所。

第三条实验室必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为完成我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服务。

第四条实验室的建设要根据教学的需要,从学校实际出发,充分发挥各学院的优势,确定实验室的方向、任务和规模,要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反对铺张浪费,充分发挥现有人力、物力、财力的作用。

第五条实验室要实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提高实验室设备的利用率,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加强实验队伍建设,把热爱实验教学、精通业务、具有良好师德的教师放在实验室重要岗位,逐步形成高级、中级、初级人员结构合理的教学和管理队伍。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努力钻研业务,认真完成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第二章任务第七条根据我校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承担实验教学保障任务,管理、维护实验室设备,准备实验条件,协助任课教师对学生认真辅导和严格要求,保证实验课的质量,培养学生实践能力。

第八条根据教学的需要,组织开展跨专业综合实训项目,丰富和完善我校的实验教学体系。

第九条实验室除完成实验教学保障工作外,应积极为我校其它部门提供技术和设备服务,提高其利用率。

第三章建设第十一条实验室的建设与设置应根据:(一)有稳定的学科发展方向和饱满的实验教学任务。

(二)有符合实验教学要求的实验用房及配套设施。

(三)有能满足实验教学任务的一定数量的仪器设备和软件。

(四)有能胜任工作的实验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队伍。

(五)有科学的工作规范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实验室的建设由学校统一规划,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整合。

第十三条实验室建设要讲究投资效益,充分发挥原有设备的作用。

设备和软件要集中配备,面向全校开放。

实验室管理办法

实验室管理办法

实验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实验教学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不断提高办学效益,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0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涉及的实验室是指经学校批准建立的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

依托学校建立的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实验室参照本办法管理。

第三条实验室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保证完成所承担的实验教学、科学研究、生产实践、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等任务。

第二章管理体制与机构第四条实验室实行校院二级管理体制,并对实验室实行分类归口管理。

在学校领导下,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统筹管理。

第五条学校设立实验室建设委员会,由分管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任主任、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处长和科技处处长任副主任,并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院相关领导和专家组成。

实验室建设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第六条实验室建设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学校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实验室主要管理制度、实验室资源科学合理配置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咨询,提出建议。

第七条学校教学实验室的归口管理部门是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在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管理、协调全校教学实验室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依法草拟和完善学校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二)组织、指导相关部门和学院起草教学实验室建设与发展规划;(三)负责组织拟定教学实验室(设备类)建设经费、教学实验维持费、仪器设备维修费的年度使用计划,组织做好经费使用的绩效评价工作;(四)负责全校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

组织做好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的绩效评价工作;(五)负责审核实验室用房配置、使用及调整计划;(六)与保卫处、科技处协同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

第八条学校科研实验室的归口管理部门是科技处。

在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管理、协调全校科研实验室工作。

科技处负责科研实验室的建设申报及日常管理工作,依据国家、省部等相关部门和学校的有关管理规定,制定学校科研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细则,并对科研实验室进行年度考核。

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

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

教育部《高等学校试验室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等学校试验室旳建设和管理,保障学校旳教育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提高办学效益,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高等学校试验室(包括多种操作、训练室),是附属学校或依托学校管理,从事试验教学或科学研究、生产试验、技术开发旳教学或科研实体。

第三条高等学校旳试验室,必须努力贯彻国家旳教育方针,保证完毕试验教学任务,不停提高试验教学水平;根据需要与也许,积极开展科学研究、生产试验和技术开发工作,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

第四条试验室旳建设,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合理设置。

要做到建筑设施、仪器设备、技术队伍与科学管理协调发展,提高投资效益。

第二章任务第五条根据学校教学计划承担试验教学任务。

试验室要完善试验指导书、试验教材等教学资料,安排试验指导人员,保证完毕试验教学任务。

第六条努力提高试验教学质量。

试验室应当吸取科学和教学旳新成果,更新试验内容,改革教学措施,通过试验培养学生理论联络实际旳学风,严谨旳科学态度和分析问题、处理问题旳能力。

第七条根据承担旳科研任务,积极开展科学试验工作。

努力提高试验技术,完善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以保障高效率、高水平地完毕科学试验任务。

第八条试验室在保证完毕教学或科研任务旳前提下,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开展学术、技术交流活动。

