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从身份到契约的观念变迁
论公民社会的契约文化

论公民社会的契约文化近年来,公民社会的建设成为了中国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
随着社会的转型和人们对权力、自由的要求日益增加,公民社会正成为中国社会改革发展的必经之路。
而在公民社会建设中,契约文化的作用愈发重要。
何谓契约文化?简单来说,契约文化即是指社会成员在互动时依靠契约的方式,约束自身行为并规范他人行为的文化。
换言之,契约文化就是基于个人自由和自律的互相约束机制。
公民社会的建设必须建立在契约文化的基础上。
在现实社会,契约文化首先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我们必须遵循契约精神来维护契约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其次,我们应当遵守和履行多种类型的契约,从而增强社会信任和相互关系。
契约精神值得我们高度重视。
契约精神是契约文化的灵魂,其以“言必信、行必果”为核心价值观。
契约文化强调的不仅仅是约定的内容,更是契约之间的互相承认、履行和维护。
如果社会成员不重视契约精神,那么契约就无法成为一种有效的约束机制,公民社会也就无从谈起。
除了契约精神,我们还需要遵守和履行多种类型的契约。
这些契约包括道德契约、合同契约、公共服务契约等等。
道德契约是指社会习俗和个人道德原则的契约,合同契约则指双方经过自愿同意的契约,公共服务契约则是指政府向公民提供的服务。
这些契约的签订和履行,与公民社会的发展密不可分。
如果我们想要发展公民社会,那么就必须建立和加强这些契约。
这些契约不仅能增强履约信任和社会秩序,还能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平衡发展。
契约文化的建设也需要依靠一种公正和平等的框架。
公正和平等是公民社会建设的基本前提,也是契约文化的重要意义所在。
在契约文化的推动过程中,我们必须保证每个人在契约中的平等地位和公正权利,以便促进更多社会成员参与到契约的向心力中去。
当然,在契约文化的实现过程中还存在着很多的挑战和问题。
例如,其中最为典型的一个问题就是契约中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不对等问题。
在合同契约中,一方可能因为较弱的地位常常处于不利的状态,但是在公正和公平的情况下,一方的权利和义务应该得到相应的平衡。
“从身份到契约”与民法本位的变迁

份” 都起源于古代属 于“ 家族 ” 所有的权力 与特权 , 并且在某 种程度上 , 到现在仍 旧带有这种色彩。个人是没有独立地位 的, 个人的一切都依 附于家族 中的“ 家长 ” 为此对个人 而言 , 也就无所谓权利 , 的就是服从 。个人 的选择必须根据家族 有 的地位和利益来取舍 , 只有符合家族利益和规范的事务 才可 以进入个人权利的视野 。个人在社会中各有不 同的身份 , 不 同的身份形成不同的等级 。法律就是 通过对不 同身份 的人 安排不同的义务 , 确认他们 的不 同身 份和等级 。因此 , 来 古 代的义务本位 就是身份本位 、 等级本位 。罗马私法上 的契约 的真正主体是家长 , 从本质上讲 , 以家长为代表的家庭 , 是 因 此, 罗马法上的契约 制度从根本上体现的是一种家庭之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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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 到契 约 " 民法 本 位 的变 迁 ‘ 从 与
天 吴 彬
( 江 农林 大 学 人 文 学 院 , 江 杭 州 3 10 ) 浙 浙 130
摘 要 : 律 随着 它 所 调 整 的那 个 社 会 运 动 的 主 流 向前 发 展 , 法 每个 时代 都有 它 自 己 的通 过 法 律 力 图 实 现 的 目标 而
是一个 ‘ 身份 到 契约 ’ 从 的运 动 。 这 些文 句在 它写成 的当 ”
时 , 适 当 的 、 以 接 受 的— — 1 是 可 9世 纪 , 人 主 义 的 全 部 力 个
“ 个人” 自由合意而产 生 的。 英 国历 史法 学派 的奠 基 的 ” 人和主要代表人物亨利 ・ 因在 他的代 表作《 梅 古代 法》 中将
个 “ 身份到契约” 运动。 从 的 ”
论“人权—契约—身份”型社会对中国的要求

改革开放到现在 , 中国经济 出现令 人惊 奇的发 展 , 但 改革属于“ 政治不改 的情况下发生了经济变迁 ” 即政 治主 , 导下 的经济变革 , 它一方面整体 上为国家带来 巨大 的国力 增长 , 另一方面为通过政治 ( 身份 ) 获取不正当的资源提供 方便 , 此使得财富分配严重不均衡 , 阶层划分 突出 , 下层 人 士通 过正 当的契约和人权途径进入上层社 会的几率变小 , 主要 的权 力与大量 的社 会资 源在上层 社会 中进行 内部 分 配, 政治精英与经 济精英相 互融 合 , 甚至互 换角 色。这 就
到复杂 、 从一元到多元 、 从野蛮到文 明, 不断趋向于人的平
约、 、 人权 身份 的先后 次序性状 ; 直到社 会发展 至今天 , 三 者的位阶层次呈现 出人权 、 身份 、 契约并直 至将 来转 变为 人权 、 契约 、 身份的合理 排列 , 即人权 的位阶最 高 , 契约次
之, 身份最低。在所有 的进化阶段 中, 人权 一契约 一身份 型的社会形态最为合理和理想 。
等、 自由、 正义等价值观的实现的历程。 第三种命题 , 主要说明社会发展阶段的区分标准具有
多元性 , 而不是一种标准 。如果按 照马克思的阶级区分标 准对应历史发展 的各形 态, 我们 大体 可 以这样 对应 , 奴隶
[ 作者简介] 军(9 9 ) 男, 易 17一 , 云南永善人 , 北方民族 大学法学院讲 师。
此, 人权的价值追求 要大于契约 的价值追求 , 契约 的价值
三种命题中 , 种命题主要针对社会发展过程 中的 第一
单线进化的局限而言, 更加全面考察社会发展过程 中人 的
追求要大于身份 的价值 追求。但 是 , 在任何 社会 中, 他们 总是在 同时状 态下表现出这种情 势的 , 三者之间并没有单
从身份到契约

从身份到契约在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思想长河中,有一些堪称“一言而为天下法”的不朽名言,它们宛如这条长河中的璀灿明珠,长久地闪烁着思想的光芒,启迪着一代又一代人的思考。
它们不仅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而且具有跨世纪的现实意义,它们是思想的精华,认识了它们,在很大程度上就可以说是认识了整个人类思想。
其中,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曾论述过〔1〕,后来英国著名法学家亨利。
梅因在其名著《古代法》中所明确提出的“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到此处为止,是一个‘从身分到契约’的运动。
”〔2〕。
一、“身分社会”与“契约社会”的比较意义梅因所指出的“从身分到契约”,准确地抓住了最能概括一定历史条件下社会根本特征的两个东西-“身分”与“契约”,并把它们作为区别不同社会的一个根本标准,即据此把社会区分为“身分社会”与“契约社会”。
于此我们可以洞悉“身分社会”与“契约社会”的比较意义。
第一,在“身分社会”,身分(出身)是人们获取特权的主要途径。
“人的肉体能使人成为某种特定社会职能的承担者。
他的肉体成了他的社会权利。
”〔3〕在“身分社会”,身分成为确定人们地位高低、权利大小、义务多少的根本标准。
身分的本质就是讲究差别、亲疏、尊卑、贵贱,因而身分成了人与人之间的分水岭,人与人之间一切差别的总根源。
在“身分社会”,身分也是配置权力的根本标准,权力来自身分,权力因身分不同而有别,身分越高,权力越大,没有身分,就没有权力。
身分不同从而使权力更加不平等化、更加特权化,在一个“身分社会”,身分与权力、权威等同,促使人们崇拜权力、崇拜偶象、崇拜身分,唯上是尊、唯命是从,因此“身分社会”是一个人治社会。
而在“契约社会”,契约是设定人们权利义务的常规手段,契约的本质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因此用契约作为设定人们权利义务的手段,其实是当事人自己为自己设定权利义务,它不象“身分社会”那样依靠出身继承而不作任何努力却获得种种特权,它主要依靠的是每个当事人自身的努力,通过自由竞争,自己设定权利、自行履行义务、自己承担责任,契约因而成为创设人们权利义务的种种手段中最合理的手段,它能激发和维持人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读书心得——浅谈《社会契约论》

