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管理手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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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rating Procedure Title :
供应商治理手册
Revision History
Revision Summary Revise Date Rev.
No.
1.0 目的:
为了规范、监管并协调好供应商的工作,尽量减少因供应商违反厂规或不服从项目负责人指挥,
而导致我司的损失,规定了对供应商在本公司内从事工程/维修服务时的安全环保要求,旨在使其提供的服务符合公司的安全、品质和环保要求,特制订本手册。
2.0 范围:
本手册参照国家的有关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況制订。适用于全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监管。
3.0 定义:
3.1 EMS Team -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System Team 环境治理小
组
3.2 EHS Team - Environment, Health & Safety Team 安全环保健康小
组
4.0 职责:
4.1 各部门经理负责对本部门负责的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环
保等方面进行总体监控。
4.2 工程项目负责人在工程项目施工前须知会设施工程部EHS小组和人
力资源部保安主任,并
对施工过程的安全、环保等事宜负责。
4.3 EHS小组和保安主任有权对违反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
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及责令其停工整改。
5.0 程序:
5.1 供应商施工证办理
5.1.1 供应商办理施工证必须提早通知各部门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填
写《施工证申请表》。
5.1.2 供应商办理施工证必须交身份证复印件1张和1寸免冠相片1
张。
5.1.3 供应商将申请证明、身份证复印件1张、1寸免冠相片1张和押
金人民币20元亲自或
在各部门工程项目负责人员陪同下交到人力资源部保安主任处
办理。
5.1.4 施工证不能转让,谨请供应商妥善保存,协助本公司建立良好
治安。如遗失施工证
需补办,需交人民币25元重新办证。
5.2 供应商施工须知
5.2.1 医疗服务:本公司设有8小时( 早上8:30 -下午17:30 ) 医疗
中心服务,供应商若
有需要可致电联系或亲临就诊,电话:,地址:
消防中心电話:求助內线外线;一般內线
5.2.2 保安处北大门电话:。
5.2.3 高压电房电话:。
5.2.4 消防应急措施联络人和电话:EHS 主任。
5.2.5 交通服务:本公司内设有公交车按时往返广州,具体班次
时刻请留意厂北门口公交车站之告示牌。供应商若有需要乘座,必须经人力
资源部负责人同意。
5.2.6 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公司之一切規章制度,不
得携带违禁品、危
险品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5.2.7 供应商未经有关负責人同意,严禁進入变电室、仓库及其它
禁入重地。
5.2.8 供应商必須保守公司之商业、技术、发明、设计、版权及操
作程序、组织、业
务、财务或其他事务的机密。
5.3 5S要求
供应商要清晰本公司5S守则,具体要求见我司5S广告栏,供应商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
5S要求。若供应商在施工的工作区乱摆乱放,无做任何标识或警示牌,本公司将对供
应商施工的违规区进行拍照并罚款。罚款具体参见处罚条例。5.4 供应商进本公司车辆守则
5.4.1 供应商的车辆进出本公司,需到本公司保安处闸口办理登
记手续,必须登记车
牌号码,办证时须出具该车辆行驶证及供应商的身份证。
5.4.2 供应商的货车须由本公司西门保安闸口登记,并由西门的
货台进入施工区域。
5.4.3 供应商的小车不能进入本公司内,须停放在本公司外路
边,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保管。
5.4.4 禁止手扶拖拉机驶入本公司内。
5.4.5 出、入本公司之车辆,保安员有权要求供应商同意车辆检
查。
5.4.6 停放车辆守则:
5.4.
6.1 为了使本公司内车道行车通畅,供应商车辆按指定
的位置停泊。凡未经
保安同意,不得擅自停放车辆于本公司内任何非指定泊车点或公共地点。
违例停放车辆可导致以下不良后果:
5.4.
6.2 危及行人安全(对本公司内人员尤甚)。
5.4.
6.3 堵塞其他车辆在本公司内行驶。
5.4.
6.4 防碍洗扫厂道及道路维修工程进行。
5.4.7 非本公司人员车辆在本公司内停放要缴付费用(过夜每晚定
额收费)一切收
入归入本公司账项。
5.4.8 供应商车辆停放本公司外车道,供应商必须维护本公司外车
道畅通,否则
被扣押或拖离,由供应商自已负责,与本公司无关。
5.4.9 供应商车辆违例停放,一经发觉,本公司有权将有关车辆在
现场扣押,供应商
必须缴付扣押费,具体参见处罚条例。
5.4.10 违例的供应商车辆在候领期间有任何失窃或损坏,本公司对
此等事件恕不负
责。倘车辆被扣押或拖离后,14天内仍未有人认领,此等车辆将被拖离本公
司,待有关当局处置。
5.4.11 本公司内交通守则:
5.4.11.1 严禁在本公司内无牌驾驶。
5.4.11.2 任何车辆如无有效行车证及第三者保险,均不得在
本公司行驶或停放。
5.4.11.3 严禁在本公司内学车,教车或任何形式的试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