第九条完毕仪器设备旳管理、维修、计量及标定工作,使仪器设备常常处在完好状态。

开展试验装置旳研究和自制工作。

第十条严格执行试验室工作旳各项规范,加强对工作人员旳培训和管理。

第三章建设第十一条高等学校试验室旳设置,应当具有如下基本条件:(一)有稳定旳学科发展方向和饱满旳试验教学或科研、技术开发等项任务;(二)有符合试验技术工作规定旳房舍、设施及环境;(三)有足够数量、配套旳仪器设备;(四)有合格旳试验室主任和一定数量旳专职工作人员;(五)有科学旳工作规范和完善旳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试验室建设、调整与撤销,必须经学校正式同意。

学校实验室安全督导计划

学校实验室安全督导计划

学校实验室安全督导计划学校实验室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科学素养的重要场所,但其中存在着一些安全隐患。

为了确保学生和员工的安全,学校应建立实验室安全督导计划。

该计划旨在提供有效的安全指导,制定操作规程,并定期开展安全演练和检查。

接下来,将围绕学校实验室安全督导计划展开探讨。

第一部分:建立安全指导体系学校实验室安全督导计划的第一步是建立安全指导体系。

这一体系应该包括实验室安全操作手册、安全标志和紧急应急预案等内容。

实验室安全操作手册应详细说明实验室的使用规则、安全操作流程和各类实验仪器的正确使用方法。

安全标志的设置应明确标识各个区域的安全要求和风险等级,以便员工和学生正确评估和遵循安全规定。

同时,学校还应制定灾难和事故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二部分:定期安全演练和检查定期安全演练和检查是学校实验室安全督导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校应该定期组织安全演练,以验证实验室安全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演练内容可以包括火灾逃生、化学品泄漏应急处理等。

通过这些演练,员工和学生能够熟悉安全应急程序,提高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另外,学校也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以确保实验室设备的完好性,及时发现和排查潜在的安全隐患。

第三部分:员工和学生的培训教育员工和学生的培训教育是实验室安全督导计划的关键。

学校应该组织定期的安全培训,使员工和学生了解实验室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实验室常见的安全风险和事故案例,以及安全防护措施和急救方法等。

通过这些培训,员工和学生能够提高安全意识,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四部分: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设备维护和管理对于实验室安全至关重要。

学校应建立设备维护和管理制度,明确设备的日常维护责任和维护流程。

同时,根据设备的使用频率和规定的维护周期,制定设备的维护计划,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工作。

此外,学校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减少因设备故障引发的安全事故的风险。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精华1篇)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精华1篇)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精华1篇)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1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根据教育部文件《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提出“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健全督导机构,完善督导”的要求,结合我院教学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实行教学督导,其目的是通过对教学过程的督导,切实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的和评估工作,不断提高学院的办学水和教学质量,促进优良教风、学风和校风的形成及教学环境的改善,为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创造条件。

第二条实行教学督导,有利于提高学院对教学工作决策的科学性,学,治校,推动学院教育教学的不断深化。

第三条教学督导室是一个在院长(或常务副院长)直接下,相对地对学院的教学工作进行调研分析、检查评估、指导,并为学院决策提供信息和建议的参谋机构。

教学督导室不能取代学院职能部门(如教务处等)行使管理职能,即不能直接处理问题和事端。

第四条教学督导室成员由教学及管理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秉公办事、身体健康,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专家组成,聘期一般为二年,根据工作需要可以。

第五条教学督导工作的基本原则:坚持督教与督学相结合;坚持督查与指导相结合;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秉公办事;坚持以促进学生发展为本,为广大师生提供教学指导和服务,做到督查在前,指导在先。

第六条教学督导室的工作职责:1、认真学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关教育教学的方针,收集兄弟院校教学信息,对学院教学工作进行研究、分析预测,给学院提供决策的信息资料,为学院发展出谋献策。

2、针对教学过程中的热点、难点及师生反映突出且强烈的问题,经院授权,开展专项督查调研工作,督查调研结果形成报告报学院,为学院提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3、对教学全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督导,如对教学管理、教学计划制订与实施情况的检查,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的检查评估,考试试卷、成绩评定与教材选用等方面发挥督导作用,维护学院教学秩序的稳定。

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督导工作条例

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督导工作条例

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督导工作条例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确保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学校成立“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督导组”。