读书心得——浅谈《社会契约论》卢梭(1712-1778年)是18世纪法国启蒙运动的代表人物之一,激进的民主主义者,是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
1762年他创作的《社会契约论》发表,反对封建统治,主张自由平等,反对大私有制及其压迫,认为人类不平等的根源是财产的私有,但不主张废除私有制;提出“天赋人权说”,反对专制、暴政。
这些思想主张为近代的民主思潮和民主运动提供了理论基础。
一、社会契约论的发展演变社会契约思想,并不是卢梭首创,在西方近代出现了许多社会契约思想的代表人物,如霍布斯、洛克以及卢梭。
他们的思想观点都不尽相同,这里简单的对他们三人的观点进行阐述。
(一)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
霍布斯第一次系统阐述了社会契约论,可以说是社会契约论的创始人。
他认为,在订立契约时,人们自己的生命权不能放弃、不可转让,其他一切权利皆可放弃或者转让。
他把契约看作是“权利的相互转让”,认为人们交出自己的权利是为了自身的安全,这也是人们订立契约的目的和宗旨所在。
社会契约所产生的结果是有绝对权利的“利维坦”,即专制国家,这样就产生了至高无上的主权者,主权者拥有主权,其他一切人都是主权者的臣民。
(二)洛克的社会契约论。
在订立契约时,人们除了要保全自己的生命权之外,自由和财产权利也不能放弃、不可转让。
他认为人们交出权利只是为了保护自己的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而不是任意伤害他人的权利。
社会契约所产生的结果是有限权力的政府,国家即政府的性质“不是、并且也不可能是绝对地专断的”,而是保护人民的。
(三)卢梭的社会契约论。
在订立契约时,主张“一切人把一切权利转让给一切人”,最大限度的保证了每一个人的自由权。
社会契约所产生的结果是集强制的权利与自由的权利于一身的“公意”,他说:“国家全体成员的经常意志就是公意。
”认为统治者要在公意的指导下行事,因此,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是最民主的一种。
二、卢梭《社会契约论》的核心思想(一)人民主权论卢梭在近代西方第一次完整的提出人民主权学说,他坚持人民是主权者,法律和政府服从于人民。
从契约到身份

从契约到身份——现代民法之重要课题柳经纬邓小荣引言一百三十多年前,英国法学家梅因在其《古代法》中将法律从古代向近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概括为“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过程。
六十多年前,亚伦在为《古代法》一书所作的导言中饶有趣味地提出了“究竟有没有从契约到身份的相反运动发生过”的问题。
本文作者认为答案是肯定的,纵观二十世纪民法的发展,那些影响最为深远的变化便是体现为一个“从契约到身份”的运动过程。
虽然到目前为止,我们还不能断言这一运动过程也象“从身份到契约”那样,反映了不同历史阶段法律制度的根本变迁,但它至少反映了二十世纪以来民法一个重要方面的变化,将“身份”因素导入民法,用以规范市场行为,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及完善民商法制的要求,我国法律既存在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问题,也存在一个从契约到身份的问题。
因此,探讨二十世纪以来民法“从契约到身份”的变迁,于我国民法制度的健全与完善,于我国民法理论的丰富,均不无积极意义。
一、从身份到契约与从契约到身份(一)从身份到契约“从身份到契约”是十九世纪英国历史法学派的奠基人和主要代表梅因(Henry Maine)关于法律发展史的一个著名命题。
梅因在《古代法》一书中指出,古代社会不是一个个人的集合体,而是一个“许多家族的集合体”,家族构成社会的基本单位。
在以家庭为单位的古代社会,人的一切关系都被“概括在家族关系”中,作为个人的身份地位是依附于家族的。
正如他在“契约的早期史”的研究中所指出的,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在“出生时就不可改变地确定了”。
这种不平等身份充斥着社会的各个领域。
而在现代社会(梅因所处十九世纪的资本主义社会),社会的基本单位是“个人”。
在古代社会向现代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家族的依附关系逐渐消灭,代之而起的是个人义务的增长,“个人”不断替代了“家族”,而成为社会的单位。
在以个人为基本单位的现代社会,用以取代源自家族的社会关系的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契约关系。
大学生契约精神论纲

