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数据保护专员公署《2020-2024年数据保护战略》亮点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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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拟要求云服务数据需在欧盟存储和处理亚马逊微软等受波及

欧盟拟要求云服务数据需在欧盟存储和处理亚马逊微软等受波及

欧盟拟要求云服务数据需在欧盟存储和处理亚马逊微软等受波及近年来,随着云计算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组织和个人选择将数据存储和处理在云平台上。

然而,这也引发了一系列的数据隐私和安全问题。

为了保护欧盟公民的个人数据和维护数字经济的独立性,欧盟拟要求云服务数据需在欧盟存储和处理,这对亚马逊、微软等大型云服务提供商将产生重大影响。

在数字化时代,数据已经成为一种无形的财富。

因此,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开始加强对个人数据的保护,并逐渐出台相应的法律和政策来规范个人数据的处理和传输。

欧盟也不例外,从2024年开始实施的《欧盟数据保护一般条例》(GDPR)就是一个显著的例子。

GDPR旨在确保个人数据的保密性和完整性,并规定了个人数据的处理原则和规范。

根据GDPR的规定,个人数据只能在特定情况下传输到非欧盟国家,而这些非欧盟国家必须具备一定的数据保护水平,并与欧盟签订了适当的数据保护协议。

然而,尽管GDPR的实施,仍有许多欧盟公民的个人数据存储和处理在欧盟以外的地区,导致了数据泄露和滥用的风险增加。

为此,欧盟委员会计划提出一项新的立法措施,要求云服务提供商在欧盟范围内储存和处理其公民的个人数据。

如果该提议获得通过,亚马逊、微软等受到影响的云服务提供商将被迫建立在欧盟境内的数据中心,以确保符合欧盟的数据保护标准。

此举对于亚马逊和微软等云服务提供商来说,无疑是一项巨大的挑战。

首先,建立在欧盟境内的数据中心将需要巨大的投入和成本。

云服务提供商需要购买或租赁土地,并建设相应的设施和基础设施,以确保数据中心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这将涉及大量的资金和资源,并在短期内对云服务提供商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其次,建立数据中心后,云服务提供商需要对其运营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

这将增加云服务提供商的管理负担,涉及到数据中心的安全、保护和备份等方面。

同时,云服务提供商还需要确保数据中心的网络通信和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以保证用户的数据能够安全、高效地存储和处理。

各国数据保护的特色及对我国的启示

各国数据保护的特色及对我国的启示

各国数据保护的特色及对我国的启示【摘要】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数据保护变得越来越重要。

本文首先介绍了数据保护的重要性,探讨了各国在数据保护方面的做法。

随后,分析了欧盟严格的数据保护法规对我国的启示,揭示了美国数据保护制度的特点,总结了亚洲、拉美和非洲国家在数据保护方面的经验和挑战。

结论部分总结了各国数据保护的特点,提出了对我国的启示,并展望了我国数据保护的发展方向。

各国在数据保护方面的探索和实践为我国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我们有必要学习借鉴,不断完善我国的数据保护制度,推动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

【关键词】数据保护、重要性、各国做法、欧盟、美国、亚洲国家、拉美国家、非洲国家、法规、特点、经验、挑战、对策、探索、发展路径、总结、启示、发展方向。

1. 引言1.1 介绍数据保护的重要性数据保护是当今信息社会中至关重要的一个议题,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普及,个人数据和机构数据的泄霨问题也日益严峻。

数据泄露不仅可能导致个人隐私被侵犯,还可能带来金融诈骗、身份盗窃和其他严重后果。

保护数据安全和隐私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的共同关注点。

数据保护的重要性不仅在于保护个人隐私和权益,更在于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在信息化、数字化的今天,数据已经成为企业运作的核心资源,数据泄露不仅会给企业造成严重损失,还会影响整个产业链的运转。

建立健全的数据保护体系已经成为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除了对个人和企业的影响外,数据泄露还可能给国家安全带来隐患。

随着网络空间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数据安全已经成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立国家数据保护战略,加强对数据的管理和监督,已经成为各国政府的当务之急。

数据保护的重要性既涉及到个人利益,也关乎国家利益,各国应该共同努力,加强合作,建立更加健全的数据保护体系,以确保数据安全和合法使用。

1.2 探讨各国在数据保护方面的做法数据保护在当今信息化社会中变得越来越重要,各国也纷纷制定了不同的数据保护法规和政策来维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欧盟的数据要素实践及其对我国的影响和启示

欧盟的数据要素实践及其对我国的影响和启示

欧盟的数据要素实践及其对我国的影响和启示1. 欧盟数据保护法规的制定和实践欧盟在数据保护方面一直走在全球前沿,早在1995年就颁布了《欧洲数据保护指令》,并于2018年5月25日正式实施《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这是欧盟对数据保护法规最为严格和全面的一项立法。

