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规范重点

合集下载

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技术规范

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技术规范

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技术规范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中的抽样、检测、结果上报等方面应遵守的技术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无公害农产品抽样规范》3、定义3.1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是指县级以上农业部门组织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生产中或者在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配送中心、超市等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管理时所开展的抽样检测,并按规定对监测结果进行处理和信息公布的活动。

3.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机构:是指经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机构考核,并通过省级以上资质认定的检验机构。

4、抽样4.1准备工作4.1.1收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后,结合受检单位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的具体情况,组织抽样人员学习抽样技术,明确抽样工作纪律。

4.1.2抽样方案包括:抽样时间、编号、样品个数、监测项目、监测依据等。

4.1.3准备抽样所需要的物品,包括抽样单和抽样工具等,应清洁、干燥、无污染,不会对检测结果造成影响。

4.1.4主动与协助抽样单位联系,做好抽样前的相关工作,避免提前向被抽检单位透露具体抽样方案。

4.2工作程序4.2.1由农产品质检机构按照《无公害农产品抽样规范》完成全部抽样工作。

每次抽样不少于2人。

4.2.2抽样人员主动向受检单位出示任务下达单位的正式文件、工作证或身份证等。

4.2.3抽样工作应独立完成、现场抽样、对抽取的样品据实付款,不受其他因素干扰。

协助抽样单位可陪同抽样,协助做好抽样工作。

4.2.4抽样人员和受检单位代表共同确认样品的真实性、代表性和有效性。

4.2.5抽样人员在抽样现场准确、客观、完整填写抽样单,字迹要清晰、工整。

农业部办公厅发出关于做好宣传贯彻《生乳》国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发出关于做好宣传贯彻《生乳》国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

费者 对 G 认 知认 可 度 不高 G P A AP的实施 增 加 了
生 产者 成本 。而 通过 G P认 证 的农 产 品在 国内 消 A
费 市 场上 没 有 明显 价 格 和 销 量 优 势 部 分 地 区 的 G P认 证产 品不 能 得 到 国 际市 场 的认 可 .损 害 了 A
公 路 .促 进 G P生产 经 营 向现 代 化 、信 息 化 方 向 A
发 展 。 ( )大 力 发展 GA 6 P龙 头 企 业 ,建 立 规模 化
G P A 生 产 基地 .推 进 “ 司 +基地 +标准 化 ”管 公
理 模式 。 7 ( )研究 G AP生产推 广技术 ,要 充分 应用
[ ]牟 少 飞 ,朱 或 ,樊 红 平 等 . 太 地 区 各 国实 施 良好 农 业 3 亚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操 作 规 范 ( A ) 概 况 及 启 示 ,农 业 质 量 标 准 ,2 0 G P 07
( ) 5 6 3 :1 -1 .
[ ]孙 红 旭 ,于 成 锁 . 4 良好 农 业 规 范发 展 探 讨 ,农 业 科 技 与
好 宣传贯 彻 《 生乳 》 国家 标准 有关 工作 的通 知 。 知要 求 : 1 通 ( )充 分认 识宣传 贯 彻 《 生乳 》 国家 标准
的重要意 义 。( )认 真组 织 《 2 生乳 》 国家标 准贯 彻执行 工 作 。 ()加 强生 鲜乳 质量 安 全监 管能 力建 3 设 。 ()切实 做好 《 4 生乳 》 国家标 准宣 传 和培训 工作 。 ( 自中国农业信 息 网) 摘
相 关产 业 的现代生 物 防治技 术 、物理 防治技 术 、有 机 堆肥 技术 、沼气 技术 和新 品种 培育 技术 等农 业可 持 续发 展技 术 ,为 GA 发展 提供 配套 服务 。 8 P ( )加 强 与 国 际 间 的交 流 与 合 作 .取 长 补 短 ,推 进 我 国

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关于印发农业部《生鲜乳收购生产记录和进货查验制度》的通知

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关于印发农业部《生鲜乳收购生产记录和进货查验制度》的通知

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关于印发农业部《生鲜乳收购生产记录和进货查验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公布日期】2011.07.26•【字号】沪牧医办[2011] 32号•【施行日期】2011.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正文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关于印发农业部《生鲜乳收购生产记录和进货查验制度》的通知沪牧医办[2011] 32号各区县农委畜牧兽医办公室(农业科)、光明食品集团及各生鲜乳收购站:为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现将农业部《生鲜乳收购生产记录和进货查验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遵照执行。

附件:生鲜乳收购生产记录和进货查验制度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附件生鲜乳生产收购记录和进货查验制度第一条为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增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的可追溯性,提高奶畜养殖者、生鲜乳收购者等第一责任者意识,根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2号)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奶畜养殖场(小区)采购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以下简称投入品),以及生鲜乳收购站收购、运输生鲜乳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奶畜养殖场(小区)采购投入品时,应当查验供货商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批准证明文件、检验报告等资质材料,采购进口投入品还需查验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或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进口登记证,并建立投入品供货商信息档案或记录。

第四条奶畜养殖场(小区)采购兽药,应当现场查验并确认符合下列要求:(一)包装完整,并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附有说明书,字样清晰;(二)标签或者说明书的内容与兽药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相符;(三)附具产品质量合格证;(四)在保质期内。