2018年3月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报Marꎬ2018第2期(总第192期总第34卷)JournalofShandongYouthUniversityofPoliticalScienceNo.2Mar.No.192Vol.34收稿日期:2017-12-05基金项目: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大学生法治教育的融合研究 (17CSZJ17)ꎻ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医学教育立项课题 医学生人文素质教育研究 (2016B-RW047)作者简介:李军海(1979-)ꎬ男ꎬ山东威海人ꎬ硕士ꎬ副教授ꎬ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ꎮ姜桂宁(1964-)ꎬ男ꎬ山东威海人ꎬ硕士ꎬ副教授ꎬ研究方向:医学教育ꎮ大学生契约精神论纲李军海ꎬ姜桂宁(山东中医药大学ꎬ济南250355)摘要: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中ꎬ公民应当养成契约精神ꎮ契约精神属于伦理范畴ꎬ吸纳的是契约所具有的合意㊁权责㊁诚信等因素ꎮ从属性和身份两个方面可以识别出大学生是法治国家建设的主体ꎻ大学生与高校㊁任课教师㊁事务管理者㊁其他学生形成了四类关系ꎬ每类关系中都蕴含着契约精神ꎮ从体系上设计大学生契约精神实际上是以这四类关系为基础ꎬ并以诚信㊁权利和义务㊁自由㊁平等为要义的ꎮ关键词:高校ꎻ大学生ꎻ契约精神中图分类号:C913.5㊀文献标志码:A㊀文章编号:1008-7605(2018)02-0057-06㊀㊀«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㊁«中央宣传部㊁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 2020年)»«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对公民或青少年的要求上均强调了 契约精神 ꎮ 契约 的原初形态是调整个体之间交易关系的一种合意ꎬ由于契约蕴含着 合意 ㊁ 权利和义务 ㊁ 诚信 等因素ꎬ所以由商品经济乃至市场经济所决定的近现代社会恰恰需要 契约 ꎬ也就是说ꎬ 契约 已经成为调处社会中各种关系的必需品ꎬ那么 契约 何以成为一种 精神 ?大学生与契约精神之间存在何种关联?大学生契约精神体系是如何组成的?基于这些问题ꎬ笔者对契约精神和大学生契约精神予以考证和分析ꎮ一㊁契约精神的缘起英国历史法学家梅因指出ꎬ 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ꎬ到目前为止ꎬ是一个 从身份到契约 的运动ꎮ [1]笔者认为ꎬ从此种意义上看ꎬ 身份 和 契约 已经超出了物质形态ꎬ而进入精神层面ꎬ 从身份到契约 是制度的变迁ꎬ也是人类理念的发展ꎬ将契约 上升为 契约精神 ꎬ首先需要合理认识 精神 ꎮ有研究者认为ꎬ精神 一方面ꎬ它是内在理性与外在的气质的统一ꎬ内在的要义精华与外在的风格表现的结合就构成了它的内涵ꎮ另一方面ꎬ精神往往又与心灵㊁灵魂等词同义ꎬ具有自身运动的特点ꎬ是主体的意识ꎬ心理的自在状态ꎮ [2]当前ꎬ在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过程中ꎬ 雷锋精神 ㊁ 钉子精神 等概念的提出ꎬ从 精神 的本质来看就是要实现人向其本质的复归ꎬ这恰恰是 人的全面自由发展 所应当具有的伦理和道德意蕴ꎮ那么 契约 与 精神 相结合属于伦理范畴还是精神范畴ꎬ抑或二者兼具ꎬ这就要合理认识伦理和道德的关系ꎮ伦理与道德的根本区别体现在ꎬ 伦理的含义有二:人际行为事实如何的规律及其应该如何的规范ꎮ道德含义仅一:人际行为应该如何的规范ꎮ [3]关于契约的概念ꎬ查士丁尼认为ꎬ 契约(can ̄tractus)是由双方意思一致而产生相互间法律关系的一种约定 ꎮ[4]既然契约既是着眼于人们的行为发展ꎬ也是对人们之间行为的一种规范方式ꎬ所以将契约精神纳入伦理范畴更合理ꎮ契约成为一种精神并进入伦理范畴ꎬ是在生产力从封建制度中解放出来ꎬ并有了民主法治国家的土壤孕育和滋养后ꎬ人们发现契约精神与国家㊁社会乃至个人存在和发展的契合度越来越高ꎮ时至今日ꎬ契约精神的含义已经冲破最初的 契约 特征ꎬ由理论家和实务者从不同的视角出发进行扩展ꎬ以至于出现了多元化的景象ꎮ研究者从不同的层面对契约精神的本质进行界定ꎬ有的研究者认为 契约精神来自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所派生的契约关系及其内在原则ꎬ是基于商品交换关系的一般要求而焕发出的一种平等㊁自由和人权的民主精神ꎮ [5]也有研究者分析了契约精神的实质与体现ꎬ契约精神的实质体现在 契约精神是现代市场经济在观念形态上的集中表现 ㊁ 契约精神集中体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政治关系的变化 ㊁ 契约精神是市民社会政治理念的浓缩与集中表现 ꎮ契约精神的具体体现是 主体意识 ㊁ 权利意识 ㊁ 平等观念 ㊁ 自由观念 ㊁ 民主思想 ㊁法治思想 ㊁ 和谐理念 ㊁ 宽容理念 ꎮ[6]笔者认为ꎬ无论是将契约精神作为一种理论探讨的研判对象ꎬ还是作为一种实务工作的论证工具ꎬ首先需要界定的是契约精神的含义ꎬ这就需要依据契约的本质ꎬ并我们现代社会发展需求ꎬ从伦理范畴来分析ꎮ按照此思维ꎬ笔者认为ꎬ所谓的契约精神是指在商品经济发展中ꎬ由契约关系所衍生出来的蕴含平等㊁自由㊁权利㊁义务㊁诚信等因素的调整人们之间关系的伦理原则㊁规则ꎮ二、大学生与契约精神的契合由于契约精神属于伦理范畴ꎬ伦理的调整对象是人际关系ꎬ而在现代社会ꎬ以法人为典型代表的组织已经具有了拟人化的资格ꎬ再加之ꎬ个人在不同层面都属于某一组织的成员ꎬ例如农民是村集体组织的一员㊁员工是公司的一员ꎬ所以人际关系不再局限于个体之间ꎬ而是扩展至组织与组织之间㊁个人与组织之间ꎮ大学生兼有自然人和社会人的属性㊁ 学生 和 公民 的身份ꎮ(一)识别 大学生(1)大学生的属性从人的属性上看ꎬ有研究者提出ꎬ 人是自然㊁社会㊁精神三位一体的存在ꎮ人的存在论的任务ꎬ旨在揭示人的自然㊁社会㊁精神存在各自的内容及其相互关系ꎬ并为人学其他内容的展开奠定科学的理论基础ꎮ [7]也有研究者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三者之间的关系ꎬ 自然属性就限定在人类生命的生理方面ꎬ精神属性就限定在人类生命的心理活动方面ꎬ社会属性就限定在由于社会宏观运动所表现出的人类活动规律方面ꎮ三者的关系也就成为生理㊁心理和社会的关系ꎮ生理㊁心理属于同一基础层次ꎬ社会属于高级层次ꎮ [8]研究者从不同逻辑思路上对人的属性进行了界定ꎬ但是不管是哪种观点ꎬ人的社会属性是共通的ꎬ因为人在社会中并非孤立存在ꎬ而是作为对社会有所归属的 社会人 ꎮ对大学生来说ꎬ他们即便身处 象牙塔 内ꎬ也避免不了社会化ꎬ也就是说ꎬ他们的人际关系可以产生于校内ꎬ也可能产生于校外ꎬ而且随着网络社交平台的发展ꎬ他们具有了网络社会人和现实社会人的属性ꎮ(2)大学生的身份从大学生的身份来看ꎬ大学生是公民ꎬ但是从狭义的层面来看ꎬ他们会因为 学生 这一特定的身份而产生相应的社会关系ꎬ所以虽然社会关系网络呈现多层次和多类型的样态ꎬ但是仍然可以以 大学生 这一身份来分析他们的社会关系ꎬ从而为大学生契约精神的界定确立前提ꎮ申言之ꎬ既然高校是大学生生活和学习的主要组织ꎬ而我们研究对象又是大学生及其契约精神ꎬ那么笔者就以 大学生 为核心点ꎬ依据他们在高校中形成的具有常态性人际关系来构建大学生契约精神体系ꎬ具体来说ꎬ包括大学生与高校㊁大学生与任课教师㊁大学生与事务管理者㊁大学生与大学生四类关系ꎮ(二)大学生与相关主体的关系类型1.大学生与高校的关系大学生与高校之间的关系是高考后填报志愿开始的ꎮ国内外大学生与高校之间的关系呈现出由一元关系向多元关系发展的趋势ꎮ在我国ꎬ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依法治国的推进ꎬ高等教育与市场㊁法治逐步实现接轨ꎬ例如«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的颁布㊁大学生就业市场化的实行ꎬ高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由原有的单向管理且计划分配单一模式向多元化转变ꎬ既有研究者提出的教育服务合同法律关系㊁学籍行政管理法律关系[9]ꎮ也有研究者提出的公法上的特别权力关系㊁外部行政法律关系ꎬ私法上的民事法律关系㊁教育契约关系[10]ꎮ从现有的研究成果看ꎬ人们对大学生与高校之间关系的认知已经向多元化方向发展ꎬ观点虽然有所不同ꎬ但是从整体上看ꎬ大学生与高校之间的关系包含平等和不平等两种要素ꎬ即便是第一种观点中的行政法律关系说ꎬ也并不否定大学生的权利ꎬ所蕴含的是一种行政法治下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ꎬ而且大学生和高校之间关系的契约性也得到了研究者的认可ꎮ正是基于大学生与高校之间关系的二元属性ꎬ笔者将平等性和不平等性转化为契约关系和管理关系ꎬ前者是指高校作为公务法人ꎬ大学生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ꎬ在民事上具有平等性ꎬ即是说大学生缴纳了学费ꎬ与高校达成协议ꎬ提供教育服务ꎻ后者是指高校在管理学生时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授权ꎬ对学生享有学籍管理权ꎬ体现为处分权㊁学位授予权等ꎮ2.大学生与任课教师的关系任课教师作为高校工作人员ꎬ所实施的职务行为包括教学㊁科研工作ꎬ这种行为隶属于高校ꎬ所以大学生与任课教师之间的关系实际上属于大学生与高校之间的关系ꎮ不过ꎬ任课教师也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ꎬ从校内自然人的行为看ꎬ仍然可以考察出大学生与任课教师之间的关系ꎬ笔者认为ꎬ这种关系集中体现为教学和科研过程中的契约关系ꎮ教学行为包括课堂教学㊁课后辅导㊁第二课堂ꎬ随着教学方法的改革和教育理念的转变ꎬ在教学行为中学生已经不单单是对象ꎬ即不是主客体关系ꎬ所强调的是学生作为主体ꎬ这就是主体间性理论在教学行为中的引入ꎬ正如有研究者所提出的ꎬ 主体间性把教育看作是主体间的交流ꎬ从而确证了教育是人本真的生存方式 ꎻ 主体间性抛弃了主体性的主客关系ꎬ把教育过程改造为交往实践的关系ꎬ实现了对教育过程的完整认识 ꎻ 主体间性意味着特殊的人文学方法论ꎬ它使教育学走出科学化的误区ꎬ成为人文之学ꎮ [11]在科研行为中ꎬ无论是任课教师主动引导学生开展科研ꎬ还是学生邀请任课老师指导科研ꎬ任课教师与学生之间不是隶属关系ꎬ而是指导与被指导ꎬ从实质层面看是一种协作关系ꎬ因为科研是知识产生过程ꎬ而且知识产权归属研究者所有ꎮ由此可见ꎬ将大学生与任课教师之间的关系定性为契约关系ꎬ实际上强调的是大学生和任课教师都作为独立的民事行为主体ꎬ体现在教学和科研之中ꎬ单向性的灌输或知识上的强制已经不再是现代教育形态ꎬ而是体现为契约关系的教育生态特征ꎮ3.大学生与事务管理者的关系学生事务管理是高校行使管理权的具体体现ꎮ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中ꎬ管理者与学生之间是一种行政性的管理ꎬ二者之间是不平等的ꎮ从内容上看ꎬ主要是与学生的日常生活或学团活动等密切相关的事项ꎬ包括辅导员的学生工作㊁团干部的团建工作㊁党员干部的党建工作㊁教学管理人员的教学管理工作㊁后勤人员的宿舍管理工作等ꎮ与任课教师一样ꎬ事务管理者所实施的职务行为同样属于高校行为ꎬ不过属于管理关系ꎬ也蕴含着契约关系ꎮ如果按照事务管理与学生的密切程度ꎬ可以将事务管理者分为辅导员和学校行政人员ꎮ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ꎬ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ꎬ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ꎮ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ꎬ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㊁实施者和指导者ꎮ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ꎮ 所以从此规定来看ꎬ辅导员与学生之间既有管理关系ꎬ也有契约关系ꎮ在管理关系方面ꎬ辅导员开展的奖惩工作㊁日常管理工作ꎬ实际上是一种教育管理权的行使ꎻ当然ꎬ学校行政人员在实施与学生相关的行为时ꎬ更多的是通过辅导员来传达或执行ꎬ实际上行使的是间接的教育管理权ꎮ不过ꎬ在我国的高等教育改革的过程中ꎬ随着 以学生为中心 ㊁ 以学生为主体 理念的确立以及学生权利保障的法治化ꎬ事务管理者在管理工作中不再是独断式的权力实施方式ꎬ而带有平等性的协作式元素ꎮ在高校后勤社会化过程中ꎬ大学生与事务管理者之间的契约关系属性最为明显就在此中ꎬ例如在餐厅中ꎬ学生消费实际上就是建立一种餐饮过程中的契约关系ꎻ再如宿舍管理中ꎬ实际上就是在学生的宿舍生活中建立契约关系ꎬ为学生搭建学会生活的平台ꎮ可见ꎬ教育主管部门授权高校行使教育管理权ꎬ既然高校作为独立的法人ꎬ那么实施日常的管理行为也是必不可少ꎮ高校特别是公立高校所具有的事业单位属性ꎬ使得他们的权力的印记更为明显ꎻ对于民办高校ꎬ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学校ꎮ不过在与学生的关系上ꎬ不因公立或民办而不同ꎮ但是高校作为教育机构ꎬ承担着人才培养的重任ꎬ不可能与具有行政权的行政机关ꎬ或执法权的委托机构相等同ꎬ因为高校开展的育人工作和承担的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ꎬ决定了大学生与事务管理者之间是一种管理管理和契约关系的融合ꎮ4.大学生与大学生的关系在高校内ꎬ每位大学生都是独立的个体ꎬ都带有公民 和 学生 这种双重身份ꎬ所以大学生与大学生之间是一种契约关系ꎬ他们之间是平等的ꎮ当然ꎬ高校也有学生会㊁学生社团㊁班委等学生自治组织ꎬ在学生组织内也有相应的 管理权 ꎬ但是参加或不参加学生组织是学生的自愿行为ꎬ而且学生组织实施的行为也不是学校的职能行为ꎬ所以他们仅仅是学生自我教育㊁自我管理㊁自我服务㊁自我约束的自发性组织或学校指导下的组织ꎮ大学生在日常生活或学习中与其他学生所建立的各种关系ꎬ实际上是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缩影ꎮ大学生之间会产生借贷关系㊁赠与关系ꎬ他们之间还可能产生侵权关系ꎬ这些关系实际上都属于契约关系范畴ꎮ其实ꎬ在高校的扩招中ꎬ越来越多的中学生步入高校ꎬ他们的同学圈也随之增大ꎬ而同学之情㊁校友之情是每位大学生最为珍贵㊁最难割舍的关系ꎬ恰恰是这种关系需要契约关系的滋养ꎬ因为平等的人际关系有助于大学生的健全人格的养成以及相互之间信任感的确立ꎮ既然契约精神产生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之中ꎬ那么在高校内ꎬ大学生与相关主体之间的关系就成为大学生契约精神的基础ꎮ基于此ꎬ我们认为ꎬ大学生契约精神是以大学生与学校㊁任课教师㊁事务管理者㊁其他学生之间存在的管理关系和契约关系为基础ꎬ形成的以平等㊁自由㊁权利㊁义务㊁诚信等为基本价值的伦理原则㊁规则ꎮ三、大学生契约精神体系的设计在大学生与相关主体形成的四类关系中ꎬ因主体不同ꎬ大学生契约精神也会有不同的表现形式ꎬ其中必然蕴含着共性ꎬ我们可以将其称为公约性契约精神ꎻ从内容上看ꎬ公约性契约精神是由诚信㊁权利和义务㊁自由㊁平等这四项要义组成的ꎬ由此形成了大学生契约精神体系ꎬ并可以具体化为大学生诚信观㊁大学生权利观和义务观㊁大学生自由观㊁大学生平等观ꎮ(一)大学生诚信观诚信即诚实守信ꎬ它是一项普世性价值ꎬ适用于各类社会群体和职业ꎮ在不同领域ꎬ诚信个别化特征ꎮ大学生具有公民和学生的双重角色ꎬ所以既要认识大学生诚信的一般要求ꎬ更需要识别大学生诚信的特殊所在ꎮ申言之ꎬ政策和法律是现代国家开展治理的必备依据ꎬ其对诚信的一般性规定适用于所有的公民ꎬ而对诚信的特殊性规定适用于特定的群体ꎮ就诚信而言ꎬ当国家政策将其确立为核心价值观后ꎬ它对国家㊁社会和个人的要求具有至上性ꎬ当其被吸纳为法律的原则和规则后ꎬ就是内化于心和外显于行的应然要求ꎬ这自然成为法治国家建设的必然要求ꎮ当然ꎬ我们对大学生诚信的研究ꎬ既要定位于大学生所具有的公民身份ꎬ也需要站在诚信的政策和法律平台上ꎬ以此为前提ꎬ从教育层面考察大学生诚信ꎬ既是将研究对象定位于大学生ꎬ也是以大学生诚信相关的政策和法律为依据ꎮ大学生诚信包括诚信观念的培育和诚信行为的践行ꎬ诚信观是根本ꎮ大学生诚信观的培育离不开高校的诚信教育ꎬ因此大学生诚信是个体诚信养成与高校诚信教育的结合体ꎬ高校诚信教育是个体诚信养成的必要但不充分条件ꎬ个体诚信养成是高等教育质量和个体成长质量的关键指标ꎮ基于此ꎬ笔者认为ꎬ教育层面上的大学生诚信是指高校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开展诚信教育ꎬ大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培育践行诚信观念ꎮ(二)大学生权利观和义务观高等教育是一个有机的生态系统ꎬ在这个系统内ꎬ有专业教育ꎬ也有通识教育ꎬ有第一课堂ꎬ也有第二课堂ꎮ那么如何优化高等教育生态系统中各种要素的组合方式ꎬ这实际上是教育生态系统的结构问题ꎬ此中有了 骨骼 和 肌肉 ꎬ还需要 精气神 ꎬ笔者认为ꎬ高等教育生态的 精气神 就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ꎬ它是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全过程ꎬ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大学的基本理念ꎮ当下ꎬ我们党和国家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越来越重视ꎬ那么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是否也具有生态性呢?如果有ꎬ又当如何优化呢?正如有的研究者提出的ꎬ 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价值是思想政治教育基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回应和价值自觉ꎬ是思想政治教育对于协调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效用和意义ꎬ旨在通过思想政治教育的生态化创新ꎬ培育和建构 理性生态人 ꎮ [12]从 理性人 到 理性生态人 的演进ꎬ足以体现高等教育在人才培养的价值属性上是处于不断优化之中的ꎮ2016年12月ꎬ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ꎬ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关系高校培养什么样的人㊁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ꎮ如果从教育生态视角来看ꎬ高校在人才培养上应当契合国家的路线㊁方针㊁政策ꎮ当前ꎬ 四个全面 战略无疑是 理性生态人 的指针ꎮ在 四个全面 中ꎬ 全面依法治国 对高等教育来说就是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ꎬ而法治本就蕴含理性元素ꎬ从这个意义来解析 理性生态人 实际上就是培养学生作为一名现代理性人ꎬ并且是能够合理合法地与他人形成健康的人际关系ꎮ当然ꎬ法治不是冰冷无情的ꎬ法治建设来自人民ꎬ也施惠于人民ꎬ随着法治建设的科学化㊁合理化㊁规范化ꎬ顶层设计与调查研究㊁征求意见㊁专家座谈逐渐走向融合ꎬ法治兼具法理要素和情理要素ꎮ自十八大以来ꎬ我们党明确将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ꎬ所以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范畴内探讨大学生的权利观和义务观的问题ꎬ实则是梳理 人本法治 工作理念ꎬ 人本法治 是保障学生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以人为本ꎬ脱离权利的人性关怀与个性尊重只是无源之水ꎬ无土之木ꎮ [13]我们赞同这种人本法治的观点ꎬ因为权利是一种利益的赋予和保障ꎬ义务是一种约束和担当ꎬ是在人权保障范畴内对人作为人的一种启蒙㊁回归ꎬ所以大学生权利观和义务观的培育就是在立德树人之中以学生为本ꎬ将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相融合ꎬ这既是对教育者自身素质的要求ꎬ也是对人才培养的过程和目标正确定位ꎮ(三)大学生自由观如果我们将自由权的主体聚焦至大学生ꎬ实际上是考究高校的管理权㊁教育权与大学生自由权的关系ꎮ阿克顿勋爵所言ꎬ 自由和好政府并不互相排斥ꎻ它们有非常充分的理由走到一起ꎮ自由不是为了达到更高政治目的的工具ꎮ它本身就是最高的政治目的ꎮ自由之需要并不是为了实现一种好的公共管理ꎬ而是为了保证对市民社会和个人生活最高目标的追求ꎮ [14]高校所有享有的权力实际上是获得了政府的授权ꎬ即便是现今推行的高校自治权ꎬ那么权力的边界也不能超越学生的自由权ꎮ从大学生所享有的自由权种类来看ꎬ主要包括自由受教育权㊁恋爱自由权㊁言论自由权三种ꎮ与此同时ꎬ大学生自由观的培育至关重要ꎮ大学生自由观ꎬ既是高校如何开展培育工作的问题ꎬ也是大学生如何自我养成的问题ꎮ高校承担着 培养什么人ꎬ如何培养人 的重任ꎬ在人才培养上ꎬ除了专注于专业素养和技能外ꎬ还有不可忽略的是人文素养问题ꎮ在高校开展的教学和管理中ꎬ从学生的主体性中释放出来的正是自由ꎬ培育学生的自由观ꎬ让学生在现实中感受到自由ꎬ而且这种自由是契约规则和法治规则之下的自由ꎬ以此学生才能真正地主动养成自由观ꎮ高校在开展法治教育和培育大学生法治观念的时候ꎬ目标在于大学生能够知法㊁守法㊁懂法ꎬ其实归结到一点是自律ꎬ自律的形成恰恰重视的是大学生自由观养成的主动性ꎬ是一种内在的主动接受ꎬ而非外在的强迫ꎬ但 法律不禁止即自由 并非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大学生的自由就绝对化ꎬ特别是高校在大学生中开展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ꎬ自由已经成为社会层面中核心价值观的组成部分ꎬ即自由作为一种核心价值观或者说是自由观ꎬ就不能仅仅驻足于法治观念层面ꎬ这是对大学生最低限度的要求ꎻ自由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纳入ꎬ实际上是将契约精神中的自由要义予以升华ꎬ这就意味着大学生自由观的培育和养成有了更高的要求ꎬ并且也需要具体的教育实践来体现和落实ꎮ(四)大学生平等观徐显明指出ꎬ自由与平等在价值领域具有不同的地位ꎬ 自由与平等是人权体系内的两个基础性权利ꎮ由于这两种权利存有内在的逻辑矛盾ꎬ所以在不同性质的国家ꎬ其价值认同是有差别的ꎮ资本主义的人权体系ꎬ从重经济自由出发而获得发展ꎬ所以自由类的人权就构成了资本主义人权的基本价值ꎬ这由资本自由的特性使然ꎮ社会主义的人权体系ꎬ注重人们在生产资料所有权上的共同享有ꎬ以消除人们不平等与不自由的基础ꎬ所以平等类权利就构成社会主义人权的基本价值ꎬ这由生产资料平等享有的特性使然ꎮ [15]但是我国宪法所规定的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ꎬ是适用法律的平等ꎬ是平等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ꎬ但是欠缺 平等保护原则 ꎬ以至于出现劳动权的不平等㊁受教育权的区别对待㊁受保障的双重标准ꎮ就大学生而言ꎬ无论是从平等权的含义ꎬ还是不平等现象ꎬ他们与普通的公民具有较大的相似性ꎬ不过大学生在就业群体中占据了主要的比例ꎬ而且他们是受教育权的直接主体ꎬ再加之ꎬ在就业和受教育两个领域不断出现大学生权利被侵害的现象ꎬ凸显出平等就业权和平等受教育权的现实重要性和保障的紧迫性ꎮ从契约精神看ꎬ契约最大的特点就是双方的平等性ꎬ但是仅靠契约自身所确立的规则ꎬ显然不能消除平等的后顾之后ꎮ当然ꎬ这并非否定契约的作用ꎬ而应当在法治条件下ꎬ通过契约的内在规则和法治为其设定的外在规则来调整契约各方的利益ꎬ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平等ꎮ也就是说ꎬ在现代社会中ꎬ平等的实现不能完全寄托在契约本身ꎬ而应当是将契。
《仓储与配送管理》教学改革与实践

