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类工程施工前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第二章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原分为木工、砌筑、混凝土、
施工劳务
脚手架、石制作、抹灰、油漆、 钢筋、焊接、模板、钣金、水暖
电安装、架线13个资质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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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企 业 资 质 的 法 定 条 件 和 等 级
三、资质证书申请、延续和变更 1、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企业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资质 的,按照最低等级申请。 2、资质证书有效期 5 年。企业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 3 个月,向原发 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资质许可机关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申请的 决定;逾期未做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3、企业发生合并、分立、重组、改制,需承继原企业资质的,应当申请重新 核定企业资质等级。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建造师本人保管、使 用。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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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建 造 师 考 试 、 注 册 和 继 续 教 育 的 规 定
【建造师的继续教育】 注册建造师应通过继续教育,掌握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增
强职业道德和诚实守法意识,熟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新方法、新技术,总结 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执业能力。
但是,当无资质的“实际施工人”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其可以向合同相对
方(即转包方或违法分包方)主张权利,甚至可以向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方
主张权利。
违法分包合同
承包合同
承包人
转包合同
发包人
(转包人、违法分包人)
无资质的 实际施工人
无合同关系,但可以起诉
《司法解释》:“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 撤销资质、警告、处以罚款、申请人3年内不得再
得资质的 (想骗并骗成了) 次申请资质
二建继续教育考试题及答案

二建继续教育考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该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哪些内容?()A. 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B.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C. 工程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D. 以上都是答案:D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哪些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A.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B. 土方开挖工程C. 模板工程D. 以上都是答案:D3.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下列哪些行为属于违法行为?()A. 施工单位偷工减料B. 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C. 施工单位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D. 以上都是答案:D4.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具备哪些条件?()A. 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B. 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C. 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D. 以上都是答案:D5.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哪几个序列?()A.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B.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C.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施工劳务D.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答案:B二、多项选择题1. 根据《建筑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形下,建设单位应当向有关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A. 建筑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B. 建筑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C. 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D.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答案:A、D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电力工程施工前五证

电力工程施工前五证第一个证件是施工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是进行电力工程施工前必须要办理的证件。
施工许可证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是电力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
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需要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取得。
施工许可证是电力工程施工的合法凭证,没有施工许可证是不能进行电力工程施工的。
第二个证件是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施工单位资质证书是电力工程施工单位的资质凭证。
在进行电力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才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施工单位在办理施工单位资质证书时,需要提交相关的资质材料,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取得。
施工单位资质证书是施工单位参与电力工程施工的基础凭证。
第三个证件是施工项目核准文件。
施工项目核准文件是电力工程施工前必须要办理的文件。
在进行电力工程施工前,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施工项目核准申请,待审批通过后方可取得施工项目核准文件。
施工项目核准文件是电力工程施工的备案材料,没有施工项目核准文件是不能进行电力工程施工的。
第四个证件是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
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是电力工程施工的重要凭证。
在设计电力工程施工图纸后,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施工图审查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
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是电力工程施工的施工依据,没有审查合格证书是不能进行电力工程施工的。
第五个证件是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是电力工程施工前必须要签订的合同。
在进行电力工程施工前,需双方签订相关施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施工合同是电力工程施工的法律依据,是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的文件。
总之,电力工程施工前五证是电力工程施工的基本要求,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确保电力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只有合法合规地办理了上述五证,才能确保电力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希望电力工程施工单位和工程参与者能够认真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确保电力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第二讲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v 1.未经许可擅自开工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v 2.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v 3.骗取和伪造施工许可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本办法中的 罚款,法律、法规有幅度规定的从其规定。无幅度 规定的,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 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 下的罚款。
(2)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序列,划分为地基与基础工程、 土石方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预拌商 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园林古建筑工程、钢结构工 程、高耸构筑物等共60个资质类别;每个资质类别分为1至 3个资质等级或者不分等级。
(3)劳务分包企业资质序列,划分为木工作业、砌筑作 业、抹灰作业、石制作、油漆作业、钢筋作业、混凝土作 业、脚手架作业、模板作业、焊接作业、水暖电安装、钣 金作业、架线作业等13个资质类别;每个资质类剐分为一 级、二级两个资质等级或者不分等级。
第二讲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v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将一住宅小区工程以施工总承 包方式发包给乙建筑公司,建筑公司又将其中场 地平整及土方工程分包给丙土方公司。在工程开 工前,应当由()按照有关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 证。 A.乙建筑公司 B.丙土方公司 C.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和乙建筑公司共同 D.甲房地产开发公司
v 开工报告与施工许可证不要重复办理 。
第二讲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施工许可证的申请主体
v 建设单位(又称业主或项目法人)是建设项目的投 资者,如果建设项目是政府投资,则建设单位为 该建设项目的管理单位或使用单位。为建设工程 开工和施工单位进场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是 建设单位应尽的义务。 因此,施工许可证的申请领取,应该是由建设单 位负责,而不是施工单位或其他单位。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条件(3篇)

