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类化学药品从研发到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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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类化学药品从研发到上市
1.1类化学药品研究:从研发到上市
1.1类化学药品,指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通过合成或者半合成的方法制得的原料药及其
制剂。新药从研发到上市的过程中需进行的工作包括:
(1)药物临床前研究(药物的合成工艺、提取方法、理化性质、纯度、剂型选择、处方筛选、制备工艺、检验方法、质量指标、稳定性)(2)药理、毒理、动物药代动力学研究等(3)申请获得临床试验批件
(4)进行临床试验(包括生物等效性试验)研究
(5)新药申请、获得新药证书和药品批准文号(6)药品生产上市,上市后监测
具体需进行的工作如下:
1. 药学研究
包括:合成工艺、剂型选择、处方筛选、结构确证、质量研究和质量标准制定、稳定性研究等
1.1 原料药的制备研发及生产工艺研究
原料药制备研发过程一般包括以下六个阶段:1、确定目标化合物;2、设计合成路线;3、制备目标化合物;4、结构确证;5、工艺优化;6、中试研究和工业化生产。
原料药生产工艺的研究:包括工艺流程和化学反应式、起始原料和有机溶媒、反应条件(温度、压力、时间、催化剂等)和操作步骤、精制方法、主要理化常数及阶段性的数据积累结果等,并注明投料量和收得率以及工艺过程中可能产生或
引入的杂质或其他中间产物,及工艺验证。
1.2 制剂处方及工艺研究
应包括起始物料、处方筛选、生产工艺及验证。制剂研究的基本内容一般包括以下方面:1、剂型选择;2、处方研究;3、制剂工艺研究;4、药品包装材料(容器)的选择;5、质量研究和稳定性研究。
1.3 确证化学结构或组份
根据化合物(药物)的结构特征制订科学、合理、
可行的研究方案,制备符合结构确证研究要求的样品,进行有关的研究,对研究结果进行综合分析,确证测试品的结构;该过程主要包括化合物的名称,样品的制备,理化常数的研究,样品的测试及综合解析等;常用的分析测试方法有紫外可见吸收光谱、红外吸收光谱、核磁共振谱、质谱、比旋度、X-射线单晶衍射或/和X-射线粉末衍射、差示扫描量热法、热重等。
1.4 质量研究
原料药的质量研究应在确证化学结构或组份的基础上进行,一般研究项目包括:性状(外观、色泽、臭、味、结晶性、引湿性等;溶解度;熔点或熔距;旋光度或比旋度;吸收系数等)、鉴别(化学反应法、色谱法和光谱法等)、检查(一般杂质;有关物质,是在生产过程中带入的起始原料、中间体、聚合体、副反应产物,以及贮藏过程中的降解产物等;残留溶剂;晶型;粒度;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溶液的酸碱度;干燥失重和水分;异构体等)和含量测定等几个方面。
药物制剂的质量研究,通常应结合制剂的处方工
艺研究进行,质量研究的内容应结合不同剂型的质量要求确定。与原料药相似,制剂的研究项目一般亦包括性状(考察样品的外形和颜色)、鉴别(一般至少采用二种以上不同类的方法,如化学法和HPLC法等)、检查(含量均匀度;溶出度;释放度;杂质;脆碎度;pH值;异常毒性、升压物质、降压物质;残留溶剂等)和含量测定等几个方面。
方法学验证内容,包括方法的专属性、线性、范围、准确度、精密度、检测限、定量限、耐用性和系统适用性等。
1.5 建立药品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应当符合《中国药典》现行版的格式,并使用其术语和计量单位。所用试药、试液、缓冲液、滴定液等,应当采用现行版《中国药典》收载的品种及浓度,有不同的,应详细说明。标准品或对照品,说明其来源、理化常数、纯度、含量及其测定方法和数据。药品标准起草说明应当包括标准中控制项目的选定、方法选择、检查及纯度和限度范围等的制定依据。
1.6 药物稳定性研究
稳定性研究内容可分为影响因素试验(一般包括高温、高湿、光照试验)、加速试验(在超常条件下进行)、长期试验(在上市药品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进行)等。通过对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长期试验获得的药品稳定性信息进行系统的分析,确定药品的贮存条件、包装材料/容器和有效期。
2. 药理毒理研究
包括:药效学、作用机制、一般药理、毒理、药代动力学等
2.1 主要药效学试验
2.2 一般药理学试验
目的:确定药物可能关系到人的安全性的非期望药理作用;评价药物在毒理学和/或临床研究中所观察到的药物不良反应和/或病理生理作用;研究所观察到的和/或推测的药物不良反应机制。选用的模型:整体动物、离体器官及组织、体外培养的细胞、细胞片段、细胞器、受体、离
子通道和酶等。整体动物常用小鼠、大鼠、豚鼠、家兔、犬等,动物选择应与试验方法相匹配,同时还应注意品系、性别及年龄等因素。安全药理学的核心组合实验用于研究受试物对重要生命
功能的影响,包括对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通等重要器官系统的研究。
2.3 急性毒性试验
研究动物一次或24小时内多次给予受试物后,一定时间内所产生的毒性反应。一般应选用一种啮齿类动物加一种非啮齿类动物至少两种哺乳
动物,雌雄各半,不同给药途径进行急性毒性试验。给药后,一般连续观察至少14天,观察的间隔和频率应适当,以便能观察到毒性反应出现的时间及其恢复时间、动物死亡时间等。急性毒性试验的结果可作为后续毒理研究剂量选择的
参考,也可提示一些后续毒性研究需要重点观察的指标。此外,根据不同途径给药时动物的反应情况,初步判断受试物的生物利用度,为剂型开发提供参考。
2.4 长期毒性试验
选用啮齿类和非啮齿类两种实验动物。原则上应与临床用药途径一致,长期毒性试验的给药期限通常与拟定的临床疗程、临床适应证和用药人群有关。试验期间,应对动物进行外观体征、行为活动、摄食量、体重、粪便性状、给药局部反应、血液学指标、血液生化学指标等的观测。非啮齿类动物还应进行体温、心电图、眼科检查和尿液分析。给药结束后,应对动物(除恢复期观察动物)进行全面的大体解剖,主要脏器应称重并计算脏器系数。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2.5 过敏性(局部、全身和光敏毒性)、溶血性和局部(血管、皮肤、粘膜、肌肉等)刺激性等特殊安全性试验
刺激性是指非口服给药制剂给药后对给药部位
产生的可逆性炎症反应,若给药部位产生了不可逆性的组织损伤则称为腐蚀性。刺激性试验是观察动物的血管、肌肉、皮肤、粘膜等部位接触受试物后是否引起红肿、充血、渗出、变性或坏死等局部反应。一般每个试验选择一种动物进行评价。给药频率和期限应依据拟定临床应用的情况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