实保证社会 成员 的基 本权利和每 个社会 经济阶段 的产物。 只有在 1一 8世纪以后 7l
文
教育
《 仓储 与配送 管理 学改革 与实践 教
口文 /周 慧
( 九江学院商学院 江西・ 九江)
[ 提要] 仓储与配送是现代物流的 标分解为知识 目标和能力 目标两个方面。 及车辆调度能力模块 。
两大主要 功能,仓储与配送课j 是物流 ( ( f 勤
( ) 识 目标 。 课 程 的知 识 目标 可 一 知 本
内容 、 课程 考核方 式等 方面, 出若 干改 技术方法; 提 其次是熟悉仓库设备 的配备和 教学 内容采 用丰富多样的教学方 法激发 革思路 , 并在教 学中进行检验。
关键 词 : 仓储 与配 送 ; 学 改 革 ; 践 教 实 本文 系九 江 学 院 2 l 年度 教 研 立项 O 1 项 目的阶 段 性 研 究 成果 中图 分类 号 :6 文献 标 识 码 : G4 A 收 录 日期 :0 2 8月 2 日 21 年 3
2 校外 实训基 地参观 学习。 、 带领学生 大 学生 物流 设 计与 沙盘 模拟经 营大 赛 、 比例分配等方面有待继续研究。
到校外实训基地参观学习, 以增加学生 “ 可 佳吉杯 ”江 西省第三届大学生物流设计
的感性认识 , 从而更有效地将理论知识和 与沙盘模拟经营大赛、顺 丰杯’ 三届全 主要参考文献: “ 第
成 员大 致 相 同 的发 展 机 会 , 弃先 赋 性 因 的西方社会里, 品经济才成为社 会经济 摒 商
论契约自由原则的演变与发展