第五条奶畜养殖场(小区)采购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应当现场查验并确认符合下列要求:(一)包装完整无破损;(二)附具产品质量合格证;(三)附具符合国家规定的饲料标签,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附具中文标签;(四)在保质期内,且无霉变、结块。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18.02.01•【字号】黔农委函〔2018〕35号•【施行日期】2018.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贵阳市、遵义市、黔南州、黔东南州农委,省兽药残留监测中心:为贯彻落实《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2018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18〕1号)要求,我省将继续组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省农委畜牧兽医局负责全省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组织管理。

省兽药残留监测中心负责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样品的抽样、检验,并进行质量分析和结果汇总上报。

各市(州)畜牧主管部门负责辖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协同省兽药残留监测中心共同组织抽样,并对被抽样单位实施监督检查。

(一)落实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责任。

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生鲜乳质量安全负总责,各级畜牧主管部门负监管责任,奶畜养殖者、生鲜乳收购站开办者和运输车经营者负第一责任的要求,认真落实各级责任,切实抓好生鲜乳质量安全工作。

各市(州)畜牧主管部门年度监测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全覆盖,不留监管空白,并配合承担农业部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任务的单位完成相关工作,切实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

(二)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各地要结合监测计划的实施,加强奶站和运输车的监督管理,按照“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加强证前许可和证后监管,确保辖区内营运的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具备法定资质条件,坚决取缔不合格的奶站和运输车。

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与管理的意见

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与管理的意见

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与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6.05•【文号】农质发[2014]11号•【施行日期】2014.06.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与管理的意见(农质发[2014]11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06号)精神,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以下简称“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农产品质检机构”)运行和管理,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加强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与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与管理的重要意义食品安全源头在农产品,基础在农业,既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支撑,是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重要手段。

加强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与管理,对于提高农业部门公共服务能力,依法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保障农业产业安全和农产品消费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产品质检体系稳步发展,尤其是2006年以来,国家先后批复实施了“十一五”和“十二五”两个五年建设规划,农产品质检体系不断完善。

截至2014年,两期规划已投资建设各级农产品质检项目2548个,农产品质检机构硬件设施条件大幅改善,检测能力显著提高,为实现“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两个持续提高”目标提供了有力支撑。

但是,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与管理目前仍存在部分项目建设进度慢、机构编制和检测经费落实不到位、运行管理滞后、人员素质不高、检测能力不强等问题,迫切需要改善和加强。

农业部进一步部署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农业部进一步部署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个 产业 技 术 体 系 项 目的 组 织 实 施 和 监 督 工 作 。做 好 “ 一 十 五 ” 技 支 撑 计 划 5个 重 点 项 目的 组 织 实 施 和 管 理 , 成 科 完 “ 禽 健 康 养 殖 与新 型 工 业 化 生 产 模 式 研 究 与 示 范 ” 项 目 畜 各 课 题 总 结 和 项 目验 收 工 作 , 取 ” 鸡 育 种 ” 究 专 项 立 争 蛋 研
项 实施 。 ’
加 强 草原 保 护 和 建 设 。 护 国家 生 态 安 全 维
进 一 步 完 善 草 原 生 态 补 偿 试 点 工 作 方 案 , 实 专 项 资 落
金 , 织 实 施 好 试 点 工 作 。编 制 完 善 《 国 草 原 保 护 建 设 利 组 全
用 总 体 规 划 实 施 大 纲 》 制 定 完 善 退 牧 还 草 、 津 风 沙 源 治 , 京 理 等 工 程 政 策 措 施 . 加工 程 建 设 内容 、 大 建 设 范 围 、 增 扩 提 高 建 设 补 助 标 准 . 长 补 助 期 限 ; 续 组 织 实 施 好 现 有 的 延 继
保 护 条 例 》 立 法 进 程 , 合 国 家 有 关 部 门尽 快 建 立 草 原 的 配
植 被恢 复费 收 费 制 度 。配 合 全 国 人 大 农 委做 好 《 牧 法 》 畜 的
猪 主 产 省 份 的专 项 跟 踪 监 测 ;启 动 蛋 鸡 全 代 次 监 测 计 划 , 按 照 “ 代 —— 父 母 代 — — 商 品代 ” 构 , 行 生 产 和 效 益 祖 结 试 情 况 监 测 ; 备 建 立 1 主 产 省 份 的 3 3个 奶 牛 生 产 重 点 筹 3个 1 县 的 监 测 体 系 。加 强 畜 牧 业 生 产 形 势 调 研 . 握 畜 牧 业 生 把

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以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

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以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

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以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作者:徐正国,张兴军,赵惠梅来源:《现代畜牧科技》 2015年第8期徐正国,张兴军,赵惠梅(宁夏灵武市农牧局 750400)2008年发生的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给奶业健康发展和消费群众身体健康造成很大危害,对此国家积极采取措施,相继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结束了生鲜乳市场无人监管的局面,我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开始步入法制化轨道,生鲜乳监测纳入常态化,国家农业部、各省市农牧厅、地市农牧局三级农牧部门每年开展生鲜乳违禁添加物及药物残留专项监测,所有生鲜乳收购站点及运输车辆实现了全覆盖。