GDPR不仅将个人数据的定义范围扩大至涵盖全部自然人的信息,还规定了数据控制者和处理者的义务,个人数据的将被限制为特定、明确和合法的目的,并限于必要的范围。

GDPR还规定了对数据主体在数据处理方面的权利,包括获取、更正、删除、数据移植和反对数据处理。

GDPR还对数据泄露等违规行为进行了非常严格的处罚规定,违法者可能面临高达数百万欧元的罚款。

2. 欧盟数据保护法规对我国的影响欧盟的数据保护法规不仅仅是针对欧盟成员国的,对于全球企业和组织也有着深远的影响。

我国的企业和组织在进行与欧盟有关的数据交流和业务往来时,也需要遵守GDPR的相关规定。

另外,GDPR的实施也为我国的数据保护工作提供了一些借鉴和启示,我们可以通过学习借鉴欧盟的理念和实践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数据保护法律体系和监管机制。

借鉴欧盟的数据保护法规还能有利于我国的企业和组织在与欧盟的合作中避免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方面的风险。

3. 欧盟数据保护法规对我国的启示欧盟的数据保护法规实践对我国也提供了一些有益的启示。

要加强个人数据保护意识,提高全社会对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重视程度。

要建立健全的数据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和监管机制,确保数据的合法、合理和安全使用。

另外,还要加强对数据控制者和处理者的监督和管理,以防止数据滥用和泄露等问题的发生。

要积极推动国际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标准的对接和融合,以促进全球数据交流和合作的顺利进行。

4. 结语欧盟的数据保护法规实践对我国有着积极的影响和启示。

我们应该认真学习和借鉴欧盟的理念和实践经验,加强我国的数据保护工作,不断完善数据保护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促进我国的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水平不断提升。

欧盟GDPR对我国个人数据保护的启示

欧盟GDPR对我国个人数据保护的启示

欧盟GDPR对我国个人数据保护的启示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个人数据保护问题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的热点话题。

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是目前全球最严格的个人数据保护法规之一,该法规于2018年5月25日正式生效。

GDPR 的实施为全球范围内的个人数据保护立下了新的标杆,也给我国个人数据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和启示。

一、加强个人数据保护法律法规建设随着我国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个人数据的收集、传输、存储和使用已经成为各行各业的常态。

我国的个人数据保护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对个人数据的收集和使用缺乏严格的约束和监管。

相比之下,GDPR强调了个人数据主体的权利,要求数据处理者在收集和使用个人数据时必须获取数据主体的明确同意,明确告知数据处理目的和方式,以及保障数据主体的权益。

这给我国个人数据保护法律法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更加注重保护个人数据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数据的收集和使用规则,建立更加完善的个人数据保护法律体系。

二、加强个人数据保护意识和教育三、加强个人数据保护技术手段和管理体系建设GDPR规定数据处理者必须采取合理的技术和管理措施,确保个人数据的安全和保护。

这包括加密技术、数据最小化原则、数据保密性和完整性保护、数据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等。

这也为我国企业和组织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加强个人数据保护技术手段和管理体系建设,提高个人数据安全保护水平,遵守相关的个人数据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保障个人数据的安全和合法使用。

也需要加强个人数据保护技术的研发和创新,提高个人数据的安全性和可控性,为个人数据的合法使用提供更加可靠的技术保障。

四、加强个人数据跨境流动和合作随着全球化的发展,个人数据的跨境流动已经成为了全球经济的一部分,而个人数据的跨境流动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和问题。

GDPR对涉及欧盟个人数据的跨境流动提出了严格的限制和要求,要求数据处理者必须获得数据主体的明确同意,并采取合理的技术和管理措施,确保个人数据的安全和保护。

各国数据保护的特色及对我国的启示

各国数据保护的特色及对我国的启示

各国数据保护的特色及对我国的启示数据保护是全球性的议题,各个国家针对数据保护都制定了相应的法规和政策。

本文将比较主要国家的数据保护特色,并从中找出对我国的启示。

欧洲欧洲是全球领先的数据保护法制体系的代表。

欧洲的GDPR(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是最具代表性的数据保护法规之一。

欧洲的数据保护反映了欧洲发达国家在互联网时代保障公民隐私和数据安全方面的愿望。

启示:我国可以借鉴欧洲GDPR对数据主体给予知情权、索权等规定。

同时,我国应当加强对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立法,以保护人民隐私权。

美国美国的数据保护以“信息自由”为主导。

在美国,数据的使用、传输和保护都遵循“问题为导向”的原则。

美国数据保护主要是政府通过法律来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和重要信息。

启示:我国可以借鉴美国法律框架对敏感数据进行保护,例如金融、医疗等数据。

同时,我国应当保障企业和公民的知情权、决定权、选择权和协商权等,更好地保护个人数据。

新加坡新加坡的数据保护政策旨在建立一个“数字新加坡”,为各类数据管理和保护提供法制保障。

新加坡对各大企业、媒体、学校和政府机构实施了各种实用、合理的数据保护措施。

启示:我国可以学习新加坡,在各种机构之间建立良好的数据共享和安全措施。

此外,我国可以加强对区块链、物联网等领域的立法,建设高质量的数据基础设施。

加拿大加拿大的数据保护法律较为宽松,但同时也给出了很多细节和条款保护个人隐私。

加拿大的PIPEDA(Personal Information Protection and Electronic Documents Act)规定了数据收集、使用、保护的范围及时间。