论契约自由原则的演变与发展论契约自由原则的演变与发展内容提要:契约自由作为一种思想早在罗马法时期就已经产生了,而契约自由作为一项原则予以确立则是十九世纪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的事情。
作为资产阶级民法的三大基石之一,契约自由原则对后世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二十世纪后,随着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的变化,契约自由原则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各国立法普遍对契约自由给予一定的限制,以保障社会的整体利益。
本文论述了契约自由思想的形成、契约自由原则的兴起及对其的限制,简要介绍了契约自由在我国的发展历程,以期能对契约自由有一个全面、完整的认识。
关键词:契约自由诺成契约意思自治强制性合同标准合同计划原则一、古罗马契约自由思想的形成契约自由原则是资产阶级三大民法原则之一,然而作为一项思想,契约自由则可追溯到罗马法时期。
公元六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编写了《法学阶梯》,其中有关诺成契约的规定已经基本包含了现代契约自由的思想。
即契约是当事人合意的产物,当事人之订立的契约具有法律效力,非经当事人双方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
罗马法的契约自由思想,为现代契约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
[1]罗马法上的契约自由思想的形成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
罗马古时,法律对契约的形式的要求很严,所有的契约均是要式契约。
[2]市民法上的“铜块加秤式”是罗马最早的契约形式。
交易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场,按一定的程序行为,说出固定的套语,并有一定的证人在场交易行为方为有效。
“仪式不但和允约本身有同样的重要性,仪式甚至比允约更为重要”。
[3] “铜块加秤式”契约必须严格遵照程式,至于这种固定的套语是否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法律是不过问的。
也就是说,即使契约是在胁迫、欺诈等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只有程式符合规定则契约仍旧成立;相反,如果当事人双方已就交易的内容达成合意,但没有履行规定的仪式,或者在言辞表达上出现微小的错误,那么契约也无法成立。
契约缔结的这种重缔约形式,轻当事人意志的作法,使得契约自由无从谈起。
梅因最有力量的一句话:“从身份到契约……”是这么说的