1 目前开展主要监测项目三聚氰胺、皮革水解物、碱类物质、8一内酰胺酶、硫氰酸钠、抗生素残留及黄曲霉毒素M,7种违禁物。

1.1 非法添加类1.1.1 三聚氰胺化学式为C3 H6 H6,俗称蛋白精,分子式为1,3,5-三嗪-2,4,6-三氨基,是一种三嗪类含氮杂环有机化合物,被用作化工原料。

它是白色单斜晶体,几乎无味,微溶于水(3. 1g/L常温),可溶于甲醇、甲醛、乙酸、热乙二醇、甘油、吡啶等,不溶于丙酮、醚类,对身体有害,不可用于食品加工或食品添加物。

三聚氰胺是氨基氰的三聚体,由它制成的树脂加热分解时会释放出大量氮气,因此可用作阻燃剂。

它也是杀虫剂环丙氨嗪在动物和植物体内的代谢产物。

危害:导致婴幼儿肾结石。

1.1.2 皮革水解蛋白粉皮革水解蛋白粉就是利用皮革下脚料或动物毛发等物质,经水解而生成的一种粉状物,因其氨基酸或者说蛋白含量较高,故人们称之为皮革水解蛋白粉。

这种“蛋白粉”中混入了大量皮革鞣制以及染色过程中添加的重铬酸钠等有毒物质。

危害:如果长期食用含有皮革水解蛋白粉的食物,会使铬重金属离子被人体吸收、积累,导致中毒,使人体关节疏松肿大,甚至造成儿童死亡。

1.1.3 β-内酰胺酶β-内酰胺酶是细菌生产的能水解β-内酰胺类抗生素的物质。

β-内酰胺酶是细菌对β-内酰胺类抗生素产生抵抗和耐药性重要的产物,是对β-内酰胺类抗生素的耐药细菌分泌的一种胞外酶。

生鲜乳检测及判定方法

生鲜乳检测及判定方法

生鲜乳检测及判定方法(一)三聚氯胺可采用快速法进行初步筛选,快速方法的检出限原则上不高于O.05mg∕kg,高出检出限的样品采用《原料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氧胺检测方法》(GB/T22388-2008)第二法或第三法进行确证,并依据《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进行判定。

上报的检测结果为具体检测值。

(二)碱类物质依据《生乳中碱类物质的测定》(T/TDSTIA017-2019)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超出方法检出限即判定为不合格。

对不合格的样品,检测单位应书面告知受检单位。

受检单位如果对结果有异议,检测单位应在当地立即进行复检。

如复检仍不合格,则判定该项指标不合格,并书面通知当地畜牧兽医部门。

(三)B-内酰胺酶应在当地采用快速法进行检测筛选,生羊乳样品快速方法的检出限不高于3U∕m1.,生水牛乳样品快速法的检出限不高于lU/m1.、其他样品快速法的检出限不高于4U∕m1.o高出检出限的样品,依据《生乳中B-内酰胺酶的测定》(NY/T3313-2018)(第一法)进行确证,结果呈阳性即判定为不合格。

(四)硫氯酸钠依据《生乳中硫氟酸根的测定离子色谱法》(NY/T3513-2019)进行确证检测,上报的检测结果为具体检测值。

(五)铅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12-2017)进行检测,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乳》(GB19301-2010)进行判定,含量大于0.05mg∕kg即为不合格。

上报的检测结果为具体检测值。

(六)格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辂的测定》(GB5009.123-2014)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GB5009.268-2016)进行检测,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乳》(GB19301-2010)进行判定,含量大于O.3mg∕kg即为不合格。

上报的检测结果为具体检测值。

(七)汞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5009.17-2014)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GB5009.268-2016)检测总汞,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乳》(GB19301-2010)进行判定,总汞含量大于0∙01mg∕kg即为不合格。

农业部奶制品质检中心:国产奶不错,国外的奶也没有想像的那么好

农业部奶制品质检中心:国产奶不错,国外的奶也没有想像的那么好

农业部奶制品质检中心:国产奶不错,国外的奶也没有想像的那么好根据农业部奶及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及中国农业科学院奶业创新团队近7年的检测数据积累,我们发现:中国乳品质量安全逐年上升,合格率高于欧盟。

同时通过抽检发现进口液态奶糖氨酸较高,热损伤程度平均高出国产奶15.8%(227mg/100g VS 196mg/100g),这是由于长时间保存运输造成的。

另外,国内一些地区零售渠道上的UHT液态奶也存在长距离运输的问题,其中昆明、深圳、厦门和广州市场上的液态奶平均运输距离超过2 000km,这会导致牛奶活性成分的下降。

这是中国农业科学院奶业创新团队,农业奶及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郑楠博士在2017年1月12日举行的中国奶业国际发展论坛(CDDIF2017)上提到的。

她进一步表示:我们要对国产奶树立信心,国产奶品质不错,国外的奶也没有我们想的那么好。

优质的奶只能产自于我们本土,因为优质不但要原料好,同时加工程度要温和并且运输距离也要少。

这些点就限制了我们要想喝到优质的奶,只能喝本土的奶。

我国乳制品质量安全现状数据显示中国乳品安全合格率高于欧盟,99.2% VS 97.9%自2009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实施以来,之前于2002年设立了国家奶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重大专项,经过7年的积累,可以用大量翔实的数据来讲述中国生鲜乳的质量安全状况。

我国奶产品与其它食品的安全对比,不合格率是0.5% VS 3.2%;与欧盟的奶产品相比,欧盟2013年、2014年不及格通报比例是1.4%和2.1%,而我国只有0.8%。