为有效发挥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督导的作用,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督导组成员一般由具有一定实验室管理经验的在职或离退休人员担任。

第三条督导组办公室设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主要负责组织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督导的聘任和督导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督导的工作范围包括校内各二级单位的教学和科研公共平台实验室、科研实验室、仪器室等。

第五条督导由学校聘任,一般聘期为两年,特殊情况可提前解聘或增补。

第六条督导组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汇总并向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通报,并监督整改情况。

第七条督导的主要职能是为我校实验室建设与安全工作展开调研、督察、评估、咨询、指导等,具体内容包括:(一)参与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评估工作,对各学院实验室建设、实验室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工作进行指导、督察和评估;(二)指导各单位制定并完善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管理的制度、规划和工作计划;(三)督查各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尤其是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四)对各单位进行有计划、有重点的安全检查和随机的巡查、暗访,查找安全漏洞;(五)督促、指导各单位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检查整改的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力的实验室行使封门权;(六)对各单位安全教育的效果进行检查,并提出建设意见;(七)协助各单位对各类安全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建议。

第八条督导的聘任条件(一)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实事求是、乐于奉献、责任心强;(二)熟悉国家有关高等教育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三)长期从事高校实验教学或实验室管理工作,有丰富的实验室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管理能力;(四)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第九条督导工作方式(一)每学期初制订督导工作计划、落实任务,学期末进行工作小结;(二)每月按计划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不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全面巡视、暗访,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或督导报告;(三)每年度对学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填写评估报告;(四)根据需要,召开学生安全督察员会议、教师座谈会,听取师生对实验室建设与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五)受邀展开实验室管理、实验室安全等培训、讲座等。

实验室安全管理中的监督与督导

实验室安全管理中的监督与督导

实验室安全管理中的监督与督导当今科学研究领域中,实验室安全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保障实验人员的安全以及保护实验室和环境的安全对于科学研究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有效性,监督与督导机制成为了必不可少的要素。

本文将探讨实验室安全管理中的监督与督导的重要性,并就如何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中的监督与督导效果进行讨论。

实验室安全管理中的监督与督导是指对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指导和监督,以确保实验室安全规范的执行和安全风险的及时控制。

在监督与督导的过程中,监督者需要对实验室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进行审核和评估。

通过定期的巡视、检查和评估,可以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一方面,实验室安全管理中的监督与督导可以强化实验室人员对安全管理的重视,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

实验室中的人员应当清晰地了解实验室的安全规章制度,并且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定。

监督者的存在可以起到警示和示范作用,使实验人员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和自律,从而降低实验室事故发生的概率。

另一方面,实验室安全管理中的监督与督导可以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和指导。

监督者通常都具备丰富的实验室操作经验和专业知识。

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经验和知识对实验室的操作流程和实验过程进行评估,并向实验室人员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建议。

这些指导和建议可以帮助实验人员更好地理解安全风险和安全措施,并且能够运用到实际的实验工作中。

为了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中的监督与督导效果,以下几点是需要注意的:首先,建立完善的监督与督导制度。

实验室管理者应该确立监督与督导工作的重要性,并制定相关的工作流程和标准。

监督者应该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周期进行监督与督导工作,确保工作的全面性和连续性。

其次,加强监督者的培训和素质提升。

监督者应该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和安全管理知识,能够全面、准确地评估实验室的风险和安全状况。

为了提高监督者的监督与督导能力,实验室管理者可以组织相关的培训活动,提供必要的学习材料和资源。

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和管理规定

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和管理规定

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和管理规定总则第一条高校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是人才培养、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场所。

实验室工作水平也是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

实验室建设作为学校的一项基础性建设工作,在学校整体改和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为加强我校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学校教学质量与科学研究水平,提高办学效益,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涉及的实验室是指主要为本科教学服务的各类教学实验室。

第三条各实验室必须努力贯彻执行的教育方针,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加强实验教学改,创新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实验水平和仪器设备使用效益;根据需要和可能,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

第四条实验室的建设,要以学校总体发展规划为基本依据,从学校发展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合理设置。

