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鉴证业务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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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6

涉税鉴证业务声明书

XX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本公司已委托贵事务所对本公司 2018 年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事项进行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谨有关情况声明如下:

一、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规定,准确核算、归集研究开发费是我们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研究开发费用核算开关的内部控制,以使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

(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4)恰当界定研究开发项目。

二、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有关规定,保证提供纳税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本公司业已提供所有与本次鉴证业务相关的财务会计涉税记录、管理层以及股东会决议、文件等。

四、本公司业已提供所有与本次鉴证业务相关的关联单位名单、关联交易清单及有关的资料,对与关联单位的所有交易事项均按公允价格进行。用于确定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在使用上保持了一贯性。

五、本公司所有与本次鉴证业务相关的交易事项皆已入账,不存在账外交易事项。

六、无蓄意或虚饰会计报表、申报表各项目的金额或分类的情况。

七、本公司业已提供所有与本次鉴证业务相关的税务机关涉税批复、税务检查文书。

八、如果本公司某些涉税事项的处理导致贵所出具保留意见或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本公司对这些涉税事项处理导致的税务影响负责。

九、本公司管理层确信:

(1)对单独占有的核心知识产权不存在任何纠纷;

(2)无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方面的任何权属纠纷。

公司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财务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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