规范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自2009年实施以来共抽检了15.1万次生鲜乳样品,重点监测生鲜乳收购站及运输车,检测指标包括蛋白、脂肪、菌落数、黄曲酶毒素M1、体细胞数、铅、铬、汞、三聚氰胺、革皮水解物等10项指标。

无论抽检量还是监测力度在全世界都属于较高水平。

2013~2015年,黄曲酶毒素M1值在逐年下降,目前我国的M1含量是0.015,相比日本0.085和韩国的0.031都较低。

农业部部署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农业部部署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建设 ,促进农村经济社 会又好 又快 发 运燃 油价 格补 贴工 作 ,建 立农 村 客运公
促进农 村 客运发展 。 展 。通 知 指 出 , 织 开 展 “ 下 乡 ” 组 三 活 共财政 奖励 制度 , 解读 : 村 公路是 与“ 农 ” 系 农 三 关 动 ,要 深 入 贯 彻 党 的 十 七 届 五 中全 会
购 运 输 环 节 生 产 经 营 记 录 和 进 货 查 供 电压 力 。新 一 轮 农 村 电 网 改造 升 级
验制 度 、 生鲜乳 质量 安全 异地 抽检制 建设 , 为农村提 供 更可 靠 、 安全 、 将 更
度等 5 制度 ,强化 生鲜 乳质 量安 全 更 经 济 的 用 电保 障。 项 监管 。 议 要求各 地要 继续 对生鲜乳 会
3 4
资源 , 步 完善 县 、 、 三级 网络 。 逐 乡 村
活 动 , 强 活 动 的针 对性 和 实效 性 , 增 是 促 解读 :学 前 教 育 是 我 国各 级 各 类 推 进 农 业 现 代 化 、 进 农 村 经 济 发 展 、 满足 农 民精 神 文 化 需 求 的有 力举 措 。 教 育 中的薄 弱环 节 , 入 园难” “ 园 “ 、入 贵 ” 成 为 群 众 反 映 强烈 、 会 高度 关 等 社
服务;多种形式扶持社会力量办园 , 通 会 发 展 、 足 农 民群 众物 质 文 化 需 求 、 满 过创新支持方式 , 鼓励和引导 民办园提 密切 农 村 党 群 干 群 关 系等 方 面发 挥 了 三 供普惠性服务; 努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 积极 作 用 。 持 续 不 断地 搞 好 “ 下 乡”
突 经 先进 适 用 , 量 安 全 监管 工 作 会 议 明确 了2 1 年 宜 、 出重 点 , 济合 理 、 01 加 的原 则 , 过 3 通 生 鲜乳质 量安 全监 管工作 重点 : 是 深 化改 革 、 强 管 理 ” 一 继 续 深 入 开 展 生 鲜 乳 收 购 站 清 理 整 年左 右 的努 力 ,基本 建成 安全 可靠 、 顿 ,加 大 例 行 检 查 和 不 定 期 巡 查 力 节 能 环 保 、 术 先 进 、 理 规 范 的 新 技 管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10.29•【文号】农办牧[2008]68号•【施行日期】2008.10.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农办牧[2008]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农业、农林)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中国奶业协会:生鲜乳生产环节质量控制与乳品质量安全紧密相关。

为进一步规范生鲜乳生产,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提高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我们组织制定了《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生产实际,参照执行,并及时向农业部畜牧业司反馈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附件:《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试行)》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九日附件: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试行)为严格实施《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范生鲜乳生产过程中环境控制,饲料与饲养管理,挤奶操作,贮存与运输,疫病防治等技术环节,特制定《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试行)》。

该规程以《生鲜牛乳质量管理规范》(NY/T 1172-2006)、《奶牛饲养标准》(NY/T 34-2004)、《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生产技术规范(试行)》等标准为基础,重点对生鲜牛乳生产技术加以规范。

其他奶畜生鲜乳生产参照此规程实施。

1 奶牛场选址设计与环境奶牛场的建设与环境控制是生鲜牛乳质量安全的保障。

奶牛场的规划建设要利于生产发展,符合动物防疫条件要求,不污染周围环境。

鼓励适度规模的奶牛养殖小区向奶牛养殖场、各种形式的奶牛合作社过渡。

1.1选址1.1.1 原则符合当地土地利用发展规划,与农牧业发展规划、农田基本建设规划等相结合,科学选址,合理布局。

1.1.2 地势选择总体平坦、地势高燥、背风向阳、排水通畅、环境安静,具有一定缓坡的地方,不宜建在低凹、风口处。

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关键项目浅析

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关键项目浅析

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关键项目浅析生鲜乳及其制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营养食品,其中奶粉,奶酪,酸奶等深受大众喜爱。

随着生产加工技术的不断提高,乳制品市场上也存在着一定数量的劣质产品,给消费者的健康造成了一定的风险。

对于生鲜乳质量的安全检测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对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的关键项目进行浅析。

