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吉林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8〕50号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正文:----------------------------------------------------------------------------------------------------------------------------------------------------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8〕50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58号)等规定,决定调整全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2017年12月31日以前发生工伤的,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已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人员不属于调整范围。
二、调整标准(一)伤残津贴。
一级伤残的每月增加236元,二级伤残的每月增加225元,三级伤残的每月增加214元,四级伤残的每月增加203元,五级伤残的每月增加192元,六级伤残的每月增加170元。
(二)生活护理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224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179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134元。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每月增加110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三、资金渠道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所需资金,由原渠道继续支付。
四、其他事项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但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执行本通知的调整标准。
本通知从2018年1月1日开始执行。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8年7月4日——结束——。
伤残等级1-10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1-10赔偿标准伤残等级是指因工伤或者职业病造成的身体损伤程度的评定等级。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我国对于不同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有相应的赔偿标准。
下面将详细介绍伤残等级1-10的赔偿标准。
首先,伤残等级1-3级的赔偿标准。
对于伤残等级1-3级的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伤残津贴的3倍。
伤残津贴是按月发放的,发放期限为伤残等级确定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龄止。
伤残津贴的发放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月工资的30%,二级伤残为月工资的25%,三级伤残为月工资的20%。
其次,伤残等级4-6级的赔偿标准。
对于伤残等级4-6级的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伤残津贴的6倍。
伤残津贴的发放标准为,四级伤残为月工资的15%,五级伤残为月工资的10%,六级伤残为月工资的5%。
接下来,伤残等级7-10级的赔偿标准。
对于伤残等级7-10级的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伤残津贴的10倍。
伤残津贴的发放标准为,七级伤残为月工资的4%,八级伤残为月工资的3%,九级伤残为月工资的2%,十级伤残为月工资的1%。
此外,对于因工伤致残需要雇佣辅助人员照料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辅助人员工资,并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总之,伤残等级1-10的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和工资水平来确定的。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工伤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并为其提供相应的待遇和保障。
希望广大劳动者能够了解自己的权益,合法维护自身的权益。
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这样才能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实现共赢的局面。
全国各省五级至十级工伤赔偿一览表
上海市
2004年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两项合计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浙江省
浙江省政府浙政发[2003]52号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支付60个月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支付50个月,七级支付20个月,八级支付14个月,九级支付8个月,十级支付4个月。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按照每周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福建省
福建省政府闽政[2004]12号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其标准按照所在统筹地区最后一次公布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年龄之差和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五级,每满一年发给1.4个月;六级,每满一年发给1.2个月;七级,每满一年发给0.8个月;八级,每满一年发给0.6个月;九级,每满一年发给0.4个月;十级,每满一年发给0.3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五级六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30个月的,按30个月支付;七至八级低于20个月的,按20个月支付,九至十级低于10个月的,按10个月支付。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政府办公厅内政办字[2003]462号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五级伤残的为48个月;六级伤残的为42个月;七级伤残的为30个月;八级伤残的为24个月;九级伤残的为18个月;十级伤残的为12个月。
2018年吉林市九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吉林市九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吉林市九级工伤赔偿标准2018年吉林市市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吉林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9个月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为7个月本人工资四、护理费标准: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和30%。
五、停工留薪期间工资标准停工留薪期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限,一般是从入院开始至工伤等级鉴定作出之日止。
