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社会需求理工科大学非法学专业法律教育模式创新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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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社会需求的理工科大学非法学专业法律教育模式创新

研究

摘要:法学历来在大学学科建设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可以说法学与现代大学的发展是同步的。然而,在当前的我国的许多大学中,尤其是理工科大学,轻视甚至忽略对大学生法律素质培养的情况却屡见不鲜。本文从服务于教学的角度出发,对在科技与经济一体化日趋明显的社会大背景下,如何让法律走进理工科大学的讲堂,积极宣传法律知识,提升理工科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培养方式进行研究,并且结合地方校的实际情况,对理工科大学非法学专业学生普及法律知识提出具体措施。

关键词:理工科大学非法学专业;法律知识;培养方式;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7-0081-02

法学历来在大学学科建设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可以说法学与现代大学的发展是同步的。然而,在当前的我国的许多大学中,尤其是理工科大学,轻视甚至忽略对大学生法律素质培养的情况却屡见不鲜。理工与法律的关系犹如“脊梁与肋骨”,在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经济全球化、经济知识化、科技与经济一体化日趋明显的今天,让法律走进理工科大学的讲堂,积极宣传法律知识,对提升理工科大学生法律素养与普及法律知识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

目前,世界高等教育的改革正在深入进行,它包括教育观念的

转变、教材内容的调整、教学方式的更新以及高科技的手段应用等。面对21世纪培养宽厚型、复合型、开放型和创新型的高素质人才如何抓紧教学时机,为学生顺利深造奠定基础,是我们任课教师经常思考的课题,特别是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我们要充分认识法律教育在整个教育改革和教育发展中的重要性。就我国而言,如何进行法律教育的定位,怎样根据时代的要求进行综合判断,从而培养出一批科技-法律、经济-法律、管理-法律、外语-法律的复合型专业人才已经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

一、理工科大学非法学专业普及法律的重要性

让法律走进理工科大学的讲堂是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学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方法和途径,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国民素质的根本所在,是把素质教育提高到战略的高度来认识的大势所趋。我们应当认清形势,积极推行普法教育,将理工科大学的潜在优势转化为实际优势,为推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积极努力。这里从知识产权法、劳动合同法、民法与刑法威力阐释法律教育走进理工科院校大学课堂的重要性。

知识产权法教育的普及能够增强学生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从而在市场竞争中把握主动,赢得领先优势权,进而更好地承担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的重要任务。由于目前就业岗位紧缺,很多大学生还不了解相关劳动法规的知识,面对社会上的种种求职陷阱束手无策。因此,让劳动法走进课堂,开设有关劳动法律方面的课程,对于提升大学生的维权意识以及能够灵活应对求职中可能遇到的

问题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大学生犯罪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很多大学生在犯罪之后,都说不知道这样做是犯法的,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学校在平时的法律教育上,没有足够的引导和进行法律的普及。针对这种现象,学校首先要做的就是高度重视对学生的法律教育,让民法、刑法走进课堂,对于帮助大学生形成遵法守法、依法办事、同违反宪法、法律以及破坏法制的行为斗争的思想意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我国理工科院校非法学专业的法律教育

(一)法律教育的误区

目前很多理工科高等院校非法学专业在校生的法律教育严重缺位,法律知识的传授往往忽视了学生的独立个性和内在需要,多是居高临下的理论说教,脱离教育实际,实效性差,与构建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的原则在教育中应转化为“以学生为本”的理念相去甚远;此外,在某些理工科院校,道德代替法律教学的事情也屡屡发生,导致大学生法律教育有而乏力,大学生法制意识淡薄,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局面。

(二)法律教育应该实现的目标

大学中的法律教育应属于思考型教育,这样的教育一方面使学生尊重他人的存在,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学生能够掌握解决纠纷的方法,主体性地参与到解决社会事物当中,成为更加符合未来社会需要的人。我国的大学、法学家、教育学家应始终本着“良好的法学教育是建设现代国家的基础”这一方针在大学中普及法学教育。这

一点应从从我国大学法律教育体系及方法中得以具体实施。例如,广泛学习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法的支配、权力义务的关系,依法保障公正的裁判,裁判制度概要等有关法律和司法制度;通过具体的活动与体验,进行遵守规定与责任等生活上必须的习惯与技能的指导,使其理解法律的意义;为参观法院的学生制作浅显易懂的法制宣传录像,并向全国大学发放,等等。

三、教学中增加普法教育力度提高学生法律素养的途径

为繁荣法学教育,合理利用教学资源和适应理工科自身发展,曾从培养目标改革、培养方案改革、课程体系改革、师资建设改革、考试方向改革等方面探索出理工科大学法学人才培养教育模式的

改革方向。

(一)培养目标改革

改变以往理工科院校非法学法学专业与政法类和综合类院校法学专业在培养目标上的重复,将培养目标明确定位为培养复合型的应用人才,在对学生进行法律专业知识教育的同时,着重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同时也包括开拓创新能力,组织、协调、协作能力,信息处理能力,社交与表达能力,适应和应变能力,运用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二)培养方案改革

将本科阶段的学习分成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法学专业知识的学习,可以以教师讲授为主,也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视各学校的具体情况而定。专业课分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种,必修课为

教育部规定的法学专业核心课,保证核心课的学时和内容的完整。除此之外的课程为选修课,学生按照兴趣爱好以及未来工作或进一步学习的需要进行选择,满足学分即可。第二阶段为职业训练阶段。在此阶段,以班级为单位,为本科生配备数名导师,满足学生不同的学习需要。

(三)课程体系改革

理工科院校在法律教育课程设置上有两点应当明确:首先,应以社会经济及市场化的发展为导向,建构法学教育课程体系。其次,多元化教育范式的出现,按要求重新整合已有的教育优势和资源以及与此对应的课程设置体系。在推进素质教育的过程中,理工科院校应从学科的整体和综合平衡着手,合理地建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使学生在本科学习阶段即可以做到在真实的情境下接触真实的当事人,分析和处理各种复杂的法律关系和社会关系,使法学教育不仅仅停留在书本层面上,而是与活生生的社会现实相结合。

(四)师资建设改革

教师是成功开展法律教育的重要一环。我们把教师分为精于深奥的理论探索的教师和实践工作经验丰富的教师。前者主要负责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通识教育,把培养学生的法律理论知识和树立法律信仰放在首位;后者主要负责本科学生第二阶段即法律职业教育阶段的学习。二者分工合作、互相协调,共同完成学生的培养工作。

(五)考试方法改革

以往的考试方法侧重于考查学生的书本知识,大多采用闭卷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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