此外,加拿大在数据保护方面也有很多慷慨的政策。

启示:我国可以借鉴加拿大基于自愿的数据保护政策,鼓励企业将数据保护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一部分。

此外,我国应当进一步加强立法力度,加大对严重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的惩戒力度和处罚力度。

欧盟对大数据时代的数据保护与隐私权

欧盟对大数据时代的数据保护与隐私权

欧盟对大数据时代的数据保护与隐私权在当今大数据时代,数据保护和隐私权已经成为了一个重要议题。

随着技术的进步和信息的快速传播,个人隐私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威胁。

欧盟作为一个高度重视个人隐私的地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保护人们的数据和隐私权。

本文将探讨欧盟在大数据时代下的数据保护和隐私权政策,并评估其有效性和局限性。

一、欧盟数据保护法律框架欧盟在数据保护和隐私权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框架,其中最重要的是《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

该条例于2018年5月25日生效,适用于欧盟成员国以及与欧盟有数据交流的国家和地区。

GDPR赋予了个人更多的控制权,要求组织和企业保护并正确处理个人数据,同时强调了对个人隐私的尊重。

二、GDPR的核心原则GDPR明确了个人数据保护的核心原则,包括合法性、诚实性、透明度、目的限制、数据最小化、准确性、存储限制、完整性和保密性、责任制等。

这些原则旨在确保个人数据在收集、处理和使用过程中得到妥善保护。

三、个人权利的加强GDPR赋予了个人更多的权利,包括访问个人数据、更正错误数据、被遗忘权、数据移植性等。

个人有权了解自己的数据被如何使用和处理,可以要求删除过时、不准确或不必要的数据,还可以要求将数据转移到其他组织。

四、组织的责任GDPR明确规定了组织在处理个人数据时的责任。

组织需要确保数据的安全性,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组织措施来保护数据免受未经授权的访问、损坏和泄露。

组织还需要进行数据保护影响评估,以评估其数据处理活动对个人隐私的潜在影响。

五、数据跨境传输GDPR要求将个人数据的跨境传输限制在能确保适当保护水平的国家或组织。

组织必须确保适当的安全保障措施,如标准合同条款、企业内部规则、认证机制等。

此外,GDPR还引入了数据保护官员(DPO)的概念,要求某些组织指定一名独立的数据保护官员,负责监督数据保护事务。

六、GDPR的有效性和局限性GDPR的实施取得了一些成果,为个人隐私提供了更多的保护。

各国数据保护的特色及对我国的启示

各国数据保护的特色及对我国的启示

各国数据保护的特色及对我国的启示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数据已经成为当今世界上最宝贵的资源之一。

数据的使用和保护问题也日益受到全球范围内的关注。

各国在数据保护方面有着不同的特色和政策,这些特色和政策对于其他国家的数据保护工作都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一、欧洲数据保护法规的严格性与相关特色欧洲的数据保护法规以《欧洲数据保护条例》(GDPR)为代表,该法规于2018年正式生效,被全球各国视为数据保护方面最为严格和全面的法规之一。

GDPR要求企业和组织必须遵守严格的数据隐私规定,保护个人数据的安全和隐私权。

该法规的特色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数据主体权利的强调:GDPR强调数据主体(即个人)对于自己的数据享有一定的控制权和选择权,企业和组织必须尊重和保护数据主体的权利和利益。

2. 数据控制者和数据处理者的责任:GDPR规定了数据控制者和数据处理者必须履行的义务和责任,要求他们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组织措施确保个人数据的安全和隐私。

3. 对数据泄露和违规处理的严厉处罚:GDPR规定了对数据泄露和违规处理的严厉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法规的企业和组织将面临巨额罚款。

这些特色对于其他国家的数据保护工作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强调个人数据主体权利的保护,提醒我们在数据保护立法和政策制定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和保护个人的数据隐私权;对企业和组织的责任和义务作出明确规定,有助于提高数据处理者的责任意识和保护措施;严厉处罚措施也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有助于提高企业和组织的数据保护合规意识。

二、美国数据保护的市场化特色与个人自由意识相比欧洲的严格法规,美国的数据保护政策则更加倾向于市场化和自由化的特色。

美国没有像欧洲那样出台统一的全国性数据保护法规,而是主要依靠行业自律和市场竞争的机制。

美国的数据保护法规主要包括《个人隐私保护法》(PPPA)和《电子信息隐私法》(ECPA),这些法规更加关注数据的商业化和个人利益。

美国的数据保护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特色:1. 数据保护的市场化与自律性:美国依靠市场竞争和行业自律的机制,鼓励企业和组织通过自愿性的数据保护标准和措施,保护用户的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