第1篇一、人员条件1. 施工队伍: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队伍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包括施工技术人员、施工工人等。
施工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施工图纸、施工工艺和操作规程。
2. 管理人员:施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管理人员需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协调、管理和监督。
二、材料条件1. 材料质量:建筑装饰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具有合格证书。
材料需经过严格的检验,确保材料质量合格。
2. 材料种类:根据工程需求,选择合适的装饰材料,如瓷砖、石材、木材、涂料、壁纸等。
三、设备条件1. 施工设备:包括吊车、升降机、切割机、打磨机、焊接机等,用于材料运输、加工和安装。
2. 测试设备:如温度计、湿度计、水平仪、角度尺等,用于施工过程中的测量和检测。
四、环境条件1. 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应具备良好的排水、通风、照明等条件,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施工质量。
2. 周边环境:施工现场周边应无影响施工的设施,如高压电线、地下管线等。
五、法规条件1. 施工许可证: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前,需办理施工许可证,确保工程合法合规。
2. 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需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如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等。
3. 环保要求: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过程中,需遵守环保法规,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六、施工组织条件1. 施工方案: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明确施工顺序、施工方法、施工质量标准等。
2. 施工进度计划: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3. 施工安全管理:制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安全和工程安全。
总之,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条件是保证工程顺利进行、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基础。
施工过程中,需充分考虑人员、材料、设备、环境、法规和施工组织等方面的条件,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第2篇一、企业资质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2. 持有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具备相应等级的施工资质。
工程施工类需要什么许可

工程施工类需要什么许可一、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是进行工程施工必不可少的许可证之一。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包括总承包资质证、专业承包资质证等。
总承包资质证主要是给予企业总承包建筑工程的能力,专业承包资质证则是给予企业专业施工的能力。
在申请施工许可证时,企业必须符合相关的条件和要求,例如注册资金、技术人员、设备、经验等。
另外,企业还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和文件来进行审批。
一旦获得施工许可证,企业才能进行工程施工。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是企业进行工程施工必不可少的许可证之一。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一种认可,能够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企业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要求,例如安全管理体系、应急预案、安全设施等。
安全生产许可证是企业进行工程施工的基本保障,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是不允许进行工程施工的。
三、环境保护许可证环境保护许可证是企业进行工程施工的必备许可证之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必须获得环境保护许可证后才能进行施工。
环境保护许可证是对企业环境管理水平的一种认可,能够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
在申请环境保护许可证时,企业必须符合相关的环境保护条件和要求,例如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风险评估、环境监测等。
环境保护许可证是企业进行工程施工的环保准入证,没有环境保护许可证的企业是不允许进行工程施工的。
四、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1、资料准备:企业在申请施工许可证时,需准备相关的材料和文件,例如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证明、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设备清单、经验证明等。
2、申请报批:企业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和文件提交给有关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部门将根据企业的申请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获得施工许可证。
建设工程许可法规

• 【注意】 从以上的规定中可以看出,并不是所有的建筑工程都必须申 请领取施工许可证,而只是对投资额较大、结构较复杂的工程,才领取 施工许可证. 限定领取施工许可证的范围,一是考虑到我国正在进行大 规模的经济建设,工程建设的任务繁重, 如果工程不分大小均要领取施 工许可证,既无必要,也难以做到;二是考虑到要突出政府对工程管理的 重点,提高行政办事效率;三是避免与开工报告重复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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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建设工程信息的收集
(1)所在地招标投标代理机构的能力与特点,所在地招标投标 管理机构及管理程序。 (2)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 设计概算,设计、地质勘察、测绘的审批报告等方面的信息, 特别是该建设工程有别于其他同类工程的技术要求、材料、 设备、工艺、质量要求有关信息。 (3)工程造价的市场变化规律及所在地区的材料、构件、设备、 劳动力差异。 (4)本工程适用的规范、规程、标准,特别是强制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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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 2 施工许可证的申领程序 • 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 (1)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 (2)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第七章建筑法

