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隐私权和知情权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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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 突发 生 时 . 配偶 双 方 各 自都 会跟 着 自己角 色 的 价值 观 去 引 导 自
己 如何 去 处 配 偶 隐 私权 和知 情 权 的 分 配关 系
( ) 现 形 式 不 同 引发 冲 突 三 表
保 障 ? 配偶 隐 私 权 的 范 围 到 底 有 多 大 ? 配 偶 知 情 权 的 范 围 有 多 众 所 周 知 , 偶 隐 私 权 是 一 项 消 极 的 , 动 的 、 态 的权 利 , 配 被 静 主 要 表 现 为 权 利 主 体 对 自己 的 私 人 生 活 、 人 空 间 、 人 时 间 和 私 私 大 ? 我 们先 比较 系统 分 析 产 生这 些 问题 的 原 因 。 配 偶 隐 私权 和知 情 权 冲 突 原 因 私 人 信 息 完 全 拥 有 自主 裁 决 权 . 需 要 他 人 干 涉 . 不 会 影 响 他 不 也 ( ) 利 本 质 引发 冲 突 一 权 人 生 活 和 工 作 。 配 偶 隐 私 权 具 有 消 极 被 动 的 特点 要 求 配 偶 另 一 配 偶 隐 私 权 分 为 个 人 隐 私 和 公 共 隐私 .而个 人 隐 私 是 权 利 方 不 要 主 动 的干 涉 其 私 人 行 为 、 人 空 间 。而 配 偶 知情 权 却 恰 恰 私 主 体 在 合 法 的 婚 姻 关 系 中 .配 偶 一 方 不 愿 配 偶 另 一 方 知 晓 或 者 相 反 , 偶 知 情 权 是 一 项 积 极 的 、 动 的 、 态 的权 利 , 要 表 现 配 主 动 主 干 涉 的 个人 信 息 或 个 人 领 域 为 了 保 护好 个 人 的 自我 空 间 . 当事 为 积 极 主 动 的 收 集 或 探 求 配 偶 另 一 方 所 有 跟 婚 姻 或 者 家 庭 稳 定 人 会 竭 尽 全 力 维 护 并 隐 匿 好 这 份 个 人 隐私 但 是 配偶 知 情 权 确 和 谐 的 信 息 配偶 知 情 权 的实 现 必 然 是 要 牺 牲 一 部 分 配 偶 隐 私 是 在 合 法 有 效 的 婚 姻 关 系 中 .配 偶 为 了更 好 地 维 护婚 姻 稳 定 和 权 的 。 因为 配 偶 知 情 权 是 否 实 现 完 全 会 影 响 配偶 隐 私 权 被 侵 犯 家 庭 和 睦 .配 偶 一 方 会 尽 可 能 了解 或 收 集 配 偶 另 一 方 的 所 有 信 披 露 多 少 、 露 程度 等等 披 . 二 、 偶 隐 私权 和知 情 权 的 冲 突现 状 配 息 . 个 信 息 自然包 括 对 方 的 个 人 隐私 权 这一 被动 与 主 动 的 关 这 系. 自然 在 现 实 生 活 会 产 生权 利 的 冲 突 比如 配 偶 一 方 想 多一 些 随 着社 会物 质 生 活 的 不 断 发展 . 人们 时 时刻 刻 都 处 于 高压 力 彼 此 的空 间 和 秘 密 . 只要 是 不 涉 及 配 偶 和 家 庭 感 情 或 者 利益 的 . 和 快 节 奏 的 生 活状 态 下 . 在婚 姻 关 系 中 越来 越 重 视 精 神 上 的放 松 当事 人 就 不 想 让 对 方 过 多 的知 悉 自己 的个 人 隐 私 .而 配 偶 一 方 和 自在 。而 在高 科 技 的信 息 网 络无 处 不 在 , 妻 间 个 人 私 密信 息 夫 则 有 比较 强 烈 控 制 欲 望 .觉 得 配 偶 间应 该 是 没 有 任 何 隐 私 空 间 或 夫 妻 间的 共 同隐 私 很 可 能 在 一 瞬 间无 人 不 知 以 及 由于 人 们 的 这 配偶 知 情 权 要 不 断 扩大 自己 的权 利 范 围 . 然 意 味着 配 偶 婚 姻 观 念 的 变化 。 导 致 了配 偶 彼 此 间 的 知情 欲 望 越 来 越 强 。这 并 也 隐 私 权 的权 利 范 围会 减 少 .这 种 权 利 冲 突 必 然 会 导 致 权 利 分 配 系列 的 问题 促 使 配 偶 问 隐私 权 和 知情 权 的 冲 突 日益 激 烈 基 失衡 。 于 配 偶 在 婚 姻 关 系 中特 殊 的身 份 关 系 .配偶 间 的 相 互 依 附 性 远 ( 、 益和 价 值 不 同引 发 冲 突 二 利 远 要 超 过 社 会 上 其 他 的特 殊 关 系 . 同的 生 活 环 境 , 夕 相 处 的 共 朝 个 权 利 范 围 的 变 化 受 利 益 因 素 和 价 值 因 素 的 决 定 和 支 生 活 . 彼 此 的 隐 私都 最 大 化 的 公 开 在 彼 此 面 前 . 就 使 得 夫 或 使 这 配 。当 然利 益 因素 是 导 致 权利 冲突 的最 主 要 因 素 , 价值 因素 却 妻 在 某 种 程 度 上 更 要 求 自我 空 间保 护 : 一 方 面 。 