各国数据保护的特色及对我国的启示

各国数据保护的特色及对我国的启示

各国数据保护的特色及对我国的启示数据保护是当前全球范围内普遍关注的问题,各国的数据保护法律和政策有着各自的特色和差异。

对于我国来说,研究各国数据保护的特色可以为我国制定相关法律和政策提供一些启示和借鉴。

欧洲是数据保护领域的领头羊,其《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被誉为最严格的数据保护法律之一。

这一法律强调了数据主体的权利,规定了个人数据必须经过充分的、明确的同意才能进行处理,并要求数据控制者提供高度透明的隐私政策和数据使用目的的通知。

GDPR还规定了数据主体拥有知情权、访问权、更正权等权利,并对数据泄露、违反数据保护规定等行为进行了惩罚性处罚。

从这些特点可以看出,保护数据主体的权益和加强数据控制者责任意识是欧洲数据保护的重要特色。

我国也可以借鉴GDPR的相关条款,加强对个人数据的保护,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美国的数据保护特色在于其强调个人隐私的自主性和市场主导性。

美国不存在像欧洲那样的全面数据保护法律,而是通过《隐私法》、《电子通信隐私法》等多个法律进行数据保护。

美国的数据保护体系更多地依赖于市场力量和自律机制,强调企业对个人隐私的保护责任和主动性。

美国的在线广告产业通过自律组织制定了“自己管理规则”,试图保护用户的隐私。

这种以市场为导向的数据保护方式为我国提供了一个思路,可以在尊重市场自律的加强对企业数据隐私保护责任的监管。

德国的数据保护法律比较注重技术措施和个人权益的平衡。

德国的数据保护法律规定了对个人数据进行加密和匿名化等技术措施的要求,并对数据处理中的敏感数据进行了特别保护。

德国的数据保护监管机构也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独立性,对涉及个人数据的处理行为进行了严格监管。

这种注重技术保护和平衡个人权益的做法对我国来说也具有一定启示意义,可以通过相关技术手段和监管机构的设立,加强对个人数据的保护。

日本的数据保护特色在于兼顾个人权益和促进创新。

日本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强调了对个人数据的保护,并鼓励企业采取科学技术措施确保个人数据的安全。

欧盟数据保护条例对企业的影响与应对之策

欧盟数据保护条例对企业的影响与应对之策

欧盟数据保护条例对企业的影响与应对之策随着欧盟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简称GDPR)的全面实施,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面临着用户隐私保护的艰难挑战。

GDPR的实施对于企业而言,将带来重大的影响。

本文将从GDPR的背景和重要性、以及GDPR对企业的影响和企业应对之策等多个方面来进行深入分析。

一、GDPR的背景和重要性GDPR是欧盟在2016年制定并于2018年5月25日开始实施的一项法规,旨在保护欧洲公民的隐私权。

GDPR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因为GDPR不仅仅适用于欧洲的企业,同时也适用于与欧洲市场有联系的非欧盟国家的企业。

GDPR的主要目的是确保用户数据的隐私和安全,对企业进行更加严格的监管。

GDPR规定了企业必须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同意,才能收集和处理其个人数据。

GDPR还要求企业必须保证数据的安全,并及时通知用户一旦数据丢失或被盗走。

GDPR还规定了对企业的违规行为将会面临高额的罚款。

二、GDPR对企业的影响GDPR对于企业的影响是毫无疑问的。

以下是GDPR对企业的具体影响:1. 数据保护意识的提高GDPR的实施让企业更加重视数据保护和隐私权的问题。

企业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确保用户数据的隐私和数据安全,避免对用户的隐私权造成侵害和损害。

2. 数据隐私政策与合规性的改变GDPR还要求企业不仅要公开其隐私政策,还要确保隐私政策与GDPR的法规一致。

该要求将导致企业需要在其隐私政策中提供更多的信息,包括其采取的措施以确保数据的保密性和安全性、以及用户在面对数据侵权时的合法救济措施。

3. 罚款和声誉风险一旦企业违反了GDPR的规定,企业将面临较高的罚款和声誉风险。

GDPR规定违反其规定的处罚金额最高可达公司全球年度收入的4%,这个罚款金额的庞大将对企业造成严重的影响。

同时,违反GDPR的企业还将面临用户的抵抗和抵制,这将对企业的声誉造成长期的损害。

欧盟数字隐私保护政策对个人数据安全的保障

欧盟数字隐私保护政策对个人数据安全的保障

欧盟数字隐私保护政策对个人数据安全的保障在数字化时代,个人数据的收集和使用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

然而,个人数据的泄露和滥用也愈发严重,个人隐私面临着巨大的威胁。

为了保护个人数据的安全,欧盟制定了一系列数字隐私保护政策。

本文将探讨欧盟数字隐私保护政策对个人数据安全的保障。

一、数字隐私保护政策的背景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个人数据的产生和收集变得轻而易举。