一、概述
(一)建设工程监理的概念 《建筑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国家推行建筑工程 监理制度。 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工程项目业主的 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建设部门 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 合同和其他建设工程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 专业化监督管理。 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之间是一种委托代理 关系,适用《民法通则》有关代理的法律规定。
三、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建筑法》第8条规定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应具备下 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应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的管理
3.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条件 对于需要领取开工报告的工程.《建筑法》第11 条规定:“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 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 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 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 手续。”
施工许 可证 开工 报告 3个月 内开工 6个月 内开工 可以延 期两次 不予延期 停工满1年, 重新核验 停工的, 要报告
二、施工许可证申领的时间与范围
(一)施工许可证的申领时间 根据《建筑法》第7条规定,施工许可证应 在建筑工程开工前申请领取。由此可以看出,建 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应当在施工准备工作基本就绪 后,组织施工之前申请领取。
二、施工许可证申领的时间与范围
(二)施工许可证的申请范围 根据《建筑法》第7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按照国 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外,均应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未领取施 工许可证的工程,不得开工。
必须办施工许可证的工程(3篇)

第1篇一、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1. 新建工程:指新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如住宅、办公楼、商场等。
2. 改建工程:指对原有房屋进行改造,如增加层数、改变结构等。
3. 扩建工程:指在原有房屋基础上进行扩建,如增加建筑面积、功能等。
二、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1. 新建工程:指新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如道路、桥梁、隧道、供水、供电等。
2. 改建工程:指对原有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如拓宽道路、改造桥梁等。
3. 扩建工程:指在原有市政基础设施基础上进行扩建,如增加供水管道、扩建供电设施等。
三、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工程1. 新建工程:指新建的公共建筑,如学校、医院、文化设施等。
2. 改建工程:指对原有公共建筑进行改造,如增加教室、改造医院等。
3. 扩建工程:指在原有公共建筑基础上进行扩建,如增加学校班级、扩建医院等。
四、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建筑工程1. 新建工程:指新建的工业建筑,如厂房、仓库、办公楼等。
2. 改建工程:指对原有工业建筑进行改造,如增加生产车间、改造办公楼等。
3. 扩建工程:指在原有工业建筑基础上进行扩建,如增加生产设备、扩建办公楼等。
五、新建、改建、扩建的其他建筑工程1. 新建工程:指新建的其他建筑工程,如水利工程、交通设施等。
2. 改建工程:指对原有其他建筑工程进行改造,如改造水利工程、改造交通设施等。
3. 扩建工程:指在原有其他建筑工程基础上进行扩建,如增加水利工程设施、扩建交通设施等。
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流程如下:1. 明确申请条件:确保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如土地使用权、规划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等。
2. 准备齐全必要材料:包括工程项目申报书、土地使用证明、规划许可证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等。
3. 选择合适的办理途径:线上或线下办理均可,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4.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5. 审核通过: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核发施工许可证。
二建法律法规习题答案第2章

第二章施工许可法律制度【考情分析】本章涉及到三方面的资格准入制度(施工许可、企业资质、建造师执业),内容体系清晰,考点突出,在学习的时候,企业资质是一个记忆难点,建议进行分类别对比记忆。
从历年考试情况看,本章分值较少,考点恒定,属于一般章节。
预计2014年分值在5分左右。
答疑编号:NODE95093100020100000101答疑编号:NODE95093100020100000102【2Z202010】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知识点一】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无)1【例题多选题】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有()。
A.建筑面积200平方米的房屋B.城市大型立交桥C.抢险救灾工程D.实行开工报告审批制度的建筑工程E.城市居住小区【答案】ACD【解析】参见教材P45。
答疑编号:NODE95093100020100000103【提示】不需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有:1.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2.抢险救灾工程;3.农民自建低层住宅;4.军用房屋建筑;5.按规定领取施工报告的工程。
答疑编号:NODE950931000201000001042【例题单选题】下列需要申领施工许可证的是()。
A.开工报告已获得批复B.某工厂建设食堂,建筑面积280平方米C.军队建设宿舍,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D.学校建设教学楼,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答案】D【解析】排除法,选项ABC都属于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
参见教材P45。
答疑编号:NODE95093100020100000105【2Z202010】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 ★ 】【知识点二】申请主体和批准条件(11单选;13多选)3 【例题单选题】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具备的法定条件中,包括()。
A.已经办理了建筑工程用地申请B.依法确定了建筑施工企业C.已经办理了规划许可证的申请D.建设资金已经到位【答案】B【解析】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程投资额施工许可(3篇)