梅因最有⼒量的⼀句话:“从⾝份到契约……”是这么说的我们可以说,迄今为⽌,所有进步社会的进程都是⼀场从⾝份到契约的运动。
——梅因△罗马⼀家⼈起初,⼀切国家的实在法均以⽗系社会头⼈之判决的⾯貌现⾝,⽽吾⼈还发觉,这般判决兴许只是由不计后果的命令所演化⽽成,此时⼈类尚且稚弱,各家各户暌隔不闻,家长会对其妻妾、⼦⼥或奴⾪发号施令。
不过,即便建⽴了国家,法的适⽤还是极端受限。
法是维持判决之原貌也好,是发展成习惯法或成⽂法典也好,其约束的不是个⼈,⽽是家庭。
若是引⼊⼀种或具有误导性的类⽐⽅法,古代法好⽐是国际法,它⾝⽆⼨功,只好填补作为社会之原⼦的众多庞⼤群体所形成的裂缝。
在这般社圈,议会之⽴法权和法院之管辖权均只可触及家庭⾸脑,⽽规范家庭其他⼈员的⾏为规则乃是家法,家⽗就是家法的⽴法者。
实在法的体积起初还很弱⼩,不过却稳步增⼤。
法(跟上社会演化之脚步)的变化⼯具,法律上的拟制、衡平法、直接⽴法,次第得以借⽤,对古代法施加影响。
△查⼠丁尼⼀世社会每前⾏⼀⼩步,就会有更多⼈⾝权和财产权从亲属会议中脱⾝,进⼊法院的管辖权。
就国家⽽⾔,政府的律法⼀步⼀步地取得了(跟家长)对私⼈权利之关切度相等的效⼒,安坐于壁炉旁的家长喝斥再三,却也于事⽆补了。
通过对罗马法材料的重⾏拼凑,我们基本上获得了⼀部砸烂旧法统、建⽴新秩序的完整史;当于这新秩序中,⼀部分乃是毫发⽆损并沉降⾄今的,另⼀部分虽然在⿊暗岁⽉触碰了化外之治,被捣毁或侵蚀,但其终究为世⼈所重构。
在查⼠丁尼⼤帝所复建的制度中,吾⼈觅不得家长权之古制的半⽚⾐⾓,唯见到他所保留的⼀个孤零零的条款,家长还挽住了宽泛的权⼒。
△罗马的家庭聚会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有⼀点上是⼀致的。
纵观社会运动的整体进程,进步社会矫矫不群,其对家庭的依存在缓缓消融,⽽个⼈之间债的关系在慢慢滋长。
个⼈稳步代替家庭作为实在法所调整的单元。
这个进程快慢不⼀;⽽某些社会也不是绝对的静态,原始社会结构的⼟崩⽡解只能透过细细地研究其表象⽅可推测出来。
时代激变中个体身份的认同与转换

时代激变中个体身份的认同与转换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激变,个体的身份认同和转换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
在这个快速变化的时代,个体的身份认同变得越来越复杂和多样化,而在这种复杂的身份认同中,个体通常需要面对身份固化、身份冲突、身份转换等多种挑战。
首先,一些人在面对身份的时候,会面临身份固化的问题。
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个体对自己的身份非常自豪和满意的时候。
他们很难认识到,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巨变,自己的身份认同可能变得过时或不适用于当今社会。
这时,他们需要重新审视自己的身份,理性地认知到身份认同是一种变化的过程,需要持续地进行调整和修正。
其次,另一些人在面对身份的时候会面临身份冲突的问题。
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个体同时属于多种身份群体的情况下。
在这种情况下,个体可能会体验到两个或多个不同的身份认同之间的矛盾,例如个人和家庭、个人和公司、个人和国家等。
这时,个体需要在不同身份之间做出取舍和权衡,从而寻找一个平衡点。
最后,在激变的时代中,个体还需要面对身份转换的挑战。
身份转换通常发生在社会大环境或个人生命经历发生重大变化的时候,例如毕业、婚姻、离职、退休等。
在这些关键时刻,个体需要重新认识自己的身份认同,调整自己的身份定位,从而更好地适应新的社会环境。
在这个时代,个体的身份成为了人们越来越关注的话题。
在面对身份固化、身份冲突和身份转换时,个体需要审视自己的身份认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变换,从而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的变化。
同时,在个体与集体、自我和他者之间,个体需要找到一条平衡和自我认同的方式来适应身份的变化,以实现身份的转换与转化。
契约社会

从人情社会到契约社会-------漫谈社会的进步从人情社会到契约社会-------漫谈社会的进步中国是一个礼仪之帮,礼法的国度,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看的很重。
不管做什么事情,首先想到的就是找熟人,拉关系,送礼,因为人情是自古就留下来的,有着几千年的深厚基础,想在短时间内改变是不现实的。
但如果想要步入文明,法制,契约,和谐的社会,必须改变,因为熟人社会是落后的生产方式。
大家都习惯的说“人情社会靠面子,陌生人社会靠制度。
”但为什么会产生这种现状呢?一.二者的历史成因.最早提出熟人社会概念的是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他在著作《乡土中国》中认为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
最明显的特征就是人与人之间通过血缘,熟人,直接或间接的把各种关系象蜘蛛网一样联系起来,形成了有连带关系的关系网,网的不段扩大,就形成了带有中国特色的熟人社会。
由于中国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国家,在相互的劳作之中就产生了乡土观念,伦理观念十分严重,国民由于长期生活在某一个固定的区域,与外界交往很少,对于外界的文明,生活方式等接受斥否定态度甚至于排斥,看不起其他的事物,这是自古就形成了闭关锁国,以央国央大国自居的局面,从中央影响到地方,从皇宫影响到农村,自己区域内的一切并不是靠法律来维持,而是靠自发形成的礼仪,部落的长老,帮规,乡村文化,宗教信条来维持人与人之间,生产和生活之间的矛盾,这就很自然的把人情凌驾于法律之上,形成了人情社会。
伦理本位的中国文化,是中国固有的传统的文化,最早是以家族为其制度基础的,在家族的内部是一个熟人的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情感、血缘纽带的作用极大,后来慢慢扩大乡村。
还有一个因素,在古代,不管是生产,生活,人们之间的关系基本上是同一个家族,同一个部落的人们,或者血缘相近的群体,这种环境中,制约与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伦理道德,宗教信仰无疑是最有效的,更容易让人民接受,比契约、法律的社会成本要低得多,所以说“法律不外乎人情”,讲法律还要讲人情,不讲人情,你就无法生活在这个群体,乡村,所以进形成了靠儒家等思想来统治人的思想,摈弃了法律,这对统治阶级也是很有益处的,你违背了圣人的伦理思想不仅是违反了统治阶级的利益,也违背了家族,乡村的利益,那是根本不允许的。
浅议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工市民化的观念变迁——以石家庄市区为例

台 ,农 民工 找 工 作 的 方 式 在 发 生着 变 化 。但 远 跟 不 上 社 会 的 发 展 ,契 约 意识 需进 一步 弘扬 。 ( 4)从 事行 业状 况 调 查 数 据 显 示 ,从 事 建 筑 业 的 新 生代 农 民工 的人 数 最 多 ,占 3 9 % , 其 次 是 服 务业 和 电子 机 械 制 造 业 分 别占2 3 和 1 9 %, 再次 是 交通 运 输 业占3 %,家 政 服 务业 占 2 % ,环境 卫生业 占 1 . 5 %, 个体 户 占 6 %,其 他占6 . 5 %。可 见 ,新 生代 农 民工 目 前 所 从 事 的行 业 主 要 集 中在 劳 动 密 集 型 的服务 业和制 造业 。这是 因为 , 这 些 行 业不 仅 可 以吸 纳 大批 劳 动 力 , 而 且进 入 门槛偏低 、劳动 强度不 大 , 工 作 技 能 要 求 不 高 ,通 过 短 期 培 训 即 可 熟 练 上 岗, 结 合 找 工 作 的方 式 调 查 数 据 , 我 们 不 难 发 现 ,农 民工 找工 作大都是通过熟人 介绍熟人, 这 种 身份 烙 印牢 固, 契 约 意 识 淡 薄
手 ,l 8 .8 %为 师 傅 ,主 管 与 生 手都 各 占4 . 1 %。这 种状 况 说 明农 民工 人 口学 的 自我更 新较 以前没 多大变 化 。 ( 2)农 民工的 受教 育状 况 农 民工 群 体 中 接 受 过 小 学 、初 出对 策 。 中、 高 中及 中 专 、大 学 及 以上 的 人 问题 的提 出 数分 别 占总数 的 2 1 % 、 5 3 % 、 1 9 % 、 2 . 5 % , 针 对 农 民 工 的市 民 化 , 学 术 界 小 学 以下 的 比例 占 总人 数 的 4 . 5 % 。 有 不 同 的 看 法 , 一 种 主 张 激 进 的路 统计 分 析表 明,7 4 . 5 %的农 民 工接 受
法学方法的革命-读梅因古代法所感