个人数据包括个人身份信息、通信记录、健康数据等,它们的泄露将对个人隐私权产生严重威胁。

因此,数字隐私保护政策成为了当务之急。

欧盟在数字隐私保护方面走在了世界的前列。

2000年通过的《欧洲个人数据保护指令》标志着欧盟加强对个人数据保护的重要举措。

该指令规定了个人数据的合法收集和使用原则,要求数据控制者必须获得数据主体的明确同意。

此外,指令还强调了数据主体的知情权和访问权。

二、欧盟数字隐私保护政策的原则欧盟数字隐私保护政策的核心是保护个人数据的安全和隐私。

其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合法性、公正和透明性:数据控制者必须以合法和公正的方式处理个人数据,并向数据主体提供透明的信息。

2. 目的限制:个人数据只能用于明确的、合法的目的,并且不得再次处理与原始目的不相容的数据。

3. 数据最小化:数据控制者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仅在必要的范围内收集和使用个人数据。

4. 准确性:数据控制者必须采取合理的措施确保个人数据的准确性,并且可以随时进行更新和更正。

5. 存储限制:数据控制者只能保留个人数据所需的时间,不得超过原始目的所必需的期限。

6. 安全性:数据控制者必须采取合理的技术和组织措施,保护个人数据的安全。

7. 数据主体权利:个人数据主体拥有知情权、访问权、更正权等。

三、欧盟数字隐私保护政策的措施与实施为了确保数字隐私保护政策的有效实施,欧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1. 数据保护官员:欧盟成员国必须指定数据保护官员,负责监督个人数据的处理活动。

2. 数据保护影响评估:针对某些高风险的个人数据处理活动,数据控制者必须进行数据保护影响评估。

各国数据安全保护政策法规概述

各国数据安全保护政策法规概述

各国数据安全保护政策法规概述当今世界数据产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全球进入数字经济时代。

各国都在积极部署数据战略,成立国家级数据管理部门或部署国家级数据服务平台,在国际数据要素流通中抢占数据主权;加速颁布数据相关政策法规,重点关注数据要素的安全流通;探索数据交易市场新模式,大力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隐私保护技术应用而生并得到迅猛的发展,成为各行各业研究的热点。

然而,数据要素流通也面临着“数据壁垒”、技术落地不足等问题,促进数据要素安全流通道阻且长。

为了争夺数据主权,各国开始审视本国数据战略,加速数据安全保护立法,力图在数据主权争夺战中抢占先机。

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on Tradeand Development,简称UNCTAD)2021年12月统计,在全球范围内的国家中,制定了保护数据和隐私法律的占69%,处于起草过程中的占10%,可见在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世界各国都高度重视数据安全治理,通过颁布政策法规、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加强监管执法等措施全面强化数据安全保护能力,应对日益严峻的数据安全威胁,为促进数据要素安全流通保驾护航。

一、中国我国关于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方面的政策出台逐步深化,从强调加强数据安全,到明确提出建立数据资源产权和交易流通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再到提出加快培育统一的技术和数据市场。

政策的深入体现了国家在数据安全、数据要素流通、数据要素市场上的发展战略,也为数据安全、数据要素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和颁布奠定了主旋律。

我国近年来在国家治理层面颁布了一系列与数据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

基本法律构建了数据合规的基本立法体系,并向下延伸出多项基本制度,进一步在法律法规层面夯实我国数据合规和隐私保护的规范体系。

总体而言,我国数据合规立法体系兼具综合性、创新性、多层级性,法律规定的数据安全保护范围广泛,首创符合国情的数据保护新措施,法律法规保护体系自上而下,全方位构建我国数据安全保护体系。

欧盟委员会:欧洲数据战略中文版

欧盟委员会:欧洲数据战略中文版

欧盟委员会:欧洲数据战略中文版欧洲数据战略本文由:CIE智库翻译2020年2月1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欧洲数据战略》(AEuropeanStrategyfordata),全文包括背景介绍、关键点、愿景、问题、战略、国际路径、结论以及附录(欧洲战略部门和公共利益领域公共数据空间创建计划)等八个部分。

欧盟的战略目标是确保欧盟成为数据驱动型社会的榜样和领导者,以便商业和公共部门能利用数据更好地进行决策。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欧盟必须在数据保护、公民基本权利、安全和网络安全等方面构建完善的法律框架,并建立欧盟内部市场,汇聚各种规模和不同行业基础的有竞争力的公司。

为了在数据经济中跻身世界领先地位,欧盟必须立即有所行动,通过跟各成员国协商的方式,有效解决互联互通、数据存储、数据处理、计算能力和网络安全等一系列问题。

此外,欧盟还必须进一步完善治理架构用于处理数据,并增加可供使用和重用的高质量数据库的数量。

欧盟的最终目标在于更好地利用数据造福社会,其中包括提升生产效率、构建自由竞争的市场、改善公民的健康状况,同时加强环境保护、提升治理的透明度并为公民提供更加便利的公共服务。