第1篇在我国的建筑行业中,施工许可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施工许可是指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的,用于证明其具备开工条件的法律文件。
工程投资额是决定是否需要办理施工许可的重要依据之一。
以下是关于工程投资额与施工许可的相关内容。
一、工程投资额对施工许可的影响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工程投资额是决定是否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关键因素。
具体来说,以下情况可以不办理施工许可证:1. 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 工程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不含1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3.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施工面积不足300平的工程。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规定仅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对于其他类型的工程,如工业建筑、交通设施等,仍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施工许可证。
二、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必要性尽管部分工程可以不办理施工许可证,但以下情况下,办理施工许可证仍具有必要性:1. 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施工许可是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的严格审查,办理施工许可证可以确保工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2. 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有助于规范建筑市场,打击非法建设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
3. 促进工程顺利进行。
办理施工许可证可以确保工程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避免因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而导致的工程停工、罚款等问题。
三、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程序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程序如下:1. 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勘察。
3. 审核通过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许可证。
4. 建设单位按照施工许可证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和施工。
总之,工程投资额是决定是否需要办理施工许可的重要因素。
不需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类型有哪些

不需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类型有哪些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但是,也有一些工程类型是不需申请施工许可证的。
下面看看有哪些工程类型是不需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吧!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
2.作为文物保护的建筑工程。
对文物保护的修缮问题,由文物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无需向建委申请施工许可证。
3.抢险救灾工程。
由于此类工程的紧迫性,不可能先申报后施工。
其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
4.临时性建筑。
这里所说的临时性建筑,必须是在被许可的施工工程范围内的临时性建筑,例如:施工区内的工人宿舍、材料仓库等临时建筑。
不在规划许可范围内,或被许可施工范围内的临时性建筑,应当向当地所属房管局申报批准后建设,未申报批准的临时建筑属于违章建筑。
5.军用房屋建筑工程。
因军用房屋建设,涉及到严格的保密事宜,属于军队内部的管理范围,不应有地方建委管理。
施工许可证的颁发按建设工程项目实行一项一办。
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必须到相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三)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四)征地拆迁手续已完成;(五)招标工作已完成,施工单位己确定;(六)建设单位已委托建设监理或建设单位建设工理机构资格己审定,施工单位在本工程的项回经理已确定;(七)资金、物资和施工所需的市政公用设施等已落实;(八)按规定已在统计部门办理了统计登记手续;(九)其它应当具备的条件已落实。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按照这一款的规定,并不是所有的建筑工程在开工前都要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不需要领取施工许可证。
由于小型建筑工程具有投资少、建设规模小、施工相对来说比较简单等特点,没有必要都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际上也管不过来。
类工程施工前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1.五类工程施工前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
(2)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3)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建筑及农民自建低层住宅。
(4)文物保护的纪念建筑和古建筑等的修缮。
(5)军用房屋的建筑。
2.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违法分包的情形(1)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2)总承包合同中未约定分包,有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
(3)将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进行分包。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4.工程监理单位应遵守如下强制性法律规定:(1)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3)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
《安全生产法》第38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该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案。
6.安全生产中从业人员的权利知情权,建议权,批评和检举、控告权,拒绝权,紧急避险权,请求赔偿权,获得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2012 一级建造师 法规 课件3