法学方法的革命——读梅因《古代法》所感【摘要】梅因的《古代法》体现了历史法学与古典自然法哲学的对立。
“从身份到契约”的论断固然经典,但得出这一论断所使用的历史的法学方法更值得重视。
《古代法》之所以成为经典,就在于它促使人们重视从历史的角度理解法律,引领了一场法学方法的革命。
【关键词】法学方法历史法学历史方法法国大革命时期反对理性主义和自然法学的历史法学的兴起对当时人们思想所造成的冲击和震荡是巨大的。
而在历史法学发展史上,1861年被视为一个极其重要的时期。
历史法学的扛鼎之作《古代法》便诞生在这一年。
《古代法》被认为是英国历史法学派奠基人和主要代表人物亨利•梅因毕生工作中的一个宣言书,是关于雅利安民族各个不同支系,尤其是罗马人、英国人、爱尔兰人、斯拉夫人以及印度人的古代法律制度的一个比较研究。
从《古代法》中不难看出由梅因所奠基的英国历史法学派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他们所运用的崭新的历史学方法。
《古代法》一书的全名是《古代法:它与社会早期历史的联系和它与现代观念的关系》,这表明它不仅仅是一部专门性的技术性法律史学著作,而是一部涉及社会、思想、文化、政治等诸多领域的综合性史论,尤其重视探究古代思想与现代思想的关系。
历史法学派一反自然法学派就法理论法理的局限,而是通过社会思想、文化、政治的演变来研究法律制度的变迁,以及法律变迁对社会历史演变的反作用。
这一方法论上的创新极大的开拓了人们的视野,提升了其理论阐释力,对后世影响深远。
一、历史法学与古典自然法哲学的对立17和18世纪的自然法哲学家都把理性看作是鉴别何谓理想的最完美的法律形式的指导。
“他们所关注的乃是法律的目的和意图,而不是它的历史和发展过程。
”[1]他们试图在某些自由和平等的原则的基础上建构一种新的法律秩序,并且宣称这些原则乃是理性和正义的永恒要求。
欧洲的理性主义和自然法学在法国1789年大革命时期达到了顶峰。
当这次大革命未能实现其已经着手力图以教条主义的方式实现的那些目标而不得不满足于部分成果时,整个欧洲已开始出现了某种反对大革命所确立的理性主义前提的倾向。
2021-2022学年浙江省金华市第一中学高一下学期期中考试历史试题(解析版)

2021-2022学年浙江省金华第一中学高一下学期期中考试历史试题一、单选题1.古代埃及、印度、希腊、中国等文明呈现出独立发展的多元特征,这主要是因为()A.大河与高山阻隔了文明交流B.自然环境和历史发展的不同C.生产力发展水平低限制交流D.政治动荡导致文明交流受阻【答案】B【解析】古代文明呈现出多元发展格局,一方面是地理环境的影响,由此形成了不同的生活方式和经济形态;另一方面各地区的历史发展状况存在不同,从而出现文明发展的差异,B项正确;大河与高山阻隔只是地理原因,说法不全面,排除A项;生产力发展水平低的说法符合史实,但不符合题意,排除C项;政治动荡不是文明多元的主要原因,排除D项。
故选B项。
2.“《汉谟拉比法典》前言:安努(众神之父)和恩利尔(大地和空气之神)为人类福祉计,命令我,荣耀而畏神的君主,汉谟拉比,发扬正义于世,灭除不法邪恶之人,使强不凌弱,使我有如沙马什(太阳神和司法天神),昭临黔首,光耀大地。
”材料反映的本质问题是()A.众生平等B.君主专制C.君权神授D.神为中心【答案】C【解析】根据材料“安努(众神之父)和恩利尔(大地和空气之神)为人类福祉计,命令我,荣耀而畏神的君主”“汉谟拉比,发扬正义于世,灭除不法邪恶之人……昭临黔首,光耀大地”等信息可知,汉谟拉比强调他受众神的命令而统治人间,即权力来自神的给予,宣扬了君权神授的思想,C项正确;材料内容主要体现了汉谟拉比作为君主而其权力的来源,没有强调众生平等,A项错误;汉谟拉比强调他受众神的命令而统治人间,宣扬了君权神授的思想,没有强调君主专制,B项错误;材料内容主要体现了汉谟拉比作为君主而其权力的来源,即权力来自神的给予,宣扬了君权神授的思想,没有强调以神为中心,D项错误。
3.以下是古代东方各文明地区的地理位置及其文化成就,其中搭配正确的是()A.古代埃及—尼罗河流域—青铜器B.古代印度—印度河与恒河流域—基督教C.古代中国—黄河与长江流域—楔形文字D.古巴比伦王国—两河流域—《汉谟拉比法典》【答案】D【解析】结合所学可知,两河流域的古巴比伦王国颁布了《汉谟拉比法典》,D项正确;青铜器是中国的,排除A项;古代印度是佛教,排除B项;中国是象形文字,不是楔形文字,排除C项。
在法的发展过程中 出现了由身份的法到契约的法这一发展现象 谈谈对这句话的理解

在法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由身份的法到契约的法这一发展现象谈谈对这句话的
理解
“由身份的法到契约的法”的发展现象,是指法律在发展过程中逐渐从以身份为基础转向以契约为基础的过程。
在古代社会,法律主要是以身份为基础的。
身份是指一个人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角色和身份关系,例如家族、阶级、职业等。
在这种法律体系下,一个人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往往是由其身份所决定的,而不是由其个人的意志和行为所决定的。
例如,在封建社会中,贵族和平民之间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是不同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契约的概念逐渐兴起。
契约是指两个或多个当事人之间自愿达成的协议,规定了他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在这种法律体系下,一个人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不再仅仅由其身份所决定,而是由其个人的意志和行为所决定的。
例如,在现代社会中,人们可以通过签订合同来规定彼此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由身份的法到契约的法”的发展现象,反映了社会的进步和人权的发展。
在契约的法律体系下,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不再受到身份的限制。
这有助于促进自由市场经济的发展,保护个人的自由和权利,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梅因|“从身份到契约”

梅因|“从身份到契约”按:梅因(Henry Sumner Maine, 1822-1888),英国法律史学家、历史学家,是历史法学派的代表人物。
著有《古代法》、《民众政府》等。
本文摘录自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第五章,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111-112页。
………………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在有一点上是一致的。
在运动发展的过程中,其特点是家族依附的逐步消灭以及代之而起的个人义务的增长。
“个人”不断地代替了“家族”成为民事法律所考虑的单位。
前进是以不同的速度完成的,有些社会在表面上是停止不前,但实际上并不是绝对停止不前,只要经过缜密研究这些社会所提供的各种现象,就可以看到其中的古代组织是在崩溃。
但是不论前进的速度如何,变化是绝少受到反击或者倒退的,只有在吸收了完全从外国来的古代观念和习惯时,才偶尔发生显然停滞不前的现象。
我们也不难看到:用以逐步代替源自“家族”各种权利义务上那种相互关系形式的,究竟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什么关系。
用以代替的关系就是“契约”。
在以前,“人”的一切关系都是被概括在“家族”关系中的,把这种社会状态作为历史上的一个起点,从这一个起点开始,我们似乎是在不断地向着一种新的社会秩序状态移动,在这种新的社会秩序中,所有这些关系都是因“个人”的自由合意而产生的。
在西欧,向这种方向发展而获得的进步是显著的。
奴隶的身份被消灭了——它已为主仆的契约关系所代替了。
在“保佐下妇女”的身份,如果她的保佐人不是夫而是其他的人,也不再存在了;从她成年以至结婚,凡是她所能形成的一切关系都是契约关系。
“父权下之子”的身份也是如此,在所有现代欧洲社会的法律中它已经没有真正的地位。
如果有任何民事责任加于“家父”和成年之子,使他们共同受到它的约束,则这样的责任只可能通过契约而后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有一些显然的例外,而这种例外的性质适足以证明这个规定。
在解事年龄以前的子裔,在监护下的孤儿,经宣告的疯癫病人,都在“人法”上规定了他们在某些方面是有能力的,在某些方面是无能力的。
浅谈契约精神的历史进程及现实意义