本文提出的政策措施有助于全面推动和促进欧盟数据经济的发展,从而增加并扩大欧盟单一市场中数据以及数字化产品的服务需求和应用规模。

该数据战略概述了欧盟未来五年实现数据经济所需的政策措施和投资策略。

欧盟委员会的目标是创建一个单一数据空间——一个真正的数据单一市场且面向世界开放,其中个人和非个人数据(包括敏感的业务数据)都是安全的,企业也可以轻松访问无限的高质量工业数据,并利用数据促进经济增长、创造价值,同时最大程度地减少人为碳排放和环境破坏。

CIE智库对战略全文进行了翻译,并总结战略的重点措施如下:欧洲数据战略。

各国数据保护的特色及对我国的启示

各国数据保护的特色及对我国的启示

各国数据保护的特色及对我国的启示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全球化的日益深入,数据保护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

各国在数据保护方面有着各自的特色和做法,这些做法对我国在数据保护方面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本文将从欧盟、美国、日本和中国的数据保护特色入手,分析其对我国的启示。

一、欧盟欧盟在数据保护方面具有非常严格的法规和监管机制。

2000年通过的《欧洲数据保护指令》规定了个人数据的收集、处理和使用的条件,对个人数据的保护程度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

2018年5月25日生效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更是对数据保护进行了全面升级,规定了严格的个人数据保护规范和对违规机构的处罚力度。

欧盟的数据保护法规非常注重个人隐私的保护,要求数据处理机构在涉及个人数据的处理过程中必须获得用户的明确同意,并且必须告知用户有关数据处理的目的和方式。

对我国的启示:从欧盟的经验可以看出,数据保护法规应该更加注重个人隐私的保护,对个人数据的收集、使用和保护提出更严格的要求。

我国在制定数据保护法规时需要更加注重个人隐私,加强用户的权利保护和知情权保护,同时加强对侵犯个人隐私行为的监管和惩处力度。

二、美国美国与欧盟在数据保护方面有着不同的特点。

美国采取了一种更加自由的数据保护模式,主要依靠市场自由和自律机制来保护个人数据。

美国的《个人隐私保护法案》和《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案》等法规规定了对个人数据的保护要求,但并未设立专门的数据保护监管机构,而是依托市场和行业协会来自我约束和监督。

对我国的启示:美国的做法告诉我们,数据保护不一定要通过严格的法规和监管机构来实现,也可以通过市场机制和自律机制来保护个人数据。

我国可以在完善法规的鼓励企业自行建立健全的数据保护机制,在行业协会的推动下建立行业自律机制,使企业更加自觉地保护用户的个人数据。

三、日本日本在数据保护方面也颇有建树,其《个人信息保护法》自2005年实施以来,对个人信息的处理和保护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浅谈工业数据安全风险与防护建议

浅谈工业数据安全风险与防护建议

浅谈工业数据安全风险与防护建议1 引言随着信息技术不断发展,云计算、大数据、5G、人工智能等技术与工业不断深入融合,工业数据已成为工业数字化进程的重要媒介,也是工业企业在信息化变革和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积累、沉淀的重要资产。

工业生产环境互联开放趋势加快,导致工业数据的流向、路径、汇聚点等都发生了变化,工业领域日益成为数据泄露的高发领域,数据安全成为制约工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全面融合的重要因素,亟待强化安全防护。

工业数据安全的一般规律及特征与传统数据安全相似度较高,但又呈现出了鲜明的行业特征。

工业数据具有海量、多源、异构和时间敏感等特性,这决定了其安全防护措施应在借鉴传统数据安全防护理念的基础上,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思路、手段和措施,以应对工业数据的复杂、重要和敏感等特点[1]。

2 工业数据安全现状分析工业数据已成为黑客攻击的重点目标,国际上针对电力、能源、航空、医疗等重点领域的攻击事件大幅增加,导致相关行业企业内部重要数据、敏感信息频频泄露,形势不容乐观。

据Verizon 2022年5月24日发布的《2022 年数据泄露调查报告》统计,全球数据泄露事件多达 5212 起,同比增长 96%,制造业在受影响行业中排名第三。

2020年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电力、石油天然气、轨道交通3个重点行业的互联网侧在线工业设备存在高危漏洞的达21%,这些设备的生产厂商、型号参数、软件版本、端口和服务信息等长期遭受不法分子的恶意嗅探,另据相关报告,遭受APT攻击的受害国家中,中国已长期排列前三,在受害行业方面,2021年我国航空、能源、军工、通信等广泛应用工业技术的行业受害比例达30%,较2020年上升17%。

而随着工业企业上云、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广建设等工作持续推进,设计成果、制造工艺、控制参数及产能信息等数据在工业云平台加速汇集,高价值的数据资源池将逐步成为不法分子牟利的优先攻击和窃密目标。