一、外观检测外观检测是检测生鲜乳质量的第一步,也是消费者最容易进行的一种检测。

通过观察乳品的色泽、透明度、气泡、凝固物等外观特征,可以初步判断乳品的质量。

合格的生鲜乳外观呈乳白色,有一定的透明度,无杂质和外部异物,气泡均匀细密。

观察包装袋或者瓶身,无漏气,涨袋无裂缝。

如果生鲜乳外观变浑浊,有较多气泡或者有异物,包装袋或瓶身有渗漏、变形等现象,那么就有可能是劣质或者已经变质的产品,需要尽快处理或者退货。

二、理化指标检测生鲜乳中的理化指标主要包括乳脂肪含量、乳糖含量、乳清蛋白含量、酸度、PH值等项目。

乳脂肪含量是影响乳品口感和香味的一个重要指标,国家标准规定乳脂肪含量在3%~3.5%之间,过低会导致乳品口感差,过高则会导致浓甜味。

乳糖含量是评价乳品甜味的指标,乳糖含量过高会导致产品过甜,而过低则会导致产品口感不佳。

乳清蛋白含量是乳品中蛋白质的主要成分,蛋白质过低会导致产品质量不佳。

酸度和PH值是评价乳品新鲜度和稳定性的重要指标,酸度过高代表产品可能已经变质,PH值偏离标准范围也会影响产品口感和风味。

消费者在购买生鲜乳时可根据产品标签上的理化指标进行判断,以保障产品质量。

三、微生物检测微生物检测是评价生鲜乳质量安全的关键项目之一。

生鲜乳中可能存在多种对人体有害的微生物,如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等,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潜在的风险。

对生鲜乳中微生物的检测尤为重要。

合格的生鲜乳中微生物数量应该在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内,且不含对人体有害的微生物。

消费者在购买生鲜乳时,可以查看产品包装上的微生物检测结果,或者选择有资质的生鲜乳品牌,以保障产品的安全性。

生鲜牛乳验收指标检测方法

生鲜牛乳验收指标检测方法

生鲜牛乳验收指标检测方法孙王良【摘要】本文将生鲜牛乳验收项目的常见检测方法进行汇总,主要介绍了酒精度检验、酸度检测、相对密度检测、乳温检测、冰点检测、乳成分检测、细菌总数检测和抗生素残留检测的意义及具体方法.【期刊名称】《养殖与饲料》【年(卷),期】2017(000)010【总页数】3页(P32-34)【关键词】生鲜牛乳;验收指标;检测方法【作者】孙王良【作者单位】河南省濮阳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中心,河南濮阳 457000【正文语种】中文随着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生鲜乳的消费不断增长,促进了我国奶牛业的蓬勃发展。

但近年来受到食品安全因素的影响、进口乳源的冲击,以及生鲜乳各项检测技术指标的不断完善与提高,我国奶牛养殖企业发展遇到了瓶颈,乳品常因某些指标不合格遭到加工企业拒收等现象。

现阶段大多数生鲜牛乳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仅对牛乳的感官、状态、气味等指标作一般性的评价,而加工企业则会依据《生鲜牛乳质量管理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乳》等标准对牛乳的成分、卫生质量进行测定,按照原料乳“以质论价”的收购原则。

检测指标的结果直接影响牛乳的收购价格,如果指标不符合加工企业的规定,也可能遭到牛乳生产企业的拒收。

鲜乳的验收检测项目一般分为感官指标、理化指标、细菌指标及现在比较重视的抗生素指标等4个类别。

感官检验就是从鲜乳的外观、颜色、味道等方面进行感官的检验,本文主要介绍其他各项技术指标的检测,以期为养殖企业深入了解技术指标与牛乳质量的关系,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提供依据。

酪蛋白是牛乳中的一种主要蛋白质,占牛乳蛋白质总量的80%以上。

酪蛋白与钙结合生成酪蛋白酸钙,再与胶体状的磷酸钙结合形成酪蛋白酸钙—磷酸钙复合体,以微胶粒的形式存在于牛乳中。

不新鲜的牛乳酪蛋白酸钙—磷酸钙复合体微胶粒的形式呈不稳定状态,酒精的脱水作用可以使酪蛋白酸钙—磷酸钙复合体的微胶粒形式瓦解而产生絮状物,以此可判断牛乳的新鲜程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正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2012年8月14日农业部令2012年第7号公布,2022年1月7日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是指为了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系统和持续地对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害因素进行检验、分析和评价的活动,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普查和专项监测等内容。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是指为了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对生产中或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的活动。

第四条农业农村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需要,制定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和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条件的检测机构承担。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建设,提升其检测能力。

第六条农业农村部统一管理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和信息,并指定机构建立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承担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和信息的采集、整理、综合分析、结果上报等工作。

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

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

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生鲜乳是指动物生产的乳汁,未经加工直接供应给消费者。

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的实施方案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确保生鲜乳的质量安全。

以下是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的内容。

一、监管机构及职责1.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协调、统一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和规范。

2.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对生鲜乳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生产环节监管1.农业部门负责对奶牛、山羊等乳制品生产动物进行养殖管理,加强饲养环境和饲料质量的监督,确保动物的健康状况。

2.农村乳品站负责收集、储存和运输生鲜乳,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设施和卫生条件,严格执行高温灭菌、杀菌消毒等操作步骤。

3.生鲜乳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并按照国家标准对生鲜乳进行包装标识。

监管部门要定期对企业进行检查和抽检,确保产品合格。

三、销售环节监管1.农村乳品站和商业超市等销售场所要设立专门的生鲜乳销售区域,保持清洁卫生,严禁将生鲜乳与其他食品混放在一起。

2.销售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培训,熟悉生鲜乳的保存和销售要点,提醒消费者注意购买日期和保存方法。