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六、其余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伙食补助费等,一般按实际报销,金额不大,在此不赘述吉林市九级工伤赔偿项目2018年吉林市市九级工伤赔偿项目有: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3、辅助器具费用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7、停工留薪期工资8、停工留薪期护理费9、必要的康复费吉林市九级工伤计算方式2018年吉林市市九级工伤赔偿计算方式:1、医疗费:以医院发票金额为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x元/天3、交通费:按实际发生4、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以劳动局鉴定为准)5、护理费:住院天数×x元/天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7、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8、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9、工伤复发的治疗费:实际发生10、康复治疗费:实际发生参考数据:(一)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2929元/年;(二)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8343元/年;(三)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5593元/年;(四)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467元/年;(五)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45573元/年。
2018年吉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吉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2018年吉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引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法律规定的一种赔偿制度,用于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并对因他人过错造成的人身伤害进行补偿。
吉林省作为我国的一个省辖市,自然也有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本文将重点介绍2018年吉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中的赔偿项目以及计算方式,并使用文本格式进行展示。
赔偿项目根据吉林省的有关法律法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医疗费用:包括因伤势治疗所发生的直接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费等。
2. 工作能力损失费:当受害人因受伤导致工作能力减少或完全丧失时,根据受害人的年龄、职业、工作状况等因素进行合理计算。
3. 护理费:用于支付受害人因伤势需要雇佣护理人员的费用。
4. 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受害人因伤势住院治疗时,可以按照一定的标准支付伙食补助费,用于弥补因住院治疗所需增加的生活费用。
5. 交通费用:包括因伤势导致的交通费用增加所产生的费用,例如往返医院就诊等。
6. 丧葬费:用于支付因死亡而产生的丧葬费用。
7. 精神抚慰金:用于对受害人进行心理抚慰的费用。
计算方式吉林省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计算。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计算方式:1. 医疗费用的计算:根据受害人的医疗记录以及相关的医疗费用标准,计算受害人因伤势治疗所需的直接医疗费用。
2. 工作能力损失费的计算:根据受害人的年龄、职业、工作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受害人工作能力的减少或丧失,进行合理计算。
3. 护理费的计算:根据受害人因伤势需要雇佣护理人员的费用以及相关的护理标准,进行合理计算。
4. 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按照一定的标准,根据受害人的实际住院天数计算伙食补助费。
5. 交通费用的计算:根据受害人因伤势导致的交通费用增加情况,合理计算交通费用。
6. 丧葬费的计算:根据受害人的丧葬费用情况进行合理计算。
7. 精神抚慰金的计算:根据受害人的精神状况以及相关的精神抚慰金标准,进行合理计算。
2018年吉林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吉林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吉林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精神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不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确定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实际操作中,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供参考,因为各个地区,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及相关的地方性条例的规定不一致。
因此目前为止关于数额的确定只能依据以上的几点因素法官主观裁量确定。
精神损害严重的标准(1)死亡;(2)重伤或者残疾;(3)精神疾病或者严重精神障碍;(4)婚姻家庭关系破裂或者引致家庭成员严重伤害;(5)因丧失人身自由而失去重要的(就业等)机会,以及对其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或者重大亏损等,产生重大精神损害;(6)其他重大精神损害。
受损害人完全没有犯罪行为或者犯罪事实并非受损害人所为的,可以认为是精神损害后果严重。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索赔情况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10级伤残赔偿标准
1—10级伤残赔偿标准伤残赔偿标准是指根据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造成的伤残程度,由保险公司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赔偿的规定。
在我国,伤残赔偿标准一般按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和《伤残等级鉴定标准》进行确定。
下面将对1—10级伤残赔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1级伤残赔偿标准,1级伤残是指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轻微的伤残,但不影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根据相关规定,1级伤残的赔偿金额一般在5000元左右。
2级伤残赔偿标准,2级伤残是指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较轻的伤残,对工作和生活有一定的影响,但不影响正常的日常生活。
2级伤残的赔偿金额一般在1万元左右。
3级伤残赔偿标准,3级伤残是指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较重的伤残,对工作和生活有较大的影响,但仍能自理。
3级伤残的赔偿金额一般在2万元左右。
4级伤残赔偿标准,4级伤残是指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较重的伤残,对工作和生活影响较大,需要他人帮助。
4级伤残的赔偿金额一般在3万元左右。
5级伤残赔偿标准,5级伤残是指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较重的伤残,对工作和生活有严重的影响,需要他人照顾。
5级伤残的赔偿金额一般在5万元左右。
6级伤残赔偿标准,6级伤残是指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严重的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要长期护理。