当前,勒索攻击、撞库攻击等威胁数据安全的攻击方式不断增多,尤其是勒索攻击呈现手段复杂化、解密难度大、索要赎金高等特征,成为工业数据安全的重大威胁。

欧盟GDPR对我国个人数据保护的启示

欧盟GDPR对我国个人数据保护的启示

欧盟GDPR对我国个人数据保护的启示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个人数据保护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

在这一背景下,欧盟于2018年5月25日正式实施了《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简称GDPR)。

这一条例对欧盟境内以及涉及到欧盟居民个人数据的全球企业都规定了严格的个人数据保护措施。

作为我国个人数据保护法律的一个重要参
照对象,GDPR对我国个人数据保护工作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一、加强个人数据保护立法
GDPR要求企业在收集和处理个人数据时必须经过数据主体的充分同意,并严格保护被收集的个人数据不受非法获取和滥用。

这一规定带来了企业对个人数据保护机制的全面审
视和调整,推动企业加强了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方面的投入。

我国企业在个人数据保护方
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在数据泄露和滥用方面,远未达到GDPR的要求。

我们需要借鉴欧盟的经验,建立健全我国的企业个人数据保护机制,促使企业自觉遵守个人数据保护
法律法规,确保个人数据的安全和隐私。

从欧盟GDPR对我国个人数据保护的启示来看,我国在个人数据保护方面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做。

个人数据保护不仅仅是一项法制问题,更是一项体制机制、制度规范、行为约束、监管执法、国际合作等多方面的复杂工程。

我们需要加大对个人数据保护工作的重视,深
入研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加强立法、健全机制、强化监管,推动个人数据保护事业不断
向前发展。

只有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才能更好地保护个人数据安全和隐私,促进信息化
和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

论TRIPS协议第39.3条之数据保护

论TRIPS协议第39.3条之数据保护

论TRIPS协议第39.3条之数据保护
梁志文
【期刊名称】《法治研究》
【年(卷),期】2014(000)002
【摘要】药品数据保护是美国《特别301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产生了重要的争议,其原因在于它们对TRIPS协议第39.3条的解释持不同立场.从协议的文本解释及历史解释来看,TRIPS协议第39.3条规定的最低保护是:仅对包含新化合物产品的未公开数据提供禁止不正当竞争的保护,成员方并未
有义务提供一定期限的专有权保护,还可允许产品上市主管当局对仿制药等竞争性
产品通过生物等效性研究来评估上市许可.当然,成员方可以给予更高水平的数据保护,但这属于TRIPS-Plus的保护规则,并不构成TRIPS协议下的成员方义务.
【总页数】11页(P111-121)
【作者】梁志文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TRIPS协议与公共健康--评WTO《"TRIPS协议和公共健康宣言"第六段的执行》
2.TRIPS协议公共利益原则条款的含义及效力——以TRIPS协议第7条能否约束
其后的权利人条款为中心3.从概念到实践:数据保护设计和默认数据保护的延展和
适用4.欧洲数据保护专员公署
《2020-2024年数据保护战略》亮点及启示5.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数据保护认证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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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数据保护的特色及对我国的启示

各国数据保护的特色及对我国的启示

各国数据保护的特色及对我国的启示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数据成为了人类社会最珍贵的资源之一。

同时,数据泄露和滥用也成为了全球性的问题。

为了保护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各个国家都开始建立起了自己的数据保护制度。

本文将简要介绍几个主要国家的数据保护特色,并提出对我国的启示。

一、欧盟的数据保护制度欧洲联盟一直以来都是全球数据保护的先行者。

欧盟的数据保护制度主要通过《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来实施。

该条例影响到全球所有与欧盟有业务往来的公司,对于欧盟内的公司则直接适用。

该条例的主要特点包括:1. 数据处理方必须获得数据相关人的明确同意;2. 数据处理方需要明确告知数据相关人有关其数据的控制权;3. 数据处理方负有保证数据安全和通知数据泄露事件等义务;4. 数据相关人可以请求删除、下载、更正自己的个人数据。

对我国的启示:我国需要进一步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加强对个人信息的管理和保护。

同时,我国企业应该注意遵循欧盟 GDPR 的相关规定,以避免因不合规而受到额外的惩罚和负面影响。

美国是数据经济的领先者之一,其数据保护制度不仅对国内企业产生了影响,也在全球范围内起着重要作用。

美国的数据保护制度主要通过以下法律来实施:1. 隐私法案(Privacy Act):保护个人信息不被政府部门盗窃、滥用、泄漏;2. 全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案(National Consumer Protection Act):规定了数据私隐和数据安全方面的法律规定,提高了保护消费者个人隐私的力度;3. 美国在线隐私保护法(COPPA):涉及到保护儿童个人信息。

对我国的启示: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应该向美国学习,进一步加强政府管理和监督,以保护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