建筑设施、仪器设备、技术队伍与科学管理协调发展,实行资源共享,提高投资效益。

实验室的任务第五条根据学校教学计划的安排,承担实验教学任务。

各实验室要根据实验教学安排,组织人员编写并完善课程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等教学资料,合理安排实验教师和实验员,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第六条实验室要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不断吸收科研和教学的新成果,开发实验项目、更新实验内容、改教学方法、完善实验环境,逐步增加设计性、综合性实验比例,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具有创新意识的人才。

第七条实验室应加大对学生开放力度。

在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实验教学外,各实验室应不断增加开放型实验项目数量和开放时间,增加优质实验教学资源的供给,使实验室成为学生科技创新、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等活动的主要场所。

第八条实验室在满足各项教学需求后应积极承担科研任务。

各实验室应充分发挥实验技术和设备的潜在能力,积极参与各项科学研究。

第九条实验室在保证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开展学术、技术交流活动。

高等院校实验室管理制度

高等院校实验室管理制度

高等院校实验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本制度旨在规范实验室的日常运作、安全管理、实验操作、设备维护以及物资管理等方面的行为,确保实验室工作的高效、安全、有序进行。

•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教育部门规定及学校规章制度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大学所有实验室及其工作人员。

第二章组织结构与职责第三条组织结构•实验室设立主任、副主任、实验室管理员、实验技术人员等岗位。

•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的整体管理和决策。

•实验室管理员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

•实验技术人员负责实验操作和技术支持。

第四条职责划分•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的总体管理和决策,确保实验室符合安全标准。

•实验室管理员:o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包括安全巡查、设备维护、物资采购等。

o负责实验室安全培训和教育。

•实验技术人员:o负责实验操作和技术支持,确保实验过程符合安全规范。

o负责实验数据的记录和整理。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五条安全培训•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

•定期举行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安全意识。

第六条安全设施•实验室内应配备足够的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紧急洗眼器、淋浴装置等。

•定期检查安全设施的有效性。

第七条安全操作规程•所有实验操作必须遵循安全操作规程。

•对于危险化学品和生物制品的操作,须严格遵守特殊安全规定。

第八条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火灾、泄漏、伤害等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

•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第四章实验操作流程第九条实验申请与审批•实验前需提交实验计划书,经实验室主任审批后方可进行。

•特殊实验项目还需经过伦理委员会的审查。

第十条实验准备•实验开始前,实验技术人员需检查所需仪器设备的状态,确保其正常工作。

•准备好实验所需的试剂和材料。

第十一条实验记录•实验过程中必须详细记录实验步骤、结果及任何异常情况。

•记录应当清晰、准确、完整。

第十二条实验结束•实验结束后,实验技术人员需清理实验现场,归还所借物品。

大学实验室管理体制及管理制度

大学实验室管理体制及管理制度

XX大学实验室管理体制及管理制度一、实验室管理体制1、主管教学的校长主管全校实验室工作;2、教务处实验设备科归口管理全校实验室工作;3、对各实验室实行校院二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学院主管教学的行政负责人同时主管本学院的实验室工作;4、基础和专业(技术)基础实验室按课程类别设置,由学校直接管理或委托学院管理,为全校师生服务,对外开放;5、学院实验中心按学科设置,由所属学院直接管理,为该学科专业和相关相近学科专业服务。

二、实验室规则1、实验人员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提高忠诚教育事业的思想觉悟,钻研实验技术。

在实验室主任领导下,团结互助,努力完成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任务;2、实验室应开出教学计划或大纲要求的必开实验,学生在实验前必须认真准备,做好记录,取得数据;3、学生进实验室后指导教师要按“学生实验规划”严格要求,精心指导实验,培养学生的实验能力,训练严格的科学态度和作风,教育学生爱护公共财产;4、加强仪器设备和器材的管理,保证帐、物相符。

定期进行保养、维修、检验,保持仪器设备有较高的完好率和实验数据的准确、可靠、提倡协作共用,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5、积极为科研创造条件,定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并为导师指导研究生实验提供必要的条件;6、在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同时,挖掘设备潜力,科研开展社会服务;7、做到文明实验,安全生产,实验结束后应组织好仪器设备和场地的整理工作,做好电、水、气、汽、药品及门窗的安全检查。

防止事故发生,经常保护室内外环境的文明整洁;8、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勤俭办实验室;9、做到人人会使用消防器材、爱护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

