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作者: ————————————————————————————————日期: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41.1 编制目的··························································41.

2 编制依据ﻩ4

1.3适用范围ﻩ4

1.4工作原则ﻩ4

2 组织体系ﻩ5

2.1 省级应急指挥机制 (5)

2.2 省以下应急指挥机制 (6)

2.3 工作制度ﻩ6

3 监测预警ﻩ6

3.1 监测预报 (7)

3.2 预警信息发布ﻩ7

3.3 预警准备 (9)

3.4预警知识宣传教育 (9)

4 应急处置ﻩ9

4.1信息报告ﻩ9

4.2响应启动 (9)

4.3 分灾种响应ﻩ10

4.4现场处置·····················································15

4.5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ﻩ

15

4.6 信息公布 (16)

4.7应急终止或解除·········································16

5 恢复与重建 (17)

5.1 制订规划和组织实施ﻩ17

17

5.2 调查评估ﻩ

5.3征用补偿 (17)

18

5.4灾害保险ﻩ

6应急保障 (18)

19

7预案管理ﻩ

8 附则 (19)

8.1气象灾害预警标准 ········································19

8.2名词术语 (24)

ﻬ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

案》和《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省范围内暴雨、台风、暴雪、干旱、寒潮、霜冻、冰冻、低温、高温、大风、雷电、冰雹、大雾、霾等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部门联动、协调有序。各地、各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职责,加强地区、部门间信息沟通,实现资源共享,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气象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的程度,对气象灾害实行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体系

2.1省级应急指挥机制

发生跨市级行政区域或大范围气象灾害,并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时,由省政府决定启动相应的省级应急指挥机制,统一领导和指挥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等工作,由省气象局负责实施,根据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情况,及时预报预警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

——气象灾害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由省减灾救灾委员会组织实施。

——台风、暴雨引发江河洪水、山洪、渍涝等洪涝灾害及由于持续少雨导致的干旱灾害,由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暴雪、冰冻、低温灾害,由省抗雪防冻救灾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寒潮、霜冻、高温、大风、雷电、冰雹、大雾、霾等灾害,由省政府视情启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制或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处置。

2.2省以下应急指挥机制

对上述各种气象灾害,相关市、县(市、区,下同)人民政府要先期启动或建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组织做好应对处置工作。省有关部门进行指导。

2.3 工作制度

实行气象灾害综合研判工作制度。气象部门根据气象灾害监测信息,分析汇总气象灾害监测预报和有关灾情、险情信息,判断预估气象灾害的可能影响程度及未来发展态势,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相关应对

处置建议。

建立气象灾害应对部门联动制度。气象部门与公安、民政、国土资源、环保、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林业、水利、卫生、安全监管、海事、通信、电力、铁路、民航等部门和单位建立协调联动工作制度,在发生或可能发生气象灾害时,各成员单位加强信息互通,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程度和范围进行分析会商,加强配合协作,共同做好应急准备和防范处置工作。

健全气象灾害防御部门联络员会议制度。气象部门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听取各成员单位对气象灾害预警预报服务的需求,做好气象应急保障服务。

3 监测预警

3.1 监测预报

3.1.1 监测预报体系建设

气象、水利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快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水文监测预报系统、应急移动气象灾害监测系统等建设,优化气象加密观测站网,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事件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过程的预报和趋势预测。

3.1.2 信息共享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气象部门及时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信息,并与相关气象灾害应对协调联动部门实现灾情、险情信息实时共享。

3.1.3 灾害普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