或 妻 又 要 求 而 另 夫 是 权 利 冲 突 的一 个 最 真 实 的反 映 。 由于 不 同 的 社会 角色 . 每个 人 将 彼 此 间 的知 情 权 扩 大 到 最 大 化 .想 最 大 化 的 了 解 对 方 的所 有 承 载 的 利益 和价 值 也 截 然 不 同 . 面 临事 务 抉 择 的 时 候 . 在 每个 当 与婚 姻 和家 庭 的 信 息 。 因而 , 配偶 之 间什 么 该 隐 、 么 不 该 隐 、 什 什 事 人 都 觉得 自己所 承 载 的利 益 和 价 值 要 远 远 高 于 其 他 人 .在 这 么 可 以 知 、 么 不 可 以 知 的 问题 越 来 越 被 现代 人所 关 注 . 如 出 什 比 样 的心 理 主 宰 下 , 然 导 致权 利 再 次 发 生 冲 突 。配 偶 隐 私 权 中 的 现 是 否 有 权 知 晓对 方 婚 前 的性 行 为 史 或 恋 爱 经 历 ? 是 否 可 以查 必 个 人 隐私 更 侧 重 于个 人 的 隐私 . 它 不 配 偶 甚 至 家 庭 利 益 是 无 关 阅对 方 的私 人 日记 ? 方 的通 讯 记 录 、 信 可 以随 意 偷查 翻 阅 吗? 对 短 系 的 ,它 指 希 望 自 己仅 有 的 私 人 空 间 不 要 被 他 人 非 法 打 扰 、 刺 对 方通 电话 时 可 以在 分 机 上偷 听 吗 ? 可 以 随 意 跟 踪 、 视 、 摄 监 拍 探 、 开和传播 , 公 即使 是 最 亲 密 的 配 偶 也 不 可 以 。但 是 配 偶 知 情 对 方 和异 性 的反 常举 动 吗 ? 可 以 偷 偷 打 开 对 方 邮箱 收 发 邮件 或 权 却 侧 重 于 共 享 配 偶 间彼 此 的信 息 . 配 偶 一 方 希 望 尽 可 能 的 多 者 偷 偷 登 录 对 方 聊天 帐户 冒充 对 方 聊 天 吗 ?等 等 一 系列 的 问题 了解 或 获 悉 对 方 的信 息 . 别 是 对 方 的财 产 收 入 情 况 、 情 生 活 “ 是 由于 婚 姻 中 夫 妻 间 的 微 妙 关 系 . 私 权 和 知 情 权 范 围 的 不 特 感 正 隐 状 况 和工 作 发 展 前 景 等 方 方 面 面 .以 满 足 权 利 主 体 的物 质 和 精 确 定 性 使 得 夫 妻 间 的 隐 私 权 与 知 情 权 冲 突 问 题 显 得 尤 为 复 杂 神 需 求 。在 配偶 隐私 权 和 知情 权 中 的利 益 冲 突 , 质 是 配 偶 间 的 并 且这 种 冲 突 的表 现 . 么 是 使 冲 突 显得 极 为 尖 锐 . 么便 是 在 实 要 要 利 益冲突 , 以及 配 偶 一 方 与 婚 外 “ 三 者 ” 的 利 益 冲 突 . 么 这 维 系相 互 关 系 的需 要 中 隐忍 而 淡 化 ” 偶 间 隐 私权 与 知 情 权 的 第 间 那 配 个 利 益 就关 系 到 整个 家庭 和 婚 姻 的 稳 定 和 睦 因此 在 这 些 利 益 冲 突 现 象表 现 在 “ 私房 钱 ” 婚 外 恋 、 前 个 人 隐私 等诸 多 方 面 , 、 婚 并
隐私权 在大多数情 况下 情权的 利主体都是尽可能 积极 主动收 集- 权 或获得 想要的信 息。众 周知0 1所 隐私权和知情权都是属
于人格权, 隐私权侧重的是霹 I 隐’而知情权侧重的是誓 ' 知 知情权的权利主体则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 会尽可能收集和: 其 获悉 自己想要知道的信息 以便使 自己 ・ 获得更大限度的发展机会或自我 保护。 在合法有效的婚姻 系中’ 关 配偶会尽可能收集彼此间
在 现 实 的婚 姻 生 活 中 .配 偶 隐 私 权 的消 极 被 动 与 配偶 知 情 权 的积 极 主 动 总 会有 失 去 权 力 平 衡 的 时 候 。那 么 将 会 引 出 一 系 列 的问题 . 比如 , 合 法 婚 姻 关 系 中 。 偶 隐 私 权 该 如 何 维 护 和 在 配
摘要。 隐私权与知 情权是_ 对相互 制衡又矛 两者 盾的权利 在许多 面都 方 截然不同 在性 。 质上, 私权是私 ’ 般情况 隐 权_ 下是与
公共利益无关 联的, 而知情权却兼具公权和私权的性质' 从有知情权概念之日起' 一直与公共利益有紧密的联系 就. : 翟 在权利 的 维护上 隐私权一直是一种消极的 被动的权利。因为只有在权利主体采取一种消极被动的维权方式 才能更好的 维护自身的
的信息 ’ 以便更加好地 了解对方' 维系婚姻的稳 定与和睦 而秀 一方 则 为 了给自己留 足更多私人空 间 他会竭尽 全力 维 自已 ’ 护
的 个人 隐私 不被 对方 非 法 的获取 或 窥 探 。 ¨ ¨ -_ -。 - j j
关键词 配偶权 配偶隐私权 配偶知情权 毫 _ 协调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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