要记住火警号“119",发现火患立即报告。

三、实验室安全制度1、各实验室必须重视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2、各实验室要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各级领导要支持安全员的工作,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行为,安全员应予以制止,并作好必要的记录;3、各实验室要根据本实验室工作的特点建立严格的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安全考核制度,明确职责,并落实到人;4、为了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对易燃、易爆、剧腐蚀、有毒药品,应按规定领取和存放;对发烟、霉变、粉尘、有毒气体应妥善处理;对产生放射性物质、高频电源、超高压、大幅度振动,强烈持续噪音、高温高压、热辐射、极强光闪烁等的场合及有关设备,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与安全制度以及相应的保护措施;5、实验室严禁乱拉、乱接电源,定期检查线路及通风、防火设备。

6.3.3学校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专兼职督导人员基本情况、督导

6.3.3学校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专兼职督导人员基本情况、督导

6.3.3学校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专兼职督导人员基本情况、督导工作开展情况综述学校教学督导工作条例: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校级督导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提升学校教学督导工作水平,加强教学过程的动态监控、评价和指导,促进教学质量的稳定和提高。

在原《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管理规定(修订)》(昆冶高专教发〔2005〕11号)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级督导受学校委托对学校的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学校领导与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和决策依据,为教师改进教学、提高教学水平提供诊断和指导意见。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三条学校成立教学督导专家组,专家组由8—10名专家督导员组成,并设专家组组长1名、副组长2名。

第四条督导专家组由各学院按照校级督导员的聘任条件推荐1—2名校级督导员人选,由教务处初审并选取10名校级督导员上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后,受聘人与学校签订《校级督导员聘任协议》,由学校校长为其颁发聘书,聘期一学年,可连聘连任。

第五条学校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每位校级督导员的定点联系学院,每位督导员负责2-3个学院的定点教学督导工作。

各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有责任支持、配合校级督导员独立开展教学督导工作,并听取其对本学院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督导专家组成员在聘期内若因身体和精力状况不能继续担任督导工作的,可向学校提出辞职申请,经学校同意后,终止聘任关系。

第七条教务处负责校级督导专家组的管理,并负责对校级督导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按月核发督导员报酬。

第三章聘任条件和职责第八条校级督导员的聘任条件(一)热心教学督导工作,有丰富的教育、教学和教学管理经验,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与教学评估能力。

(二)熟悉现行教育教学的各项举措,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善于总结推广教学经验,积极开展教学督导方面的科学研究。

关于对实验室安全与环保工作实行督查指导的

关于对实验室安全与环保工作实行督查指导的

关于对实验室安全与环保工作实行督查指导的
通知
各二级学院(中心):
为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与环境保护,增强师生安全与环保意识,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预防事故的发生,保证实验室正常运行,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安全与学校财产安全,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督导专家组即日起对全校实验室开展日常性督查指导。

现将督导工作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督导专家组成员
组长:罗一鸣(南校区、新校区实验室)
成员:秦毅红(校本部实验室)
刘艳平(湘雅新校区实验室)
陈庆林(湘雅老校区实验室)
潘晋平(铁道校区实验室)
二、督查内容与方式
依据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督导检查项目表的内容(见附件),督导专家对全校实验室进行全面和经常性的检查指导,并对所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时进行核查。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须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与环保工作,积极配合督导专家,无正当
理由不得拒绝检查。

2.各单位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须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3.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定期对督导情况进行公布,对问题较多且整改不
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如发生实验室安全及环境污染责任事故,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5年9月14日
附件:
中南大学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督导检查项目表
附件信息
中南大学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督导检查项目表
百度文库-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
11。

高校实验室管理督导工作条例

高校实验室管理督导工作条例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居住物业是指具备居住功能、供人们生活居住的建筑,包括住宅小区、单体住宅楼、公寓、别墅、度假村等;当然也包括与之相配套的共用设施、设备和公共场地。

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者进行管理。

下面一起看下为大家整理的物业管理制度文章。

高校实验室管理督导工作条例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进一步搞好我校实验室建设,提高实验工作水平,促进实验室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实验室管理督导工作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实验室管理科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督导的范围包括校内各单位的实验室、实验管理室、仪器室、训练室、实习室以及试剂材料库等。