同时,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日本是全球数据保护程度最高的国家之一。

其数据保护制度主要通过日本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规来实施。

该法规的主要特点包括:1. 禁止在未经个人同意情况下搜集、使用、提供他们的个人信息;2. 为保护人民的隐私安全,对部分数据保护做出了针对性的规定;3. 设立了专门的监管机构来进行监督管理等。

河南省信阳市2023_2024学年高三政治上学期11月第一次模拟考试

河南省信阳市2023_2024学年高三政治上学期11月第一次模拟考试

河南省信阳2023-2024学年高三上期11月一模政治试题一、单选题(每小题2分,共24小题48分)1.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

以马克思主义真理力量激活源远流长的中华文明,马克思主义也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沃土中获得者厚滋养,具有了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①说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马克思主义发展的根源②展示了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开放性③体现了中华文化是振兴世界社会主义的中流砥柱④彰显了科学社会主义的生命力在于创新和发展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2.厦门经济特区于1980年7月正式设立,是中国最早实行对外开放的四个经济特区之一。

经过4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厦门已经发展成一座“高素质的创新创业之城”和“高颜值的生态花园之城”,“勇敢坚毅、吃苦耐劳的当地人民,乘着改革开放的浪潮,用自己的双手把厦门变成了一座经济蓬勃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对外交流密切的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成为“中国改革开放所走过历程的一个缩影”,是一个“成功的故事”。

厦门经济特区的设立①最终促成了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格扃的形成②是把握时代潮流推动现代化进程的伟大创举③是推动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大业的重大举措④标志着我国对外开放进入一个新阶段新时期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在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x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①促进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②基本实现了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③推动了我国发展进入新的历史方位④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生机活力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4.最激昂是少年志,最闪耀是追梦人。

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亿万青年是见证者,更是参与者。

广大青年立鸿鹄志,做奋斗者,踊跃到新时代新天地中去大展身手,以梦为马,不负韶华,就一定能创造美好的人生,为实现中国梦增添强大青春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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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数据保护专员公署《2020-2024年数据保护战略》
亮点及启示
《战略》明确了EDPS数据保护的三大核心任务,即前瞻性、行动性和协调性,概述了未来5年的行动目标和实现路径。

近期,欧洲数据保护专员公署(EDPS)发布《2020-2024年数据保护战略》(以下简称《战略》),明确了EDPS数据保护的三大核心任务,即前瞻性、行动性和协调性,概述了未来5年的行动目标和实现路径,并提出在数字世界要坚持欧洲价值观,改变目前依赖利用个人信息盈利的商业模式,促进欧盟数字团结,重建数字社会信任,塑造更安全、更公平和可持续的数字欧洲。

一、《战略》界定了数据保护的三大任务
前瞻性。

继续监测世界各地的法律、社会和技术进展情况,积极跟随数据处理实践的最新进展,以及可能会对隐私和数据保护产生影响的新技术。

行动性。

建立有效的数据保护监督机制;开发工具协助欧盟机构执行数据保护标准,促进欧盟执法机构活动的一致性。

协调性。

保护全体公民的隐私,推动负责任和可持续的数据处理,以公正公平的方式增进个人权益,并使社会利益最大化。

二、《战略》主要内容及亮点
关注现实问题——在疫情新常态下,必须解决防控带来的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问题。

新冠疫情期间的公共卫生管理和研究非常依赖数据,数字工具的广泛使用增加了隐私、数据保护和人权方面的安全风险。

《战略》提出,要警惕以安全名义侵犯公民的私人领域,在疫情新常态下要确保个人权利。

《战略》建议,对欧盟新冠疫情期间采取的措施进行评估,因特殊情况监视公民的措施在危机解除后应及时废除;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抗击疫情的技术和工具有利于增强公民权益,而非控制、压制或羞辱公民;在欧盟发展电子卫生服务;与各利益攸关方制定一致和针对性战略,应对新冠疫情和数据保护问题。

坚持长远发展观——改变现有商业模式,推进数字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一方面,目前依赖于追踪、分析和行为定位的数字经济商业模式日益壮大,作为商业或政治资产的个人信息被货币化或用于操纵用户,这种模式促使互联网公司不加选择地保留所有通信数据,以获得基本服务来交换隐私和数据安全,而这不符合欧盟价值观、基本权利和数据保护规则,也难以实现可持续的经济增长。

《战略》建议,应强制推行个人数据收集使用最小化和负责任的数据处理,鼓励在数据使用方面以最有益的方式开展竞争,而不是在收集数据总量方面竞争。

另一方面,少数强大的私人公司掌握着海量数据,可将其数据集中控制权转化为有价值的战略资源和操纵手段。

《战略》呼吁,欧盟应加强对私人公司持有的个人数据进行监管,以便用于公共利益服务方面的研究,比如用于卫生保健或推进卫生研究,以及解决气候危机或日益加剧的社会不平等;应针对数据再分配政策展开更广泛的辩论,采取相应举措促进数据共享,进而在遵守欧洲基本权利的框架下实现数据社会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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