6级伤残的赔偿金额一般在8万元左右。
7级伤残赔偿标准,7级伤残是指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严重的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要全天候护理。
7级伤残的赔偿金额一般在10万元左右。
8级伤残赔偿标准,8级伤残是指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极其严重的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要全天候专业护理。
8级伤残的赔偿金额一般在15万元左右。
9级伤残赔偿标准,9级伤残是指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极其严重的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要全天候专业护理,并伴有其他严重后遗症。
9级伤残的赔偿金额一般在20万元左右。
10级伤残赔偿标准,10级伤残是指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极其严重的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要全天候专业护理,并伴有其他严重后遗症,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吉林省工伤赔偿新标准
吉林省工伤赔偿新标准根据最新发布的《吉林省工伤赔偿新标准》,吉林省将对工伤赔偿进行调整和修订。
这一新标准旨在确保工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为吉林省的工人提供更加公正合理的赔偿。
根据新标准,吉林省的工伤赔偿金额将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方案如下:一、基础赔偿金的调整新标准对基础赔偿金进行了适当调整。
对于因工死亡、全残、高度残疾、二级伤残以及一级伤残,新标准将根据工人的工资和工作年限进行计算,确保工人在受到工伤后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
二、医疗费用的调整新标准对于工人的医疗费用进行了修订。
在工人因工受伤需要治疗时,吉林省将支付工人的医疗费用,并通过新标准提供更加详细和全面的费用项目,确保工人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三、伤残补助金的调整新标准对于伤残补助金进行了调整。
对于伤残工人,吉林省将根据其伤残程度和工资进行计算,并提供相应的补助金,确保伤残工人得到合理的补偿。
四、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调整新标准对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进行了调整。
对于因工受伤需要一次性治疗的工人,吉林省将根据工人的工资和实际医疗费用进行计算,并提供相应的补助金,确保工人得到合理的补偿。
五、其他赔偿项目的调整新标准对其他赔偿项目进行了详细的调整和规定。
包括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工亡父母扶养费等相关支出,确保工人的家属在工人工伤后能够得到合理的帮助和安抚。
吉林省的工伤赔偿新标准将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并将逐步取代旧标准。
这一新标准的发布将为吉林省的工人提供更加公正合理的赔偿,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同时,这也是吉林省政府为提高工人生活水平、推动社会进步所做出的努力。
残疾等级1-10赔偿标准
残疾等级1-10赔偿标准残疾等级赔偿标准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因工作或其他原因造成残疾的人士提供经济赔偿和保障。
在中国,残疾等级分为1至10级,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赔偿标准和权益保障。
本文将详细介绍残疾等级1至10的赔偿标准及其相关内容。
一、残疾等级1-3赔偿标准残疾等级1至3属于轻度残疾,赔偿标准相对较低。
一般来说,残疾等级1的赔偿金额为伤残补助金的5%,残疾等级2为10%,残疾等级3为15%。
此外,根据受害人的实际需求和损害程度,还可以获得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相关赔偿。
二、残疾等级4-6赔偿标准残疾等级4至6属于中度残疾,赔偿标准相对较高。
一般来说,残疾等级4的赔偿金额为伤残补助金的20%,残疾等级5为25%,残疾等级6为30%。
与轻度残疾相比,中度残疾的赔偿金额更高,并且可以获得更为全面的保障,如康复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三、残疾等级7-10赔偿标准残疾等级7至10属于重度残疾,赔偿标准最高。
一般来说,残疾等级7的赔偿金额为伤残补助金的35%,残疾等级8为40%,残疾等级9为45%,残疾等级10为50%。
对于重度残疾人士,除了基本的赔偿金额外,还可以获得更为全面的救助和照顾,如生活护理费、特别照顾费等。
同时,国家和地方政府还会为重度残疾人士提供一系列优惠政策和待遇,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和尊严。
四、赔偿标准的调整与完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残疾等级赔偿标准也需要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
为了确保残疾人士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定期对赔偿标准进行评估和调整,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同时,还应加强对残疾人士的关爱和照顾,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五、总结与展望残疾等级1至10赔偿标准是保障残疾人士权益的重要制度,对于促进社会公平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应继续关注残疾人士的生活需求和权益保障,不断完善残疾等级赔偿标准,提高赔偿标准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2018年吉林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吉林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2018年吉林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引言工伤赔偿标准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制度之一。
吉林省是中国东北地区的一个省份,根据国家的相关工伤赔偿政策,吉林省制定了适合本地情况的工伤赔偿标准。
本文将介绍2018年吉林省的工伤赔偿标准,并详细阐述赔偿项目和计算方式。
吉林省2018年工伤赔偿标准根据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文件,吉林省2018年的工伤赔偿标准如下:1. 工伤医疗费:根据受伤劳动者实际因工伤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赔偿。
具体费用由工伤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需要承担。
2. 伤残赔偿金: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根据《国家职工伤残等级与工伤赔偿金评定标准》进行评定,从一级到十级。
伤残赔偿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赔偿比例,将劳动者工资的12个月平均值乘以对应的赔偿比例。
3. 丧葬费:根据《工伤保险金支付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丧葬费标准进行赔偿。
4. 护理费:根据受伤劳动者日常护理费用进行赔偿,具体标准由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布。
5. 一次性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的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布。
