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测量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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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测量

工作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明确子(分)公司工程测量工作的组织机构、岗位职责,确保工程测量质量体系有效运行,测量数据准确、可靠,建筑物位置和几何尺寸无误,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依据国家和各行业工程测量规范、标准及集团公司《施工技术工作管理办法》制定。

1.3 测量工作必须严格贯彻落实测量工作双检制、实施总工程师技术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子(分)公司各级技术人员要在执行相关行业测量规范、标准的基础上,认真执行本办法,实现各项测量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2 组织机构和人员

2.1 子(分)公司均应设立精测队,项目经理部应组建测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测量工作。

2.2 子(分)公司精测队必须选配具备专业技能的人员担任精密测量工作,人员数量不少于 3 人,其中至少应有 2 名大专以上学历的工程技术人员(或学历相当并具有测量实践经验的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者),测量工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的中专以上文化(或高中文化且有 5 年以上工作经历并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项目经理部应至少配备 1 名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负责测量管理工作。

2.3 负责测量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测量工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持续有效地工作。

2.4 测量人员必须熟悉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测量规范、施工规范、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了解工程设计与施工意图,做到对测量任务心中有数。

2.5 测量人员必须熟悉测量仪器的性能和操作规程,并能熟练操作测量仪器,避免因操作不当对测量仪器造成损害或使测量结果产生错误。

3 岗位职责和分工

3.1 集团公司直接管理且有2 个及以上子(分)公司施工的施工项目,由集团公司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并指定施工单位的精测队进行全管段范围内的精密测量工作,测量完成后提交的测量成果书由经理部总工程师审核签认后实施。

3.2 集团公司委托管理的工程项目,由受委托的子(分)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本单位精测队负责全管段内的精密测量,测量完成后提交的测量成果书由子(分)公司总工程师(或其委托的项目总工程师)审核签认后实施。

3.3 子(分)公司精测队负责本单位管段内工程项目的交接桩及开工前的精密控制测量,测量成果书由子(分)公司总工程师(或委托的项目总工程师)审核签认后实施。

3.4 长大隧道(1000m 以上的直线隧道、500m 以上的曲线隧道、平面复杂的隧道群)、特大桥、小型编组站及枢纽站及高铁CPI、

CPII、CPIII 、GRP 等精密控制测量网、城市地铁与轻轨控制测量必须由子(分)公司精测队完成。

3.5 重大工程的精密测量、难度较大的普通测量由子(分)公司精测队进行测量,或由项目经理部初测后子(分)公司精测队进行复测,提交的测量成果书由子(分)公司总工程师审核签认后实施。

3.6 一般工程项目(长度1000m 以下的直线隧道、500m 以下的曲线隧道)及工点由主管工程师负责本项目或工点范围内的工程测量工作。所有中线、高程测量都必须附有详细的图表计算和交底,并由工点主管技术人员复核签认后方可实施。

3.7 子(分)公司负责推广测量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并对下级项目经理部(作业队)的测量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落实责任制。

3.8 精测队必须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健全施工测量的各项工

作制度(如:测量图纸审核制度、测量技术交底制度、测量资料复核制度、以及桩点交接和保护制度、控制网的复核制度等)。

3.9 测量人员要服从总工程师及工程技术部门的领导,完成交办

的有关测量工作。

3.10 对测量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尽快查明原因,提出补救措施。

3.11 测量人员应遵守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有权拒绝在不安全条件下工作。

4 基本作业要求

4.1 认真执行各项测量工作管理制度。

4.1.1 严格执行测量工作双检制,凡接桩复测、施工放样、施工

过程监控量测及竣工测量等都必须进行测量双检。方法为:1)一个测量组先后用不同方法测量,核对结果。

2)两个测量组分别测量、核对结果。

4.1.2 坚持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制。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精测资料的现场复核和桩点核对。

4.1.3 交接桩实行记录签认制。无论是从设计单位接桩、精测队交接桩,还是施工过程中的测量交接桩,都必须办理书面记录、双方签字,重要桩点应附图示说明。

4.2 测量工作基本要求

4.2.1 测量记录规范化。测量记录、计算成果和图表必须符合规范要求,记录清楚,符号、数据准确,并应复核和检算。不得乱涂乱写、不得凭记忆补记现场记录,不得在测量记录簿中演算草式,所有记录均应注明观测者、记录者、复核者、观察日期、起止时间、气象条件、仪器型号等,遇到特殊情况需注明原因。

4.2.2 所有构造物施工放样的测量数据资料,必须事先计算、复核完毕,并画出放样示意图,标注尺寸、标高和拟采用的控制桩位置、里程、坐标等必要的全部数据。测量过程必须有可追溯的详细记录,内容包括测量仪器编号及名称、人员分工、测量读数、计算公式、图表、过程、结果、控制桩使用情况、气候、日期、主测人、复核人等。

4.2.3 测量延伸

应向相邻两端施工段落延伸测量不少于 2 个平面控制点、不少于

1 个高程控制桩(不包括分界桩)并测量闭合。与相邻施工段落

应签署测量共用桩协议,明确共用桩的坐标、高程成果及共用桩的保护责任。测量桩点的交接必须以现场点交的形式进行,同时双方代表需在交接桩记录上签字确认。

4.2.4 控制测量

1)清楚测量目的及任务范围,了解测区的自然地理条件,进行实地调查和现场踏勘、选点、埋石,搜集该工程所有与测量有关的资料,与甲方及监理取得联系和沟通,根据工程建设对控制网的精度要求进行技术设计,选择最佳布网方案,制定测量技术方案,编制作业计划。

2)重点工程(隧道、地铁、大型站场、建筑群、特大桥、大型立交桥等)应单独建立控制网,以提高精度、便于放样。项目经理部至少每半年应对高程、平面控制网复测 1 次,编制复核测量成果书报上级测量主管部门审批。应每月对施工加密导线点高程和坐标检核 1 次,并对测量成果建立台账管理(复核测量管理台账见附表1)。地质条件不稳定地区还应增加复核频次。盾构工程应由子(分)公司测量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盾构导向系统初始化工作。盾构施工隧道中心线计算数据应经过公司审批,盾构导向系统线型输入元素及其他初始化资料应报公司备案。

3)控制点应按相应规范要求埋设为不锈钢标志,中线点可埋设为砼包木桩,并在现场标注桩点名称,重点桩橛应绘制点之记。同一点名在各种资料中必须一致。

4)测站观测工作结束后,应现场整理和检查外业观测手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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