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第一章和第二章重点知识点表格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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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保险标的物所在地
③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
票据支付地
④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 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运输始发地、目的地
⑤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
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 地)
⑥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 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
处理方法 (1)书面通知劳动者终 止劳动关系
(2)向劳动者支付其实 际工作时间的劳动酬 (3)无需向劳动者支付 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 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起 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 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 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
前1日 (1)用人单位应当书面 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 系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 (1)自用工之日起满一 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 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 月支付2倍的工资补偿 (2)视为自用工之日起 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 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
(1)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 纷;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1)劳动争议的仲裁;
下列仲裁不适用于《仲裁法》
(2)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
纷的仲裁。
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均可采用“原告就被告”原则
诉讼原因
管辖的法院
①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合同履行地(以及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 所在地)
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 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 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 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 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 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 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 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 以 下 的 为 12 个 月 ; 15 年 以 上 20 年 以 下 的 为 18 个 月 ; 20 年 以 上 的 为 24 个 月
⑥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 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 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 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可以裁减人员: ①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②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③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 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 ④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 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提示(1):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否
是否公开进行
否
是否采取两审终审制度
一裁终局
对方不执行时由谁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
不同的法律文书
执行的管辖
①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由第一Biblioteka Baidu法院执行
②对于调解书、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公证机 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
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等
。
劳动合同的签订
情形
1个月内
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③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 劳动者权益的; ⑤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 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的; ⑥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 劳动者权利的; ⑦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 他情形。 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 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②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 安全的。
②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③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 损害的;
(2)随时通知(无补偿)
(2)随时通知(无补偿) (3)裁减人员(经济性裁员)(有补偿)
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 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 出,拒不改正的; ⑤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 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的;
① 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② 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③ 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 成年人的。 提示(2):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后,在6个月内重新招 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 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被告住所地
辖 程终止地
诉讼 是 是 是 两审终审制度 人民法院
发的分类
划分标准
法的分类
以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以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
根本法和普通法
以法的内容划分
实体法和程序法
以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 划分
一般法和特别法
以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划分
国际法和国内法
不适用
下列纠纷不能提请仲裁:
特殊规定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带薪年休假制度 (1)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解释】年休假制度只看累计工作年限,与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无关。 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劳动者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提前通知(无补偿)
(2)可随时通知(有补偿)
(3)不需事先告知(有补偿) 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提前通知(无过失性辞退)(有补偿)
①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 除劳动合同。 ②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 除劳动合同。 提示:如果劳动者没有履行通知程序,则属于违法解 除,如果因此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对用 人单位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 动条件的; 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12个月的按18个月 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5)18个月的按24个月 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6)24个月的按30个月 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 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 (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后,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 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 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 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 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 岗位人员的工作量)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 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①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解释】医疗期的界定 先看实际工作年限,然 后再看在本单位的工作 年限。
病休期间,公休、假日 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标准支付,但最低不能 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医疗期的计算方法:
(1)3个月的按6个月内 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2)6个月的按12个月 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3)9个月的按15个月 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的情形: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假期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 的
特殊规定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 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1个月内 超过1个月不满1年
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在1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1年内双方才补 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在1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事后劳动者不 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满1年
带薪年休假VS 医疗期
标准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 工资
偿提起的诉讼
降落地
⑦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 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
赔偿提起的诉讼
地
⑧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
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法院管辖
⑨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
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
诉讼与仲裁的比较
事项
仲裁
是否采取级别管辖
否
是否采取地域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