赔偿项目的计算方式吉林省的工伤赔偿项目的计算方式如下:1. 工伤医疗费的计算方式:将受伤劳动者因工伤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额报销,由工伤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2. 伤残赔偿金的计算方式:根据伤残等级和劳动者的月工资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伤残赔偿金 = 月工资 × 伤残等级对应的赔偿比例其中,月工资为受伤劳动者在事故发生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伤残等级对应的赔偿比例由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布。
3. 丧葬费的计算方式:按照《工伤保险金支付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丧葬费标准进行计算,具体标准由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布。
4. 护理费的计算方式:根据受伤劳动者日常护理费用进行计算,具体标准由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布。
5. 一次性补助金的计算方式:根据受伤劳动者的伤残等级和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标准进行计算。
2020-2021年度吉林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
2020-2021年度吉林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32299.18元。
(计算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23394.28元。
(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吉林省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各项赔偿计算公式(一)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100元×住院天数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比如:年收入9万元,误工费赔偿金额=(90000元÷12月÷30日)×误工天数致残的误工时间可计至定残前一天,按三年的平均收入计或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5.护理费赔偿计算公式护理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因残不能恢复自理能力的可计20年)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32299.18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32299.18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伤残赔偿指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32299.18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伤残等级具体等级对应的伤残赔偿指数: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系数计算,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附录B方法计算。
2018工伤1-10级、工亡赔偿标准+工伤认定29条规
三、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上述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 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 以在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办法中查阅(江苏省的规定比 较特别,参见以下)。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的20倍。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2017年全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6396元,比上年实际增长6.5%。 故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6396元×20=727920元 注:以上标准均基于最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及最新统计数据归纳 总结。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认定要点】本项仅列举了抢险救灾这种情形,但凡是与抢险救灾性质类似的 行为,都应当认定为属于维护国家利益和维护公共利益的行为。维护国家利益、 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无需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等因素。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 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认定要点】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的职工在用人单位旧伤复发,一次性伤残 补助金不再享受,但其它工伤保险待遇均可享受。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 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 得超过12个月。 注:实践中主流做法是按照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确定。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 位负责。 如果单位未安排护理,则由单位支付护理费。
2018年吉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吉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吉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8年吉林省人身损害赔偿内容:1、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受害人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4、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死亡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8、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一般评不上伤残等级的没有该项费用,具体每个伤残等级能获得多少精神损害抚慰金,主要由法官自由裁量。
吉林省工伤赔偿标准
吉林省工伤赔偿标准吉林省工伤赔偿标准一、工伤赔偿的基本原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吉林省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吉林省工伤赔偿按照以下基本原则进行:1. 公平原则工伤赔偿应当以平等、公正、合理为原则,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2. 经济赔偿原则工伤赔偿应当以经济补偿为主,保障工伤职工在工伤事故发生后能够正常生活和就业。
3. 动态调整原则工伤赔偿标准应当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工伤赔偿支付能力进行动态调整,确保赔偿标准与实际情况相适应。
二、工伤赔偿的计算方法工伤赔偿金额的计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伤医疗费工伤职工在医院接受的治疗费用,按照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进行报销或支付。
2. 伤残赔偿金工伤职工因工作能力受到永久性损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伤残等级和相应赔偿比例,计算伤残赔偿金。
3. 丧葬补助费工伤职工因工作而死亡,由企业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丧葬补助费。
