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确认书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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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
总量控制指标确认书
(试行)
项目名称:江西晟丰包装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江西晟丰包装有限公司
申报时间:2011年6月20日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制
附件1:
江西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确认书(试行)
1.本确认书为环保部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依据之一。确认书一式四份,建设单位,县(市、区)、设区市环保局和省环保厅各1份。如确认书所提供的空白页不够,可增加附页。
2、报省环保厅或环保部审批的建设项目要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当地主要污染物总量分配清单(进行区域调剂的必须附当地和调剂区域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分配清单)。
附件2:
××市××县(市、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分配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截止时间:年月日
总量控制部门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单位:吨/年填表说明:
1、区域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已经分配给辖区内企业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合计+生活总量指标+总量控制指标余量;
2、已经分配给辖区内企业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合计=所有已分配总量指标的工业企业的总和(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3、生活总量指标≥上年环境统计生活COD排放量- 新建污水处理厂COD削减量;
4、第二项中每一个企业应对应一个固定的序号,作为企业的代码,原则上企业对应的序号不应随意调动,若因关停而总量指标收回的,企业名称和序号保留。本表以企业为单位,企业的不同项目分配总量情况可在备注中注明;
5、因企业关停、执行新标准、排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等原由被调整总量或收回总量指标的企业,在备注中应注明具体情况,附相关文件。
总量计算过程
生活污水
①污染源
本项目无生产污水产生,废水主要来自员工的生活污水,项目有30人在厂内食宿,用水定额按150L/人·d计,则项目总年用水量为:30×150×300×10-3=1350t/a。
排水系数按80%,则项目废水产生量为1080t/a。
②达标排放情况
项目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全部排入工业园污水管网,再排入南丰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盱江,厂内接管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中表4中三级标准。经过预处理后的废水COD浓度为130mg/l,即COD排放总量须≤130mg/l×1080t/a×10-6=0.1404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