3.监管部门要对销售场所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销售环境符合卫生要求,对过期或质量不合格的产品进行召回处理。

四、质量安全监测1.建立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定期对生鲜乳进行抽检,检测项目包括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乳酸菌、抗生素残留等。

2.对生鲜乳生产企业和销售场所进行定期的质量检查,对质量不合格的企业进行处罚,并公开曝光。

3.加强对生鲜乳的溯源管理,建立完整的生产信息记录和查验制度,确保产品可追溯。

五、宣传教育1.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和教育,提高消费者对生鲜乳质量安全的认知和了解,引导消费者购买正规的品牌产品。

2.定期组织宣传活动,发布生鲜乳质量安全信息,增加消费者的知信度和满意度,促进消费者的理性消费。

六、执法监管1.对违法生产生鲜乳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处罚,对严重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追究刑事责任。

黑龙江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

黑龙江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

黑龙江加 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
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为加强生鲜 乳质量安全监管 , 提高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 , 加快推进 我省奶 业发展步 伐, 围绕 生鲜乳 生产 、 收购和运输三个关键环节, 继续深入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行 为, 范生鲜 乳收购 秩序, 规 加强 生鲜乳质 量安全监督监测 , 强化 日常执法监管, 强生产经营者 的质量安全意识 增 全面提 高生鲜乳质 量安全水
前实现生鲜乳收购站主体全部合法 、 经营全 部持证 、 管理全部标准、 建设基本规范、 布局基本合理 ; 严厉 打击 生 鲜 乳生产 、 收购和运 输环节违法添加三 聚氰胺等有毒有 害物质 的行 为, 生鲜乳收购站 检查率达 到 10 , 0% 生鲜 乳质量安全违规查处率达到 10 , 0 % 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 10 。 0 %
平。
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根据 《 农业 部 2 1 00年深化农产 品质量安全整 治方案》 的总体 要求和 《 农业部 2 1 年 00 生鲜乳专项整 治行动实施方案》 的工作部署 , 依据 《 品质 量安全监督 管理条例》 结合本 省实际情况 , 定了 乳 , 制 《 黑龙江 省 2 1 00年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 。重点整治任务一是深入开展生鲜乳质量 安全监 测与监 督 执法 。二是进 一步加强生鲜乳收购站清理整顿进度和标准化管理 。 三是积极做好生鲜乳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与 推广 。 依法 严格规范生鲜 乳生产、 收购和运输行 为 , 使生鲜 乳收购站标准化 管理水平得 到显著提 高 ,0 0 2 1 年底