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职工因工作能力受到轻度、中度或重度损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伤残等级和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进行支付。
三、吉林省工伤赔偿标准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相关规定,吉林省工伤赔偿标准如下:1. 工伤医疗费工伤医疗费按照医疗机构的实际收费标准报销或支付,未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的自费项目不予报销。
2. 伤残赔偿金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按照《吉林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伤残赔偿金标准进行支付。
一级伤残:60个月的月度工资标准二级伤残:50个月的月度工资标准三级伤残:40个月的月度工资标准四级伤残:30个月的月度工资标准五级伤残:20个月的月度工资标准六级伤残:15个月的月度工资标准七级伤残:10个月的月度工资标准八级伤残:8个月的月度工资标准九级伤残:6个月的月度工资标准十级伤残:4个月的月度工资标准3. 丧葬补助费具体标准按照《吉林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
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按照《吉林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进行支付。
1—10级伤残赔偿标准
1—10级伤残赔偿标准伤残赔偿标准是指根据受害人因意外事故而导致的身体伤害程度,从而确定其应当获得的赔偿金额。
在我国,伤残赔偿标准是由国家相关部门制定并不断修订的,其目的是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让受害人能够得到公平合理的赔偿。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1—10级伤残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
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不同等级的伤残,其赔偿标准是有所区别的。
一般来说,伤残等级越高,赔偿金额也就越高。
具体来说,1—10级伤残赔偿标准如下:1级伤残,由于事故导致身体功能有轻微障碍,但不影响正常生活和工作的,一般赔偿金额在3万元左右。
2级伤残,由于事故导致身体功能有一定障碍,但影响较小,一般赔偿金额在5万元左右。
3级伤残,由于事故导致身体功能有较大障碍,但尚能自理生活的,一般赔偿金额在8万元左右。
4级伤残,由于事故导致身体功能有较大障碍,需他人帮助照料的,一般赔偿金额在12万元左右。
5级伤残,由于事故导致身体功能有重大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一般赔偿金额在20万元左右。
6级伤残,由于事故导致身体功能有重大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且需要长期护理的,一般赔偿金额在30万元左右。
7级伤残,由于事故导致身体功能有重大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且需要长期护理的,一般赔偿金额在40万元左右。
8级伤残,由于事故导致身体功能有极大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且需要长期护理的,一般赔偿金额在50万元左右。
9级伤残,由于事故导致身体功能有极大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且需要长期护理的,一般赔偿金额在60万元左右。
10级伤残,由于事故导致身体功能完全丧失,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一般赔偿金额在80万元左右。
以上是1—10级伤残赔偿标准的具体金额,但需要注意的是,实际的赔偿金额还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受害人的年龄、职业、家庭情况等。
因此,在确定具体赔偿金额时,需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以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2018年吉林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吉林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吉林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2018年吉林市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内容:1、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受害人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4、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死亡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8、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一般评不上伤残等级的没有该项费用,具体每个伤残等级能获得多少精神损害抚慰金,主要由法官自由裁量。
侵权人是自然人的,一般1000到10000;侵权人是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一般按照自然人赔偿标准的五至十倍予以赔偿。
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可在上述基础上适当提高赔偿标准。
9、被抚养人生活费(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10、住宿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受害人死亡,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指出的住宿费。
吉林省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吉林省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我们知道⼈⼀旦伤残了那么对于以后的⽣活肯定都是有影响的,但是可以去领取补助⾦,要经过伤残评定才可以的,那么对于伤残评定标准还有赔偿是怎样的呢?下⾯就由店铺⼩编为⼤家解释⼀下相关内容,供⼤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家有帮助。
⼀、吉林省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
其等级划分依据是:1、Ⅰ级伤残划分依据为:①⽇常⽣活完全不能⾃理;②意识消失;③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卧床;④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Ⅱ级伤残划分依据为:①⽇常⽣活需要随时有⼈帮助;②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③不能⼯作;④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Ⅲ级伤残划分依据为:①不能完全独⽴⽣活,需经常有⼈监护;②仅限于室内的活动;③明显职业受限;④社会交往困难。
4、Ⅳ级伤残划分依据为:①⽇常⽣活能⼒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②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③职业种类受限;④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Ⅴ级伤残划分依据为:①⽇常⽣活能⼒部分受限,需要指导;②仅限于就近的活动;③需要明显减轻⼯作;④社会交往贫乏。
6、Ⅵ级伤残划分依据为:①⽇常⽣活能⼒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常⽣活需要帮助;②各种活动降低;③不能胜任原⼯作;④社会交往狭窄。
