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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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餐饮油烟管控,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制定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省市铁腕治霾工作和加强城市饮食业单位油烟污染治理有关要求,坚持“属地管理、行业负责、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的原则,全面开展餐饮行业油烟污染治理,推动全市餐饮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整治任务
全县所有餐饮单位和露天烧烤摊点均为清理整治对象。整治内容如下:
(一)餐饮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清洁燃料和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二)对未使用清洁燃料和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或油烟净化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的,责令限期整改。
(三)对期限内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餐饮单位依法予以强制关停或取缔。
(四)对无门店流动占道经营的烧烤摊点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三、责任分工
(一)镇政府职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本辖区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整治行动,按期完成整治任务,落实常态化管理措施。
(二)相关部门职责:县创建办牵头负责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工作,县市场监管局、县环保局、县公安局等部门按照分工抓好餐饮油烟整治工作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镇政府、各责任部门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
责”“一岗双责”,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亲自协调、亲自落实,进一步强化措施、夯实责任、集中力量、加快整治,务必做到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任务完成到位。
(二)坚持铁腕执法。
各相关执法部门要认真开展巡查执法和专项督察,运用好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工作法”,切实加大餐饮油烟整治工作督查督办力度,推动解决大气污染防治突出问题。
(三)强化工作调度。
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期间,各镇、各责任单位要确定联络人员,每月22日前向县创建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重大情况、重要信息随时报送。县创建办每月25日前向市城管局上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同时抄送县环保督察整改办(县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