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产品试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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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品试制管理办法

1. 目的:

对新产品试制过程实施控制,确保产品能满足顾客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新产品试制的控制,直到产品可以正式量产。

3. 定义:

无。

4. 职责:

4.1 销售部:明确新产品试样需求(含规格、数量、交期等),并参与样品评审及新产品质量确认。

4.2技术部:试样要求审核、样品设计、产品制作、物料BOM的建立、样品进度追踪确认,并组织样品评审,自主产品试样需求提出;

4.2 行政部:接收、下达系统样品试制单;

4.3 生管办:负责样品制作安排、样品进度的调配、存储,配合业务安排出货;

4.4 采购部:物料的采购及进度跟踪;

4.5 生产部:依据技术工艺文件实施打样,负责生产过程的控制,参与样品评审;

4.6 品质部:依客户标准或要求对样品进行检验并参与评审;

4.7总经理:负责样品试制单的批准;

5. 内容:

5.1 试样需求确认及评估

5.1.1业务员根据客户订货邮件等相关资料,进行信息分类整理,填写《客户需求

表》(XXX-XS-008)。技术部对客户需求进行审核,确认各项需求信息是否完整、清晰明确,确认是否可以进行生产。

5.1.2 外购枪柜样品:样品信息由枪柜技术部进行审核,确认是否可以进行生产。

5.2 试样订单评审及下单

5.2.1业务员根据确认过的客户需求,自主产品依据评审要求,提出《样品试制单》(XXX-XS-026)报技术部(枪柜样品由枪柜技术部)进行核价确认。

5.2.2技术部评审确认样品交期。

5.2.3 所有的样品试制须由总经理批准。

5.2.4 业务员将评审好的《样品试制单》下发至行政部,由行政部录制ERP系统订单,

并在《样品试制单》上备注ERP样品单号,将《样品试制单》、《客户需求表》、《试样订单》分发至技术部、品质部、销售部。

5.2.5外购枪柜样品:行政部将《样品试制单》、《客户需求表》、《试样订单》发至枪柜销售部统一安排制作,销售部(必要时销售部会同铁柜技术部、品质部一起)对外购枪柜样品进行评审及验货,确认满足客户要求后,在《试制评审报告》中签字确认。

5.3样品图纸、技术资料及BOM(不含螺丝和螺帽)。

5.3.1技术部接到《样品试制单》,登录到《打样进度表》(XXX-XS-027),依照评审结果制订样品制作计划,由技术部跟踪打样进度。并将《打样进度表》共享至公司共享盘技术部,以便相关部门了解样品制作进度;

5.3.2 技术部按客户需求表要求及客户图样,在计划规定时间内设计完成样品图纸、BOM、技术文件。

5.3.3 自制样品:技术部将技术资料、《样品试制单》一起下发至生管办,由生管办安排车间进行打样。

5.3.4外购样品:枪柜以外的供应商,由技术部将资料发给供应商进行打样并追踪。

5.4 样品制作

5.4.1 生产部必须按照图纸、BOM、技术文件进行样品制作;确保图纸上重要尺寸和工艺要求上要注意的事项无误。在制作样品时不仅要求外观美观,还要确保各个尺寸能够达到图纸上的公差和要求。

5.4.2 在新产品试制过程中,技术部要作好相关技术服务工作,及时解决试制中的技术问题,并做好记录。对于重大技术质量问题,要分析出产生的原因及提出改善对策,并写出处理报告,必要时需召开会议检讨。

5.4.3 样品每道工序制作完成后,由各车间主管确认没有问题后,再交给品质部\技术部确认合格后流至下一工序。

5.4.4 车间生产制作好的样品要单独存放,需与一般量产产品区分标识,便于员工识别。

5.5 新产品小批试制

样品试样完成后,根据样品评审报告中相关部门签定的意见,由生产副总确定是否需要小批量试制或批量生产。

5.6 样品检验

5.6.1样品制作过程中及完成后,品质部需对产品进行全面的检验,并将检验结果记录于检验报告中,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工序,检验记录交技术部作为后续评审依据。

5.6.2对于第一次生产的新产品,在产品完成后,销售部、品质部和技术部需共同确认产品的质量是否满足客户要求,由品质部执行检验,技术部提供技术支持,如有争议时由技术部召集开会讨论,最后由总经理进行批准。

5.6.3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进行返修,参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5.7 样品确认、评审

5.7.1 成品样品检验完成后,技术部需到现场对样品进行初步确认。

5.7.2初步确认样品质量、功能等与客户需求一致后,由技术部组织销售部、品质部、

生产车间、生管办、采购部等相关部门对样品进行评审,各部门将相关评审结果汇总在《试制评审报告》(XXX-YF-005)中。并确认产品在量产时能否达到和样品一样的要求,生产部对样品进行判定能否在量产时按期交货,品质能否达到要求。

5.7.3 样品评审合格后,销售部、品质部、技术部、生管办等相关部门主管或责任人

需在《试制评审报告》上明确意见并签字确认,各部门无争议并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当有部门有争议时由技术部召集开会讨论,最后由总经理进行批准。

5.7.4 检验合格的样品,如需称重、打托或加订木箱(含外购样品),由业务员填写信息联络单及相关技术图纸至生管办科长,由生管办安排仓库进行称重,装配车间进行包装、打托或加订木箱,打包好的产品须由检验员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

5.8 样品处置

样品完成后统一由技术部凭《样品试制单》办理入库手续,在入库时技术部需通知销售部对样品进行明确标识,注明客户名称、生产日期、样品名称、业务员,需出货的样品由销售部办理出货手续,生管办负责安排发货;未出库的样品,由样品需求部门定期对样品进行处理。

6.0 相关文件:

6.1 《设计开发管理程序》

6.2 《生产管理程序》

6.3 《产品监视与测量管理程序》

6.4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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