7、Ⅶ级伤残划分依据为:①⽇常⽣活有关的活动能⼒严重受限;②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③不能从事复杂⼯作;④社会交往能⼒降低。
8、Ⅷ级伤残划分依据为:①⽇常⽣活有关的活动能⼒部分受限;②远距离活动受限;③能从事复杂⼯作,但效率明显降低;④社会交往受约束。
9、Ⅸ级伤残划分依据为:①⽇常活动能⼒⼤部分受限;②⼯作和学习能⼒下降;③社会交往能⼒部分受限;10、Ⅹ级伤残划分依据为:①⽇常活动能⼒轻度受限;②⼯作和学习能⼒有所下降;③社会交往能⼒轻度受限。
⼆、残疾赔偿⾦具体计算公式(1)残疾赔偿⾦(60周岁以下的⼈)=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均可⽀配收⼈或者农村居民⼈均纯收⼈x20年;(2)残疾赔偿⾦(60周岁以上的⼈)=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均可⽀配收⼈或者农村居民⼈均纯收⼈x(20年⼀增加岁数);(3)残疾赔偿⾦(75周岁以上的⼈)=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均可⽀配收⼊或者农村居民⼈均纯收⼊x5年。
工伤伤残等级1-10赔偿标准
工伤伤残等级1-10赔偿标准工伤伤残等级是指因工伤造成的身体功能障碍程度,通常由医疗鉴定机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工伤保险行业分类及工伤鉴定标准》进行鉴定。
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工伤保险有相应的赔偿标准。
下面将详细介绍工伤伤残等级1-10的赔偿标准。
工伤伤残等级1-10的具体鉴定标准如下:等级1:指适用于2.7%-10%之间的一级工伤伤残等级的伤残。
该等级的鉴定标准是:部分失去工作能力、劳动收入减少,但不影响正常生活自理,无需外人帮助。
等级2:指适用于10.1%-15%之间的二级工伤伤残等级的伤残。
该等级的鉴定标准是:部分失去工作能力,劳动收入减少,但不影响正常生活自理,无需外人帮助。
等级3:指适用于15.1%-20%之间的三级工伤伤残等级的伤残。
该等级的鉴定标准是:部分失去工作能力,劳动收入减少,日常生活自理能力有一定影响,需要部分依赖外人帮助。
等级的鉴定标准是:部分失去工作能力,劳动收入减少,日常生活自理能力有影响,需要较多依赖外人帮助。
等级5:指适用于25.1%-30%之间的五级工伤伤残等级的伤残。
该等级的鉴定标准是:劳动能力有较大程度的损失,劳动收入减少,日常生活自理能力明显受损,需要较大程度的外人帮助。
等级6:指适用于30.1%-35%之间的六级工伤伤残等级的伤残。
该等级的鉴定标准是:劳动能力丧失,劳动收入减少,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基本丧失,需要完全依赖他人帮助。
等级7:指适用于35.1%-40%之间的七级工伤伤残等级的伤残。
该等级的鉴定标准是:劳动能力丧失,劳动收入减少,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基本丧失,需要完全依赖他人帮助,并出现较严重的并发症。
等级8:指适用于40.1%-45%之间的八级工伤伤残等级的伤残。
该等级的鉴定标准是:劳动能力丧失,劳动收入减少,日常生活自理能力丧失,需要全面依赖他人帮助,并出现严重的并发症。
等级的鉴定标准是:劳动能力丧失,劳动收入减少,日常生活自理能力丧失,需要全面依赖他人帮助,并出现非常严重的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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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吉林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吉林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2018年吉林省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一、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
由于人身损害造成的残疾受害人致使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或者全部丧失,因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以后,会减少或者丧失自己的收入。
这种损失,是人身损害的直接后果,是一种财产损失。
对于这种财产损失,应当由赔偿义务人进行赔偿。
确定残疾赔偿金时,应当考虑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的因素
1、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全部赔偿;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其丧失的程度,赔偿相应的数额。
——相对劳动劳动能力丧失说
2、在具体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或伤残等级的确定上,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
3、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实际人身损害赔偿的复杂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5条第2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等等“,此条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考虑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残疾赔偿金的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所得(收入)丧失说(又称差额说)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二、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
吉林伤残等级赔偿项目
2018年吉林省伤残等级赔偿项目:
残疾赔偿金
残疾用具费
吉林伤残等级计算方式
2018年度吉林省参照数据:
(一)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2929元/年;
(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8343元/年;
(三)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5593元/年;
(四)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467元/年;
(五)职工年平均工资:45573元/年。
(六)上一年度全省各行业人员平均工资
农、林、牧、渔业:21284元;
采矿业:45609元;
制造业:41570元;
电力、热力、煤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53574元;
建筑业:40477元;
批发和零售业:32390元;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9182元;
住宿和餐饮业:33646元;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79068元;
金融业:77086元;
房地产业:47953元;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7134元;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46555元;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2716元;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28771元;
教育:55101元;
卫生和社会工作:54280元;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43997元;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51537元。
2018年吉林省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计算方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注:伤残赔偿系数为: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
2、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