讲授内容:1、lZ301040建筑法2、lZ301050招标投标法3、1Z301100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1Z301040建筑法lZ30104l掌握施工许可制度一、施工许可制度的概念二、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具备的法定条件《建筑法》第7条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①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②工程所在地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具备一系列前提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按照设计深度不同,设计文件可以分为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
对以上几类设计文件的要求分别是:(1)编制方案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控制概算的需要;(2)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3)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1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3条进一步规定:“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之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1)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2)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对于按规定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其消防设计图纸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施工。
第二讲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也规定,施工 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 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二讲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v 2.禁止越级承揽工程 《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均规
定,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 务范围承揽工程。
第二讲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和等级
v 一、施工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 (2)有符合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有符合规定的技术装备。 (4)有符合规定的已完工程业绩。
第二讲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二、施工企业的资质序列、类别和等级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规定,建筑业企业
v 《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开工以前,建设 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 施工许可证。
第二讲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 设施的建造、装饰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 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 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4)《建设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自 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5)《建设部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 通知》(建市[2007]72号,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6)《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 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
(7)《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 号,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二讲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v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将一住宅小区工程以施工总承 包方式发包给乙建筑公司,建筑公司又将其中场 地平整及土方工程分包给丙土方公司。在工程开 工前,应当由()按照有关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 证。 A.乙建筑公司 B.丙土方公司 C.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和乙建筑公司共同 D.甲房地产开发公司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在公布后30日内报有关机关备案;宪法和法律不需要备案。
2。
农民集体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经营,经营期30年。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承包土地进行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建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农业部门批准。
3.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发明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为10年。
保护期均自申请日起算.4。
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可无数次地提出续申请,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应在到期前6个月内申请,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从核准注册日起算。
5.一般职务作品(工作任务但未用单位条件)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单位可以优先使用2年。
6.著作权的保护期(关注50年即可)(1)作者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公民的作品,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保护期,终生+死后50年;(3)单位作品或单位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发表权、使用权、获得报酬权保护期,为50年,截至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7.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期限,如果涉及到自然人,为自然人终身+死后50年;如果是单位,首次发表后的50年,开发完成50年内未发表,不再保护。
8.保证期限当事人无约定,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有约从约.9。
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数量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10.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限一般应该包含一个试车考核期,试车考核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安装工程一切险对旧机器设备不负考核期保险责任。
第二章施工许可法律制度1.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之一: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2.施工许可证颁发条件之一: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标准为: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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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五类工程施工前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
(2)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3)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建筑及农民自建低层住宅。
(4)文物保护的纪念建筑和古建筑等的修缮。
(5)军用房屋的建筑。
2.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违法分包的情形
(1)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2)总承包合同中未约定分包,有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
(3)将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进行分包。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4.工程监理单位应遵守如下强制性法律规定:
(1)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3)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
《安全生产法》第38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该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案。
6.安全生产中从业人员的权利
知情权,建议权,批评和检举、控告权,拒绝权,紧急避险权,请求赔偿权,获得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7.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的条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8)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法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10)有对危险性较大的部分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
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1)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三类人员考核制度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通过考核取得相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制度。
9.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1)依法对工程进行发包的责任。
(2)依法对采购行为进行招标的责任。
(3)提供原始资料的责任。
(4)不得不预设投标人的责任。
(5)送审施工图的责任。
(6)依法委托监理的责任。
(7)依法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8)确保提供场所的物资符合要求的责任。
(9)不得擅自改变主体和承重结构进行装修的责任。
(10)依法组织竣工验收的责任。
(11)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责任。
10.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1)依法承揽工程的责任。
(2)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3)分包单位保证工程质量的责任。
(4)按图施工的责任。
(5)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的责任。
(6)对施工质量进行检验的责任。
(7)见证取样的责任。
(8)返修保修的责任。
11.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依法承揽业务的责任;独立监理的责任;依法监理的责任;确认质量和应付工程款的责任。
12.保修范围、最低保修期限。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需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器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13.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14.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15.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技术条款;设计图纸;评标标准和方法;投标辅助材料。
16.签订合同要求及注意事项。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招标人不得擅自提高履约保证金,不得强制要求中标人垫付中标项目建设资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17.定金罚则: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为担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在订立合同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一定比例,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或者其他替代物。
定金具有双重作用:首先定金是合同的一种担保形式,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则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同时定金也是一种违约责任,接受定金一方违约时可以没收定金,相反,如果接受定金一方违约,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18.工程索赔产生的原因:
当事人违约;不可抗力事件;合同缺陷;合同变更;工程师指令;其他第三方原因。
19.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
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加强主动控制,减少工程索赔。
20.承包人索赔成立的条件:
与合同比较,已造成了实际的额外费用或工期损失;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造成的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不是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承包人在事件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了索赔的书面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21.监理人的义务: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22.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因此其法律效力能否发生还不能确定,一般须经权利人确认才能生效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无权处分财产人订立的合同。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