第三条成立学校实验室督导组,成员3~5人,从我校离退休或在职的、德高望重的、具有高级职称的实验教师或管理干部中聘任,聘期一年。

第四条督导组要深入各实验室,对实验室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其主要内容包括实验效果、设备器材管理、实验室环境与卫生。

实验室安全和节约水电状况等。

听取师生对实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参与实验室建设方案和重大实验设备投资项目的论证。

第五条在不影响正常秩序的条件下,督导组可以到任何一个院(部、室)采取有效方式检查实验室工作。

对任何违反实验室管理规定的人或事,有权批评、教育和制止。

第六条督导组工作1.督导组每学期至少要对每个实验室检查两次,具体时间由组长安排。

每次检查按照《基础课教学实验室检查指标》(见附则)的要求逐项评分,每学年末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并按各实验室得分多少排序,写出学年工作总结,由督导组组长向实验室工作委员会汇报。

检查记录、汇总表和工作总结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存档。

2.实行例会制度,一般每月一次。

3.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学生或教师座谈会。

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规定

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规定

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规定为了保障校园及师生安全,确保学校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精神及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XX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规定如下:第一条本规定中的“实验室”是指XX大学全校范围内开展教学、科研工作的各类实验场所,包括各类公共实验室(含教学实验室、国家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等)、教师科研实验室及其他校内实验室等。

第二条学校实行实验室安全工作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校、院(系、所、中心)、实验室及进入实验室工作的师生员工各负其责,责任到人,通过加强各职能部处、各院系的协同管理,对各实验室实行安全责任全覆盖。

第三条按照实验室实际情况,根据涉及的安全责任属性和范围不同,将全校实验室分为四类:第一类为含有危险化学品、放射源及其他重点安全设施的实验室,包括材料、环境、化学、生命、医学、物理等实验室;第二类为含有特种设备、放射装置等设施的实验室,包括海洋、机械能源、汽车、交通等实验室;第三类为除第一、第二类外的普通理工科实验室;第四类为人文社科类实验室。

第四条各实验室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各实验室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并应在醒目位置上墙公示。

第五条各院(系、所、中心)正职领导是所在单位实验室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并明确单位分管领导为单位的安全责任人,院(系)其他领导负有关心和重视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相关责任。

第六条单位第一安全责任人和单位分管的安全责任人主要责任包括;负责落实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建立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队伍和责任体系;制定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及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不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各院(系、所、中心)落实至少一名正式教职工为专(兼)职实验室安全管理员(简称安全员)。

安全员负责协助院系具体落实实验室安全相关规章制度、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实验室人员(包括学生)安全教育、实验室安全相关信息报送、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及应急处理等日常工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高校实验室管理督导工作条例
高校实验室管理督导工作条例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进一步搞好我校实验室建设,提高实验工作水平,促进实验室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实验室管理督导工作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实验室管理科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督导的范围包括校内各单位的实验室、实验管理室、仪器室、训练室、实习室以及试剂材料库等。

第三条成立学校实验室督导组,成员3~5人,从我校离退休或在职的、德高望重的、具有高级职称的实验教师或管理干部中聘任,聘期一年。

第四条督导组要深入各实验室,对实验室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其主要内容包括实验效果、设备器材管理、实验室环境与卫生。

实验室安全和节约水电状况等。

听取师生对实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参与实验室建设方案和重大实验设备投资项目的论证。

第五条在不影响正常秩序的条件下,督导组可以到任何一个院(部、室)采取有效方式检查实验室工作。

对任何违反实验室管理规定的人或事,有权批评、教育和制止。

第六条督导组工作
1.督导组每学期至少要对每个实验室检查两次,具体时间由组长安排。

每次检查按照《基础课教学实验室检查指标》(见附则)的要求逐项评分,每学年末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并按各实验室得分多少排序,写出学年工作总结,由督导组组长向实验室工作委员会汇报。

检查记录、汇总表和工作总结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存档。

2.实行例会制度,一般每月一次。

3.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学生或教师座谈会。

第七条检查结果的应用
1.督导组检查结果作为评选实验室候选单位的依据。

凡进行实验室工作评比时,候选单位按日常检查得分多少确定,不再进行临时性检查评比。

2.每学期将检查结果通报全院,对管理好的予以表扬,对差者给予批评。

3.在经费分配、重点实验室建设等工作中对管理先进的实验室予以适当倾斜。

第八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感谢您的阅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