1 2一
中 国动 物 检 疫
21 0 0年第 2 卷 第 4期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7
动物 甲状 腺增 生 ,并具 有致肿 瘤 倾 残 留限量标准, 到合理用药 。 做 能防治人畜疾病 的、 取代 抗生素 的新 向; 链霉素 具有潜 在 的致畸作用 。这 2 2 加强畜禽产 品药物残 留检测技 型添加 剂或“ . 药物 ” 的绿色 饲料 添加 些抗 生素 的残 留量超 标 无疑 会对 人 术 的研究普及 剂 , 目前 国际公认 的有 微生态制 剂、 类 产生潜在 的危害 。 加 快畜 禽产 品药 物 残 留检 测技 中草 药 、 酶制 剂 、 学益 生素 ( 糖 化 寡 12 5 肠道 菌群 失调。近年来 国 内 术研究攻 关 ,积 极研究推广简 便 、 .. 快 类 ) 大蒜 素 、 、 植物 提取 物等 , 中微 其 外许多研究表 明, 有抗生素残 留的动 速 、 准确 、 灵敏的检测方法 , 加强基层 生态制 剂是 目前 研 究和应 用热 点和 物 性食 品可 对人 类肠 胃的正 常菌 群 线 抗 生素残 留检 测 设备及 技 术 的 焦 点 。同时要开 发动物专用抗生 素, 将 避 免在 人 医临床 上 刚刚 应用 的抗 生 产生不 良的影 响, 使一些非致病菌 被 普及提高 , 问题控制在源头 。 抑 制或死 亡 , 造成 人体 内菌群 的平 衡 2 3 加 强监督管理 . 素 被用 到兽 医 临床上 ,造 成耐 药菌 失调 , 使用肠 胃功能 失调 , 而导 致 从 要 督促 养殖 从业 人 员和 兽 药人 株 , 动物传 播给 人 , 人临床 造成 从 给 长期 的腹泻 ; 同时还可引起 B族维 生 员严 格遵 守 国家有 关 抗生 素类 药物 严重 的危 害。 素的缺乏 ; 菌群 失调还容易造成病 原 的使 用对象 、 法用 量 、 用 使用 期 限和 参考文献 : 菌 的交替感染 , 使得 具有选择性作 用 休药期规 定, 禁止使用违禁 药物和未 [] 张远 , 1 王永 强 , 高世 君 , . 等 动物 的抗生素 失去疗效 。 批准 的抗 生素,加强监督执法 工作 , 食 品 中抗 生 素 残 留 的 危 害及 防 控 13 对生态环境质量的影响 . 对违 反抗 生 素使用 规 定 的单位 和个 [] 广西 农业科 学 ,0 6 3 () 9— J. 2 0 ,7 1 :7 9 . 9 绝大多数抗生素随动物粪 、尿等 人依法采 取严厉 的处 罚措施 。 排泄物排入环境后 , 仍然具有活性, 会 24 开展宣传教 育 ,普及兽 药使用 []何家春 . . 2 原料乳 中抗 生素残 留的 对土壤微生物 、水产 生物及 昆虫等造 知 识 现 状 与对策 [ . J] 当代 畜禽 养殖 业 , 成 影响。H m e e a sh rG等报道 , 在用 动 合理使用抗 生素, 可减 少耐药菌 2 0 8 : 3 5 . 0 3() 5 — 4 物排泄物施肥 的土壤的 0 0 m的表 株的产 生和 畜禽食 品中兽药残 留。  ̄4 a 基 [] 李银 生 , 3 曾振 灵. 兽药 残 留的现 层, 检测到 了土霉素和金霉素 的残留, 层工作人 员缺乏 相关 的知识 , 为只 状 与 危害 [] 中 国药 业 杂志 ,02 认 J. 20 , 其 最 大浓 度 竟 分 别 高 达 3 .m / g 有加大剂量 、 23 g k 延长疗程就 一定控 制疾 3 () 3 . 6 1 :1 和 2 .m / gD jk P 等 嘲 64 g k 。i e V 发现 ,1 病 ,而全然不管 是否引起耐药 菌株 , [] 陈杖 留 , 2 4 丁焕 中. 动物 性食 品 中 种饲料添加的抗生素对土壤和水中的 这都 是细菌 产 生耐 药菌 株 的重要 原 的兽药残 留及添 加剂的应用 [] 中 J. 3 6种 典型 的微 生物 只有 7种敏 感 , 因 ; 养殖业主在饲 料 中擅 自添加 兽药 国家禽 ,0 2 2 (7 :- . 2 0 ,4 1) 5 6 其他 2 种微 生物对这些 畜禽常用抗 且不遵守休药 期相关规定 , 9 导致 兽药 []佟建 明. 5 饲用抗生素 的促生长作 生素都有天然的耐药性。 残 留超标 。因此 , 一定要遵照药物 使 用 机制及 其 替代 技术 研 究 [] 饲 料 J. 2 控制措施 工 业 ,0 62 2 :— . 2 0 , 7() 1 4 用 说 明 , 学合 理 的用药 , 严格 执 科 并 6 O A L A B A,L C WE L 2 1 加强动物性食 品抗 生素立法 口 行休药期制度 , . ] 避免造成药物残 留。 [] B X L B A K L 目前我 国虽然 已颁布 了 《 兽药 管 2 5 加强研究 , . 寻找替代产 品 P, CAVA O ,t 1T es rf na d LL R e a. h op o n i n p r fa s lh n mi e a t o i b c 理条例》 《 、 食品动物禁用 的兽药及其 目前 , 我们面 临的一 项重要 工作 仃a s o to up o a d n ii t 化合物清 单》 《 、 允许使用 的兽药停药 是研 究细菌耐药 性产生的机制 , 了 i siss msJ T xc l yL a r 在 n olyt [ . o i o e e e ] og s, 期 品种 目录》 等相应 的法规 , 要控 解 细菌 耐药 性产 生机 制 的基础 上 对 2 0 1 1 12 : 2 . 但 02, ( )1 8 3 / 9- 制 畜牧业 生产 抗生素 的危 害, 还要加 症 下药, 从根本上避 免或减少耐 药菌 [] 葛竹兴 , 7 杨海 峰. 动物 性食品 中 强立 法, 完善相 应 的配 套法规 , 制定 株 的产生 。 加大力度开发一种无 毒副 抗 生素残 留及 其 控制 对 策 [] 中 国 J, 和健 全动 物性 食 品 中抗生 素 的最高 作用 、 无残 留, 既能促进 动物生长 , 又 动物保健 ,0 8 6 :9 7 . 20 () 6 — 1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1
农业部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规范
为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行为,提高监测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农业部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科学、客观、公正,根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中的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是指农业部依法组织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生产和销售的生鲜乳进行抽样、检验,并对抽检结果进行处理的活动。

本规范适用于承担农业部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任务的单位(以下简称承担单位)。

一、抽样工作
(一)抽样工作原则
1、承担单位应对被检省(区、市)奶牛养殖、牛奶收购情况,包括奶牛存栏、牛奶产量、养殖结构(奶牛场、奶牛小区和散户的比例)、生鲜乳收购站数量与构成、生鲜乳运输车辆数量与构成、主要乳品企业分布等情况进行调查研究。

根据调研结果,结合监测方案要求,确定监测地区和监测对象。

抽取样品应有充分的代表性、真实性。

2、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本规范的要求进行抽样。

(二)抽样程序及要求
1、抽样组织
(1)承担单位应根据监测计划研究制定抽样方案,并在每次抽样前组织参加抽样的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抽样方案、抽样技术、工作纪律等的学习。