浅谈契约精神的历史进程及现实意义作者:袁绍御来源:《神州·下旬刊》2019年第01期摘要:十八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哲学家卢梭在他的《社会契约论》中写到“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自以为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
“对合法的权力,人们才有服从的义务,而实力并不构成权利”。
其“主权在民”的思想,奠定了现代民主制度的基础。
他的“社会契约论”,既具有政治学、社会学方面的意义,同时,骨子里又是对每个活生生的人的关照。
这些话让人产生了无限的共鸣,引发对社会契约精神历史进程及现实意思深深的思考。
关键词:契约精神;诚信;商业文明“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
世界之大同,美国的《独立宣言》和法国的《人权宣言》及两国的宪法,也体现了《社会契约论》的思想。
在此文中,我将追寻历史中哲人的思绪,追溯契约精神的历史进程及产生的时代背景和现实意义。
一、中国的契约观念1.1契约精神的文化基础中国契约严守的观念在民间久存,甚至深入到中华民族文化的血液中。
法家的集大成者韩非子曾论断“国无常强,无常弱。
奉法者强者国强,奉法者弱者则国弱”。
民间也历来有“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言必信,行必果”等说法,这些其实都构成了契约严守精神的文化基础。
两千多年前延续至今,在我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历来存在契约严守的精神,这也是儒家诚信忠义法律文化的当然要求。
“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儒家诚信法律文化将诚信甚至上升到一般的做人准则。
儒家强调:“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
”(《论语·颜渊》)也就是说,人的视、听、言、动,都要受“礼”的约束,只有合于“礼”的才能做,不合于“礼”的就不能做。
“礼”具有约束人的行为的功能。
很明显,“信”“礼”已经成为一种行为规范和道德规范。
1.2契约精神与诚信的区别诚信一词的出现既是早期对契约的雏形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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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约社 会 的和 谐 底蕴 契
础 之一 。
( ) 一 契约观念的演进 。 契约观念早在
( ) 二 等级观念和 身份制度在 当今 民 古罗马时期就 已经产生, 罗马法最 早概 括
主社会依 然潜存 。 现代 民主社会的发展应 和 全 面 反映 了契 约 自由 的原 则 。 自然 经 与
4 参与物流竞赛。 、 通过参加物流大赛
目前, 《 对 仓储与配送管理》 教学 改革
3 D系 统 , 此 之 外 , 在 积 极 筹 建 自动 化 将 学生 的理 论与实 践知识有效地 结合起 的研 究 9 %是针 对 高 职 院校 进 行 的 , 本 除 还 8 且
立体库 。在开展实训项 目时, 要求学生必 来 ,既调动 了学生学 习本课程的积极性, 门课程 的相关 教材 9%是 也是针对高职 5 须 掌握各系 统的操作 , 并实施 考核, 要求 又锻炼 了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 。 我校学生 层次的 。 要想提高本科层次学生本 门课程 每个学生都要过关。 分 别参加 了“ 现代 中欧杯 ” 江西省第 二届 的学习效果 , 在教材建设 、 理论 实践课 时
当 是坚 持 以人 为 本 的发 展 , 建立 在 社 会 济基础上产生的身份制度相对应。 应 近代 契 成 员 的基 本 权 利 得 到 保 证 的 基 础 上 , 切 约关系 的产 生则是人类社会发 展到商 品 即
实保证社会 成员 的基 本权利和每 个社会 经济阶段 的产物。 只有在 1一 8世纪以后 7l
2 校外 实训基 地参观 学习。 、 带领学生 大 学生 物流 设 计与 沙盘 模拟经 营大 赛 、 比例分配等方面有待继续研究。
到校外实训基地参观学习, 以增加学生 “ 可 佳吉杯 ”江 西省第三届大学生物流设计
的感性认识 , 从而更有效地将理论知识和 与沙盘模拟经营大赛、顺 丰杯’ 三届全 主要参考文献: “ 第
以血缘关系 维系 的这种家族身份纽带 和 身份制度 依然在 当今构 建和谐社会 的 念对社会和谐 的现 实影响入手 , 重分析 务 。 着
阻 这 身份 关系与现代社会发展的冲突; 契约社 严 重 限 制 个 人 自 由 , 碍 社 会 进 步 , 正 进 程 中发 挥 着 不 容 忽视 的桎 梏 作用 。
实 践 结 合 起 来 。 校 目前 建 立 了九 江 市 城 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等, 我 并取 了的非常 【] 1 李英 丽. 案例教 学原 理 上港物流江 西 优异的成绩 。通过参加物流 竞赛活动 , 师 护理教 改 中的研 究与 实践 ——全 国教育 有 限公司 、 九江 出 口加工区 、 九江市海 关 生们收获都非常大。
的物流实验室 , 开展 与之相适应 的实训 内 物 流师 ” 物流师 ” 和“ 的职 业资格考试 , 鼓 书 占 1%、 0 物流竞赛 占 1%。 0 容 。我校 的实验室 目前有物流仿真沙盘、 励 学生在有条件 的前提下积极报考 。
( 文) 仓 储配 送 管 理系 统 、仓 库 与 配 送 金 五 、 结 总
施步骤, 结束后要求学生提交参观报告 。
3 物流职业资格考试 。 、 通过对课程知 取课 内与课外 、 程与结果 、 过 理论与 实践 课程教 改的探 索与实践 [】 厦 门广播 电 J.
等 对 口单 位 。为 保 证 参 观 的 效 果 , 观 学 参 习 时 , 明确 参 观 的 目的 、 求 、 案 和 实 应 要 方
科学“ 十五” 划教育部重点课题 项 目《 规 职 业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与 实g 子课题研
四 、 程考核方式 课
由于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 的多样化 , 究报告 [】 黑龙 江教育 出版社 , 06 A. 20. 因此对本课程的考核也应是 多方面的。 采 [】 晓春 , 2许 林朝朋. 仓储 与配送管理 实务
会 的和谐底 蕴; 契约意识在和谐社会 中的 是非法 治社 会的专制 统治秩序 的思想基 培 育; 法制对契约意识的引导和保障。
关键词 : 身份关系; 契约意识; 社会和谐
基 金项 目: 文 为 石 家庄 学 院 青年 专 项 课 本 题 ( 号 :9 N 1 、 9N 1) 编 0 Q O O Q 0 3 1 中 图分 类 号 :9 文 献标 识 码 : D A 收 录 日期 :0 2年 8月 2 21 4日
成 员大 致 相 同 的发 展 机 会 , 弃先 赋 性 因 的西方社会里, 品经济才成为社 会经济 摒 商
、
身 份 关 系 与 现代 社 会 发 展 的 冲 突 素, 财 富、 即: 身份等级等不公 正因素 的影 的主 导形式 , 契约思想才真正成 为社会 的
保证每个社会成 员能够有一个平等竞 主 要观念 ,进 而产生 出契约关 系 中的 自 ( ) 一 等级观念和 身份制度是 非法制 响, 能得到平等对待 , 从而拓展 自 由 、 等 、 利 和 理 性 的原 则 。 艺 复 兴 和 平 功 文 社 会 的 专制统 治秩 序 的思想基 础之 一 。 争的条件 , 最大 限度地发挥 自己的 能 宗 教 改革 以后 , 量 世俗 化 的 契约 交 易活 大 “ 身份 ”是指一种个 人对父权制家族 的先 由创造 的空 间, 然而, 目前存在的就业歧视 、 民工遭 动 已经成为普遍的社会现象 , 农 这使得契 约 赋 的、 固定不变的隶属关 系。任何人都不 力。
信用 法制
浅议从 身份 到契 约 的观 念 变迁
口文 / 杨 青 张辰琛
田淑 霞
( 石家庄学院 河北 ・ 石家庄 )
说明我国法律 [ 提要] 本文从 契约所蕴含的平等 能凭 自己的意志和 努力摆脱这种 来 自家 受 不平等对待现象的存 在, 而 说明等 级观念 人格独立 、 意思 自治及权 利本位等价值观 庭和群族 的束缚 , 为 自己创设权利和义 制度 的缺失和政府的缺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