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师范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师范)

一、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高素质“多能一专”的音乐教育工作者。

(二)培养规格

1.领会和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观点、基本方法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社会责任感。

2.系统掌握从事学校音乐教育所必备的音乐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较强的艺术表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能够胜任学校音乐课堂教学、指导课外艺术活动、参与校园文化环境建设,并为终身学习打下坚实基础。

3.熟悉国家有关教育的法规和方针政策,树立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目的的教育观,正确认识和把握学校音乐课程的性质、价值和目标,学会运用符合音乐教育规律的教学方法和科学的教学评估原则、方法,具有音乐教育教学研究的基本能力。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基本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能运用计算机收集、分析和处理信息,具有现代教学手段的操作能力。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康的体魄和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尊重他人,具有团结精神和协作能力。

二、学制与学位

学制:基本学制四年(弹性学制3-6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三、毕业条件

本专业学生需修满170学分(见下表)准予毕业;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四、指导性教学计划及主要课程说明

(一)音乐学专业(师范)指导性教学计划表

备注:

1.用“*”标注的为核心课程;

2.专业实践课中的声乐、器乐、钢琴等小课按照主科和非主科分为两人组和六人组进行排课,每个学生只能选择一门作为主科,新生进校后,要由音乐学院教学委员会统一考核进行确定,小课教师由学生自行选择,一年后,学生可根据学习情况重新选择,最后确定专业教师。

(二)主要课程说明

1.课程名称:乐理与视唱练耳

《乐理与视唱练耳》是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的一门必修课程,具有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相结合的学科特点。该课程传授有关音乐基本理论和识谱,听音的基础知识,发展音乐审美能力,为进一步学习音乐打下坚实的基础,对全面提高学生的音乐素质与理论修养具有重要作用。

2.课程名称:多声部音乐分析与写作

《多声部音乐分析与写作》是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的一门必修课程。是为适应培养高素质音乐教育工作者的需要,顺应作曲技术理论20世纪下半叶以来学科综合与交融的发展趋势,体现西方传统作曲技术理论在我国民族文化环境中的新创造,而将原作曲技术理论课程中基础和声学,复调音乐,曲式与作品分析及部分配器法常识中的基本教学内容,加以有机整合和拓展而建设的一门综合性的作曲理论课程。

本课程在学生已经学习并掌握音乐基本理论(乐理)知识,具有一定的识读乐谱和听辩音高,节奏,音程,旋律等初步能力的基础上,重在培养学生多声部音乐的分析能力和适应普通学校音乐教学及校内外音乐活动所需的多声部音乐写作能力,提高学生对音乐作品的理解,鉴赏,表现及创作的能力,为学生专业素质的进一步提高和终身学习与发展奠定基础。

3.课程名称:声乐

《声乐》是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根据培养音乐教育工作者的需要而设置的专业必修课程,直接与基础音乐教育中的歌唱教学相联系,是培养学生从事音乐教育工作基本能力的一门主干课。本课程融知识性,技能性,艺术性,实践性为一体,对发展学生音乐能力,提高音乐表现力具有重要作用。

4.课程名称:钢琴与伴奏

《钢琴与伴奏》是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的一门必修课程,是学习音乐各相关课程的基础,并直接与基础音乐教育的课堂教学和课外音乐活动相联系,是培养学生从事音乐教育工作基本能力的一门主干课程。本课程融知识性,技能性,艺术性,实践性为一体,对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发展学生的音乐才能具有重要作用。

5.课程名称:器乐(中国乐器)

《中国乐器》(主要含二胡,琵琶,扬琴,古筝,笛子等乐器)是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所设置的一门有选择性的必修课程,学生可从以上乐器中选择一种乐器为学习内容。本课程融知识性,技能性,艺术性,实践性为一体,对发展学生音乐才能,提高音乐素质,适应中小学音乐教学工作需要,培养学生树立热爱民族音乐的感情,促进民族器乐的普及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6.课程名称:器乐(外国乐器)

《外国乐器》(主要含小提琴,大提琴,长笛,单簧管,小号等乐器)是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所设置的一门有选择想的必修课程。学生可以从以上乐器中选择一种乐器为学习内容。本科程融知识性,技能性,艺术性,实践性为一体,对发展学生音乐才能,提高音乐素质,适应中小学音乐教学工作需要,培养学生理解和尊重多元音乐文化,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7.课程名称: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

《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是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的一门必修课程,是在原音乐教师教育课程体系中《中国音乐史》和《音乐欣赏》(中国音乐部分)两门课有机整合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的新课程。其特点是将中国音乐作平的欣赏置与中国音乐历史文化的背景中进行,同时使中国音乐史的教学更直观形象,促进学生的历史知识,感知能力与思辩能力得到均衡发展。

本课程具有在拓宽学生的音乐视野,提高音乐审美能力和分析能力,完善知识结构,树立辨正唯物史观,适应基础音乐教育需要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价值。

8.课程名称: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

《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中,此课程名称为“外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鉴于课程教学学时所限,课程名称改为“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是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的一门必修课程,是在原音乐教师教育课程体系中《西方音乐史》和《音乐欣赏》(西方音乐史部分)两门课有机整合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的新课程。其特点是将西方音乐作品的欣赏置与西方音乐历史文化的背景中进行,同时使西方音乐史的教学更直观形象,促进学生的历史知识,感知能力与思辩能力得到均衡发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