(2)承担单位应根据抽样方案准备所需物品,并由专人负责检查和发放抽样单、抽样工具等。

2、抽样过程
(1)抽样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必须经过培训上岗。

承担单位应指定一名抽样负责人,负责抽样方案的具体实施及协调。

(2)抽样人员应主动向被检单位出示工作证件和有关文件。

(3)抽样人员应严格按照抽样程序进行抽样、分样、封样、编号及留样。

应将包装好的样品完全密封,用于密封的封条上必须包含抽样日期、两名抽样员及受检人签字,并且保证如果不破坏封条则无法打开被封样品,特别注意防止样品在运输及交接过程中交叉污染和包装破损。

抽样人员应妥善保存所抽取的样品,保证抽取样品全程冷链运输,防止样品变质。

(4)抽样人员在现场应认真填写抽样单。

填写的抽样信息要完整、准确、字迹工整、清晰。

经双方确认无误后在抽样单上共同签章(名),其中抽样人签字必须为两名抽样员签字。

抽样单为四联单,第一联由抽样单位保存,第二联连同抽取的样品交被检单位保存,第三联随抽取的样品交检测单位,第四联交受检单位所在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5)抽样人员将抽取的样品平均分成三份,一份连同抽样单第二联交被检单位保存,并应告之保存条件、保存时间等相关事宜。

其余两份样品用于检测。

(6)抽样人员应在抽样过程中全面了解被检单位的生产、经营等情况,以便进行监测结果的分析总结。

3、拒检的处理
对于拒绝抽检的单位,抽样人员应当耐心宣讲有关规定,并阐明拒检后果,同时要通知当地畜牧部门予以协调。

如果被检单位仍然不接受抽检,抽样人员应书面记录当时的情况,内容包括:被检单位名称、拒检理由、经过、时间、地点、现场人员等。

抽样人员和当地畜牧部门人员在书面材料上签字,并及时向省级畜牧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该被检单位按不合格处理,拒检的情况材料随同其他监测结果一同上报汇总单位。

二、检测工作
(一)检测工作原则
1、统一检测方法。

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监测计划中指定的检测标准或方法进行检测,不得随意更改检测方法。

2、统一判定原则。

检测结果按照监测计划中规定的判定标准进行判定。

(二)样品的接收与处理
样品移交到检测单位时,接样人员应根据抽样单对样品的封样状态、数量、质量及样品编号等逐一进行核对。

检查合格后方可填单入库,按照要求保存样品,并及时安排检测工作。

(三)检测要求
1、检测准备
(1)检测人员应熟悉被检样品的检测技术标准及相关程序文件要求,经过培训和考核后,持证上岗。

(2)检测用仪器设备应在检定有效期内;试剂和标准物质应在有效期内;实验环境条件应符合检测要求。

2、检测过程控制
(1)在每个检测批次中应加入质控样品、参考物质或标准品。

(2)认真填写检测原始记录,原始记录字迹要工整、清晰,信息要准确、全面。

(3)准确使用计算公式、计量单位和相关符号,计算结果允许误差应符合标准规定,保证数据处理和计算无误。

(4)对筛选出的疑似阳性样品应进行确证。

(5)在检测过程中,如出现以下问题,应按要求逐级申请复检。

①对临界值、离散数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检出限的检测结果应进行复检。

②检测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如停水、停电、仪器故障、环境变化等)有可能影响检验结果时应进行复检。

③各级审核人员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的,检测人员又解释不清的,应进行复检。

(四)检验结果的处置
1、承担单位在上报检测结果前,应将检测结果书面通知被检单位。

2、抽样单位要对不合格样品检验报告的发送进行跟踪,确认检验报告送达被检单位。

(五)异议处理
被检单位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检验报告》之日起5日内,向承担单位提出书面异议申请,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检验结果。

承担单位收到被检单位异议申请后,应当在10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三、监测结果的应用
(一)承担单位在异议处理程序完成后,应及时将不合格样品《检验报告》发送所在省级畜牧部门。

(二)在生鲜乳运输环节检出的不合格样品如隶属其他省份,还应同时向该生鲜乳收购站所在省级畜牧部门发送《检验报告》。

(三)省级畜牧部门应及时依法查处检出不合格样品的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

四、监测结果汇总分析
(一)承担单位应如实上报监测结果,保证监测结果的客观、准确。

对所提供的数据、材料的真实性和公正性负责。

(二)承担单位应按照监测结果汇总表的要求,认真填写各种信息,并进行总结。

(三)承担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监测计划的要求将监测结果及总结分析报告报送监测汇总单位。

(四)监测汇总单位应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按监测要求组织专家对承担单位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统计、分析、汇总。

对监测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监测结果和工作总结上报。

(五)农业部奶业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承担单位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对不按时完成任务、监测数据差错多、总结分析报告质量差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根据实际情况在下一个年度减少或停止其承担生鲜乳监测任务。

五、监测纪律
(一)承担单位不得参与以生鲜乳监督检查等名目开展的任何形式的有偿活动,不得向受检单位颁发生鲜乳监督检查合格证书等。

(二)承担单位不得向被检单位收取检测费用。

(三)承担单位对有关抽样方案、被检单位名单等具体安排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任务下达部门以外的单位和个人。

承担单位所有人员在农业部公布检测结果之前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检测结果。

(四)已封样品在送达实验室之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封或更换,否则该样品作废,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承担单位如发现抽样人员抽样行为不规范,应立即停止有关抽样人员的抽样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纠正。

(六)检测人员不得编造、更改检测数据。

(七)抽样人员应衣着整齐,态度端正,秉公办事,严格执法,树立生鲜乳质量监测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