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古典功利主义与新古典功利主义的讨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正义论》中罗尔斯,批判了古典功利主义忽视了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性,而将两个个体之间的效用进行了顺序尺度与程度的比较;但是罗尔斯的批判对新古典功利主义是站不住脚的,古典功利主义的忽视差异性转变到新古典功利主义的强调差异性。而《法律经济分析》波纳斯提到:如果一个残疾人,不能增加社会的总效用,那么我们没有什么理由不让他死去。这是新功利主义面临的一个问题。当A、B之间,A拥有一切,而B只是nothing,那么A、B 之间就不会存在帕累托最优。这种情况下也就给了政府在帕累托不定区域公权力介入提供了依据,即经济领域的发展延伸政治领域,例如累进制的税收政策。帕累托在他的《政治经济学》里面说:人们误会了他,他并不是说,不能进入帕累托不定区域,而是进入这两个区域没有一个科学的原则可以依据。而我在上述的情形中,似乎看到了,当B毫无外在的“商品”可以交易的时候,B本身就可能成为“商品”,这也就是奴隶制、《资本论》里面的劳动力成为商品。而我在接触以边沁为首的古典功利主义与以帕累托为主导的新古典功利主义的时候,注意到了两者之间所共同存在的一个问题——静态。某种意义上来说,两者是立足于特地的空间,特定的时间,去强调效用的比较与不比较。试着在新古典功利主义上遇到的道德问题进行说明。在特定时间、空间,B是一无所有的,但是这并不代表下一个特定的时间、空间就一无所有。而现实之中,政府的义务教育、社会保险、社会医疗体制等等就是解决这个以一个点决定一个线段的问题。新古典功利主义只看到了一个点,而忽视了点汇聚成线的方向性。通俗的去说,一个残疾人特定时间、空间,他可能对整个社会的效用毫无贡献,但是他可能经过自己的努力或者政府的扶持,在下一个特定的时间、空间就变得对社会效应有所贡献,社会实践中很多这样的例证。谈到这里,我想延伸一下,可能新古典功利主义面对这样的道德问题,如波纳斯所说“我们对此没什么好说的”的关键也许在于哲学上的思维方式。西方哲学自毕达哥拉斯开始——“世界的本源是数”,就奠定了对象化,形式主义的思维方式,影响至今。而既然需要对象化,就必然存在了特定的时间、地点的限制。这可能就是新古典功利主义在运用这样的思维方式本质上的局限。如果你了解中国古代的哲学思想,从《易传》开始,中国的哲学思想就强调非对象化,讲究变化的思想,也就是“易”。“生生之为易“的阴阳相生相克,之后的儒家中道思想,“时中”,即适时而中;道家的,“道可道,非常道”等等。正如之前所说,西方哲学思维的局限性所在的话,中国的哲学的思维方式可能就是前者的解铃者。而在帕累托不可定区域内,政府政策的决定没有科学原则指导的话,或许中国的古代哲学思维方式是一种选择。
过了一会,自己突然意识到了一个问题:就是前面的A、B情形的假设,在实践中的不必要性。实践之中,A、B双方可能都拥有彼此需要的一切,仍然可能不进行交易达到帕累托最优。这是发生在我身边的一件事情:母亲的家乡的一个地方盛产一种矿石,而当时有许多台资想进行开采投资,但是盛产矿石的地方是母亲家乡的一个“圣地“,所以村民就极力抵制,无论开价多少。这也是思考新古典功利主义的一个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