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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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全局物资管理,降低物资采购成本,规范物资采购行为,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引入并建立竞争机制,结合局《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和ISO9000质量体系程序文件FHEB-QP-0601-2000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招标采购”系指本企业(主要为项目)对适合招标采购的物资,通过面向社会公开竞争性招标或邀请招标采购。本办法适用于局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局经营管理处负责监督、指导全局的物资招标采购工作,制定办法并组织落实。向各单位提供产品标准及货源、价格信息,抽查各单位的评标结果。
第四条各公司(处)材料科依据本办法,负责本单位各项目物资招标采购过程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在招标前提供货源信息和价格信息,审查各项目的评标结果。如项目需要或根据具体情况也可参加与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
局鼓励在本单位项目相对集中的区域,由公司(工程处)材料科负责对外集中招标采购。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买方,是指通过招标采购物资的项目经理部。本办法所称投标人,是指依据招标文件参与投标竞争的法人。
第二章招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项目材料部门作为物资采购的招标机构,负责招标的业务工作,包括招标邀请函的发送,招标文件的制定、发放及解释,投标文件接收和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第七条项目材料部门在发放标书前必须对计划采购的材料价格、货源信息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并可征询公司(处)材料科或局经营管理处的意见,为招标做好细致的前期工作。
第八条项目经营部门应及时提供计划采购的材料需用量计划,填清材质要求或技术标准。
第九条局委托凯通公司作为全局锚具、桥梁支座、伸缩缝、土工布、土工格栅等五种专用材料采购的招标机构,负责承办以上五种材料招标、评标、定标等具体业务工作。凯通公司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应按本办法执行。
第十条局所属各单位对以上五种专用材料的采购,凡符合招标条件的均须凯通公司实行统一招标采购,以形成批量优势,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凯通公司的招标价格
必须保证是在同等质量下最低价格且须得到项目的认可。
第三章招标采购的范围
第十一条凡适合招标采购的物资,应尽量采用招标采购。主要包括:构成工程实体的钢材、金属制品、水泥、沥青、地材、专用材料虽不构成工程实体但占成本较大的施工用周转材料。
第十二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不招标采购(或不再招标)。不进行招标采购的物资,必须严格按照局《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和ISO9000质量体系采购程序文件的规定进行采购控制。
(一)工程临时需要补充的材料或工程急需的主材;
(二)没有形成买方市场的材料;
(三)业主供应的材料或业主指定个别厂家供应的材料;
(四)零星低值易耗品及燃润料;
(五)已履行招标采购的材料,其后还需增加供应量,不再重新招标,可续签合同。
第十三条项目经理部招标采购的材料如项目操作困难的,可委托凯通公司进行招标采购,凯通公司收取适当的管理费,管理费双方协商。
第四章招标文件
第十四条招标方对适合进行招标采购的物资,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技术和商务部分(含制造厂的业绩要求和评标依据)。主要包括:
(一)招标邀请(见格式一);
(二)招标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自行拟定);
(三)投标书(见格式二);
(四)投标报价表(见格式四);
(五)法人授权书(格式略);
(六)银行担保(必要时);
(七)制造厂授权函格式(格式七供参考);
(八)承诺书(格式八供参考)
第十五条招标文件应标明招标编号。
第五章招标程序
第十六条招标文件经招标审定小组审定后施行,物资部门不得擅自修改。
第十七条投标资格预审。招标方在业主推荐厂家的范围内或通过采购人员提供的
《初选分承包方调查表》选择投标人,投标人是生产厂家的,应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包括: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是销售商的,除提供自身的资格证明文件外,还应提供原生产厂家的正式授权函及原生产厂家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第十八条向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发送书面邀请函和发售招标文件。如采用开标形式,邀请函必须注明开标时间及地点。如不采用开标形式,邀请函请参考附件二拟定。每套招标文件可收取一定的工本费。
第十九条投标期限自发标之日起,一般在15天内。
第二十条开标时,须有审定组不少于2/3的人员和投标人及有关人员参加,并履行签名报到手续。
审定组长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折扣以及认为核实的其他内容,做好开标记录(见格式五)。
如不开标,评标审定组应指定专人填写开标记录表。
第六章评标组织机构
第二十一条项目实行招标采购的,由项目成立物资招标采购评标审定组。
组长: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授权的代表人
副组长:项目书记或其他项目领导
成员共5人:项目总工、项目总经或经营部门负责人、总会或财务部门负责人、
项目材料部门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
如果项目需要公司(处)材料科帮助进行招标采购,可邀请公司(处)材料科长参加评标审定组。
审定组负责评标和审定工作,依据投标文件评审原则,客观公正地审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有,并将结果连同中标人报价表复印件报公司(处)材料科。
第二十二条条托局凯通公司实行招标采购工作的,由局凯通公司成立包括买方项目经理在内的招标采购评标审定组(详见附件一)。
评标审定组工作同二十一条,同时将评审结果连同中标人报价表复印件报买方公司材料科。
第七章评标原则
第二十三条审定小组在评标时,参加人员不得少于5人。
第二十四条审定工作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书进行评审,分为商务、材质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